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文體局加強招生教育發展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中、小學:
一、招生對象
1、居住在*區、具有*區戶籍,需在*區初中就讀的小學畢業生。
2、持有居住證(流動兒童第一監護人雙方在市區居住)或具有領取居住證條件(取得暫住證和臨時居住證1年以上,有相對固定住所和穩定職業,按規定繳滿基本養老保險年限,領取暫住證和臨時居住證后無行政拘留以上處罰、違法生育等記錄),并能提供與居住證申領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需在*區初中就讀的小學畢業生。
二、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質教育的決定》為指導,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見》(浙政發〔20*〕69號)、《關于*市區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衢委發〔20*〕15號)和《關于調整我省義務教育階段收費政策的通知》(浙教計〔20*〕60號)等文件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新《義務教育法》,規范學校辦學、招生行為,著力于辦好每一所學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三、招生計劃
初中招生計劃:(見附表)。
四、報名時間、報名點安排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5月9日至10日(周六、周日)兩天。
2、報名點安排:*區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在就讀學校報名;在外地或農村小學就讀的具有市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和持有居住證(流動兒童第一監護人雙方在市區居住)或具有領取居住證條件,并能提供與居住證申領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需在*區初中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到*區教體局教育科報名。
3、注意事項:
(一)報名須帶相關材料:
常住人口須帶戶口本、房產證(父母有若干套住房的,單身公寓和無住宿條件的商業用房除外,須按實際居住處提供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無房戶提供房屋租賃證)、義務教育登記卡、兩張一寸照片。
流動人口須帶戶口本、房產證(父母有若干套住房的,單身公寓和無住宿條件的商品房除外,須按實際居住處提供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無房戶提供房屋租賃證)、義務教育登記卡、*市區居住證及提供與居住證申領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兩張一寸照片。
(二)報名時,家長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初中入學登記卡》,有意愿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還須在“登記卡”上填報一所民辦初中志愿。
五、錄取方法
(一)民辦初中錄取方法
民辦初中招生采取與公辦學校同時報名,先行錄取的辦法。凡填報民辦初中志愿的學生,先行參加民辦初中錄取。民辦初中與公辦學校一樣,不得對小學畢業生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和檢測。其錄取辦法如下:
1、每位填報民辦初中志愿的小學畢業生,只能在“民辦初中志愿”欄中填報一所民辦初中志愿。
2、對填報民辦初中志愿的小學畢業生按志愿在5月下旬按招生學校進行抽號派位(如報名人數少于計劃招生數,則全部錄取,不進行抽號派位),民辦學校錄取后剩下的小學畢業生,由公辦學校統一錄取(農村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地初中就讀)。
3、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錄取的結果,將小學畢業生的《初中入學登記卡》、《義務教育登記卡》等檔案,交給相關學校,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4、凡已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參加公辦學校的統一安排。教育行政部門不負責解決已被民辦初中錄取又要轉入公辦學校就讀學生的入學問題。
5、為保證公辦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對已被公辦學校錄取后,又要轉入民辦初中就讀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如民辦初中確有空額,須家長提出申請,經錄取的公辦學校同意,并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民辦學校方可錄取。
(二)公辦學校錄取方法
民辦初中錄取結束后,進行公辦學校的錄取。參加公辦學校錄取的對象,必須是4月30日之前辦理的市區常住戶口的小學畢業生,以及持有居住證或具有領取居住證條件,并能提供與居住證申領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的小學畢業生。
公辦學校的錄取根據現有初中的學制、布局,分別采取直升、劃片等方法進行。
1、直升: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除報民辦學校外,市區戶口和辦有居住證的流動兒童少年的小學畢業生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讀。
2、劃片:根據就近入學原則及布局調整的需要,居住在巨化路以東、老鐵路以南片區的市區小學畢業生全部劃入新星學校初中部就讀;居住在白云街道以及姜家山鄉的小學畢業生全部劃入白云學校初中部就讀;花園街道、石室鄉、黃家鄉寺前村、張家村、旺吳村、東周、上草鋪、陳家等村的小學畢業生全部劃入巨化中學就讀;市區其它片區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通過調查核實,根據興華中學、書院中學的招生規模及學生實際家庭住址分布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分成南北兩片,進行劃片錄取。南片的學生、黃家鄉新鋪村、宣家村的小學畢業生劃入興華中學就讀。北片的學生、萬田鄉、黃家鄉(除劃入興華中學、巨化中學以外)的小學畢業生劃入書院中學就讀。其他鄉鎮小學畢業生劃入戶籍所在鄉鎮初中就讀。
3、“零門檻”、“流動兒童少年”、臨時租房的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和提供虛假證件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4、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錄取的結果,將小學畢業生的《初中入學登記卡》、《義務教育登記卡》等檔案,交給相關學校,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保障措施
(一)為加強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領導,確保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認真貫徹執行省教育廳《關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若干意見》(浙教基〔20*〕36號)精神,各類學科競賽成績均不作為小學升初中的錄取條件。
(三)規范招生錄取工作程序,嚴格招生紀律。1、所有小學畢業生檔案,必須全部交區教育行政部門。2、學校要嚴格按計劃招生,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隨意超計劃擴班和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學生入學。3、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的學生。4、招生工作結束后,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在9月下旬對市區招生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對違反有關招生政策及招生紀律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四)參與招生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遵守紀律,秉公辦事。堅決反對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參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其它
戶籍不在本區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回其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如確需在本區初中就讀的,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原就讀學校審核,經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統籌安排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