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意見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意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單位)關于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3號)精神,進一步加快我市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任務,促進學前教育快速發展

          1、學前三年教育發展目標。*年,全市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96%以上,其中市區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98%以上,縣(市)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92%以上,鄉鎮中心幼兒園建園率達到90%以上。2010年,每個鄉鎮都建有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2、推進學前教育低齡化發展。*年,市區學前第四年幼兒入園率達到50%以上,縣(市)達到30%以上;各區、縣(市)至少辦1所早教中心。2010年,全市學前第四年幼兒入園率達到50%以上。依托社區開展0-6歲兒童家長和看護人員培訓,城市受訓率達到90%以上,農村受訓率達到80%以上,基本形成0-3歲早期教育體制。

          二、改革管理體制,健全學前教育管理網絡

          3、理順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實行“政府負責、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市負責本行政區域學前教育工作,統籌制定學前教育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積極扶持農村學前教育工作,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均衡發展;區、縣(市)負責制定本區域學前教育規劃,調整布局,落實公辦幼兒園編制,制定扶持發展民辦托幼園所和農村幼兒園建設的有關政策,辦好公辦示范幼兒園和早教中心;鄉鎮(街道)負責轄區學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落實學前教育管理人員,舉辦鄉鎮中心幼兒園,扶持村辦、民辦幼兒園發展。發揮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社區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組織0-6歲兒童家長參與早期教育活動,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都有維護托幼園所治安、安全和合法權益的責任。要落實園長安全管理責任制,逐步推進技防設施建設,實行綜合治理,依法取締非法幼兒園。

          教育行政部門作為學前教育的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學前教育的方針、政策,制訂有關政策、重要規章制度和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落實各級學前教育職能部門和專職管理干部,負責各類托幼園所的許可、管理和督導工作,培養和培訓各類幼兒園園長、教師,建立園長、教師考核和資格審定制度,重點抓好示范、骨干托幼園所建設。發改委、規劃、建設、財政、人事(編辦)、勞動保障、物價、衛生、民政、工會、婦聯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國辦發〔*〕13號和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幼兒教育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杭政辦發〔*〕126號)規定,明確職責,分工合作,加快托幼園所的建設,加強指導和服務,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的全面、協調發展。

          4、推進以公辦為示范、民辦為主體的多元辦園體制。實行區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辦園體制。各級政府要繼續辦好公辦幼兒園,加快鄉鎮中心幼兒園和農村規范幼兒園建設,大力發展農村欠發達地區學前教育。嚴禁擅自出售和變相出售公辦幼兒園。公辦幼兒園的改制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核批準。積極鼓勵社會力量捐資、投資舉辦民辦托幼園所,扶持城鄉結合部、鄉鎮(街道)、行政村所在地舉辦民辦幼兒園,推進以公辦為骨干和示范、民辦為主體的辦園體制,形成公辦與民辦托幼園所共同發展的格局。

          5、落實以教育教學輔導網片管理和鄉鎮中心幼兒園為龍頭的業務管理體制。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管理網絡,繼續實行教育教學輔導網片業務管理。鄉鎮中心幼兒園承擔全鄉鎮幼兒園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鼓勵鄉鎮中心幼兒園連鎖舉辦農村托幼園所,實行統一管理,使中心幼兒園真正起到示范輻射作用。

          6、構建社區、幼兒園互動的早期教育體系。教育部門要推進托幼一體化建設,初步形成家庭、幼兒園和社區相結合的早期教育網絡,主動與衛生部門、社區、村民自治組織密切合作,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組織開展早期教育。幼兒園要依托社區、面向0-6歲兒童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早期教育宣傳、指導等服務,促進幼兒家庭教育質量不斷提高。

          三、健全投入機制,進一步加大學前教育投入

          7、確保學前教育的投入。區、縣(市)要加大對幼兒教育的投入,在財政性教育經費預算中安排學前教育經費,并做到逐年增長,專款專用,保障公辦幼兒園的正常運轉及教職員工工資、安全和培訓等所需資金的落實。各級政府要積極籌措經費,扶持城鄉結合部、鄉鎮中心幼兒園和農村規范幼兒園建設。鄉鎮(街道)也要安排學前教育經費,舉辦中心幼兒園,改善農村辦園條件,資助農村嬰幼兒家長培訓,落實農村幼兒園教師福利待遇等。

          8、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舉辦民辦托幼園所。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因地制宜,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加大對民辦幼兒園的扶持力度,在建設用地、立項和減免稅收、建設規費等方面與公辦學校享受同等待遇;在審批注冊、分等定級、教師業務培訓、職務聘任、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受同等權利。鼓勵社會各界自愿捐助學前教育。積極探索股份制辦園、優質民辦幼兒園連鎖辦園、集團化運作模式,促進民辦托幼園所快速發展。

