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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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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

          “*”電子政務建設是政府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為加快我省“*”電子政務建設,改進政府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工作的科學性、協調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政府部門的依法行政能力、管理能力、決策能力、應急處理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意義

          電子政務是指國家機關應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辦公、管理和為社會提供服務的全新管理模式。它包括政府對政府、政府對企業、政府對公眾三方面的信息化。

          “*”電子政務是電子政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行政部門通過統一入口的信息網絡服務平臺,為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提供信息與服務的方式。它實現了政府對公眾服務的高效便捷,實現了政府業務流程的重組與優化,實現了跨政府部門的資源整合與信息共享,有利于政府轉變職能。

          我省“*”電子政務建設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總體上仍處于初級階段,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系統建設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現象突出;二是未能適應社會需求,還不能提供真正高效便捷的“*”服務;三是重硬件輕軟件、重技術輕服務現象較為普遍。因此,有必要對各地、各部門“*”電子政務建設加強指導,促進其健康發展。

          二、我省“*”電子政務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我省“*”電子政務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資源整合為基礎,以業務流程優化重組為核心,以信息技術為手段,以全面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務的能力、提高公眾的滿意程度為目的,創新管理模式。

          我省“*”電子政務建設的主要目標是:采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和行政管理理念,建設標準規范、入口統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電子政務應用系統和基礎平臺;利用網絡信息技術,整合信息資源,簡化公共服務程序,優化業務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把面向社會公眾的業務,尤其是行政許可事項,逐步通過互聯網提供跨部門的“*”電子化服務,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和社會公眾的滿意程度。

          我省“*”電子政務建設要堅持以下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實施“*”電子政務建設,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建立網上許可應用平臺,依法行使行政許可權。

          方便公眾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加強政府窗口部門的協同辦公,切實縮短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申請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查詢等程序的時間,降低社會公眾辦事成本,把便民作為“*”電子政務的第一要務和衡量其運行績效的重要指標。

          循序漸進原則。各地、各部門要在統一規劃的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和業務流程的特點,明確各自的建設目標和應用重點,實行分類指導,分層推進,分步實施,成熟一個項目建設一個項目,避免盲目建設。

          信息共享原則。信息共享的前提是信息公開,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網絡基礎和業務應用系統,加強各部門、各業務系統信息資源的整合與信息公開,促進信息透明、共享與互聯互通,提高政府部門之間、政府部門與公眾之間的溝通協調能力,進一步加強政府部門的管理能力、決策能力、應急處理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

          標準統一原則?!?”電子政務建設必須在統一標準和統一規劃的指導下開展,相關技術、標準、協議和接口必須遵循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保證網絡的標準性、規范性、開放性、實用性和安全性。要正確處理發展與安全的關系,綜合平衡安全成本和效益。要建立和完善“*”電子政務安全保障體系、標準化體系和管理評估體系。

          突出重點原則?!?”電子政務建設要緊密結合政府職能轉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關作風轉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把推進政務信息化與改進政府管理方式、服務方式相結合,把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科學決策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放在首位,努力增強政府工作的科學性、協調性和民主性。

          三、“*”電子政務建設的主要任務

          (一)整合資源優化政府業務流程

          行政業務流程是一組相關的、結構化的活動的集合,它一般分為三類:一是面向公眾的流程,主要是為公眾提供產品與服務的流程;二是支持流程,為政府部門內部提供產品、服務和信息的流程;三是管理流程,促使面向公眾的流程和支持流程有效配合以符合公眾和用戶的期望和需要,是政府部門加工輸入并轉化為輸出的流程。因此,優化政府業務流程需要合理調整政府組織結構及其職能,建立統一的部門工作規范。

          1、政府部門內部業務流程優化。要改變各職能管理機構重疊、中間層次多的狀況,減少工作環節,提高運作效率。

          2、跨政府部門業務流程優化。優化跨越多個職能部門的業務流程,打破部門界限,使業務所涉及的部門、所需要的功能環節以及各種資源成為一體化,盡可能使工作平行同時處理,大幅度縮短流程或作業周期。

          3、政府部門間業務流程優化。優化發生在兩個以上政府部門之間的業務,實現對整個業務鏈的有效管理,縮短周期,減少非生產性成本,簡化工作流程;逐步實現同層次和上下級政府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和信息共享,為實現各主要業務系統的互聯交換和資源共享,以及規范行政管理和服務創造條件。

