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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全省旅游發展大會精神,推進我市文化與旅游深度結合,加快文化旅游業發展,優化旅游產品結構,提升旅游產業素質,增強旅游綜合競爭力,進一步掀起*旅游發展第三次高潮,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認識,創新理念,明確文化旅游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推進文化與旅游深度結合是*旅游大跨越發展的迫切需要。文化是旅游的靈魂,旅游是文化的載體。縱觀世界旅游發展趨勢,旅游需求更多地轉向對旅游目的地歷史文化的探索和體驗,文化旅游日益成為新的生活時尚。國內眾多旅游城市也競相推出文化旅游品牌,堅持用文化支撐旅游、包裝旅游、拓展旅游,文化在促進旅游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我市是徽文化的發祥地,歷史積淀深厚,豐富的文化遺存與秀美的山川風光、良好的生態環境,共同構成了得天獨厚的旅游發展資源優勢。建市以來特別是近幾年,市委、市政府堅定不移地“打好*牌、做好徽文章”,在資源保護開發、品牌包裝打造、基礎設施建設和市場宣傳營銷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旅游發達城市相比,文化滲透和支撐作用發揮還不夠明顯,尤其是徽文化的保護、挖掘、整理和開發利用滯后于旅游業發展的現實需求,缺乏主題鮮明的文化旅游產品,文化與旅游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還沒有形成,嚴重影響到*旅游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力。當前,我市旅游正處在優化結構、提質增效、做大做強的關鍵時期,進一步推進文化與旅游的深度結合,大力發展文化旅游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構建和諧*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旅游國際化、全面掀起*旅游發展第三次高潮的重要內容,是打造“兩個最強”、實現“一強三大”目標的重要抓手。各級黨委、政府務必要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文化就是財富”的新觀念,更加自覺地把文化旅游業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拓寬工作思路,創新發展模式,強力推進文化與旅游的深度結合,形成旅游與文化產業互促、互補、互興發展的新格局。
(二)文化旅游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旅游市場為導向,以徽文化資源為基礎,以建設旅游大市、文化大市為依托,著重挖掘、提煉和開發徽文化中最具特色和時代生命力的旅游資源,使之與山川風光、自然生態相融合,形成具有濃郁徽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產品,打響*文化旅游品牌,豐富和提高*旅游文化內涵,增強*旅游綜合競爭力,真正把我市打造成安徽旅游龍頭、華東旅游中心、中國旅游名牌、世界旅游勝地。“*”期間,圍繞文化與旅游深度結合,加快建設徽州文化博物館、徽劇館等一批重點文化旅游基礎設施;隆重推出“寫意*”、“古風徽韻”等一批大型文化旅游演藝產品;精心打造“世界文化遺產探古游”、“徽州文物古跡游”等一批特色文化旅游精品線路;全力辦好“中國*國際旅游節暨徽文化節”、“中國*國際山地車賽”等一批重大節慶和體育賽事活動;攝制發行《大祠堂》等一批優秀影視(包括音像、圖書、畫冊)宣傳出版物;豐富景區景點文化內涵,營造濃厚的文化旅游發展氛圍,真正實現文化與旅游的相互促進、良性互動。
二、瞄準市場,突出特色,傾心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
(三)培育特色文化旅游產品。依托世界文化遺產地、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市、區縣博物館以及遍布全市的古村落,開發利用徽商、徽菜、新安醫學、新安畫派、徽派建筑等獨特的歷史文化體系,挖掘整理徽劇、儺舞、仗鼓、目連戲、抬閣戲、疊羅漢、舞和合、軒轅車會、徽州祠祭、道教音樂等民間藝術和民俗風情,整合形成系列徽文化旅游產品,打造徽文化遺產旅游、節慶旅游、修學旅游和鄉村旅游等文化旅游品牌。高度重視發揮徽州名人資源在文化旅游開發中的作用,通過建立名人紀念館(園)、名人廣場和舉辦紀念、研討活動等,不斷擴大徽州名人文化的影響力,推出名人文化旅游產品。
(四)創演大型主題歌舞晚會。以徽文化資源為主體,融匯黃梅戲、花鼓戲、雜技等安徽優秀地方文化,借助高科技手段,策劃推出一批展示*和徽文化精髓的高品位大型文娛節目。*風景區管委會和市文化局重點抓好“寫意*”和“古風徽韻”兩臺大型主題歌舞晚會的編創演出。各區縣策劃中的“夢尋徽州”、“徽州印象”等演藝項目,要加快推進節奏,早日投入市場。市內其他景區景點和四星級以上賓館飯店,都要積極引進和推出具有地方特色、互動參與性強的文藝表演活動。
