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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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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6〕15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通知》(皖政〔**6〕57號)的精神,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公共安全,切實提高全市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全面推進消防工作,構建和諧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著力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滅火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原則。堅持協調發展,有效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不斷改善城鄉消防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防火和滅火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目標。到2010年,基本上建立能適應我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需要的城鄉消防安全保障體系,實現消防工作與城市建設、新農村建設同步發展的良好格局,基本上建成覆蓋城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城鄉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高。

          二、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四)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把消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召開一次消防工作會議,全面總結當地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情況、依法履行職責情況,表彰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部署工作任務;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聽取消防工作情況匯報,分析消防安全形勢,研究部署工作,著力解決影響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發展的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充分發揮各級防火安全委員會的作用,貫徹落實消防工作的各項規定,制定消防工作計劃,研究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督促、檢查各單位的防火工作。

          (五)政府職能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教育、衛生、文化、旅游、工商、質監、建設、安全監管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督促本行業、本系統所屬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在生產、使用、經營、儲存等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消防產品的監督管理,督促消除火災隱患。文化、衛生、商務、旅游、人防、建設主管部門要以公共娛樂場所、醫院、賓館、飯店、地下空間、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等為重點,加強消防監督管理。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抓好行政審批、審核、審查等環節與消防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銜接工作,對不符合法定消防安全條件、標準的,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不得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審核、驗收和檢查,從源頭上杜絕火災隱患的產生。

          (六)建立健全考評機制,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各級政府應將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鎮、構建和諧社區之中,建立健全考評機制,定期檢查考評。各級政府要層層與下級政府及所屬部門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年終考核。嚴格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并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和崗位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原則,各級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其他有關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的,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三、切實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增強抗御火災綜合能力

          (七)抓緊編制并實施消防規劃。**7年上半年,尚未完成或組織實施專項消防規劃的定遠、鳳陽、全椒、來安四縣必須完成規劃的編制或評審工作。對缺少消防規劃內容或布局不合理的城市總體規劃、鄉村和集鎮建設規劃,各級政府不得批準實施,從源頭上保證專項消防規劃及時編制。**7年底,省政府確定的中心建制鎮必須全部完成消防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其它建制鎮完成率要達到50%以上。凡是被省、市兩級政府列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示范村”,必須將消防規劃、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宣傳納入新農村建設之中,高標準、高質量地建設,不欠新帳。其它有條件的村鎮也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其中,逐步消除消防工作“盲區”,基本上建立覆蓋廣大農村的消防體系。

          (八)加強消防站(點)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增強消防站在滅火救援、消防培訓、消防教育等方面的功能。市公安消防支隊消防指揮中心暨開發區消防站必須在**7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抓緊落實城東工業園消防站建設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到**7年上半年完成土地勘查、圖紙設計、“三通一平”及采購設備的招投標工作,**7年下半年開工建設,**8年上半年完成并投入戰備執勤。2010年前,積極籌建消防訓練、培訓、教育基地,使其成為集實戰訓練、消防培訓、消防宣傳于一體的綜合性的多功能的“消防館”。按照**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市第四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大**”概念,來安、全椒要進一步完善消防站功能,整合消防資源,建立與滁城相呼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定遠、明光兩級政府要在已選址征地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啟動新消防站建設,**7年上半年完成建設任務。到2010年,天長、明光兩市要再各建設一個消防站。

          (九)推進市政消火栓建設。各級政府要嚴格落實城市(鎮)總體規劃和專項消防規劃,將市政消火栓建設納入到城鎮建設之中,使市政消火栓建設與城鎮改造、道路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實施。要撥出專款,加強市政消火栓的維護和保養,確保消防水源充足供應。

          (十)加大消防裝備建設。按照滅火救援的實際需求,建立健全消防業務經費和滅火救援裝備的長效保障機制,健全消防裝備投入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經費保障體系。要根據消防部隊滅火救援任務的拓展,為其配置必需的個人防護、防化洗消、防爆處置、偵檢堵漏、野外作業、動力機械等裝備,增強消防部隊處置重大災害事故能力和應急救援水平,為打的贏、戰的勝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省政府將于**7—2010年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縣級(包括中心鎮)消防裝備建設,各級政府要抓緊機遇,落實好配套資金,加大消防裝備建設力度。

          (十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級政府要每年組織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治理,重點整治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倉儲等易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場所的火災隱患。結合拆違和整治“四亂”,著力解決消防車通道問題。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安排“城中村”和易燃建筑密集區的拆遷、改造。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必要措施,落實防控手段,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報請當地政府責令其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上一級政府也可直接掛牌督辦。

          (十二)建立滅火救援應急救援機制。各級政府要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立由政府牽頭,以消防部隊為主體,公安、交通、人防、醫療救護、水電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的消防搶險救援指揮體系、社會聯動體系和應急機制。建立和完善跨區域的消防搶險救援預案,有效利用各種資源,隨時做好滅火搶險救援工作。全市各級公安消防部隊要本著從難從嚴的要求,從實戰出發,強化滅火救援應用性項目訓練,練好兵執好勤,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救援水平。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定期與當地消防部隊組織消防救援演練。

          四、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

          (十三)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要制訂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公安消防等部門、單位和新聞媒體要采用多種消防宣傳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切實增強防范意識,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教育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科技、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教育工作內容;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企事業單位要在鄉村、社區、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知識;新聞媒體應當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廣告,義務宣傳消防知識。

          (十四)認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有關行業、單位要大力加強對消防管理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人員密集的營業性場所工作人員和導游、保安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消防知識和技能。鼓勵有資格、有條件的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大力開展消防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市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市勞動保障部門對消防人員進行職能鑒定,嚴格執行崗前培訓制度,實行持證上崗。

          (十五)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意見》(公通字〔**6〕59號)的精神,積極探索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建立以現役制消防隊伍為主導,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并存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各縣、市都要盡快開展合同制消防隊員的招聘工作,在規定的配備標準內,招收部分合同制消防隊員補充消防力量。合同制消防隊員的工資、待遇由當地政府解決,隊伍管理、業務訓練由上級公安現役消防部隊領導、指導。大型企業、化工企業等重點單位要組建專業消防隊。大力發展群眾自發參與的農村和社區義務消防隊,到2010年,每個行政村(社區)都要建立一支群眾義務消防隊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平時工作,間隙巡防,定期組織防火巡查,并結合各季節火災特點,適時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倡導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今后,每年的12月1日前,各地要將本地消防工作情況書面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