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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為嚴把農資經營資格準入關,進一步推進全縣小農資店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促進農資市場健康、規范、有序發展,根據國家商務部等8部委《關于完善農業生產資料流通體系的意見》(商建發〔2009〕98號)、《*“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39號)等文件精神,現就規范全縣農資(主指農藥、肥料)連鎖經營網絡布局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規范農資連鎖經營網絡布局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縣以實施“放心農資”工程為抓手,大力推進農資連鎖經營網絡建設,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得到明顯改善。目前,全縣形成以寶塔、泰豐農資連鎖企業為龍頭,270余家農資經營網點為支撐的農資連鎖經營網絡,基本實現農村全覆蓋,農資質量總體水平有了較大提升。但也存在著網點布局不合理、連鎖門店農資配送率不高、網點間惡性競爭等問題,給農資質量安全留下一定隱患。因此,加強和規范農資連鎖經營網絡科學布局,有利于規范農資市場經營秩序,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監管效能,有利于從源頭上提升農資商品整體質量水平。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從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發展現代農業、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高度,充分認識規范農資連鎖經營網絡布局的重要意義,全面履職,加強指導,密切協作,優化服務,合力推進我縣農資連鎖經營網絡建設。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銳意創新,著力構建布局合理、暢通高效、誠信安全、交易方式先進的農資連鎖經營網絡,以適應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總體目標:培育和扶持1—2家銷售額超億元、跨區域經營的知名農資連鎖經營龍頭企業,建設1家區域性農資配送中心,改造一批農資連鎖門店,通過三到五年的努力,形成以鄉、村兩級經營網絡為基礎,以知名農資連鎖龍頭企業為重點,區域性連鎖配送中心為骨干,布局合理、經營規范、運作高效、協調發展的多元化、連鎖化農資經營網絡。
三、基本原則
(一)方便群眾,合理布局。堅持方便農民購買、服務現代農業的宗旨,著力提高農資連鎖經營網絡覆蓋面,爭取到2010年底主要農業村都有農資連鎖分銷店,農資連鎖經營銷售額占全縣農資銷售額的比重達到85%以上,基本形成規范、公平、競爭、開放、有序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
(二)嚴格準入,總量控制。設立農資經營網點必須和農業生產需求相適應,按照“尊重歷史、科學規劃”的原則,在滿足總體需求的情況下,綜合考慮各經營網點服務半徑及跨鄉鎮區域經營等因素,確定我縣農資經營網點總數控制在260家左右。縣供銷、農業、工商等部門要結合我縣實際,共同研究制定農資連鎖經營網點布局規劃,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全縣農資經營網點總量一般不得突破規劃數量,現實中已突破規劃數量的,采取自然淘汰的方式予以平衡。新申辦農資經營點的經營場地必須符合全縣農資連鎖經營網絡布局規劃。
(三)規模經營,優化結構。鼓勵農資經營網點擴大經營規模,改善場所條件,借鑒先進科學管理經驗,提高市場競爭力。支持有實力的農資網點實施資源整合,充分發揮規模、技術、資源和管理優勢,逐步提高現有農資網點經營管理水平和規范化程度。
(四)動態管理,優勝劣汰。實行農資經營網點“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動態監管制度。提倡農資經營適度競爭,鼓勵信譽度高、服務水平好、農資質量有保證的經營主體新辦農資經營網點。對經營信譽較差、農資商品配送率不高、群眾投訴較多的農資網點,實施嚴格監控,視情節重新培訓上崗;對經營偽劣假冒農資、發生坑農害農等嚴重后果的農資網點,一律取消其經營資格。各農資連鎖經營企業要加強內部規范管理,建立健全農資連鎖網點的約束機制,進一步提高農資連鎖經營覆蓋面和配送率。
四、保障措施
(一)各司其職,聯席評審。全縣農資連鎖經營網絡布局規范工作由縣供銷社、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建立農資經營新申辦聯席會議評審制度。凡新申辦農資經營網點的,須經農業部門技術培訓取得從業人員技術合格證明、與農資連鎖企業簽訂加盟意向協議后,向縣供銷社提出書面申請。縣供銷社會同農業、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和新申辦點所在鄉鎮(街道)聯合進行實地踏勘,根據農資連鎖經營網點布局規劃、現有網點分布情況及申辦人的經營條件提出書面聯合評審意見,縣工商局根據聯合評審意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二)加大扶持,完善制度。進一步完善農用化肥淡季儲備制度,切實做好春耕秋播季節化肥市場供應工作,確保不脫銷不斷檔。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化肥淡季儲備貸款按實貼息,最高限額20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現有農資連鎖經營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積極幫助企業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加快農資區域配送中心建設,鼓勵縣域農資連鎖企業跨區域經營發展,切實避免重復抽檢,改善農資經營環境;縣供銷、農業等部門要引導農資連鎖企業不斷優化農藥、化肥等農資品種結構,適當增加農業機械、小農具、飼料、種子以及與農業生產相關的日用雜品、科普圖書的經營;要加強對農資連鎖企業的指導和監督,督促企業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制度,規范進貨渠道,加快誠信體系建設,擴大市場份額,從源頭上保證我縣農資產品質量安全;植保等各生產型、服務型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嚴格依法規范運作,加強與農資連鎖企業間的業務合作,不得從事農資經營活動。
(三)加強執法,完善監管。縣農業、工商、質監、物價等相關單位要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健全農資商品購銷臺帳、質量承諾、問題農資產品源頭追溯、明碼標價等制度;完善市場預警、市場巡查、不合格農資退市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對農資經營主體資格、農資商品質量、農資商品價格情況等開展檢查工作,及時查處群眾投訴舉報案件,杜絕經營假冒偽劣農資行為,凈化農資流通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