(五)舉辦系列節慶會展活動。整合*優勢資源,舉辦高質量、影響大的節慶會展活動,形成綜合性的節慶會展經濟。重點是進一步辦好中國*國際旅游節暨徽文化節,將其打造成宣傳*形象、展示徽州文化、反映民俗風情、薈萃民間藝術,集慶、游、玩、購、賞為一體的標志性節慶活動。繼續辦好中國*國際山地車賽和中國*國際登山節,爭取舉辦*國際攀巖、太平湖國際健走、齊云山滑翔等一批重大體育賽事活動。充分調動各區縣和市直有關部門的積極性,借助我市豐富的生態、物產和風情優勢,舉辦古村鎮休閑藝術節、文房四寶精品展示節、*茶文化暨名茶交易會、紅茶節、枇杷節、原始森林觀光節、徽菜美食節及*書畫大賽、攝影大賽等。大力開拓會展市場,積極承辦全國性、國際性重大會議、展覽及文化活動,努力把我市建成長三角地區重要的商務會議中心和考察地。
(六)推出文化旅游精品線路。在繼續抓好*風景區旅游產品結構優化的同時,圍繞徽文化旅游品牌塑造,主動加強與績溪、婺源、旌德等地的合作,形成古徽州區域旅游發展聯動機制,促進徽文化旅游統籌規劃和資源整合,聯手打造推出世界文化遺產探古游、徽州文物古跡游、徽州名人故鄉游、鄉村休閑度假游、道教養生保健游、修學寫生攬勝游等徽文化系列旅游精品線路,使徽文化成為與*齊名的旅游品牌。
(七)開發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加強游客購物需求的研究,依托徽派盆景、徽墨、歙硯、萬安羅盤、徽州漆器、徽派雕刻、名茶制作等傳統工藝,提高旅游商品、紀念品的制作水平和文化品位,繁榮旅游消費市場。鼓勵支持市內外旅游商品生產企業落戶市、區縣經濟開發區和工業園區,規劃建設旅游商品生產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壯大一批集設計、開發、生產和銷售于一體、有一定經營規模和市場開拓能力的旅游商品生產企業。
(八)繁榮文化旅游出版業。充分利用*優美的自然風光和底蘊厚重的徽文化,爭取國內重點文化企業和影視公司,在我市建設影視拍攝基地。整合市內各類研究資源,深入抓好徽文化的挖掘、整理、包裝和推陳出新。大力發展新聞出版業,精心編制推出一批宣傳*、展示徽文化的音像電子制品和圖書畫冊。抓好*旅游主題口號征集,“唱響*一支歌”。加快旅游信息網站建設,豐富網站文化宣傳內容。
三、強化扶持,優化服務,著力推進文化旅游業健康發展
(九)編制文化旅游業發展推進計劃。在全面開展物質文化類和非物質文化類徽文化旅游資源普查的基礎上,找準特色和優勢,強化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的理念,按照差異化原則,研究制訂市、區縣文化旅游業發展推進計劃,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確定工作重點,落實推進項目,并以項目為載體抓招商、抓投入,集聚資本,整合資源,促進文化與旅游深度結合。
(十)完善文化旅游業基礎設施。重點是加快徽州文化博物館、徽劇館、*茶博園、*國際假日廣場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確保按期投入使用。同時規劃建設屯溪國際商務度假旅游中心、屯溪*國際會議展覽中心、*新天地國際會議中心、太平湖會議中心,全面改善我市會展經濟發展條件。抓好屯溪老街的綜合開發,加快建設徽菜美食街、露天酒吧街、步行商業街等一批精品街、休閑街、特色街,建設一批主題公園和文化廣場,集中交流展示民間傳統歌舞、音樂、健身、飲食文化,豐富游客和群眾的文化生活。
(十一)創新文化旅游業發展體制機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進一步創新管理體制、創新投資機制、創新管理思路、優化創業環境,推動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經營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積極培育適應市場、運作規范的旅游企業和文化企業。大力引進和鼓勵支持外來企業、民間資本投資發展文化旅游產業,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市場為紐帶、企業為主體、項目為載體的互利互惠機制,拓寬文化旅游業發展的投融資渠道。
(十二)加大文化旅游業政策扶持。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建立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大型文化旅游精品生產、文化旅游產業園區建設和相關文化企業、旅游企業的扶持。旅游、文化、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充分利用我市豐富的人文旅游資源,積極向上做好爭取工作,力爭獲得國家和省更多的項目資金支持。城市建設、鄉村道路、農業綜合開發、生態公益林保護、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文化事業等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要與文化旅游業發展相銜接,給予重點傾斜。外來企業和社會資本投資開發文化旅游項目,興辦國家政策許可的演藝、娛樂、影視制作、會展等文化企業,在項目審批、資質認定、建設用地和融資等方面優先予以安排和支持,并嚴格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財稅〔*〕1號、2號和省委辦公廳皖辦發〔*〕26號文件有關規定,兌現稅收等優惠政策,支持文化企業做大做強。文化企業演藝節目的演出票價由市場決定。
