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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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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意見

          一、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原則、重點和目標任務

          (一)基本原則。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鼓勵和支持開展合作經營;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努力實現自我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發展的宗旨;堅持以當地優勢資源和特色農產品為依托,增強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堅持以增加農民收入為目的,有效發揮“建一個組織,興一個產業,帶一方經濟,富一批群眾”的積極作用;堅持以政府引導、扶持、服務為支撐,增強發展的動力和后勁。

          (二)發展重點。一是圍繞我縣農業的主導產業、優勢項目和特色農產品,以加快培育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為重點,積極鼓勵和引導有能力的組織和個人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努力實現一村(鄉)一種主導產品,一種產品一個合作社,一個合作社一個品牌。二是在尊重農民意愿,堅持以農民為主體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多主體、多形式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有機組織形式。三是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結合實際在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上同合作社、企事業單位之間開展單項或多項合作。鼓勵有條件的合作社開展一體化經營和深加工,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四是鼓勵和幫助有條件的協會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轉型為合作社,使之在競爭市場中帶動產業,在促進農民增收上發揮更大作用。

          (三)目標任務。力爭到20*年,全縣較規范的合作社發展到50個,基本覆蓋全縣14個鄉鎮;培育5個由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具有產地認證和標準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以及農業標準化示范點;8個屬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自主的農產品品牌。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進一步完善合作社內部各項管理機制,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專業化、規模化生產,拓寬領域,增強市場競爭;指導合作社申請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和創建名牌產品等,以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注冊登記程序和優惠扶持政策

          (一)做好指導、咨詢和審查工作。縣農工部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主動幫助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做好法律、法規等相關政策的咨詢和業務指導,并對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登記備案。

          (二)工商部門做好注冊登記服務。工商管理部門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積極主動地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辦照工作。凡符合登記條件的,工商部門應簡化登記程序,免收登記費用,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三)增加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扶持。從20*年起縣財政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對種養區域特色明顯、帶動作用強的合作社,縣財政給予一定的扶持。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要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優惠政策,在信貸資金上要重點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特別是在小額貸款上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予以傾斜。縣財政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提供貼息支持。鼓勵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聯的企業,同合作社建立信貸聯保機構,設立擔保基金。重點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興辦倉儲設施和加工企業。

          (四)在農業發展項目上給予重點傾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的生產經營和科技推廣項目,經過論證篩選,可以納入政府農業開發和科技開發項目的,實行專項扶持。

          (五)落實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稅務部門要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提供技術服務和勞務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銷售自產農產品及其經初級加工、包裝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從事農機作業、排灌、病蟲害防治以及相關技術培訓和畜禽配種,疫病防治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被確定為國家或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六)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用地、用電及農產品運輸方面給予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種養基地等需要的農業用地,在堅持“依法、自愿、自償”的前提下,由村委會組織協調,動員群眾采取租賃、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優先解決;合作社種養等生產用電、用水由電力、水利等有關部門開辟合作社用電、用水綠色通道,并給予適當優惠;全縣從事農產品運輸業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由縣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頒發“綠色通道通行證”,對持有“綠色通道通行證”的農產品運輸車輛,在其運輸過程中,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攔車檢查、扣押和罰款。

          (七)強化人才支持。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去工作,由縣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鼓勵有一定技能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合作社去兼職;鼓勵農村能人大戶創辦、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在推薦勞動模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候選人時,給予一定傾斜。

          (八)健全督查機制。設立合作社經營環境投訴專線,由紀檢、農工等部門落實專人,專門負責此項工作,對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協調有關部門解決。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獎勵政策

          1、給予獎勵的合作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各項章程、制度健全,運作規范;

          (2)合作社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健全、合理;

          (3)有健全規范的會計核算,有社員公積金賬戶,有供應臺帳、生產臺帳、銷售臺帳;

          (4)定期向社員公布財務收支賬目,每年不少于兩次;

          (5)每年合作社成員增長5%以上;

          (6)產前統一代購生產資料占成員所需生產資料總量的40%以上;

          (7)產中搞好技術支持,每年開展農業技術培訓2000人次以上;

          (8)產后合作社統一銷售農產品占成員所產農產品總量的60%以上;

          (9)成員年收入高于非成員收入30%以上;

          (*)合作社凈資產達到5萬元以上;

          (11)對從事蔬菜、畜牧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參照華縣縣委、縣政府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快蔬菜產業發展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快畜牧產業發展的意見》的標準執行;對從事林果業、手工業和加工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一定規模,能帶領社員共同致富。

          符合以上各項條件、帶動社員增收明顯的,經縣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審定,一次性對其給予3萬元的獎勵。

          2、確定為省級示范合作社和市級示范合作社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

          3、對符合獎勵條件第1條,在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技術推廣等服務,由縣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對其給予適當的扶持資金。

          4、對經工商部門登記發證的農民經紀人、運銷大戶、經銷農副產品成績突出者,參照合作社獎勵辦法予以適當獎勵。

          四、加強組織領導

          縣上成立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縣委農工部部長*,縣農牧局局長*擔任,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農工部,辦公室主任由農工部副部長*擔任,主要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協調指導、政策咨詢、宣傳培訓、登記備案等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切實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在本鄉鎮優勢產業中扶持發展1-2個有示范帶動作用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年終縣上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專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