          (二)根據政府部門的層次選擇建設重點

          1、省直政府宏觀管理部門的建設重點在于信息收集、反饋分析、政策引導和信息咨詢、服務等方面,以提高決策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行政效能,加強對區域經濟的宏觀調控和科學指導。

          2、市、縣政府和基層窗口單位的建設重點應根據業務性質和需求,側重于建立各種業務應用系統和服務平臺,整合資源和優化業務流程,加強政府與企業、公眾的互動,提供“*”電子化服務,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和公眾的滿意程度。

          3、市場監管部門的建設重點是建立與其職能相協調的并聯網絡機制,提高依法行政和市場監管能力;建立和完善各種業務應用系統和服務平臺,提供快捷的辦事流程、辦事指南和各類信息查詢,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辦事,提高服務質量。

          (三)加強面向公眾的應用系統開發與服務

          1、建設公眾網站。建設和整合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和業務應用系統,形成標準統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政務信息和公共服務網絡;加強政府公用功能性系統和事務性系統的開發和應用,利用統一的網絡平臺促進各個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進一步深化“政府上網工程”,加強政府部門與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聯動,方便公眾直接訪問。

          2、建設和完善重點業務系統,實現政府業務信息化。運用網絡信息技術逐個環節地實現政府業務流的信息化,優化政府業務流程,避免固化或強化現有的政府業務流程;提供各種便捷的網上辦事流程,特別是“*”網上行政許可流程,使大量公共事務管理與公共服務通過網絡來進行;大力開發具有戰略性、宏觀性、基礎性和公益性的政務信息資源,提高政府決策、監管和服務的水平。

          3、整合資源,建設“*”服務。整合資源,推進公共服務;逐步增加服務內容、擴大網上辦事的業務范圍,開展政務公開、行政許可、社會保障、教育文化、環境保護、申報、辦證、年檢、查詢等多項網上服務,為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提供跨政府部門的“*”電子化服務,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

          (四)“*”電子政務建設模式

          行政服務(或投資)中心把行使行政許可權的主要政府職能部門集中在“中心”,并設立窗口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提供“一樓式”服務。這種運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效率與服務,但隨著網絡信息技術在政府管理中的普遍運用和公眾對政府管理與服務需求的提高,這種運作模式存在的前臺受理和后臺處理、各窗口部門不能互聯互通、各窗口業務量不均衡造成忙閑不均、建設中心大樓造成高額行政成本等問題日益凸顯。因此,深化“*”電子政務建設很有必要克服這種“超市式”的“一樓式”服務所存在的問題。對于實施條件成熟的地市或部門,“*”電子政務建設應由這種物理形式的“一樓式”集中辦公向虛擬的“*”的電子化辦公轉變。但在這種轉變過程中,對于不宜在網上進行的事項仍應采取這種窗口式方式進行管理與提供服務。

          對于實施條件尚不成熟的城市或部門,“*”電子政務建設應抓緊改善這種物理式的“一樓式”集中辦公方式,優化業務流程,加強各窗口單位的協同辦公,使窗口成為政府業務信息系統中的節點,加強前臺受理與后臺業務處理之間、各受理窗口之間的聯動共享;要充分考慮服務的深入、細致以及方便程度,要通過后臺和窗口單位之間的集成盡可能實現前臺的“*”服務。

          “*”電子政務建設模式是指政府部門在統一的網絡信息平臺上實現社會管理和提供服務,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可利用統一的網絡信息平臺獲取政府信息和服務的電子政務模式。具體包括:

          1、網上并聯許可模式

          網上并聯許可模式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涉及若干行政許可部門和許可環節時,將與該申請事項有關的行政許可部門整合為同一網絡成員,把與申請事項有關的行政許可業務整合到統一的信息平臺上,在互聯網上連為一體、同步進行的許可方式。該模式實現了跨政府部門的資源整合與共享。例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申請設立企業或進行變更登記時,將與企業登記、變更有關的行政許可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整合為同一網絡成員,把與企業登記、變更相關的行政許可業務整合到一個統一的信息平臺上,在互聯網上連為一體、同步進行許可。申請設立企業、變更登記事項是以工商部門為中心、以工商注冊登記為核心業務,采取工商部門一家受理、網上轉告相關、各部門并聯許可、限時完成的便民流程,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企業注冊或變更登記一體化電子服務。

          該模式實現了網上并聯許可、網上信息、資料查詢、咨詢服務、數據統計、過程監督、流轉跟蹤、數據分析等功能。網上并聯許可模式有效地解決了企業、公眾辦事難、效率低等問題。

