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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深化消防安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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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深化消防安全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不斷深化“平安*”建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現就2009年全市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宣傳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認真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桐政發〔20*〕48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消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的通知》(桐政辦發〔20*〕133號),緊緊圍繞建國60周年大慶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隱患和火災危害,為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持續穩定提供強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2009年是實施《*市消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的關鍵一年。各鎮街道、各部門要通過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確保全市火災形勢保持穩定,堅決防止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1.深化落實政府消防安全責任。全面普及新《消防法》及配套法規制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檢查考評制度,對照中央綜治辦制發的《消防工作檢查考核標準》,繼續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考核達標、平安建設等考評體系和政務督查內容,實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長問責制,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或履職不到位的,取消評先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深化落實職能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完善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季例會制度,及時溝通信息,研究決定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繼續完善職能部門消防工作聯合執法機制,安監、工商、衛生、文化、旅游、規劃建設、質監等部門要依法將消防作為行政審批的重要內容,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實施消防監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及時研究提出有關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議。

          3.深化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貫徹落實公安部第61號令,全面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標準化管理,督促社會單位開展全員消防培訓,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對建筑消防設施應委托有資質資格的中介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在公共娛樂場所、易燃易爆場所以及學校、醫院等單位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險工作。鼓勵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引導消防志愿者參與消防工作。

          (二)強化火災事故防控手段,全力維護火災形勢穩定。

          1.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積極組織開展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出租房屋、消防產品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繼續實施建筑消防設施整治和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已確定的2009年嘉興、*兩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鎮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業主單位在6月15日前全部整改完畢。

          2.推進“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進一步落實“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措施,明確各鎮街道、開發區、振東新區和公安、消防、規劃建設、安監、工商、國土資源、城管執法、電力、水務等部門的整治責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動態監控,全面推廣“網格化”管理模式,按照“技術改造為主、人員搬離為輔”的總體思路,5月底前全面完成“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

          3.全力做好建國60周年大慶消防安保工作。以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為重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國慶消防安全保衛“百日專項行動”,大力整治火災隱患,嚴懲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建國60周年大慶期間全市消防安全。

          4.積極推廣消防技術防范措施。在人員密集場所推廣使用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和大尺寸疏散指示標志、地面蓄光型疏散標志、禁止性提示性標志等技術防范措施,積極推廣應用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重點將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納入監控網絡。

          (三)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高抗御火災整體能力。

          1.保障消防事業經費投入。全面落實消防經費保障標準,公安消防年度業務經費增幅不低于10%。合同制消防隊員以及專職消防隊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進一步加大對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裝備、應急救援設施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的經費投入。

          2.加強消防裝備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依據《*市消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制定出臺消防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車輛裝備建設。年內全市市政消火栓達到應建數的100%,并落實維護保養責任,確保完整好用。建設城南消防站項目,年內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并投入使用,完成壓縮空氣泡沫車一輛和更新中型水罐車一輛,同時配備相應的特勤器材、個人防護裝備。

          3.全力加強滅火救援應急體系建設。根據新《消防法》明確的公安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承擔滅火、搶險任務的實際需要,配齊必需的消防救援裝備。針對高層建筑、地下空間以及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以及爆炸、危險化學品泄露等災害事故,全面推進重大危險源火災風險及危害評估工作,抓緊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強化專勤訓練和實戰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現場處置能力。

          (四)夯實公共消防基礎,加快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1.加強農村社區消防建設工作。重視改善農村和社區民生,推進城鄉消防統籌發展,進一步加強農村和社區的消防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完善、規范20*年確定的16個新農村消防建設典型示范村。依托農村和社區警務戰略,將消防工作納入治安防控體系,完善農村和社區警務室消防工作制度,對農村和社區警務室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進一步發揮其消防工作職能。

          2.加強消防隊伍建設。繼續開展專職隊達標建設活動,年內實現所有專職隊全面達標,50%的行政村建成“五有”標準的義務消防隊。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規范化管理,完善保障政策。按照“多員合一”模式,所有行政村全部設立專(兼)職消防管理員。

          3.深化全民消防宣傳培訓。繼續深化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媒體”活動,抓好全國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試點培訓,典型引路,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宣傳、文化、廣電等部門要把消防公益宣傳納入精神文明建設范疇,加大無償服務力度。教育部門應將消防常識納入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內容,增強學生的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引導作用,進一步完善火災隱患舉報、公示制度,切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