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人才隊伍建設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意見》(撫委發[*]13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加快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責任體系,進一步加強各類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全市人才工作的全方位、系統化、規范化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整合資源,明確職責,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責任機制
全市各縣區、各部門特別是人才工作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做好人才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認清肩負的重要職責,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通過協調高效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整合資源和力量,大力加強黨政人才、經營管理人才等六支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加強各項人才工作。
(一)建立六支人才隊伍建設責任機制
1、黨政人才隊伍建設。圍繞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運用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考核評價辦法,注重選拔熟悉經濟社會建設和管理、熟悉法律、掌握現代科技知識的優秀人才。大力加強黨政人才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黨政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建設一支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群眾擁護的黨政人才隊伍。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責任單位:市紀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機關工委、市委黨校。
2、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我市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管理者的職業化和專業化水平,加強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為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成長創造環境和條件,促進*本地企業家群體的壯大,建設一支富有創新意識、世界眼光和市場開拓能力的經營管理人才隊伍。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經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工商聯。
3、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圍繞項目建設人才需求,培養、選拔、引進高層次人才。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重點,依托企業、大學、科研院所的生產、教學和實驗基地,實施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計劃,建設一支以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為主體的適應城市轉型和發展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牽頭單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委、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科協。
4、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與支柱產業發展相配套、銜接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以提高技術革新和實際操作水平為重點,廣泛開展職業培訓、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等活動。促進職業院校與企業的供需合作,教學專業設置和教學計劃、大綱的制定要反映職業需求方向,建設一支服務產業發展、項目建設的高技能人才隊伍。牽頭單位: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農委、市總工會。
5、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抓好農村實用人才工作。通過實行農科教相結合、建立農業產業示范基地、開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和農產品經紀人培訓等途徑,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以及大批生產能手、能工巧匠、經營能人和鄉村科技人員,實現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剩余勞動力轉移,建設一支能夠帶領農民致富的新型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動監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婦聯、市供銷社。
6、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社會工作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一定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或技能,創造性地進行社會服務與管理、社會工作教育和研究等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的人員。要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提高社會工作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建設一支與城市經濟轉型相協調、適應和諧社會建設需要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市總工會、市婦聯。
各牽頭單位要積極發揮牽頭作用,建立包括聯席會議在內的多種形式的協調工作機制,制定年度和中長期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提出留住人才、引進人才、激勵關心人才的相關政策,精心組織實施,搞好分工協作,定期研究和總結專項人才工作;責任單位要發揮自身優勢,主動配合牽頭單位抓好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形成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確相關單位人才工作職責
1、市委組織部
⑴按照黨管人才要求,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組織對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情況和信息,研究提出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牽頭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和配套措施。
⑵組織協調各縣區、各部門抓好各類人才的培養、選拔、管理和服務工作。
⑶圍繞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建設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組織協調政府部門、企業、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產學研一體化工作。
⑷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人才統計工作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各職能部門建立和管理各類人才信息庫。負責全市黨政人才資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黨政人才信息庫。
⑸參與開展遼寧中部七城市人才工作一體化工作。
⑹牽頭抓好黨政人才的培養、使用和管理。
⑺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優秀專家、有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評選、表彰和服務工作。
⑻會同有關部門總結、宣傳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先進經驗和典型。
⑼負責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籌備和日常工作,籌集、管理和使用好人才開發專項基金。
2、市委宣傳部
⑴負責人才工作政策和人才工作經驗、典型的宣傳工作。
⑵抓好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
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社會科學研究等方面吸引人才、發揮人才作用的措施,開展本領域內的優秀專家、中青年科技人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市委統戰部
⑴負責與各界黨外優秀人才的聯系工作,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⑵參與研究制定人才政策,聯系和推薦黨外優秀人才。
4、市發改委
⑴參與產學研一體化工作,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措施,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⑵負責人才工作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
