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機關黨建發展意見縣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機關黨建發展意見縣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民政局機關黨建發展意見縣

          為鞏固和發展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立適應時代要求,符合機關實際,使廣大機關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不斷增強機關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縣直機關黨建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加強和改進縣直機關黨的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

          (一)加強和改進縣直機關黨的建設,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重點,以建設高素質黨員隊伍和堅強有力的基層黨組織為基礎,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為核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全面推進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不斷提高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為我縣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和各部門重點工作的完成提供堅強有力的思想和組織保證。

          (二)縣直機關黨的建設總體目標是:建設政治堅定、品德高尚、業務精湛、執政為民的一流隊伍;培育勤奮工作、求真務實、團結協作、清正廉潔的一流作風;創造依法行政、開拓創新、優質高效、服務群眾的一流業績,始終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為建設經濟強縣、構建和諧*與和諧機關作出新貢獻。

          二、加強和改進縣直機關黨的建設的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學習教育制度,提高黨員思想政治素質

          1、學習教育的內容。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形勢政策教育、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道德品質教育、廉潔自律教育、法制法規黨風黨紀教育、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教育、新知識新技能的教育、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教育、機關工作作風教育等。

          2、學習教育的形式和時限。采取集中教育、自我教育和互動教育相結合的形式進行。集中教育原則上每周一次,由黨支部書記或領導干部集中授課,也可以結合形勢邀請專家作專題講座;自我教育由黨員制訂個人學習計劃,選擇學習內容和交流主題,在支部集中學習會上進行研討;互動教育以支部為單位進行,在過好組織生活的基礎上,每半年進行一次理論研討和經驗交流。

          3、健全學習教育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機關黨組織要建立黨員學習檔案,做到學習時間、內容、人員、效果“四落實”。要采取組織測試、查閱筆記、檢查記錄等形式,對黨員學習情況進行督促和考核。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搞好理論學習,縣直機關黨組織每年至少要向縣直機關黨(工)委匯報一次領導干部的學習情況,縣直機關黨(工)委應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單位的學習情況。要進一步健全學習激勵機制,將黨員干部的學習情況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嚴格組織生活制度,加強機關黨組織建設

          1、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自治區黨委《關于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合理設置基層黨組織。機關黨組織書記應由黨性強、作風正、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并有一定黨務工作經驗的同志擔任,一般由部門黨員行政負責人兼任。機關黨組織可根據部門單位實際,配備1名專職副書記負責日常工作;專職副書記列席本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以及人事調整、重要業務工作、機關事務管理等有關會議。對軟弱渙散、不健全的機關黨組織,要及時進行調整、整頓;對班子成員在任期內出缺的,及時進行補選,任期屆滿的及時進行換屆,縣直機關黨(工)委每年要對換屆情況進行通報。如需延期或提前換屆選舉,應經上級黨(工)委批準,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認真落實黨組織書記“一崗雙責”制度,對黨組織書記的培訓,力爭每年達到1至3次,3年輪訓一遍。

          2、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要加強對黨支部的目標管理,把支部工作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豐富“”內容,創新活動形式。認真落實黨員教育、黨員匯報、民主評議黨員、黨支部會議、組織生活、黨日活動、報告工作等七項工作制度。借鑒先進性教育活動及黨員責任和義務教育活動經驗,堅持領導干部帶頭講黨課制度,班子成員每年至少講一次黨課。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3、深入開展共駐共建活動,提升機關黨組織建設水平。要廣泛深入地開展機關支部聯建、機關支部與社區、農村支部結隊共建活動,強強聯手,以強帶弱,推動機關黨組織建設上水平。

          (三)注重提高黨員隊伍質量,抓好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

          1、堅持標準,確保新黨員的質量。機關黨組織要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把發展黨員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把發展黨員質量放在首位,嚴格工作程序,認真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政審、定期培訓等工作,切實落實發展黨員公示制度和失誤責任追究制度。

          2、嚴肅黨紀,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要進一步明確不合格黨員的評定標準和處置標準,每年結合機關社會評議和群眾滿意度測評,采取定性評議和定量測評、支部初審和黨(工)委終審相結合的辦法,對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對不符合黨員條件、喪失黨員先進性的黨員,要按有關程序,及時處理。

          3、加強日常管理,健全激勵制度。按照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具體要求,設立黨員日常管理目標,并對黨員完成目標情況進行跟蹤考核。要把黨員保持先進性、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考評情況與黨內表彰、行政獎勵、干部任免使用結合起來,形成黨內表彰和行政激勵的良性互動,激發黨員爭先創優的內在動力。

