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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處),區機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駐區各單位:
近年來,全區在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處理客商投訴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投資環境有了明顯改善,但仍存在辦事相互掣肘、協調運作遲緩的問題,仍存在重招商、輕安商的傾向,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客商投資的積極性,影響了全區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做好安商工作、優化投資環境已成為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外資的決定性因素。做好安商工作、拓展安商工作內容,已列入區工委、區管委會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重要工作,要求全區上下精心實施,強勢推進,大力構建經開區獨特的投資環境優勢,迅速形成新的環境高地和投資洼地。為認真貫徹落實區工委、區管委會這一決策部署,抓緊抓好抓實安商工作,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安商是優化投資環境、提升吸引外資質量和水平的根本舉措,是推進對外開放、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措施。全區上下必須把創新安商工作理念和舉措作為打造“五最”品牌的重要突破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做好安商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真情溝通、真誠服務、真摯關懷、真心幫扶”的理念,整合服務資源,規范服務行為,構建“三個服務體系”(項目引進中的“一站式”服務體系、項目建設中的“全方位”服務體系、開工投產后的“永久性“服務體系),提供政策、融資、信息、環境配套“四方面支持”,全力打造“五最”(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信譽最好、回報最快、服務最優)品牌。
二、目標要求
做好安商工作關鍵是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服務。全區各職能部門要在深入推行“首問責任制”、“項目聯審制”、“限時辦結制”等服務舉措的同時,大力推行“部門跟著項目走、人員圍繞項目轉、服務圍繞項目做”的工作措施,打造行政服務的高地、投資創業的洼地。
(一)創新服務理念,不斷完善服務機制。服務是安商之本。各職能部門要建立“五項機制”,全力做好安商工作。
建立項目跟蹤服務機制。全面實行“三全服務”,即全天候辦理、全過程服務、全方位協調,明確項目在洽談、簽約、開工建設、投產、達產每一階段的跟蹤服務責任部門、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實現每一階段的跟蹤服務無縫對接,掌握并及時反饋項目實施每一階段存在的問題、解決的情況和履約情況。
建立健全走訪聯系機制。建立區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與企業定期聯系制度,廣泛收集、梳理歸納客商的意見和建議,積極主動為客商排憂解難。
建立健全資源溝通機制。安排專人整理和收集涉及投資、經營、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方便客商了解所需信息和服務。
建立健全客商關愛機制。堅持逢年過節對進區企業實行走訪慰問,讓客商感覺親切和溫暖。
建立健全司法保障機制。在市場準入、投融資、土地使用、社會治安等方面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和公正待遇。
(二)暢通信息渠道,著力搭建互信橋梁。各職能部門要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做到有情操作,運用各種有效途徑及時將有關信息告知企業,特別要注重過程的指導和管理,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進行糾偏,防止簡單處理和強行處罰的行為。要及時有效地宣傳國家的有關政策,提供部門和市場的相關信息,在規范服務中搭建與進區企業之間的信息平臺和互信橋梁。
(三)規范政務行為,切實提供優質服務。建立重大項目“綠色通道”,除須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和報上級部門審批的項目外,盡量縮短辦理時限。在為大項目、大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和事項審批時,要在最短時間內一次性告知企業,備齊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跟進協調,爭取在最短時間內獲得批準,為客商提供方便、規范和有效的服務。
(四)明確政策導向,構建誠信服務平臺。要堅持招商引資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統一政策口徑,把全區招商引資的政策規定、辦事程序、服務項目、投訴電話等編印成冊,提供給客商。切實解決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超越政策底線,后又無法兌現承諾的不誠信現象。對過去已經承諾,又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的,應當兌現承諾。對不符合政策的,應主動上門解釋,求得客商的理解。
三、主要內容
(一)在項目引進時,實行無縫對接,主動提供“一站式”服務
1、進一步堅持落實項目首談負責制和重大項目信息報告制。在項目引進時,要主動與接觸洽談項目的部門、單位實行無縫對接,了解重大招商項目在洽談中出現的重要情況,提供必要的政策等方面咨詢服務。
2、進一步完善辦證中心審批運作機制。簡化許可辦證程序,減少許可辦證環節,提高工作效率。簡易審批辦證事項原則上一律實行“一審一核”審批機制,簡易審批事項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衛生、消防、環保、安管、質監等涉及安全事項的除外);繼續落實審批辦證“首席代表制、行政委托制”,強化進駐窗口的授權力度。繼續完善綠色通道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項目跟蹤督辦制、項目陪同辦理制、項目預約辦理制、上門服務等全方位服務。
