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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農村建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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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農村建設意見

          各市、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廳機關各處(室、局),廳直屬各事業單位: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局出發,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緊密結合*實際,對我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了具體部署。全省國土資源系統的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結合本系統實際抓好貫徹落實。要充分認識到國土資源工作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密切相關,國土資源部門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責無旁貸,國土資源工作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大有作為。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切實履行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的職責,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應有的貢獻。著重要抓好以下八個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為發展現代農業、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民持續增收服務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核心問題是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農民增收。耕地是農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和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是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對新農村建設重大的支持,也是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首要職責。

          (一)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要按照“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降低”的總體要求,努力實現全省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國家下達的保護任務。要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和國家、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除國家能源、交通、水利和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以外,其他非農建設一律不得占用基本農田;符合法律規定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非農建設項目用地,必須按法定程序報國務院批準。加強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的建設項目用地的審查,不得批準對基本農田耕作層造成永久性破壞的工程臨時用地。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占用單位必須負責落實完成易地補建同等面積和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征地補償按當地的最高標準執行。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中保護基本農田“五個不準”的規定,確保基本農田的用途不改變。在基本農田進行農業結構調整應限制在種植業,并不得破壞耕作層。已在基本農田進行農業結構調整的,仍要按基本農田進行保護;對耕作層和農田基礎設施造成破壞的,要限期恢復,確保基本農田數量不因農業結構調整而減少,質量不因農業結構調整而降低。

          (二)繼續推進土地整理和標準農田建設。開展土地整理和標準農田建設,是保持基本農田數量、提高基本農田質量的有效途徑。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和標準農田建設的力度,確保到2007年底全省建成并保有標準農田1500萬畝。今年全省要建成3個國家級、8個省級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要通過對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農業生產能力,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各地要在認真落實省政府現有的各項鼓勵政策的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建設促保護。標準農田建設實施項目,必須安排在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避免城鎮建設發展占用標準農田。已建成的標準農田,都應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實施嚴格保護,防止邊建設、邊占用。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不得擅自將標準農田調整為建設留用地和待置換建設留用地。在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內和周邊,原本是耕地經農業結構調整的土地,可依據土地更新調查結果確認地類,經整治后劃為基本農田。大力推進農村宅基地整理和建設用地復墾,充分挖掘農村現有存量建設用地潛力,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該退宅還耕的要退宅還耕,減少新增建設用地,保護好有限的耕地資源,走出一條既滿足新農村建設對土地合理需求,又切實保護好耕地的新路子。

          (三)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大力推進低丘緩坡的綜合開發利用和圍墾造地。抓好低丘緩坡的綜合開發利用和圍墾造地,是緩解我省土地供需矛盾,實現全省耕地占補平衡的重要途徑,也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舉措。要按照省政府《關于推進低丘緩坡綜合開發利用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06〕20號)的要求,堅持宜農則農、宜建則建、宜林則林的原則,科學制定低丘緩坡綜合開發利用規劃,并與農村新社區建設規劃相銜接。要合理界定,妥善處理低丘緩坡綜合開發利用涉及的林地、基本農田及農民合法權益等方面的有關政策。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嚴格項目驗收把關,確保低丘緩坡綜合開發質量。要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科學開發利用灘涂資源的通知》(浙政發[2005]34號)精神,從國土資源部門職能出發,積極配合水利部門,做好圍墾造地工作。

          (四)抓好農業地質調查成果的利用工作。我省通過近三年的農業地質環境調查,查明了主要農業經濟區土地質量的新情況,基本掌握了土地資源的新優勢,初步揭示了農業地質環境變化的新趨勢,建立了全省農業地質環境技術支撐的新平臺,拓展了淺海灘涂地質環境質量調查的新領域。要充分利用調查成果,在農產品安全、農村環境保護、特色農業資源利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農業結構調整等方面提供服務,促進農產品安全、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科學修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建設農村新社區服務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是統籌城鄉發展,協調各業用地的重要依據,是調控用地總量、結構和布局的重要手段,也是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工作。要認真做好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編制村莊整治、撤并零散自然村宅基地等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專項規劃,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要創新規劃編制的理念、方法,促進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保障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一)保護重要土地資源。保護耕地、生態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區等重要土地資源,進一步鞏固農用地資源的基礎地位,以提高基本農田質量、強化標準農田保護為重點,統籌考慮基本農田、耕地保有量的區域平衡,切實維護糧食安全。

          (二)合理布局空間。探索以城鎮土地利用、先進制造業基地與區域基礎設施為建設用地重點,以基本農田保護區、生態保護區為非建設用地重點相結合的綜合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新方法,對各類土地利用活動進行合理空間布局。

          (三)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在研究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不同土地利用活動的模式與變遷,建立和完善城鄉土地集約利用的評價考核體系,使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的分解、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與地區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入等國民經濟主要控制指標緊密結合,探索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新機制,促進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從源頭上緩解我省建設用地供需矛盾。

          (四)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研究激勵農村宅基地整治復墾的新機制和合理的農村居民點用地定額指標。小而分散的農村宅基地布局模式是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通過農村宅基地整理新增耕地是我省完成耕地占補平衡義務的重要潛力所在,今后土地開發整理應結合“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將土地整理工作的重心由農地整理向宅基地整理轉變,必須花大力氣全面啟動農村宅基地整治復墾工作。但同時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總量應嚴格按照“一戶一宅”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原則確定,研究制訂農村居民點用地的定額控制指標。

