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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工業項目投資建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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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工業項目投資建設意見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工業項目投資建設管理,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區工業項目投資建設管理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為指針,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對工業項目投資建設管理,規范投資建設行為,充分發揮政府在產業規劃、產業導向、產業政策方面的作用,優化產業布局,推進產業集聚,提升產業層次,建立集約高效的用地機制,切實提高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平,強化項目建設的責任機制,確保項目建設的加快推進,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可持續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合理規劃原則。在工業項目投資建設管理過程中,要突出規劃的龍頭作用,科學規劃工業區產業定位和布局,把規劃貫穿于工業項目引進和投資建設管理的始終。

          2.嚴格準入原則。對工業項目要建立準入門檻,制定準入標準。鼓勵高新技術、高附加值項目建設,限制一般加工工業項目建設,禁止高能耗、高污染及國家禁止的其他項目建設。

          3.集約利用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節約土地、集約用地的觀念,轉變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實現土地集約高效利用。

          4.強化責任原則。加強工業項目合同的管理,對所有新開工項目,要以簽訂協議形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強化項目推進的責任。

          5.跟蹤問效原則。對工業項目要區分不同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建立部門聯動督查機制,強化對項目投資強度、建設周期和投入產出等指標的跟蹤問效。

          6.效率優先原則。進一步優化服務,建立工業項目投資建設問題協調機制,健全項目全程跟蹤服務和并聯審批制度,優化投資建設環境,加快工業項目推進。

          7.資源共享原則。按照區域功能布局,建立基礎設施和土地等資源的共享機制,實現資源的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優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利用率。

          三、管理要求

          (一)優化產業規劃布局

          1.抓好產業布局定位。各工業區要按照有利于產業集聚和產業特色的形成,促進產業鏈、資金鏈上的分工,提高產業競爭力的要求,確定產業定位,努力提高產業集聚度,走專業化、特色化、高新化之路,提升工業區的建設水平。各工業區均要明確主導產業,對同一工業區內不同產業之間的分布做到協調有序,充分考慮基礎設施資源的共享度,避免因布局不合理而使不同產業的企業之間產生相互影響。

          2.抓好詳規修編完善。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進一步編制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使區內布局、產業定位、生態建設及配套設施具有科學性和前瞻性。按合理集約用地的要求,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輔助設施的用地比例,生產性項目用地應達到65%以上。通過集中建造行政管理、生活服務、污水處理及倉儲等配套設施,提高區域性社會資源的共享度。

          3.抓好項目建設管理。企業廠區規劃必須服從工業區詳細規劃的要求。區建設、國土、經統、環保等部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加強對工業區內企業廠區布局、外墻立面、門面設計、圍墻設計、綠化比例、管線走向及土地容積率的統一管理。在項目投產(試產)后一年內,企業應完成綠化建設。

          (二)提升項目準入標準

          1.嚴格執行產業導向。凡新進的工業投資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和《*市產業結構調整導向暫行規定》,并符合區產業準入標準。嚴格控制高污染、高消耗項目,東部新區禁止新進印染、砂洗等項目,結合我區產業發展重點,優先安排新型紡織、品牌童裝、機械電子、高檔服裝和農產品加工項目,鼓勵發展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

          2.嚴格項目準入標準。對項目的投資規模、投資強度、容積率、投入產出水平、開工時間、竣工時間、環境影響等準入條件,均要作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方可準入。

          3.嚴把項目預審關。建立項目評估和預審制度,對引進項目的產業布局合理性、投資強度、容積率、環境影響等方面進行評估把關。在項目洽談階段,投資方必須提供項目的申請報告,并就原材料、產品種類、投資規模、投資金額、生產工藝、環保、工程進展計劃等內容提供相應資料,并予以說明。經評估預審符合各項要求的,方可簽訂正式合同。

          (三)提高土地集約水平

          1.切實提高項目投資強度和容積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凡新建設項目用地投資強度和容積率指標必須符合省發改委和省國土資源廳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要求。同時,結合我區產業發展定位及土地有效供給能力,凡進入我區投資的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按省定標準上浮30%,其中東部新區(包括織里、八里店、環渚)范圍上浮50%。對進入我區的建設項目,嚴格規定容積率。除特殊項目外,容積率一般都要求控制在1.0以上(包括1.0),達不到容積率標準的項目原則上不予批準建設。

          2.大力推進標準廠房建設。加強對企業建造廠房的控制把關,除受產業限制外的一般行業,層數要杜絕一層、控制二層、推廣三層、鼓勵四層及以上。引導投資規模小的企業租用標準廠房,原則上新項目投資規模小于1000萬元不得進入東部新區新征建設用地,對高新技術企業,并有長遠發展規劃項目(一期投資較小,但長遠發展投資較大)投資規??蛇m當放寬。鼓勵企業利用存量土地和現有建設用地建造多層標準廠房,自用或出租、轉讓。

