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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鄉街道衛生整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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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鄉街道衛生整治意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益性質,轉換運行機制和投入方式,確保社區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責任,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

          ——堅持實行區域衛生規劃,立足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以改擴建和新建,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堅持防治結合、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并重、中西醫并重,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積極作用。

          ——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使社區衛生服務與城鎮化進程、新農村建設和社區建設同步發展。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效緩解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舉措,作為構建新型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努力滿足群眾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需求。

          三、工作目標

          以“戶戶擁有家庭醫生,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為長遠目標,爭取到2010年,在全區基本建成網絡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運行科學、監管規范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城鄉居民在社區可以享受到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

          四、推進城鄉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一)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功能定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提供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服務,具有公益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和貧困居民為重點,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為主,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基本醫療等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得向醫院模式發展,原則上不設住院病床,可根據需要按規劃設置適量以護理、康復為主的床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人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保證服務質量,切實維護居民健康。

          (二)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積極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為主體,其他基層醫療機構為補充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原則上城市按照街道辦事處管轄范圍,農村按鄉鎮政府管轄范圍設一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中心按照人口分布,以方便群眾需求的原則下設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職能主要是為社區提供綜合衛生服務,做好社區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診療工作;協助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衛生管理工作,完成公共衛生工作任務。社區衛生服務站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功能的延伸,在行政、機構設置、人事、財務、利益分配、藥品使用等方面接受中心的統一管理、考核、監督和指導,其職能主要是落實好服務區域內應由服務站和責任醫生承擔的衛生服務工作,就近提供社區居民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

          堅持公益性為主體,在政府主導下,城市主要通過對街道衛生院等現有衛生資源轉型改造設立,按照人口和服務范圍辦好中心和站。在農村,鄉鎮衛生院要切實轉變服務模式,加快轉型成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把撤擴并后的鄉鎮衛生院分院和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等現有農村衛生機構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由政府舉辦,社區衛生服務站可以利用社會力量按照“自愿申報、綜合評價、擇優確立”的原則,采取多元化的舉辦模式,但中心對站必須實行一體化管理。到2010年全區完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的建設,基本建立服務網絡健全,服務功能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社區衛生服務體系。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核定相應的事業編制,實行定編定崗。根據《浙江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實施意見》(浙編辦〔20*〕58號)規定,現階段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按每萬居民配備醫師5—6名(其中全科醫師不少于3名),護士按與全科醫師1:1的標準配備,其他人員不超過核定編制總數的20%,設康復護理床位的機構,按每床0.7人的標準相應增加編制。

          加快社區衛生服務人才的培養,認真實施鄉村衛生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和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工作。通過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實現5年后我區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率達85%以上、全科醫師崗位培訓率達90%以上、鄉村醫生全科醫學知識培訓率達100%。強化區級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衛生監督所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有計劃地組織社區衛生工作人員到上級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進修學習,參加有關學術活動。鼓勵區級醫院臨床醫生以多種形式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認真落實上級有關社區衛生工作人員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政策,適當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比例及待遇,吸引衛生人才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

          大力推行社區責任醫生制度。按照服務區域劃分和人均服務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社區責任醫生為骨干、社區護理等人員共同組成的社區責任醫生團隊。社區責任醫生要轉變服務模式,采取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的方式,及時掌握責任區居民健康信息,科學利用健康檔案,實施針對性健康服務;綜合運用上門巡診、家庭病床、全科門診等措施,為群眾就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和開展個性化的健康保健服務。社區責任醫生對責任區內居民進行健康教育和巡診等主動服務次數原則上每年不少于4次。

          (四)創新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機制。不斷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實行定編定崗、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的辦法,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與服務數量、工作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相掛鉤的分配制度,合理確定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使社區衛生工作人員安心在社區工作。

          逐步建立分工合理的縱向協作機制。將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疾病控制、婦幼保健)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逐步將區級醫院承擔的一般門診、康復和護理等服務分流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加強區級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支持,建立雙向轉診制度,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區、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新格局,實行資源共享。

          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優勢和作用。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醫藥資源,加強城鄉社區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積極開展社區衛生工作人員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將適宜的社區中醫藥服務納入支付范圍,并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引導城鄉居民接受社區中醫藥服務。

          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信息化建設。逐步完善人群健康信息系統建設,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之間、各級醫療保健機構之間實行聯網,信息互送,實現健康信息資源共享。