3、建立完善重大項目協調及跟蹤服務制度。對重大項目,要按一企一表、一月一報、一季一審、屬地承辦、上下聯辦、及時協調、即時即辦的原則,從項目洽談到投產的全過程實施專人協調及跟蹤服務。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重大項目領導掛點制,要實行“一位領導,一套人馬,一抓到底”,對客商提出的問題須及時予以答復,盡力解決落實。
4、大力推行電子政務建設,實施全區電子政務規劃,完成政務信息網建設。實施一批電子政務公共服務應用項目,包括:網上申報審批、企業信用征集服務、人力信息資源應用、宏觀經濟決策支持系統等項目。
5、建立政府行政服務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政府與企業之間的互動聯系,及時了解客商需求,主動為客商排憂解難,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能。
(二)在項目建設時,做到及時介入,積極提供“全方位”服務
6、對與客商簽訂的合同履約情況要經常進行自查,重合同,守信用。對違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由于法規、政府規章修改、政策措施變化給客商造成損失的,要建立合理補償和處置機制。
7、繼續完善重大項目事項落實督查制,加大對鼓勵招商引資各項政策的落實和服務情況的督查力度。對未按規定落實的要限期整改,嚴禁推諉扯皮,久拖不決,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8、對國家、省、市規定的優惠政策,要逐項落實,兌現承諾;對不予落實的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服務措施得以落實。
9、加強政銀、銀企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搭建“經銀保”平臺,形成政銀互動、銀企雙贏的良好合作環境;鼓勵銀行對重點企業給予貸款扶持政策,積極推進企業服務平臺建設。
(三)在開工投產后,要求主動跟進,全力提供“永久性”服務
10、積極協助解決客商遇到的諸如“招才難、招工難、貸款難、物流難、消防難、用電難、配套難”等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困難。
11、向投資規模、稅收達到進區協議的企業法人代表頒發《榮譽證書》,在客商中形成良好的示范效應,達到以商招商、以服務引商的目的。
12、建立政務信息服務體系,將政務公開的內容在網上公布,重點將有關政策法規、審批事項、服務承諾等對外公開。
13、制定出臺鼓勵扶持優勢產業和重點企業的有關實施意見,不斷提高優勢產業及其重點企業在全區開放型經濟中的比重;積極培育扶持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先進技術、創新能力的企業集團,扶持一批重點企業成為同行業的排頭兵。
14、選擇進區企業作為重點保障單位,開展校企合作,擴大“定單式”培訓的工種和人數,幫助企業解決“招工難、招才難”的問題。同時,為新開工的重點進區企業,提前做好人才保障服務工作,加強對企業合理用人的指導。
15、繼續全面深入貫徹執行《*市優化投資環境條例》,大力整治“四亂”行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修訂《經開區行政事業收費指南》,規范收費行為,大力推行“收支脫鉤”管理制度;強化監督,規范對企業的檢查,規范行政處罰行為。
16、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各項規定,逐條逐項抓好落實,對行政機關違反《行政許可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案件,企業提出行政復議或訴訟的案件要快立、快審、快結,對違法違紀的直接責任人和部門領導要追究責任。
17、營造良好的法制化投資環境。繼續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進區企業抓好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大力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著力開展對進區企業周邊的治安秩序的整治,努力為投資者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18、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統一管理體系。打造“經濟110”投訴、處置一體化快速反應服務平臺,對破壞投資環境的行為,經查屬實,給當事人嚴肅處分外,并追究直接領導、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四、具體措施
(一)實行協作互動制。安商工作涉及范圍廣、任務重、要求高,為減少工作環節,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安商工作切實取得實效。經區工委、管委會研究,成立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與區行政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負責進區企業的政策咨詢、聯絡、融資、引智、進區協議(合同)履行等綜合協調工作。在項目洽談時提供政策咨詢服務,簽約時提供辦證服務,建設時提供現場服務,開工投產后協調幫助進區企業解決遇到的生產、生活、政策支持、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問題。實行全區安商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區各職能部門要明確1名副局長(副主任)擔任安商工作聯絡員。全區各職能部門要與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密切配合,協調互動,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安商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實行督促檢查制。區管委辦要加強對安商工作的日常督查,定期對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及時將檢查結果在全區通報;區監察室要不定期組織力量進行明察暗訪,對檢查過程中發現推諉扯皮、欠拖不決的予以問責查處并督促整改;區行政服務中心要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協調解決,對情況復雜和難度較大的問題,及時向區工委、區管委會專題報告,協調解決。
(三)實行考核獎懲制。全區安商工作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將納入全區政務環境評議評價活動和全區年度目標考核指標體系,增加安商工作考核分數占總評分的比例,實行獎優罰劣,凡是在安商工作中不主動、不支持、不配合的部門和單位,取消其年度目標考核的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