          (四)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高機關工作效能

          1、推進服務型機關建設。縣直機關要圍繞樹立“高效、務實、廉潔、文明”新形象,進一步轉變職能,堅持掛牌上崗、限時辦結制,深化為民服務全程代辦制,公開辦事程序、制度及標準,提高政務公開程度和服務效能。要緊緊圍繞部門中心工作確定機關黨建工作內容,深入開展“四型”機關(學習型、服務型、廉正型、創新型)創建活動和“三個一流”(建設一流隊伍、培育一流作風、創造一流業績)活動。要創新“四型”機關建設載體,建立黨員服務站(點)等,進一步提高為基層服務的水平。要改進評議辦法,完善評議程序,使機關評議工作更加公正合理、客觀實際。要設立監督電話、群眾評議信箱,進一步強化機關作風建設的外部監督。

          2、加強黨內民主建設。要依據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黨員情況反映制度、重要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等制度,尊重和保護黨員享有的黨章規定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等各項民主權利。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干部大會,會議要聽取本部門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切實推行黨務公開,進一步暢通普通黨員和基層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渠道,認真組織好黨員建言獻策活動;逐步構建上級黨組織與下級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與普通黨員以及黨員與群眾之間緊密聯系的渠道,以黨內民主推動機關作風建設。

          3、著力構建機關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機關黨組織要把制度建設貫穿于作風建設的始終,按照鞏固和發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組織書記抓作風建設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領導干部群眾聯系點等制度,不斷鞏固成果,推動機關作風建設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五)建立健全黨員發揮作用平臺,在實踐中體現先進性

          1、加強活動載體建設。堅持寓教育于活動之中,深入開展黨員爭當“天山先鋒”、“六個楷模”以及黨員先鋒崗、黨員承諾服務等主題實踐活動、黨組織爭創“五個好”(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發展業績好、群眾反映好)和“三個一流”活動、機關爭創“最佳服務品牌、最佳服務成果”活動,努力營造“一個支部一座堡壘、一名黨員一面旗幟”的濃厚氛圍,引導黨員立足崗位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積極開展“黨支部聯系困難戶、黨員聯系群眾”,“結對幫扶、扶危濟困”等活動,引導黨員做好扶貧幫困工作。

          2、健全發揮黨員作用的激勵機制。要建立健全目標激勵、榜樣激勵和競爭激勵多種激勵方式,激發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內在動力。目標激勵,要以引導激勵為主要目的,以社會評議為基本方法,以簡便易行、可操作性強為原則,設立黨員先進性管理目標,結合推行崗位責任制和公務員管理有關制度,開展立足本崗創先爭優活動。榜樣激勵,要成功地運用典型、榜樣的教育功能,對黨員起到激勵和感知的作用。競爭激勵,通過開展“黨員示范崗”、“黨員掛牌服務”等活動,激勵黨員做到“四個在前”,即:改革創新想在群眾前面,振興發展走在群眾前面,危難險急關頭沖在群眾前面,立足崗位干在群眾前面。

          三、建立健全黨建工作保障機制,落實黨建責任制

          (一)明確機關黨建工作責任。縣委組織部作為縣委機關黨建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委領導下,加強對全縣機關黨建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考核。縣直機關工委、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對下屬單位和本部門黨建工作負總責,其中縣直機關工委要加強對下屬機關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考核,部門黨組指導本部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部門黨委領導本部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各部門黨委(黨組)要把機關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定期(每季度一次)聽取機關黨組織的工作匯報,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要注重對機關黨組織書記或專職副書記的選拔、管理和使用。黨委(黨組)書記是本部門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黨委(黨組)成員要根據分工各負其責,認真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黨建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的崗位責任制。

          (二)建立機關黨建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縣委組織部綜合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縣直機關工委和部門黨委(黨組)領導指導、部門單位黨組織狠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形成強有力的機關黨建工作協調機制和整體合力。

          (三)健全機關黨建工作考核制度。要根據《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中辦發[*]21號)的有關規定,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落實黨建責任制情況,進行不定期督促檢查,并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內容,與業務考核一并進行,必要時組織專門考核。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要把履行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情況作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縣直機關工委和部門黨委(黨組)每年要向縣委書面報告黨建工作情況,縣委要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工作實績評定的重要內容。

          (四)保障機關黨建工作經費。各部門要將黨員教育經費和黨組織活動經費列為專項經費,與年度行政經費一并列入預算。各級黨組織要不斷改善教育條件和管理手段,逐步實現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現代化。

          (五)縣直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參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