          四、進一步規范管理,確保學前教育健康發展

          9、規范托幼園所的行政許可、執法制度。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各類托幼園所的行政許可,頒發辦學許可證,并定期組織復核審驗。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和未辦理登記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托幼園所;對擅自辦園、擅自招生、擅自制定收費標準,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非法托幼園所,由區、縣(市)政府牽頭,教育、衛生、民政、物價、工商、公安和當地鄉鎮(街道)組成聯合執法組,依法取締,切實保障兒童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10、規范學前教育的收費和助學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浙江省定價目錄》,進一步改革和規范幼兒園收費制度。幼兒園實行等級收費制度,依據各等級幼兒園生均保育和教育成本以及當地經濟發展、社會承受能力確定收費標準,按質論價。民辦幼兒園實行收費備案公示制。實行低保家庭、困難家庭子女入園教育資助券制度。各地應制定資助標準和補助標準,確保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

          11、規范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各區、縣(市)在舊城改造、新區建設和實施農居工程過程中,要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同步規劃、建設配套幼兒園。配套幼兒園建設規劃方案和建設標準及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審查時要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國土部門(土地儲備中心)對規劃已明確需配套的幼兒園地塊,在土地出讓時,應責成土地開發建設主體同步實施配套幼兒園的建設。配套幼兒園建成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其用途。

          12、嚴禁各類不合理收費。任何單位(包括幼兒園的主辦、主管部門)不得擅自向托幼園所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各種費用。對以各種名義克扣、挪用托幼園所經費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查處,并依法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幼兒園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

          五、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前教育質量

          13、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各級各類托幼園所要認真貫徹《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進一步轉變教育觀念,堅持以人為本,推進學前教育改革和創新,嚴禁舉辦各種違背學前教育規律的實驗班和興趣班活動,尤其要克服學前教育“小學化”的傾向。要積極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全市學前教育質量和辦園水平。

          14、全面推進課程改革。托幼園所要積極開展學前教育教學改革和科學研究,探索符合0—3歲嬰幼兒生理特點的課程體系和“托幼一體化”教學模式,編寫0—6歲兒童家長、看護人員培訓教材,積極組織學前教育論文撰寫和課題研究,逐步推進早期教育向低齡化、社會化發展。

          15、加快示范幼兒園建設。區、縣(市)要有計劃地建設一批示范性幼兒園。2010年,市區有80%以上的幼兒園進入等級行列,各區有1所以上示范性早教中心;縣(市)至少有5所以上省示范性幼兒園,70%鄉鎮中心幼兒園達到*市示范幼兒園標準,50%鄉鎮中心幼兒園達到浙江省鄉鎮幼兒園標準。人口相對集聚的村有規范幼兒園。

          六、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幼兒教師整體素質

          16、保障教師合法權益。要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進修培訓、先進評選、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資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穩定幼兒園教師隊伍。建立健全民辦幼兒園教師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機制,民辦幼兒園要依法保障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職工工資標準。幼兒園實行教師持證上崗、雙向選擇、合同聘用制度。

          17、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區、縣(市)教育部門要將幼兒園教師的培訓納入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劃,落實幼兒園教師培訓經費,有計劃地組織幼兒園教師培訓。力爭到2010年,各區幼兒園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98%以上,其中大專以上比例達到70%以上;縣(市)幼兒園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90%以上,其中大專以上比例達到50%以上。

          18、加強名師名園長培養。要嚴格實行幼兒園園長資格證制度,做好幼兒園園長的選配和骨干教師的培養工作,通過舉辦園長論壇和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園長的管理和教學水平。重視幼兒園特級教師、教壇新秀、學科帶頭人的培養。定期開展名園長、名教師評比并給予獎勵和表彰。

          七、進一步加強領導,促進學前教育健康有序發展

          19、增強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學前教育,對促進兒童身心全面健康發展,全面普及15年基礎教育,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認識,真正把學前教育納入本地區經濟發展的整體規劃,納入全市新一輪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范疇,切實解決當前幼兒教育面臨的一些突出問題,促進學前教育全面、協調和持續發展,讓幼兒公平接受良好的學前教育。

          20、建立學前教育督導制度。要把學前教育事業發展、學前教育質量、經費投入與籌措、教師待遇等納入各級政府督導內容。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建立學前教育督導評估制度。

          21、形成正確的社會輿論導向。要積極利用多種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有關學前教育的政策和發展規劃,宣傳發展學前教育對提高國民素質,縮小城鄉差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作用,使廣大家長以及社會各界了解學前教育的基本要求和規律,形成全社會重視、關心和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