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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發展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確保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為保障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構建和諧楚都,打造平安**城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及省襄樊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著力整治各種火災隱患,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滅火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我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按照“城鄉統籌、協調發展、預防為主、依法治火”的原則,到**年,我市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消防技術規范體系,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基本形成覆蓋城鄉的專業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明顯提高,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提高消防整體合力
㈠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問題,層層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明確各職能部門、社會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并適時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要建立消防安全評價制度,定期對本地區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評價,對本地區消防安全狀況、火災隱患情況進行評估。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政府工作目標,每年將本地區消防工作情況向市人民政府作出專題報告。
㈡切實履行管理職能。各行業和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信息,及時將消防專項治理情況以及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報告市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各職能部門要對本行業或所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履行指導管理責任:⑴經貿及工商部門負責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監管。⑵教體部門重點對各類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體育場(館)監管。⑶旅游部門重點對旅行社、旅游景點監管。⑷衛生部門重點對醫療機構監管。⑸文化部門負責對公共娛樂場所、會堂、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監管。⑹安監、石油管理部門重點對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及相關單位的監管。⑺鐵路、交通部門負責對所屬車站監管。⑻新聞出版、廣電管理部門負責對電視臺、廣播電臺、書店、報刊社、出版社監管。⑼民政部門負責對養老院、福利院監管。⑽建設、水務、城管部門對市政公用消防設施、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監管。⑾郵政、電力、電信部門負責對各自樞紐中心、機站、調度大樓、營業場所監管。通過明確管理責任,推動有關部門和行業、系統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督和管理職責,努力形成各負其責、密切協同、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㈢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自主管理機制。嚴格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從組織、制度、措施、設施等方面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達到重點單位100%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領導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單位消防控制中心值班操作人員等100%通過消防培訓,并持證上崗,單位消防設施配備齊全、完整好用的工作目標。
㈣開展專項治理,提高火災預防和處置能力。
一是認真開展各項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積極消除火災隱患。今年我市火災隱患整治的重點是:“三合一”“多合一”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和因布局不合理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場所。由公安消防部門牽頭,工商、建設、城管等部門配合,認真開展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切實做好火災隱患的專項治理,努力探索消防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二是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月”活動。加大高層建筑、地下工程、人員密集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著重解決中心城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如煤氣貯罐、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貯存、經營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問題。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災隱患單位,要依法從嚴處罰一批,該關停的堅決關停,該罰款的依法處罰。通過火災隱患排查,再公布一批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年內要對3處以上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整改,堅決將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對于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案并抄報有關部門,及時提請市政府掛牌督辦,對于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報請市政府決定責令停產停業。
三是切實加強消防產品的質量監管。質監、工商、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加大對消防產品市場的整頓和規范力度,嚴懲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充分發揮消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的作用,加強對各類消防產品的質量監督,嚴防不合格消防產品進入市場,并實行不合格消防產品召回制度和產品質量終身追究制度。
四、加強消防網絡建設,努力構建社會消防體系
㈤落實消防規劃,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各鎮(辦、區)在修訂城鄉消防規劃的同時,要加快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的建設,特別是**發展區要預留好消防站用地。力爭**年底前,各鎮(辦、區)的市政消防供水設施達到國家標準。
㈥加強城市社區的消防工作。根據公安部、民政部等有關部門關于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工作的意見,按照《**省安全文明社區消防建設標準(試行)》,要全面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工作,力爭80%的城市社區達到安全文明社區消防建設標準,年內推出2個以上先進示范社區,今年市政府將組織專班對消防安全文明社區進行考評驗收。
㈦結合新農村建設,切實加強農村消防工作。認真分析農村火災形勢、規律以及發生火災的原因,按照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切實加強農村的消防規劃、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消防組織和消防法規制度,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安全素質,增強農村抗御火災的能力。各鎮(辦、區)要分別培養1個具有現代農村特色的消防工作先進典型,力爭在全襄樊市推廣,并爭取在“全省農村消防工作現場會”上總結推廣。
㈧組建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壯大消防后備力量。運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群眾組織的作用,堅持專群結合、防滅并舉,因地制**地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力量。力爭采取招聘合同制消防員的形式,招聘一部分地方優秀青年從事滅火救援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內部勤務工作。鞏固和發展企業專職消防隊。大力加強以單位、學校社會單位為陣地的群眾義務消防力量建設,組織民警、保安人員、志愿者、居民、機關干部、單位職工、基干民兵為骨干的消防隊伍,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裝備,開展消防培訓演練。各鎮(辦、區)要按照**省消防總隊《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鄉鎮公安派出所治安聯防消防隊建設的通知》精神,在**年5月前全面建立以當地派出所為依托的治安聯防消防隊,組建一支貼近農村、貼近農民、經濟實用、快速反應的消防力量,承擔起農村的滅火救援任務。要明確一名所領導負責消防隊伍的日常工作,并兼任消防隊長;各治安聯防消防隊要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保持良好戰備狀態,積極履行滅火救援職責。小河鎮**工業園區要在**年底前組建專職消防隊;**年前,城市社區、農村村莊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普遍建立義務消防隊,形成全民社會消防安全網絡。
㈨加強派出所三級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工作。按照《**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各公安派出所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建立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檔案,規范三級消防監督程序,研究一般單位火災發生規律,力爭將一般火災的四項指數(即火災起數、火災損失、受傷人數、死亡人數)降至最低,保持我市火災形勢的穩定。
㈩加強公安消防部隊的基礎設施建設。根據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落實消防車輛、器材裝備的專項經費,及時更新超期服役消防車,保證基層公安消防大隊監督檢查技術裝備、消防中隊滅火搶險救援裝備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達到國家標準,增強消防專業隊伍處置火災及搶險救援的能力。力爭在**年“八.一”建軍節前夕,全面完成消防站的改造達標任務。
五、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十一)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各地、各有關部門每年要制訂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推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鄉鎮、街道和各單位要在鄉村、社區公共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室。文化部門要廣泛開展消防文藝下鄉活動。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做好消防站對外開放工作。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傳播媒體要積極宣傳消防知識,登載和播放消防公益廣告,擴大消防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十二)加大消防教育培訓力度。各類學校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安全教育的內容,普及消防知識,強化消防意識。市行政學校要增設消防管理課程,加大對干部的培訓力度,提高政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科技、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培訓內容。
(十三)建立消防管理執業資格制度。公安、勞動保障、人事部門要建立社會消防執業資格登記認證管理制度和消防執業培訓機構,主要負責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員的培訓和執業資格認證,從根本上提高社會單位的消防管理水平。**年底以前公眾聚集場所、**年以前易燃易爆場所、**年以前社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員必須持有消防執業資格證書。
六、建立消防工作考評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十四)各鎮(辦、區)和有關部門要把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文明鄉鎮(村、社區)考評范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定機制,定期檢查考評。各鎮(辦、區)每年要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對上年度的消防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先進安排布置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
(十五)各鎮(辦、區)和相關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的,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督辦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六)對不依法履行預防和消除火災隱患職責的單位及負責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的,要堅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要加大對火災事故的查處和法律責任追究力度,對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明知是假冒偽劣消防產品仍購買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