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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體局行政審批整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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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體局行政審批整治意見

          實施“兩集中兩到位”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今年25項主要工作任務之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服務工作效率、優化投資服務環境的重大舉措,根據《*市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教育體育行政審批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構建“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目標,以“精簡、統一、便民、高效”為基本原則,以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蘭委辦[20*]38號)精神為抓手,著力構建便捷、高效、規范、優質的行政許可工作體系。

          二、實施原則

          (一)集中辦理原則。在堅持機構數、職數、人員編制數的“三個不突破”原則基礎上,對本局內設機構進行整合,設立行政審批科,全建制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承擔本級全部教育體育行政審批項目的集中辦理。

          (二)充分授權原則。行政審批科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和本局的雙重監督管理下,獨立開展本級教育體育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工作,行政審批項目實行“一審一核”制,行政審批科長(窗口負責人)在本局的授權范圍內,承擔審批事項的核準簽發。

          (三)規范行政原則。行政審批科必須嚴格遵照本實施意見明確的職責權限、審批項目、審批流程、辦理時限等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編制各行政審批項目的作業指導書,報本局審核通過后,作為實施行政審批作業的規范手冊。

          三、人員配置和職責權限

          (一)行政審批科人員配置:

          為加強對行政審批事項的領導、協調,由何錦連副局長分管該項工作,行政審批科設2人:童曉東(窗口負責人)、倪旭忠。

          (二)行政審批科工作職責:

          1、組織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學習,不斷提高科室(窗口)人員的業務水平;

          2、負責本級全部教育體育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審核及決定;

          3、負責本級教育體育行政審批項目的辦事公開、政務公開工作;

          4、負責優質服務、便民服務等創新工作;

          5、負責窗口信息報送工作;

          6、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下達的具體工作事宜或階段性工作落實;

          7、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和本局交辦的其它事宜。

          (三)行政審批科工作人員職責、權限:

          1、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自覺遵守中心的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接待辦事人要熱心、答復咨詢要細心、解釋疑問要耐心;

          4、負責審批件申報材料的初審與受理;

          5、負責審批資料的建檔、歸檔;

          6、負責科室(窗口)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科長職責、權限:

          1、對本科室(窗口)的審批業務工作負全責;

          2、自覺遵守中心的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接待辦事人員要熱心、答復咨詢要細心、解釋疑問要耐心;

          4、負責組織、指導科室(窗口)工作人員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負責審批件的核準簽發;

          6、負責進入中心的審批項目的確定、調整和相關銜接工作;

          7、負責與中心各窗口單位和工作人員的工作聯系;

          8、負責辦件情況的統計、上報;

          9、負責審批工作的分析、總結、評估等工作;

          10、負責科室和中心日常工作的對接和協調;

          11、負責各類審批表證的管理、打印;

          12、中心和本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局分管領導工作職責、權限:

          1、負責對本級審批工作的督查督辦;

          2、負責組織對審批人員的依法行政和廉潔行政教育;

          3、負責特辦件、特殊件和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

          4、負責審批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記;

          5、負責協助中心或本局,對本級行政審批引發的投訴、抱怨事例、或者是本級行政審批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調查與處理;

          6、負責中心或本局交辦的其它事宜。

          四、進入中心辦理的行政審批項目

          教育體育行政審批項目共十一項:1、實施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的民辦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終止審批;2、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3、實施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的民辦學校聘任校長的核準;4、民辦學校以捐贈者姓名或者名稱作為校名的審批;5、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網校審批;6、體育社團的設立;7、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8、舉辦健身氣功活動的審批;9、開辦武術學校審批;10、開辦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審批;11、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

          五、行政審批流程

          行政審批項目按照“申請、受理、核定”的審批程序,實行“一審一核”制。

          (一)申請:由辦事人向行政審批科(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和填寫項目審批登記表(申請表),項目審批登記表(申請表)由行政審批科(窗口)免費提供。

          (二)受理:由行政審批科(窗口)工作人員負責受理,并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當場予以初審,申報材料不全或者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資料,并出具資料補正通知書。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受理,受理后,將相關材料及時上報審批科長(窗口負責人)核定;

          (三)核定:由行政審批科科長(窗口負責人)負責復審并作出審核決定,審核辦結后,將相關審核結果(表證)呈報局分管領導簽章,并及時、主動告知辦事人辦理結果。如辦事人對辦理結果提出異議的,應耐心答復,說明理由,并告訴其投訴途徑,以及其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是行政訴訟的權力。

          六、辦理期限

          十一項行政審批項目,十一項設定承諾件:1、實施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的民辦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終止審批(申請籌設20個工作日,申請正式設校為75個工作日);2、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25個工作日);3、實施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的民辦學校聘任校長的核準(7個工作日);4、民辦學校以捐贈者姓名或者名稱作為校名的審批(7個工作日);5、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網校審批(15個工作日);6、體育社團的設立(20個工作日);7、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20個工作日);8、舉辦健身氣功活動的審批(5個工作日);9、開辦武術學校審批(20個工作日);10、開辦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審批(20個工作日);11、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5個工作日)。以上承諾件,若能當場辦結的,一律予以當場辦結;若當場不能辦結的,必須要在承諾期限內辦結。

          七、工作要求

          (一)按照法律依據、辦事程序、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投訴渠道“七公開”的原則,對各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流程重新梳理,經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按照中心的工作要求進行公開。

          (二)行政審批科設立、運行后,要認真履行行政審批工作職能,依法行政、規范行政,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積極參與“示范窗口”評比活動,提升窗口服務形象。

          (三)本實施意見自*年八月十五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