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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局農村就業援助發展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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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局農村就業援助發展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切實幫扶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再就業,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促進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的通知》(浙政發〔20*〕2l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勞局等六部門關于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就業援助實施意見的通知》(衢政辦發〔20*〕1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就業援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就業援助目標

          根據省委、省政府實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劃”讓全省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總體部署,按照“源頭控制、動態管理、政府扶持、跟蹤服務、確保落實”的要求,全面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建立就業困難人員援助長效機制,通過落實扶持政策、開發崗位和開展就業援助等措施,積極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幫助“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中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實現穩定就業并獲得穩定收入,讓困難群眾共享發展成果。

          二、就業援助對象和認定程序

          (一)援助對象

          援助對象為全縣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中有就業愿望的勞動力。認定條件:城鎮“零就業家庭”是指城鎮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校學生、現役軍人、辦理提前退休退職人員等除外)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況6個月以上的,且無經營性、投資性等收入的家庭;農村低保戶勞動力是指經縣民政部門核準并享受農村低保待遇人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校學生、現役軍人等除外),有勞動能力和轉移就業愿望的人員。

          (二)認定程序

          凡符合認定條件的城鎮“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持戶口簿、身份證和失業證明等材料,自愿到戶籍所在街道社區居委會申請并登記(無社區居委會的到所在鄉鎮勞動保障所登記),由社區居委會初審并公示7天且無異議的,填寫申請認定表(附后),經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核實,報縣就業管理服務局審查認定。被認定為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憑“認定表”可申領《再就業優惠證》,并在《再就業優惠證》上“是否困難對象”一欄上注明“零就業家庭”。被確認的城鎮“零就業家庭”實行動態管理、退出機制,在“零就業家庭”中如有1人實現就業就不作為零就業家庭,但其所申領的《再就業優惠證》可享受3年相關優惠政策。對無正當理由經3次推薦就業不上崗就業或經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后經3次推薦就業不上崗就業的,視同為無就業愿望不再作為城鎮“零就業家庭”。

          凡符合認定條件的農村低保戶勞動力,持戶口簿、身份證和農村低保證等材料,自愿到戶籍所在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提出申請并登記,填寫“《農村低保戶人員就業援助證》申領審批表”(附后),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審核匯總后,報送縣就業管理服務局審定,核發《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

          三、就業援助內容

          (一)加強政策扶持

          對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家庭分別憑《再就業優惠證》和《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享受以下優惠政策扶持。

          1、城鎮“零就業家庭”扶持政策:

          (1)所在街道(鎮鄉)、社區或職業中介機構等每推薦安置1名“零就業家庭”勞動力(持《再就業優惠證》,下同)實現穩定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用工合同)的,給予200元職業介紹補貼;“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均參照就業困難人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補助標準給予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予以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費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

          (2)“零就業家庭”成員在社區及機關、事業單位勤雜輔助公益性崗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用工合同)的,對安置工作單位按安置總人數給予每人每月當年最低工資標準30%的就業崗位補貼。

          (3)“零就業家庭”成員從事個體經營或種植業養殖業的,對資金不足的給予提供小額貸款貼息,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2萬元,憑還款結息憑證,由縣財政按銀行當期基準利率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

          (4)對已經實現全員參加五項社會保險并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用人單位,每錄用1名“零就業家庭”成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審核后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單位)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補貼計算,個人應繳部分由本人負擔。

          (5)“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以上,從事個體經營(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娛樂業、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或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養老、醫療保險補貼。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標準為自由職業者最低繳費標準統籌部分的50%,基本醫療保險補貼標準為醫療統籌部分的50%。

          (6)“零就業家庭”成員通過各種途徑實現就業和再就業的,原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不變,全縣統一調整低保對象和標準時,按低保政策規定重新核定。

          2、農村低保戶勞動力扶持政策:

          (1)所在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或職業中介機構等每推薦安置1名持有《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人員實現穩定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用工合同),給予200元職業介紹補貼;持有《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人員自愿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均參照就業困難人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補助標準給予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予以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費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