5、市經委
⑴牽頭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養引進、學歷教育、職稱考評工作,在中小企業中開展職業經理資質評價工作。
⑵組織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合作,在做好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應用工作的同時,注重對科技人才的培養和使用。
⑶負責全市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資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優秀經營管理人才信息庫。
6、市教育局
⑴進行教育結構調整,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各類人才。
⑵做好教育系統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開發、培養的規劃和措施。
⑶參與產學研一體化工作。
7、市科技局
⑴牽頭開展產學研一體化工作,組織重大科技攻關、科技項目對接與合作,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
⑵牽頭開展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研究制定科技領軍人才的培養使用、引才引智、發揮作用的政策措施,組織專業技術人才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活動。
⑶制定、實施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組織指導農民利用科技致富。
8、市公安局
⑴負責做好公安系統人才工作,研究制定公安系統人才開發、培養的規劃和措施,抓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人才以及黨政人才隊伍建設。
⑵依法保護各類人才的合法權益,依法管理涉及引才引智、人才交流等工作的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制定實施有利于人才引進、流動的政策措施。
⑶參與司法矯正領域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9、市民政局
⑴牽頭開展社會工作人才的培養、使用和服務工作,加強社會工作人才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建立完善社會工作人才評價體系和使用機制,促進民辦社會服務機構人才的發展。
⑵負責全市社會工作人才資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優秀社會工作人才信息庫。
10、司法局
參與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司法矯正、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領域社會工作人才的教育、培訓工作。
11、市財政局
⑴負責落實并與市委組織部共同管理、使用好人才開發專項基金。
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各類人才工作和生活條件的政策措施。
⑶參與產學研一體化工作。
12、市人事局
⑴負責開展全市人才資源開發的前瞻性研究,制定全市人才資源開發的總體規劃、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
⑵負責全市人才資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包括高級專家在內的專業技術人才信息庫,制定并年度《人才需求專業目錄》、《緊缺人才專業目錄》等人才資源信息。
⑶參與開展遼寧中部七城市人才一體化工作,負責項目開發和市場協調工作。
⑷牽頭開展黨政人才的培養、使用工作和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使用、服務工作。制定全市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總體規劃,組織開展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⑸完善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以及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工作。
⑹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優秀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推薦、選拔、表彰和服務工作。
⑺參與產學研一體化工作。
⑻制定人才流動政策,負責全市各類人才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的綜合管理。
⑼綜合管理外國專家工作,制定實施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政策和措施。
⑽負責博士后制度的推行及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工作。
13、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⑴牽頭開展全市技能人才的培養、使用和服務工作,制定實施技能人才資源開發和管理的規劃和措施,指導企業開展技能人才的技術培訓、考核、評定及技師評審、聘任工作。
⑵負責全市技能人才資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優秀高技能人才信息庫。
⑶組織開展全市技能競賽活動,制定競賽管理規則和技能人才競賽獎勵辦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有突出貢獻技能人才的選拔、獎勵工作。
⑷依法處理勞動爭議,規范勞動關系,維護各類技能勞動者合法權益。
⑸充分發揮職業技術教育資源作用,參與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工作。
⑹參與就業服務領域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14、市農委
⑴牽頭開展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使用和服務工作,制定實施農村實用人才資源開發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重大科技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⑵負責全市農村實用人才資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優秀農村實用人才信息庫。
⑶充分發揮教育資源作用,參與開展技能人才培養工作。
⑷參與產學研一體化工作。
15、市動監局
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工作,擬定全市動物衛生、畜牧和草業科技發展規劃和人才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動物衛生和畜牧系統專業技術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教育培訓工作。
16、市水務局
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工作,指導水利、水產科技管理和新技術推廣。
17、市林業局
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工作,負責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工作,開展商品林、風景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方面的人才培養。
18、市外經局
⑴引進和培養適應WTO規則、熟悉國際貿易、國際金融等方面知識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推動我市對外經濟貿易發展。
⑵積極開展國際間、地區間外經貿人才的交流與合作。
19、市文化局
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提出鼓勵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事業領域專業人才多出成果、多出精品的政策意見,負責聯系本系統優秀人才,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⑵組織實施文化系統人才培養工程,會同有關部門評選、表彰、宣傳“德藝雙馨”的優秀藝術家。
20、市衛生局
⑴研究制定醫療衛生系統人才發展的規劃、政策,做好本系統優秀人才的宏觀管理、聯系和服務工作。
⑵做好我市高級人才醫療保健工作。
⑶參與醫療衛生領域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21、市外事辦
⑴充分利用和大力開拓友好城市等官方及民間關系和渠道,爭取國外政府、機構或個人的支持,通過赴國外學習、進修或培訓等方式,培養我市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行業的優秀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
⑵在因公出國審批、辦理因公護照及送簽工作中,為我市高層次人才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引智工作,按分工管理有關外國專家。
22、市國資委
⑴牽頭開展經營管理人才工作,制定實施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教育培養、選拔使用、考核評價、分配激勵和管理監督的辦法。
⑵參與產學研一體化工作。
⑶負責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資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優秀經營管理人才信息庫。
23、市總工會
⑴組織全市技能人才開展技術創新和崗位練兵,舉辦技能競賽活動,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各級工會組織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充分發揮工會職業技能教育資源作用,加強職工技能培訓。
