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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把握文件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義。
建立健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形成先進性教育活動的制度成果,是確保先進性教育活動取得實效的根本要求之一。《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等四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文件的制定和印發,是對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經驗的系統總結,是建立健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創新性與操作性,標志著黨的制度建設邁出了新步伐,對于鞏固和擴大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更好地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持不懈地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對于更好地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級黨組織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推進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高度出發,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學習,加強宣傳,全面把握文件精神,營造貫徹實施文件的良好社會環境。要把學習貫徹文件作為提高廣大黨員和干部思想的重要內容,作為增強基層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的制度保證,不斷推進新時期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二、積極創新、突出重點,從加強基層黨的建設的經常性工作出發,全面貫徹落實文件的有關要求。
先進性教育活動所取得的各項制度成果是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寶貴經驗,各級黨組織要著眼于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長期性,著眼于基層黨的建設的經常性工作,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四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文件為重點,緊密結合市委辦公廳已印發或轉發的《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關于建立機關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區域性大黨建建設的若干意見》、《市委組織部、市科教工作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上海高校黨建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郊區基層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文件的主要精神,全面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并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切實抓好以下四項工作:
(一)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
1、繼續做好《黨在我心中》學習資料片的組織播放。堅持不斷創新教育方式,由市委辦公廳牽頭,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保密局協同配合,進一步做好每季度一次《黨在我心中》學習資料片的制作工作,不斷提高學習資料片的質量,切實增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吸引力與感染力。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做好組織收看工作,更好地發揮學習資料片在黨員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增強黨員教育和黨的組織生活的實效。
2、加強黨員崗位教育培訓。立足于黨員要成為勇于創新、創造一流業績的模范的新要求,進一步豐富黨員教育內容,著力突出黨員崗位技能培訓,努力提高黨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提高黨員服務、帶領群眾的本領。基層黨組織要逐步建立健全黨員崗位學習培訓計劃,通過培訓,實現黨員在崗位上成長成材、立足本職創造一流業績、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的目標。
3、積極開發黨員信息化教育系統。積極推進黨內教育信息化、網絡化建設,充分運用網絡教學等電化教育手段,以上海基層黨建網的“在線教育培訓”為平臺,根據形勢任務要求和黨員需要,為黨員提供菜單式的網上學習內容,不斷拓展黨員教育培訓和黨員自主學習的途徑。
4、建立社會化的黨員教育培訓基地。進一步加強教育陣地建設,整合社會教育資源,積極發揮各級黨校在黨員經常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各類院校、培訓機構、革命紀念地(館)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教育資源,逐步在全市建立一批面向基層、面向廣大黨員的開放式、互動性的黨員教育培訓基地。
5、嚴格黨員教育管理的各項措施。堅持教育與管理、監督、服務相結合的原則,以基層黨組織為單位,建立健全“”情況通報制度,保證“”制度的嚴格落實。各級黨組織要嚴格按照中央規定的課時要求,合理安排黨員集體教育活動,創新教育活動方式,確保每年參加所在黨組織集體教育活動的時間,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黨員累計不少于12天,其他黨員累計不少于6天。黨員民主評議堅持以支部為單位每年進行一次,黨員集中進行的黨性分析評議以處級以上基層黨組織為單位,原則上每2-3年進行一次,至少不少于每5年進行一次。
(二)關于做好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
