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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品牌戰略,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優化產品結構,促進產業升級,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我市經濟的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現就推進全市品牌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現實基礎和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市積極開展品牌建設,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著名商標脫穎而出,品牌建設工作初顯成效。目前全市累計創建中國馳名商標1個、中國名牌產品4個、國家免檢產品5個、浙江名牌產品16個、浙江省著名商標15個、嘉興名牌產品35個、嘉興市著名商標59個、嘉興市專業商標品牌基地2個、注冊商標2752個,有效地提高了*品牌產品的知名度,提高了品牌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和對*經濟的貢獻率。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市場競爭的日趨加劇和各地加快品牌建設力度的不斷強化,我市的品牌建設仍顯相對滯后,品牌總量偏少、結構不盡合理、創牌資源不足,品牌成長的政策和社會環境還不夠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市經濟的整體素質和可持續健康發展。因此,加快推進品牌建設,是加快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引導和鼓勵企業開拓市場,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增強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必由之路;是我市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工業立市”戰略,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選擇;也是對我市加快推進自主創新,提升區域特色產業、優化經濟結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走自主創新型道路,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培育、保護和發展一批品牌產品、品牌企業、區域品牌,促進產品結構、產業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優化升級,不斷提高我市品牌產品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帶動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的生產擴張型向以品牌效益為特征的集約經營型轉變,增強全市經濟的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2、基本原則:
(1)企業主體原則。實施品牌戰略的基礎和動力在于企業。要充分發揮企業在商標注冊、運用商標、創造品牌中的主體作用,引導企業增強品牌意識,提高產品質量、技術含量、管理能力和營銷水平,注重創建品牌,著力提升品牌,精心經營品牌,努力打造知名品牌。
(2)市場導向原則。實施品牌戰略必須尊重市場經濟規律。要以國內外市場需求為導向,把市場定位、市場鞏固、市場開拓等市場營銷戰略與品牌戰略結合起來,一方面通過市場提升品牌,延伸品牌,另一方面通過經營品牌開拓市場,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
(3)質量第一原則。品牌產品的基礎是質量。要建立研發、生產、營銷、售后服務一體化的質量保證體系,在確保質量的基礎上,不斷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
(4)科技創新原則。品牌產品的核心是科學技術。要鼓勵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加強自主創新,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品牌發展的潛力和后勁,不斷提高高新技術產品在品牌產品中的份額。
(5)龍頭帶動原則。品牌建設要注重龍頭帶動。要以優勢企業爭創知名品牌為重點,促進企業結構調整和核心競爭力的提升;以培育發展區域特色產業品牌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制造業品牌為重點,帶動中小企業塊狀特色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尤其要扶持覆蓋面廣、影響力大的終端消費品品牌;以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品牌建設為重點,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6)合力推進原則。品牌建設是一項涵蓋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的系統工程。要努力形成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推動、全社會支持參與的格局和機制,共同推進產品、企業、產業和區域等品牌建設。
三、總體目標和發展重點
1、總體目標:到2010年,要初步形成品牌培育、發展和保護的良性工作機制,品牌數量明顯增加,質量明顯提高,品牌建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顯著增強。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達到10個以上,國家免檢產品達到10個以上;商務部重點培育的出口名牌商品達到1個以上,浙江省出口名牌商品達到2個以上;浙江名牌產品、浙江省著名商標達到50個以上,浙江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達到2-3個;品牌發展逐步從產品品牌向打造區域品牌、服務品牌延伸;品牌經濟占全市經濟的比重超過10%,其中省級以上工業品牌企業產值占全市工業總產值的比重力爭達到或超過30%以上。
2、發展重點
(1)依托塊狀經濟優勢,大力推進傳統特色產業產品和區域品牌建設。充分運用產業集群效應為品牌建設帶來的有利條件,打造特色產業的區域品牌,引領塊狀經濟提升發展。著力培育一批覆蓋面廣、影響力大、產品競爭能力強、知名度高的終端消費產品品牌。重點是在毛針織、皮毛、鞋類、家紡、服裝等我市塊狀特色產業中鞏固發展已有的品牌產品優勢,大力培育發展新的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浙江名牌產品、浙江省著名商標,打造區域品牌群體。鼓勵企業申報知名商號,實施商號、商標一體化戰略,積極爭創傳統特色名牌產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和龍頭企業的作用,聯合注冊集體商標、市場服務商標等,創建區域性的集體品牌,打造專業品牌基地。發揮區域品牌在整合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形成規模效應,增強與國內外知名品牌大企業競爭的實力,開拓國內和國際市場。重點培育和發展濮院毛衫、崇福皮草、洲泉皮鞋、大麻家紡等區域品牌。
(2)圍繞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發展和提升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制造業品牌。重點是加快化工、絲綢、毛紡、化纖、機電、橡膠、建材、食品等優勢行業的高新技術發展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推動企業培育發展品牌產品。鼓勵以骨干企業為龍頭,以名牌、馳名(著名)商標為依托,通過收購、兼并、控股、聯合、集團化等多種途徑創新組織結構,加速做大做強,不斷延伸品牌的市場范圍,實現規模擴張,構建有比較優勢的產業集群,積極推動資本、技術等要素向優勢企業和優勢產品聚集,使我市重點制造業的經濟總量和技術水平在全省處于領先地位。
