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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局加強農村衛生站管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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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局加強農村衛生站管理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衛生站的規范化建設與管理,提高衛生站的綜合服務能力,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和《*市衛生局農村衛生站管理暫行辦法》,現就加強我市村衛生站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農村衛生站的設置以村為單位,實行一村一站的原則,辦站的形式以村集體辦站,為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不允許私人或鄉村醫生個人承包衛生站。衛生站的設置由村委會提出申請,鎮衛生院審核后,報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方可執業,違者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處理。

          二、農村衛生站必須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

          活動,不得超范圍執業。衛生站的地址、名稱等變更以及撤銷或停業,應向鎮衛生院提出申請,由縣(區)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審批。衛生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年校驗一次,逾期3個月不辦理者,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處理。

          三、農村衛生站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60平方米,嚴格執行“診室、治療室、藥房”三室分開要求,工作場所布局合理、衛生、整潔,不得把工作用房改作他用。

          四、農村衛生站一般設1名熟悉業務、有事業心、會管理、醫德好具有資質的鄉村醫生為負責人,可配備1名護士。鄉村醫生由村委會提名,鎮衛生院審查,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衛生站執業人員應相對穩定,執業人員的變動,須經鎮衛生院審查同意,報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聘用人員。

          五、認真履行職責和任務,主要為本村居民提供最基本的醫療衛生保健服務。應建立和健全下列各項工作制度:1、崗位責任制度;2、診療記錄制度;3、傳染病登記報告制度;4、消毒隔離制度;5、藥品管理制度;6、值班、急診、出診、轉診制度;7、財務管理制度;8、衛生宣教制度。

          六、農村衛生站要亮證經營,增強服務透明度,公布服

          務項目、主要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醫務人員掛牌上崗,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七、農村衛生站必須妥善保存醫療檔案,正確書寫醫療

          文書,對醫療文書書寫不規范、醫療檔案保管不符合要求的,根據其違規程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八、農村衛生站名稱、戶外招牌必須按核準的名稱懸掛,其大小必須符合有關要求,戶外招牌統一按“60cmx70cm”規格制作,不得懸掛不規范的標志。

          九、做到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對大處方、濫檢查及濫用抗生素、激素和巧立名目亂收費的情況,將予以通報批評,退回多收款項,并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給予相應處罰。

          十、做好醫療廢物的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與醫療廢物要嚴格分開并有明顯標識,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部門處理。

          十一、農村衛生站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療用品,統一由鎮衛生院購銷管理和調撥供應,不得擅自從其他渠道進藥。縣(區)衛生行政部門、鎮衛生院要加強對村衛生站的用藥情況進行監管,確保村民用藥安全。

          十二、農村衛生站必須遵循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醫療衛生工作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遵守醫療道德規范,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對出現醫療差錯的農村衛生站給予警告或相應處分,對發生醫療事故的要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加強鄉村醫生業務知識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十二天。堅持例會學習制度和定期業務考核。建立村醫生業務檔案,逐步提高農村醫療隊伍的素質和技術水平。

          十四、農村衛生站每年年底應總結本年度工作,填報年度考核登記表,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縣(區)衛生行政部門、鄉鎮衛生院要定期、不定期對衛生站工作開展檢查、評比,對于成績顯著的個人給予表彰、鼓勵,對于違章失職、工作不負責任,要給予批評教育及依法依規處分。市衛生行0政部門組織一年一次的村衛生站工作檢查評比和全年不定期的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不斷總結提高。

          十五、縣(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鄉村醫生的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底對鄉村醫生當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小組由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所在鎮衛生院、村委會及若干名村民代表共同組成。考核應與鄉村醫生資金補助相結合,考核合格者給予發放補貼,不合格者不發放補貼,情節嚴重者取消財政補貼對象。

          十六、農村衛生站實行村委會及鎮級衛生院雙重領導和管理的體制,即由村委會負責行政領導和管理,由鎮衛生院負責業務技術的指導、培訓、考核和監督,鎮政府和鎮衛生院要指定一名領導具體分管村衛生站的組織和管理,共同做好農村衛生站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