          (五)建立完善規劃指標體系。形成有*特色的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指標體系和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體系,完善土地利用規劃實施機制,加強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土地用途管制。

          三、建設用地指標安排要向農村傾斜,多渠道籌集新農村建設資金,為促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服務

          新農村建設中會涉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公益服務設施用地等,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合理安排用地,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為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服務。

          (一)在努力保障國家、省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需求的同時,在建設用地指標安排上,尤其是折抵指標使用額度的安排上要向農村傾斜,村莊整治復墾周轉指標要優先安排中心鎮、中心村建設。一是要力保農業龍頭企業的用地需求,為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優質高效生態農業服務。二是要按規劃安排好農村道路、水利、能源建設項目的用地,為促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服務。三是要安排好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科技事業建設項目用地,支持村級活動場所建設,為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服務。四是要安排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下山脫貧的用地,為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服務。五是要通過村莊整治和低丘緩坡的綜合開發利用,切實解決農民建房用地的實際困難,為農民安居樂業服務。

          (二)按規定足額提留用于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把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落到實處。依法加強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確保用于農業開發部分的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專款專用,用于土地開發整理和復墾、圍墾造地和標準農田建設,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村生態環境。

          (三)制定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辦法,其收益主要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國土資源部提出的“穩步推進城鎮建設用地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的要求,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推進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完善集體土地登記制度。統籌培育和發展城鄉土地市場,加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力度,逐步建立起國有土地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兩種產權一個市場’一體化的運作機制和管理體制。以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為出發點,進一步完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收益分配和監督管理體系。

          (四)加大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力度,推進農村生態環境建設。一是繼續加大“百礦示范、千礦整治”工作的省級投入,在省廳已經投入4500萬元治理經費的基礎上,今明兩年繼續從省級采礦權出讓所得中拿出3000—4000萬元資金,支持“百礦示范、千礦整治”工程。二是加快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廢棄礦山整治,在同等條件下,安排“百礦示范”治理項目優先考慮經濟欠發達地區。三是積極探索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新路子,積極推進經濟欠發達地區廢棄礦山整治工作。通過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推進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為建設山川秀美的新農村服務。

          四、改革征地制度,控制征地規模,完善征地程序,為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服務

          要按照中央關于“保障農民權益,控制征地規模,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的總體要求,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積極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一)嚴格控制征地的規模。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堅持集約、節約用地原則,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盤活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切實減少非農建設對農村土地尤其是農用地的大量占用,嚴格禁止“以租代征”等亂占濫用農村集體土地的行為。

          (二)嚴格執行征地程序。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依法征地,認真執行征地報批前的“告知、確認、論證、聽證”程序,充分聽取被征地農民的合理意見,確保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申訴權與監督權,并盡快建立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

          (三)進一步完善征地補償安置辦法。逐步完善對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和統一年產值標準,進一步探索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的方式和途徑,加大對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繼續擴大保障的覆蓋面,確保政府用于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努力做到即征即保,切實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后顧之憂。

          (四)嚴格征地審批管理。加強對征地行為合法性、補償標準合理性、安置措施可行性等內容的審查,嚴格按照省政府關于“四個不批、一個保障”的規定,認真把好土地征用征收審核審批關。

          五、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為保障農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服務

          要針對我省地質條件復雜,地質災害隱患點眾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給當地居民造成人員與財產損失的狀況,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開展地質災害勘查與治理。及時查明地質災害的成因及發展趨勢,組織開展治理,消除隱患。對那些地處偏遠山區,治理成本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協助當地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搬遷避險工作,確保農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省級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農村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二)開展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調查與評價。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48個重點縣(市、區)的調查評價工作,提出防治方案,為農民選擇安全的居住環境。

          (三)加強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在臺汛期,及時有關地質災害預報,協助當地政府做好防災工作,切實保護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六、加大結對幫扶力度,為欠發達地區脫貧致富奔小康服務

          要緊緊抓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一契機,繼續推進結對幫扶工作,促進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

          (一)進一步做好與仙居縣上張鄉的結對幫扶工作。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今明兩年扶貧工作的目標任務,完善幫扶規劃,加大幫扶力度,確保責任落實、資金落實、項目落實。同時做好對仙居縣、天臺縣六個結對幫扶單位的牽頭協調工作。

          (二)積極支持做好下山脫貧工作。要按照“政府主導、群眾自愿,整體規劃、分步實施,整村搬遷、靈活安置”的原則,做好下山脫貧安置用地的保障工作。

          (三)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結對幫扶工作。要動員機關干部職工和社會各界以及志愿者個人參與結對幫扶工作,動員廣大干部職工與欠發達鄉鎮青少年學生建立結對助學關系,鼓勵干部職工捐款、捐物,獻愛心,為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七、切實加強基層國土資源所建設,為加強農村國土資源工作服務

          基層國土資源所駐在農村,直接與農民打交道,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別重要。要結合鄉鎮機構改革,切實加強基層國土資源所建設。一是進一步明確基層國土資源所主要工作職責;二是加強基層國土資源所制度建設;三是落實定編定員;四是改善辦公條件;五是深入開展爭創文明國土資源所活動,涌現出更多的毛澤平、賴金泉式的先進模范人物;六是加強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國土資源所工作人員的素質。

          八、加強國土資源國情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要把國土資源國情和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作為加強農村民主和法制建設,推進鄉風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增強廣大農民特別是農村基層干部的國土資源憂患意識、國策意識和法制意識,做到十分珍惜、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在“五五”普法中,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都要對鄉、村干部進行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