6、進一步健全“三服務”、“三測評”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凝聚力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三服務”(黨的上級組織為基層組織服務、黨的基層組織為黨員服務、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都為群眾服務)、“三測評”(群眾測評黨員、黨員測評支部、支部測評黨委)的運作機制,以“三服務”促進“三凝聚”,以“三測評”保證“三服務”,把群眾是否滿意作為檢驗黨組織和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成效的基本標準。
7、全面提升“雙結對”活動的服務功效。結合中央有關要求,認真貫徹市委組織部下發的《關于深化和推進“雙結對”活動的意見》,強化工作制度,總結實踐經驗,加強理論研究,持續廣泛深入開展“雙結對”活動。各級黨組織要堅持“黨員受教育、群眾得實惠”的工作原則,積極豐富、拓展“雙結對”活動的內涵和外延,組織黨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通過多種形式幫助基層和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8、強化黨員服務中心的功能開發。要以服務功能開發為重點,整合區域黨建資源,深入挖掘全市各級黨員服務中心的服務功效。根據黨員群眾需求,積極創新服務載體,拓展服務項目,發展和壯大黨員志愿者隊伍,定期組織黨員在區域內開展各項便民服務活動,切實把黨員服務中心建設成為區域內各級黨組織和黨員服務群眾的中心、教育培訓的中心,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能力和實效。
9、積極發揮黨代表在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作用。按照中央提出的不斷創新黨組織和黨員聯系服務群眾的方式方法的要求,在總結部分基層單位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黨代會閉會期間黨代表發揮作用、聯系黨員群眾的途徑和渠道,建立健全黨委委員聯系黨代表、黨代表聯系黨員、黨員聯系群眾三級聯系制度,進一步加強黨委、黨代表與黨員群眾間的聯系,積極反映群眾訴求,暢通黨內外信息渠道。
10、深入開展各項主題實踐活動。各級黨組織要繼續以“高興、放心、凝聚、覆蓋”為主題,認真組織,深入開展以服務群眾為主要內容的主題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大力推廣“一線工作法”、“黨員責任區”等先進性教育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農村和街道社區黨組織要積極組織黨員參加“設崗定責”、“黨員示范戶”等活動,有條件的黨員每年要承諾為群眾辦一兩件實事,努力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上級黨組織要加強對下級黨組織開展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的督查,為黨員服務群眾、加強黨性鍛煉搭建平臺。
11、暢通群眾表達意愿的渠道。做好定期接待群眾的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暢通群眾表達意愿渠道。實行政務公開、廠務公開和村務公開,逐步推行黨務公開。建立健全黨員領導干部“基層聯系點”、“群眾接待日”等工作制度,按照中央要求,省部級黨員領導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個月時間,各區縣、大口黨委黨員領導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個月時間深入基層調研,了解群眾情況。
(三)關于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
12、規范流動黨員管理措施。各級黨組織要嚴格履行中央提出的黨組織在流動黨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責任,在黨員外出前由黨支部要按規定登記并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對外來流動黨員要認真驗查《流動黨員活動證》,做好身份確認工作,并及時將外來流動黨員編入黨的一個基層組織。各區縣、大口黨委組織部門每年底要上報流動黨員管理工作情況,市委組織部每年要對這項工作進行一次抽查。
13、推進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推進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黨員服務中心建設和社區、經濟園區、商務樓宇、集貿市場及各類中介機構等流動人口集中地的黨員服務站(點)建設,健全工作網絡,擴大工作覆蓋面,確保流動黨員都能就近找到黨組織,為流動黨員接轉組織關系、參加組織活動、提供政策咨詢、接受黨組織教育管理提供便利。
14、加強“兩外”機構黨組織建設。按照中央提出的堅持以流入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的工作原則,結合本市實際,按照流出地與流入地管理相結合的辦法,進一步密切與兄弟省市黨組織的溝通聯系,加強外省區市駐滬機構、上海駐外機構黨組織建設,主動提供上海黨員服務機構和流動黨員管理的相關信息,支持流動黨員的整建制管理方式,暢通流出地與流入地的信息渠道。
15、加快流動黨員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按照中央提出的探索利用現代化手段加強對流動黨員管理的具體要求,借助社會保障卡等信息資源,在全人口管理的基礎上,加快黨員電子身份登記認證體系,建立覆蓋全市的流動黨員信息庫和網絡管理平臺,實現流動黨員轉接組織關系的信息化操作、參加組織生活的動態化管理和流動分布情況的及時反映,進一步增強黨組織對流動黨員的有效教育和規范管理。
16、作好關心、服務流動黨員的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工作原則,以街道鄉鎮黨員服務中心為依托,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流動黨員再就業援助體系和幫困互助機制,積極為流動黨員提供就業、培訓和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從生活、工作和學習等方面予以必要的關心和支持,切實增強流動黨員的組織歸屬感與政治責任感。
(四)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