(十三)加強文化旅游資源保護。本著“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世界文化遺產地、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嚴禁無序開發和低水平重復建設,確保文化旅游資源永續利用。繼續抓好皖南古村落世界文化遺產擴展項目申報和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申遺工作,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批準設立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立文化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良性互動機制,市內所有利用文物設施和文物保護單位開展旅游項目的,每年按不低于20%的門票收入用于本地區的文物保護,專款專用。加強古城、古街區、古民居、古祠堂、古戲臺、古牌坊、古橋、古塔的修繕和維護,力保古徽州歷史文化風貌得到傳承和弘揚。
(十四)規范文化旅游市場管理。加強文化旅游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和服務質量監管,依法規范演藝、娛樂、文物、旅游商品市場經營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和違法犯罪活動,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市場環境。建立文化、旅游企業信用評估體系,健全企業信用檔案和個人信用檔案,大力推行誠信經營、規范服務,樹立我市文化旅游良好的市場形象。
(十五)搞好文化旅游宣傳促銷。充分利用省內外主流媒體,加大*旅游形象宣傳和徽文化旅游品牌塑造、推廣的力度,盡快推出旅游形象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借助影視、網絡等現代傳媒方式,擴大文化旅游對外宣傳。把文化旅游推介作為全市旅游宣傳促銷的重要組成部分,重大外宣、招商、對外交往交流活動都要與文化旅游宣傳密切結合。加強文化企業與各旅行社、賓館飯店的溝通和聯系,調動雙方的積極性,合作經營、聯合促銷文化旅游產品。
(十六)提升文化旅游人才隊伍素質。加強對文化旅游從業人員特別是導游人員的市情教育和徽文化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宣傳*、傳播徽文化的水平。聘請文化界、旅游界知名專家學者和策劃、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參與我市重點文化旅游項目論證和規劃設計。落實人才引進優惠政策,面向全國招錄優秀演藝人員和其他緊缺的文化、旅游人才。加強對民間藝人的發掘和培養,鼓勵民間藝人傳承傳統文化,弘揚民間傳統技藝,引導廣大群眾廣泛參與到文化旅游業發展中來。
四、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切實保障文化旅游業發展
(十七)加強對文化旅游業發展的領導。成立*市文化旅游業發展領導組,統一協調和解決文化旅游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市旅委,從旅游、文化等部門抽調精干力量集中辦公,具體負責抓好文化旅游業發展的日常工作。各區縣和市直有關部門也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或工作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抓好組織實施和工作落實。
(十八)營造促進文化旅游業發展的良好氛圍。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的思想,建立上下聯動,部門相互協調、協作、協同的工作機制,加快形成文化旅游業發展的整體合力。旅游、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綜合協調、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職能;公安、工商、物價、衛生、安監、質監、城管等部門要切實加強旅游運輸、安全、價格、市場秩序和食品衛生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共同營造加快文化旅游業發展的濃厚氛圍。
(十九)建立文化旅游業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堅持把文化旅游業發展目標任務納入市直有關部門和區縣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進行督查考核。各區縣也要根據本地實際,將文化旅游業發展的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部門和鄉鎮,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人,作為工作目標嚴加考核,確保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