(3)以農業龍頭企業為主體,大力培育發展農業品牌。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以發展都市型農業為方向,加快推進農業結構調整。通過加大科技推廣和品種優化力度,特別是加大標準化生產技術的推廣力度,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認證。強化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及安全監督檢測網絡建設,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和產品檔次。以杭白菊、蔬菜、蠶桑、特色養殖等農業優勢產業為重點,加快提升我市農產品的品牌、影響力和國內、國際市場競爭力,實現我市高效生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鼓勵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和證明商標、地理標志注冊認證和有機認證,加強規范使用和管理,拓展國內外市場。
(4)加快服務業發展,努力打造服務品牌。積極推進服務業連鎖化、品牌化經營,采用先進技術和服務標準,創新服務產品,促進規模經營,提高競爭能力。重點在現代物流、檢驗檢測、中介服務、餐飲、交通、教育、衛生、文化、旅游等服務業領域及房地產、娛樂等消費熱點領域,爭創服務品牌。
(5)積極爭創有國際競爭力的出口品牌。鼓勵和支持出口企業開展境外商標注冊及專利申請。推動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實施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產品質量認證。鼓勵有條件的品牌企業擴大對外投資,開展國際化經營,逐步建立國際化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體系,推進國內品牌向國際品牌延伸。
(6)著力提升專業市場品牌,促進專業市場健康發展。大力引進品牌企業進場經營,完善品牌產品進入市場的查驗制度,防止假冒產品流入市場,提高市場的商品質量和品牌效應。重點扶持濮院羊毛衫市場、崇福皮毛市場等一批規模大、影響力強的專業市場品牌,引導專業市場進行服務商標的注冊、管理和保護,規范品牌經營的競爭環境,提高市場的品牌信譽度,實現商品品牌與市場品牌互促共進。
四、組織保障和推進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構建品牌服務體系。市政府建立*市品牌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質監局局長、工商局局長任副組長,宣傳、發改、經貿、外經貿、財政(地稅)、農經、國稅、統計、質監、工商、科技、旅游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具體負責全市品牌建設的推進工作。建立推進品牌建設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召開一次例會,協調全市品牌建設工作。市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扶持、指導、宣傳等各方面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努力爭取上級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的支持,為品牌建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各鎮鄉、街道要圍繞目標,結合本地經濟發展和工作重點,扎實推進品牌建設工程,做到領導到位、政策到位、經費到位、措施到位。各創牌企業也應建立相應的品牌建設工作機構,做好品牌發展策劃,落實品牌發展的各項具體工作。
2、強化政策扶持,完善品牌激勵機制。全面落實桐委〔20*〕10號文件中有關品牌建設的扶持政策,從單純的資金獎勵扶持轉向優化資源配置、創牌獎勵補助、提升創牌能力、改善服務環境多方面扶持引導。實施“精品名牌推進工程”,加快品牌企業提檔升級,提高區域特色產業競爭力。對*市級以上品牌企業,在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采購,在有關資源要素保障方面給予傾斜,在技改、科技、出口等方面政府補助優先考慮,在有效期內視情給予質量免檢,在金融信貸、工商事務、項目報批等方面給予重點服務支持。
3、加快平臺建設,強化品牌基礎工作。積極引導企業注冊并規范使用商標商號,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注冊防御商標、聯合商標,幫助出口企業進行國際注冊。深入推進質量振興和名牌產品標準化戰略,加強重點檢測機構建設,完善企業計量保證體系,積極推行環境、質量、社會責任等體系認證,提高產品質量。建立國家、省、市三級品牌梯隊,實施有計劃、有重點的品牌培育、發展和保護規劃方案。培育和發展企業文化,引導企業提升品牌戰略,加強品牌人才隊伍建設。重視品牌建設研究和交流工作,鼓勵大專院校和有關機構組織開展品牌知識、品牌經營和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企業創牌能力和品牌運作水平。
4、推進自主創新,提升企業創新能力。要鼓勵創牌企業圍繞增加品種、改進質量、提高效益和擴大出口,通過設立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等研發機構,加大技術開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用足用好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和企業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與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但不提取折舊;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實行加速折舊政策。支持重點品牌企業大力開展新產品開發、科技攻關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鼓勵先進工藝設備和關鍵共性技術的引進消化和研發創新,努力形成自主的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注重區域品牌建設的技術支撐工作。積極推進塊狀經濟的主要產品質量控制和生產管理的標準化工作和公共創新體系建設,以確保區域品牌的健康發展。
5、注重宣傳引導,優化品牌創建環境。市宣傳部門、品牌建設職能部門、品牌建設企業要做好做品牌的宣傳策劃,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各種宣傳資源,宣傳有關品牌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及重要意義,著力強化品牌意識,促進全社會形成重視品牌、服務品牌和參與品牌建設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要圍繞品牌建設進一步加大對*自主品牌的宣傳力度,在旅游營銷活動中,在交通要道上,在各種節會上,廣泛宣傳,提高*品牌知名度,使品牌發展逐步從產品品牌向區域品牌、城市品牌延伸。依法做好廣告宣傳的審查工作,堅決杜絕虛假廣告,引導廣大消費者樹立正確的品牌理念和理性的消費行為。同時要積極組織品牌企業參加國內外各類經貿洽談會、產品展示會和博覽會,大力開拓國內外市場,并加大信息網絡的建設力度,將產品經營及時納入國際互聯網軌道,依靠信息知識推進品牌企業在國內外市場激烈競爭中求得更快的發展,創造更大的經營業績。
6、加強執法監督,形成品牌保護合力。堅持創牌與保牌并舉,建立健全品牌保護工作機制。深入開展商標維權活動,鼓勵企業成立商標、商號和名牌保護自律組織,積極發揮相關部門職能作用,形成企業自我保護、政府行政保護和司法維權保護三位一體、相互結合的保護體系。進一步加大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無證經營、以假充真、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加大對名牌產品、馳名(著名)商標和專利技術的保護力度,為品牌戰略的實施,提供健康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作用,根據行業和企業的特點,搞好創牌和維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