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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中央各部委,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軍委總政治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
為認真貫徹同志關于領導干部要努力學習法律知識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精神,進一步培養和增強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提高各級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加快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同志“*”的重要思想為指針,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努力提高領導干部隊伍的法律素質和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為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促進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基本目標
不斷增強領導干部依法治國、權利義務對等和依法履行職責等法治觀念。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實現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針對性,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使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三、學習內容
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重點學習鄧小平關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與民主法制的關系,民主與法制的辯證關系,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本質特征,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發展規律等方面的論述。
同志關于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等重要論述。認真領會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目標和任務,正確理解依法治國與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關系,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憲法和法學基礎理論。要全面掌握憲法原則,增強憲法觀念。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提高法治理論水平。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要結合科教興國、可持續發展、西部大開發等發展戰略,結合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和誠信制度建設,重點學習保護市場主體權利、規范
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國家宏觀調控及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維護社會穩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要結合“嚴打”整治斗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結合打擊“”邪教組織和封建迷信、黃賭毒等丑惡現象,學習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
加入世貿組織和有關世貿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要熟悉世界貿易組織基本規則,了解我國為加入世貿組織而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經濟貿易方面的法律知識。
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領導干部履行工作職責所必需的專業法律知識和我國刑法中有關職務犯罪的規定及與反腐倡廉有關的法律知識。
領導干部學習法律知識應以全國干部培訓教材編審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的《社會主義法制理論讀本》和、司法部編寫的“四五”普法統編教材《干部法律知識讀本》為基本教材。
四、學習方法
堅持集中培訓。培訓是領導干部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形式。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校要把干部法律知識教育培訓納入計劃,把法制課列入領導干部的必修課程,要堅持舉辦適合各級領導干部需要的法制講座。
堅持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建立健全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政府辦公會前學法制度,充分發揮法學專家、政府法律顧問的作用。
堅持自學與輔導相結合。領導干部要結合自身的工作性質與特點,聯系工作實際,確定學習內容。堅持自學,持之以恒,并主動接受各種形式的輔導,提高學習效果。
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考試考核
要本著以考促學的宗旨,定期開展對領導干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的考試考核工作。要實行嚴格管理,力戒形式主義。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對領導干部進行法律知識的考試考核。
考試可采取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及提交論文等形式進行。考核可與干部年度考核一起進
行。
各地區、各部門要把領導干部學習法律知識和考試考核結果以及學法用法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領導干部任免、晉升、獎懲的依據之一。對于不學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逐步推行領導干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制度。
六、保障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領導,列入議程,明確職責,確保實效。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劃,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黨委組織部門負責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監督,并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列入干部考核內容,與干部的選拔、任用結合起來。黨委宣傳部門負責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輿論宣傳。司法行政部門具體承擔領導干部學習法律知識的計劃安排、組織實施和考試考務等日常工作。各職能部門要主動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情況,加強調查研究,不斷總結經驗,定期向黨政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要充分發揮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校等培訓基地的作用,積極開展對領導干部的法制宣傳教育。同時,要加強領導干部學法師資培訓,繼續建立健全各級普法講師團。
要加強檢查監督,積極探索建立監督制約和激勵機制,調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適時組織有關部門檢查或抽查,加強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監督。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軍隊和武警部隊的特點,制定意見,部署安排,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