          3.嚴格地價管理。符合供地條件的工業項目用地,其地價均不得低于當地工業基準地價,特殊情況須報經區人民政府集體討論決定。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同時不得低于當地工業基準地價的70%,也不得低于土地評估價格的80%。對重大外資項目和高新技術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各鄉鎮要嚴格遵循土地出讓金“收支兩條線”的原則,規范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

          4.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規劃布置。企業所需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布置應納入集中建造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區,如確需在企業內部設置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禁止企業內部建造成套職工住宅、別墅式專家樓、賓館和招待所等設施。

          (四)強化項目建設責任

          1.強化項目前期工作。進一步明確政府在工業項目投資建設中的職責,強化項目前期工作。建立鄉鎮、部門聯動督查服務機制,對已基本符合建設條件的項目,土地預審、立項、選址意見書應該在15天內完成,供地、對下政策處理和房屋拆遷應該在立項后三個月內完成。

          2.強化項目合同管理。對新引進的工業項目,要以簽訂協議形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強化項目建設責任。對投資規模、投資強度、容積率、投入產出比和開工、竣工時間等以協議的形式加以明確。同時,對項目的建設進度、投入產出等情況進行嚴密跟蹤,根據項目實際完成情況,通過土地價格、財政返還等手段予以獎勵或處罰。

          3.強化項目進度管理。進一步明確工業項目建設周期。項目正式落戶后,企業盡快組織開展項目的實施工作。對投資1000萬美元(或1億人民幣)以內項目,在提供基本開工條件后1年內必須完工;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或1億人民幣)項目,2年內完工;特別重大的項目或項目建設周期有特制規定和要求的,采取一事一議辦法。

          4.強化項目產出管理。在確保項目投資強度的基礎上,提高投入產出率。針對不同行業制訂不同的投入產出標準。工業項目在投產后的第一個完整生產年度內投入產出率原則上要在1.5以上。加大工業項目的設備投入,凡新開工工業項目裝備率要求在60%以上,同時積極鼓勵企業采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裝備,著力提升全區技術裝備水平。

          (五)加強項目動態管理和跟蹤問效

          建立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項目推進督查小組,加強對項目建設各個環節的動態管理和跟蹤問效,并建立相應的獎勵和處罰機制。

          1.開工時間。項目對下政策已處理,政府已發出開工通知書,三個月內必須動工,每推遲一個月按月收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的違約金;半年未動工的,自動放棄土地使用權,政府按原出讓地價收回土地;政府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開工時間提供必要開工條件的(對下政策處理完畢,項目可進場施工),每推遲一個月政府應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的違約金。

          2.竣工時間。項目竣工達不到合同時間要求的,每推遲一個月按月繳納總地價5%的土地補償基金。供地批準后兩年,建筑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實際投資占總投資不足25%,依法予以收回;項目提前竣工的,提前竣工期內上繳各項稅收區得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

          3.投資強度。對投資強度(固定資產投資額以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提供的數據為準)達不到標準,按達不到合同規定投資強度的比例核減用地面積,對核減的土地面積按原出讓價格收回。因地塊內建筑物布局等原因,無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按達不到投資強度標準的比例相應提高土地價格;超過合同規定的投資強度標準,按超過比例的30%核減土地價格,獎勵給企業。

          4.投入產出。按整個建設周期進行計算考核。對投入產出沒有達到標準,按沒有達到標準的比例相應提高地價;對超標準的,三年內超過部分所上繳稅收的區得部分,全額返回給企業。

          (六)優化項目投資環境

          1.實行一站式服務。設立區建設項目審批綜合窗口,建立項目審批一站式服務。開辟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凡進入綠色通道的工業項目,鄉鎮要確定專人,明確責任,做好從項目立項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的跟蹤服務工作。

          2.實行限時辦結制度。按照“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要求,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辦事時限或承諾辦理時限,區有關部門要嚴格依據各自管理權限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如需上報市、省的,應由各部門組織協調,并全程負責辦理審批手續。

          3.實行并聯審批制度。嚴格實行工業項目集中聯審、并聯審批,凡工業項目進入立項環節,對依法需前置審批的項目,由區工業項目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實行同步審批。其基本要求是:區經統局受理、抄告相關部門、同步操作、限時辦結,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定期召開工業項目聯席會議,幫助協調解決工業項目推進中的實際問題,確保工業項目順利推進。

          (七)加強項目管理領導

          區成立工業項目投資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工業項目投資建設管理工作的領導。各鄉鎮、區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確保工業項目投資建設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建立部門聯動督查機制,區經統、財政、城交、國土、環保、招商、審計、稅務、監察等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實把我區項目建設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四、本實施意見由區經發局負責解釋。

          五、本實施意見從發文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