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發展黨內民主,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現就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提出如下意見。
一、正確認識和把握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重要意義、目標要求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組織對黨員實施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最經常、最基本的形式。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對于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增強黨員組織紀律觀念,提高素質和能力,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對于加強黨的組織,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的團結,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對于鞏固和發展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立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不斷增強黨的生機與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目標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借鑒和運用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功經驗,堅持和完善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建立健全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加強黨內監督的有效機制,促進黨的組織生活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加強黨員的黨性修養,提高黨員思想政治素質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為推進跨越式發展、實現奮力崛起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堅持和完善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遵守“”、組織生活會、談心交心、思想匯報、民主評議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等基本制度,切實做到黨支部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委會、黨小組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原則上每季度上一次黨課。每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黨組織領導成員要經常與一般黨員談心交心,增進相互了解和溝通。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可根據需要增加次數。
針對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的黨組織,以及流動、下崗失業和離退休等人員中的黨員實際情況,積極創新和探索建立有利于他們開展黨的組織生活的制度。注意總結基層黨組織開展組織生活的經驗,通過廣播、電視、網絡、通訊等信息手段,采取民主討論、電化教育、主題實踐活動、黨員活動日、在線學習等多種形式,開展組織生活,健全相關制度。
三、切實提高黨的組織生活質量
1、突出黨的組織生活的思想性。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教育引導黨員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記黨的宗旨,始終不渝地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兩個務必”,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重點抓好黨章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黨員組織觀念、紀律觀念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
2、增強黨的組織生活的針對性。加強黨員的群眾觀點、群眾踐線的教育,加強牢記“兩個務必”、艱苦創業的教育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增強黨員干部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發展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來。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要與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部門行風評議、來信來訪等工作結合起來,根據基層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意見建設,聯系自身的思想、學習、工作實際對照檢查,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3、調動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積極性。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嚴格遵守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教育,提高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自覺性。定期組織開展黨內談心交心活動,認真聽取黨員的意見和建議,支持和鼓勵黨員在黨內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和情況通報制度,完善黨內選舉制度,認真落實黨員和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增強黨員的責任意識和執政意識,激發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熱情。
4、嚴格落實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的責任。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是黨的組織生活的直接領導者和具體組織者,要在嚴格黨的組織生活中切實負起責任。要認真組織制定黨的組織生活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確定組織生活的內容、形式,提出組織生活的要求,提前通知黨員做好參加組織生活的準備。要精心組織,切實保證黨的各項組織生活制度在基層組織中得到嚴格執行。
5、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的身體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帶頭交流思想,誠懇聽取群眾意識,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模范執行黨支部通過的各項決議,引導和帶動其他黨員認真參加組織生活。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黨支部(黨小組)請假。黨員領導干部要將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作為年度述職的一項重要內容。
6、嚴肅黨的組織生活紀律。每個黨員都要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黨支部(黨小組)對1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予以提醒;連續2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予以告誡;連續3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批評教育;連續六個月沒有正當理由不參加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的黨員,要按照黨章規定嚴肅處理。對組織生活制度不健全,執行制度不規范,組織生活質量不高的黨組織,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顯的,要進行組織調整。上級黨委對所屬基層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指導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黨組織對經民主評議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黨員,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們盡快轉化為合格的共產黨員;對經教育不改、不符合黨員條件的,要根據黨章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加強對黨的組織生活的組織領導
1、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黨組織要把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基層黨組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職責。要把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情況、黨員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情況,分別納入黨建工作考評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2、堅持分類指導。各級黨組織要針對所屬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不同特點,研究制定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實施意見。黨委組織部門要督促基層黨組織定期、按時開展組織生活,及時了解掌握存在的問題,加強工作指導,不斷創新黨的組織生活的內容和形式,提高組織生活的質量和效果。
3、加強督促檢查。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所屬黨組織組織生活的監督檢查。基層黨委每半年對所屬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市、縣(市、區)委和省直單位黨組(黨委)每年要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省委組織部每兩年組織一次抽查,對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好典型、好經驗,進行總結宣傳和表彰,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