          (2)對已經實現全員參加五項社會保險并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用人單位,每錄用1名持有《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審核后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單位)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補貼計算,個人應繳納部分由本人負擔。

          (3)機關事業單位勤雜崗位、鄉鎮(街道)和農村社區公益性崗位安排農村低保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用工合同)的,對安置工作單位按安置總人數給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就業崗位補貼。

          (4)農村低保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對資金不足的給予提供小額貸款貼息,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2萬元,憑還款結息憑證,由縣財政按銀行當期基準利率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

          (5)建立低保待遇漸退機制,鼓勵農村低保人員通過就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狀況。對實現就業的農村低保人員,原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不變,全縣統一調整低保對象和標準時,按低保政策規定重新核定。

          扶持政策自20*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政策審批的截止時間到20*年12月底。各項扶持政策自開始享受之日起,最長期限為3年。

          為簡便手續,提高辦事效率,便于監督管理,凡城鎮居民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免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推薦安排就業、享受相關再就業優惠政策,統一由縣就業管理服務局實行勞動保障事務,其費按《關于貫徹落實<龍游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若干問題的通知》(龍人勞社〔20*〕82號)文件標準執行,由縣財政從再就業專項資金中支付,并接受縣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二)開展技能培訓

          全縣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要積極主動與鄉鎮(街道)對接聯系,對“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中有就業愿望和培訓意愿的,要結合市場需求,進行分類指導,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對有創業能力和創業愿望的“零就業家庭”成員,重點推薦投資少、見效快的創業項目,并提供創業培訓和創業指導。培訓經費補助標準根據具體的培訓工種、項目、時間及規模,由培訓機構據實測算并提出申請,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報財政部門審批。

          (三)拓寬就業渠道

          就業是民生之本,就業是穩定之基。城鎮要圍繞社區物業管理、衛生保潔、居家養老等便民利民服務,各街道、社區和有關單位要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促進“零就業家庭”成員實現再就業。各鄉鎮(街道)和村委會要針對農村低保人員文化程度低、就業能力弱等實際困難,千方百計拓寬就業門路,積極開發合適的就業崗位,就地就近安排就業。鼓勵企業尤其是福利企業優先招用城鄉低保戶殘疾勞動力就業,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幫助城鄉困難群體勞動力就業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就業服務

          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和民政辦要齊心協力、齊抓共管,認真組織開展對轄區范圍內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就業再就業援助工作的宣傳發動、調查摸底、審核匯總工作。要建立“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再就業、技能培訓、轉移就業等基本情況數據庫和基礎臺帳,各社區居委會和行政村要落實“就業援助員”制度,實行動態管理和動態援助,并為轄區內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零就業家庭”和持有《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的勞動力提供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個就業崗位的就業服務。對連續推薦3次因個人原因拒絕接受就業的,可認同為無就業愿望,并收回已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領導。各鄉鎮(街道)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就業援助行動作為為民辦實事和促進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各鄉鎮(街道)統一由分管民政的領導負責牽頭抓好這項工作的實施。要按照省、市相關工作目標考核要求,層層落實責任制,制定工作方案,確保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二)明確工作責任。要發揮就業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司其職,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務求實效。縣人勞社保局負責城鎮居民“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就業援助工作的牽頭協調,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及相關優惠政策的實施審核工作;農辦負責農村低保戶勞動力的素質和技能培訓工作;民政局負責農村低保戶的調查、統計、管理、動態跟蹤等工作,建立城鄉低保戶漸退機制;殘聯負責殘疾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指導、服務和援助工作;農業局負責從事種植養殖業就業困難人員的技術培訓、輔導等方面的扶持工作;縣財政局要根據促進困難人員就業工作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資金投入,合理安排扶持政策所需專項資金。使各項扶持政策惠及到每個“零就業家庭”和每位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幫助其盡快實現穩定就業。

          (三)加大政策宣傳。各鄉鎮(街道)、機關各相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都要把促進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就業作為一項應盡的社會責任,積極開展結對幫扶活動。要通過各種媒體,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就業再就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引導全社會來關心、重視和幫助城鄉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再就業,切實推動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