⑵反映企業人才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參與涉及企業人才切身利益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的擬訂,依法維護企業人才合法權益。
⑶在各類優秀人才中,推薦、評選和表彰全國、省、市勞動模范。
⑷參與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工會組織、勞動保護、就業服務、法律援助等領域社會工作人才的教育、培訓工作。
24、團市委
開展青年人才工作,充分發揮青年人才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團結帶領青年人才投身*建設。選樹和表彰全市青年人才先進典型,反映青年人才的思想動態和意愿要求,維護青年人才的合法權益。
25、市婦聯
開展女性人才工作,團結和引導女性人才投身*建設。選樹和表彰各行業女性人才先進典型,促進女性人才成長。反映女性人才的思想動態和意愿要求,維護女性人才的合法權益。
26、市科協
⑴發揮黨和政府聯系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橋梁作用,組織專業技術人才開展學術交流、科學普及、技術推廣、咨詢服務和國際民間科技交流等活動。
⑵參與產學研一體化工作,組織專家、學者開展決策論證,提出政策建議。
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自然科學青年學科(專業)帶頭人評選工作。
⑷反映專業技術人才的意愿和要求,維護專業技術人才的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專業技術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7、市工商聯
⑴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工作,通過舉辦各類培訓和論壇,幫助企業經營者和員工不斷更新技能和知識。
⑵參與產學研一體化工作,并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科技服務,為幫助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⑶開展創業輔導、政策咨詢、技能培訓等服務,鼓勵和支持個人創業。
28、市委黨校
以各級黨政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為主要對象,開展各類人才的教育培訓工作。
29、市供銷社
開展全市農村流通領域實用人才的培養工作。
各縣區和其他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深入研究解決本縣區、本單位、本系統人才工作問題,推進本縣區、本單位、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共同開展全市人才工作。
二、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黨委對人才工作的統一領導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是確保人才工作沿著正確方向發展的必要保證。各級黨委要牢牢把握人才工作為中心工作服務的政治方向,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和資源整合。
(一)進一步明確人才工作領導機構職責。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是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開展全市人才工作的領導機構,按照黨管人才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各類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統分結合、協調高效、優勢互補、整體聯動的人才資源宏觀管理體制和人才工作長效機制。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才辦),設在市委組織部,負責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觀指導、政策統籌、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發揮牽頭抓總、協調各方的職能作用。
(二)建立全市人才工作例會制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會議一般在年初召開,研究決定涉及全市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重大活動的制定和實施,研究解決涉及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問題。日常工作中需要研究、協調和處理的事務,由市人才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辦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的重大事項、工作部署和指導性意見,經組長同意后,可形成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并在必要時,向市委、市政府做出報告。領導小組會議的意見、決定,由有關部門執行,市人才辦負責督促檢查。
(三)建立全市人才工作督導、檢查和獎懲機制。市人才辦對全市人才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整體推進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全市人才工作的評比和獎懲制度,定期開展檢查,了解人才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人才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每兩年召開一次全市人才工作會議,對人才工作先進縣區、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和宣傳,對較差的進行通報。
(四)建立人才工作“一把手”責任機制。把人才工作納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各縣區、各部門要建立人才工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責任制,黨政“一把手”作為人才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重要人才工作,黨政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強化督查,狠抓落實;把人才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開展人才工作調查研究,聽取人才工作匯報,制定并積極組織實施人才工作規劃。
三、發揮組織部門牽頭抓總職能,促進人才工作協調高效運行
組織部門是黨委抓人才工作的重要職能部門,在人才工作中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把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優勢轉化為人才工作優勢,吸納更多的優秀人才,形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良好局面。
(一)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職能,通過宏觀指導、政策統籌、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方式方法,督促和指導各單位積極開展人才工作。各縣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考核機制、督查機制、獎懲機制等工作制度,抓好本縣區、本單位、本系統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協調與合作,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二)建立專項工作的協調機制。對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實施和重點工作的部署,由市人才辦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能部門。在已經成立的*市人才工作宣傳協調小組、農村實用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產學研一體化工作協調小組等人才工作協調機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專項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專項人才工作責任單位、工作職責和議事規則,由牽頭單位和市人才辦,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互相配合,優勢互補,共同開展人才工作。
(三)建立重要工作報告制度。建立經常性的工作指導、信息溝通和經驗交流機制。各縣區、各部門開展人才工作重大活動事前要向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專項重點人才工作進展情況等信息要及時報告,出臺有關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及時備案,人才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好經驗、好做法要隨時總結上報,以便于市委、市政府及時了解和掌握全市人才工作情況。市人才辦要加強與各縣區、各部門的經常性聯系,加強人才工作的上下溝通和橫向交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
(四)加強人才工作基礎建設。各縣區要專門設立人才工作機構,安排專人負責人才工作,選好配強工作力量,做到編制、職責、人員、工作經費四到位,各單位、各部門也要有專人負責人才工作。各縣區要設立以政府財政投入為主的人才開發專項基金,優化人才工作經費的投入方向和投入方式,重點用于人才工作的調研與規劃、人才的引進與培養、人才的配置與獎勵。加強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設,市、縣區兩級分別由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各類高層次人才信息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定期維護,為高層次人才資源的深度開發、使用提供支持和保障。
本意見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