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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鄉鎮財政面臨著新的形勢與任務,在職能轉變與規范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為適應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逐步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體系,切實發揮鄉鎮財政的作用,現就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等相關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完善鄉鎮財政管理,做好農村公共服務
要健全鄉鎮財政預算制度,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年度財政收支預算。要切實保障鄉鎮黨政機構行政和社會管理等基本運轉的支出需要。要適應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增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農業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努力滿足農村社會基本公共產品和服務需求。要健全鄉鎮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嚴格控制預算追加,切實增強預算的約束力。要規范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穩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要加強和規范農村收費管理,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費,優化農村經濟發展環境。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公開預算及執行、專項資金分配和使用等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切實加強鄉鎮債務管理,堅決制止發生新的鄉鎮債務。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通過獎補等方式,鼓勵、引導和督促鄉鎮政府積極化解逾期債務。
二、做好涉農補貼工作,認真落實惠農政策
要充分利用鄉鎮財政貼近農村、直接服務農村的優勢,發揮鄉鎮財政在落實涉農補貼政策中的作用。鄉鎮財政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涉農補貼對象的申報、認定、審核和公示等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全部納入政策保障范圍。要積極創新涉農補貼資金發放方式,逐步將直接補貼給農民的資金納入“一卡通”或“一折通”發放范圍。要積極創新為民服務方式,對居民申請辦理涉農政策咨詢、補貼資金發放等服務事項實行“一站式”辦結,努力為農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要加強涉農財政補貼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涉農財政補貼信息管理系統。
三、參與專項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鄉鎮財政要積極參與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對于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專項資金,要建立健全項目庫管理制度,加強項目論證、立項、申報、實施等各環節的監督,嚴防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行為發生。對于上級財政部門直接管理、未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專項資金,包括農林水專項、農業綜合開發、環境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上級財政在下達資金時,要同時抄送項目所在地市(縣)財政局,市(縣)財政部門要分解告知有關鄉鎮財政所,建立上級財政與鄉鎮財政以及鄉鎮財政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保證鄉鎮財政全面掌握有關專項資金的政策、額度、項目要求等情況。鄉鎮財政要加大對上述各類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及時將資金使用中的存在問題、項目實施效果等信息上報上級財政部門。
四、加強財務監督,健全鄉村理財機制
要建立和完善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統一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規范財務收支行為。要推行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財機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鄉鎮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建立健全資產購買、處置、登記和臺賬制度,做到資產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統一,防止資產流失。要加強鄉鎮財務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嚴肅財經紀律。要建立健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對村級財政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積極推行“村賬鄉管”試點工作,由鄉鎮財政會同有關職能站所村級財務會計核算,全面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并定期公示。
五、搞好隊伍建設,提高鄉鎮財政管理水平
要按照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要求,適應鄉鎮財政職能調整,加強鄉鎮財政建設,完善鄉鎮財政機構,合理確定鄉鎮財政編制。要強化干部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財政干部綜合素質,制訂鄉鎮財政人員崗位條件和培訓規劃,選拔業務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同志充實鄉鎮財政隊伍。要推進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加強業務學習,適應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的要求。要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加強反腐倡廉建設,落實“為國理財、為民服務”的財政工作宗旨,轉變工作作風,提升鄉鎮財政干部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提高鄉鎮財政管理水平。
六、創新體制機制,為鄉鎮財政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要根據鄉鎮經濟發展水平、稅源分布等情況,區別對待,合理確定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妥善處理縣與鄉鎮財政分配關系。要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努力縮小地區間財力差異,逐步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為鄉鎮財政履行職能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要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鄉財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進“鄉財縣管”改革,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財政管理方式。
各地財政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基層意見,制定措施,切實落實,充分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