          五、完善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政策措施

          (一)明確職責,科學合理制定規劃。各鄉鎮(街道)也要將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布局納入當地集鎮建設規劃。區衛生部門負責編制我區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在制定規劃時要覆蓋城鄉,設點要方便群眾,布局要科學合理,重點對已有醫療衛生資源進行整合利用,充分發揮現有房屋、人員、設備的作用。區建設部門在城市新建、擴建、舊城改造中,要充分考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的需要,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用地。城市房地產成片開發的,區規劃部門應當依據社區衛生服務規劃的要求,將社區衛生服務用房作為公益性配套設施建設要求,納入規劃設計條件,由開發建設單位同步建設后移交衛生部門統一管理。

          區衛生局是本區城鄉社區衛生服務審批監督管理的具體實施部門,主要承擔本轄區城鄉社區衛生服務規劃、設置審批、日常管理,定期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督查、指導、培訓、考核。

          (二)加大投入,加強經費收支管理。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補助政策的意見》(浙財社字〔20*〕83號)精神調整公共財政支出結構,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籌資和投入機制,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城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農村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標準籌集補助資金,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要求專項用于對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同時統籌安排解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建設、房屋修繕、基本設備配備和信息化建設經費,切實改善社區衛生服務條件。落實人員培訓補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基本醫療服務政策性虧損的補助,確保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正常運營。對新建成的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經費補助。

          各鄉鎮(街道)、村(社區)也應設立配套經費,對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予以經費補助,支持本地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正常運轉。要充分用好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全面落實農村公共衛生三大類12項任務,切實做好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區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日常管理,區財政安排適當的管理考核經費,用于區衛生部門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指導、考核和督查。

          為維護社區衛生服務特別是基本醫療服務的公益性,區財政局、衛生局要結合我區實際,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財務管理辦法,明確收入和支出的范圍、項目和標準,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逐步實行預算管理,嚴格要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有收入和支出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和管理。

          加強政府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對補助資金實施全過程監督和跟蹤問效,要按照“政府花錢買服務”的要求,堅持“誰服務,補償誰”的原則用好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經費劃撥采取后付制,區衛生和財政部門要制定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社區衛生服務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對各機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對績效好的適當給予獎勵;對績效差的,相應扣減補助,提高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其他基本建設和人員培訓等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按項目管理規定執行,項目完成后給予補助。

          (三)合理引導,發揮健康保障作用。根據《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促進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的意見》(浙勞社醫〔20*〕97號)精神,積極發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障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各類醫療保障制度與社區衛生服務的相互促進作用。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定點范圍,將符合規定的社區衛生服務項目納入支付范圍。合理拉開醫療保險基金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二、三級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檔次,降低個人負擔水平。鼓勵和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家庭病床。進一步研究制定支持社區首診和雙向轉診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辦法,規范對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管理和服務,積極引導群眾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資源。

          為解決流動人口的健康保障問題,使其充分享受社區衛生服務所提供的便利,將流動人口也納入社區衛生服務范圍,實行與常住人口同一政策,享受同樣服務。

          (四)嚴格標準,規范機構設置審批。區衛生部門要嚴格按照《浙江省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有關程序進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審批,并根據《浙江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訂相應建設標準,原則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筑面積,城區不少于1000平方米、農村不少于800平方米、山區不少于500平方米,公共衛生服務與基本醫療服務區域相對劃分;社區衛生服務站建筑面積,城區不少于150平方米、農村不少于80平方米,與生活區分開,功能相對獨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做到布局合理,人員配備、科室設置、診療設備均按規定嚴格準入。

          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改造和建設過程中,區國土、規劃、建設部門和鄉鎮(街道)、村要給予支持、督導,確保建設質量和工作進度。

          (五)切實加強藥品管理。要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對涉藥人員資質、藥品采購渠道、藥品存儲條件等進行嚴格管理。加強藥劑人員的配備和崗位培訓。完善社區藥品價格管理,逐步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統一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制度,降低藥品價格,確保用藥安全。

          六、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領導

          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保護和增進居民健康,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各有關部門、鄉鎮(街道)要充分認識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對于維護居民健康、促進社區和諧的重要意義,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與考核,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區政府建立城鄉社區衛生服務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居委會)要指定一名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建立和完善區、鄉鎮(街道)、行政村三級社區衛生服務管理網絡。

          區衛生、發改、財政、人勞、民政、規劃、建設、國土、人口計生、食品藥監、教育、文廣等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區衛生部門負責制訂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和管理規范,加強行業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區發改部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資金納入區財政預算,研究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區財政部門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的財政補助政策及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區人勞部門負責完善社區全科醫師、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任職資格制度,研究制訂促進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的有關政策措施,做好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核定和管理。區民政部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社區建設規劃,建立完善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指導城鄉居民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民主監督。區規劃、建設、國土部門負責按照有關標準,將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納入城鎮建設規劃。區人口計生部門負責社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指導和管理。區食品藥監部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區教育、文廣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健康教育和保健指導及社區衛生服務的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