          在目前條件下,對于法律規定必須到現場察看以及現實情況難以在網上進行的許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只在某些環節實行網上并聯許可,或實行網上預許可;對于前置許可部門單一、許可事項和許可程序簡單的許可,應實行網上許可。

          2、以核心業務、核心部門為中心的“*”服務模式

          該模式是指某一核心業務的處理會涉及到其它業務處理,或者該核心業務的管理部門在處理該業務時會涉及到其它部門,把核心業務的管理設計為一個流程,使涉及該事務處理的相關部門整合為這個流程上的一個節點或工作團隊的一體化電子服務模式。如出入境的證照辦理、兩地牌照續期辦理、網上報稅、電子通關等模式。該模式的特點是:在業務處理中,只有一個部門是核心業務部門、一個業務是核心業務;該模式業務流程的設計是以核心業務部門或者核心業務為中心。

          該模式的建設可結合城市綜合執法、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和行政許可權等事項,將業務相關的部門整合起來建立共享數據庫和網絡平臺,可授權核心業務部門牽頭進行協調和組織實施。

          3、以事務處理過程為中心的“*”服務模式

          它是指事務的處理過程涉及到多個部門和多項事務,這些部門和事務不存在哪一個是主要的,把事務的處理過程設計為一個流程,把涉及事務處理的相關部門整合在該流程中的一體化電子服務模式。例如面向公民個人的便民服務系統,電子信訪系統,電子投訴系統,呼叫中心,勞動、民政等社會保障系統,以及面向企業的網上采購系統、投資招商服務系統、聯合年檢系統、網上申報系統等。該模式的特點是:處理過程涉及多項事務、多個部門;不存在明顯的核心部門與核心業務。

          該模式的建設要注重行政業務流程的優化重組和政府結構調整,以及部門間的協調和信息共享。同時,可授權政府綜合管理部門牽頭進行協調和組織實施,政府一把手親自抓落實,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業務、技術的設計與規劃,并建立統一的部門工作規范。

          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的政策措施

          (一)統一認識,統籌規劃。“*”電子政務建設涉及政府層級事權劃分、業務流程優化重組,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明確領導協調機構,統一認識,制定總體規劃,避免重復建設,防止各自為政,明確各自的建設目標和重點,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

          (二)明確分工,各司其職。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建設和完善統一的網絡平臺,制定技術標準和安全規范,指導信息資源的開發和應用系統的建設;各部門按照分工,組織實施業務系統和信息資源庫的建設;各市縣由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與實施。

          (三)分步實施,穩步推進。全省各地和各級部門要按照分類指導、試點先行、分步實施、先易后難、先簡單后復雜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規劃和建設工作;應優先抓好對企業業務開展有較大影響和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業務應用系統的建設,抓好試點、示范工作;“*”電子政務試點示范工作要明確重點,防止一哄而起、盲目跟風;對那些已明確為“*”電子政務試點示范的工程,要納入“*”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規劃,進行跟蹤指導和督促檢查,使它們真正起到示范效應;開展“*”電子政務評估。

          (四)統一平臺,資源共享。“*”電子政務建設應充分利用已有的網絡基礎、業務系統和信息資源,加強整合,促進互聯互通、信息公開與共享,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加強部門協同,打破部門與行業壁壘,協調條條塊塊,消除信息孤島,建立統一、開放的政務應用系統和網絡平臺。

          (五)統一標準,注重安全。加快制定統一的“*”電子政務標準規范,包括業務協同、信息共享和網絡與信息安全的標準,加快建立健全標準實施機制,大力推進統一標準的貫徹落實;要正確處理發展與安全的關系,綜合平衡成本和效益,一手抓電子政務建設,一手抓網絡與信息安全,形成電子政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逐步完善安全管理體制,建立“*”電子政務信任體系,加強關鍵性安全技術產品的研究和開發,建立應急支援中心和數據災難備份基礎設施。

          (六)創新機制,保障運作。投入多元化,服務外包。各地要對“*”電子政務建設的立項給予大力支持;同時要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的支持;要加強產業化和市場化運作的培育,建立起良性循環的機制。

          (七)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創造有利于“*”電子政務發展的外部環境條件,實施有利于信息產業發展的政府采購和招標制度,本著節約務實、效率為本的原則,建立相關投資、規劃、論證、實施工作的專家評議、公開評估、社會監督機制和“*”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機制;加強“*”的宣傳,為企業和公眾應用“*”電子政務創造有利的條件;建立并完善電子政務法規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