17、嚴格落實黨建第一責任人制度。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健全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目標責任。上級黨組織要加強對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對本地區、本部門基層黨建負總責,書記履行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的督查和考核評價。具體考核內容、考核辦法和考核結果的運用參照中央和市委有關文件規定。黨員領導干部要堅持每年至少為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的黨員上一次黨課。
18、健全基層黨建經常性督查制度。按照中央提出的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的任務要求,建立市和區(縣)、大口基層黨建督導員隊伍,健全基層黨建經常性的督查、指導工作制度。市委組織部每年要采取有效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就中央和市委關于基層黨建有關文件精神或專項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保證基層黨建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在實處。
19、深入推進“班長工程”建設。各區縣、大口黨委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實履行好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選好配強黨組織書記的職責,深入推進“班長工程”建設,依托市和區縣、大口黨校,認真做好黨支部書記崗位初任培訓和在職輪訓工作,堅持新任黨支部書記上任半年內必須參加由上級黨委組織(干部)部門組織的培訓,堅持每3年安排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到市或區縣、大口黨校接受在職輪訓,全面提高基層黨支部書記的工作能力與分析、解決問題的水平。
20、加強社區專職黨群工作者隊伍建設。各區縣黨委要按照中央關心愛護基層黨務干部的工作要求,不斷加強社區專職黨群工作者隊伍建設,從職業聲譽、崗位待遇、職業生涯發展上真正重視、真切關心社區專職黨群工作者隊伍建設。要在近期逐步建立健全社區專職黨群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及與之相匹配的各項考核激勵制度,積極推動社區專職黨群工作者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21、推進基層黨建資源支撐體系建設。以農村、社區和“兩新”組織黨組織為重點,積極推進基層黨建資源支撐體系建設。各區縣黨委要把黨員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有計劃地向農村、街道社區、“兩新”組織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不斷加強區域內居民區、農村、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黨員活動場地建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黨委(黨組)要把本部門、本單位黨員教育經費和黨組織活動經費列為專項經費預算,保證基層黨組織有人辦事、有錢做事、有能力做成事。
三、加強領導、嚴格監督檢查,確保先進性長效機制的各項舉措轉化為加強基層黨建的實際成效。
各區縣、部門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對基層黨建工作負總責,書記是抓基層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要求,把貫徹落實好中央先進性長效機制的四個文件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切實加強領導,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組織堅強有力、黨員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進、人民群眾滿意”的總體目標,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并提出貫徹落實文件的具體舉措,對已有文件中與中央四個文件主要精神不符合、不一致的要抓緊修訂,確保中央文件各項制度的有效執行。各區縣、部門黨委(黨組)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門聽取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貫徹落實情況和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研究決定基層黨建的重要事項,及時解決所發現的問題。
上級黨組織要加強對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聽取匯報,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抓基層黨建、貫徹落實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把監督檢查情況與干部考核、表彰等工作掛鉤,對成績突出、執行得力的予以表彰,對思想不重視,執行不力的予以批評,切實增強制度的約束力。要堅持走群眾路線,切實發揮群眾監督與輿論監督的作用,定期向社會公布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執行制度的情況。市委適時對各區縣、大口黨委及部分基層單位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于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文件的情況進行檢查。
各基層黨組織要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指導下,按照中央和市委先進性長效機制文件中的各項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已制定的先進性長效機制的各項措施,從實際出發,總結成功經驗,克服薄弱環節,找準工作著力點,切實加強和改進基層黨的建設的各項工作,確保先進性長效機制的各項舉措轉化為加強基層黨建的實際成效,不斷推進基層黨建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為推動上海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的發展、加快實現“四個率先”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