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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區經濟體系革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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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區經濟體系革新意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市委十二屆十次全會精神,做好全市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實施發展戰略為核心,以“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年”為牽動,著力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著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不斷夯實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展基礎,努力推動經濟社會好發展、快發展、大發展,實現“十二五”良好開局。

          二、基本要求

          將改革與發展有機結合起來,以改革為動力,以改革促發展,形成“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年”推動機制,不斷增強經濟發展后勁;通過結構調整構筑現代產業體系,努力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提升城鄉載體功能和服務水平;創新體制機制,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努力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和活力;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讓改革發展成果充分惠及于民。

          三、主要內容

          (一)完善產業發展政策,推進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1.深化服務業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國家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以構建先進制造業和現代農業綜合服務體系“兩輪驅動”的服務業發展模式為核心,緊緊圍繞新戰略,推動三次產業相互融合、共同發展。強化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體制機制保障力度,實現服務業企業水、熱、氣與工業同價。增加市級服務業引導資金,做好服務業專項資金安排工作(市發改委、編委辦、物價監管局負責)。加大對先進制造業和現代農業綜合服務體系支持力度(市工信委、農委負責)。合理確定服務業用地比例,在供地上給予傾斜(市城鄉規劃局、國土資源局負責)。完善服務業管理體制和機制,健全服務業管理機構,建立服務統計體系(市發改委、統計局負責)。

          2.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力度。完善產業發展政策,全面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延伸產業鏈條。全面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國家生物產業基地、民用航空基地等一批重點項目和示范基地建設,力爭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增長20%以上(市發改委、工信委、農委、科技局負責)。

          3.優化調整產業布局。完善規劃和相關政策,鼓勵與限制相結合,促進重點產業發展,提升產業集中度。推進工業園區發展,確定園區的產業重點和發展方向,提升園區產業集聚度。以園區為牽引,引導優勢產業、優勢行業向園區集聚(市發改委、工信委負責)。

          4.積極實施節能減排。加大對重點能耗企業的監管力度,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節能評估和審查,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活動,加快淘汰水泥、建材、造紙等行業落后產能。探索節能減排長效機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循環經濟試點建設。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市發改委、工信委、環保局負責)。

          5.進一步完善大項目推進機制。深入開展“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年”活動,積極構建大項目謀劃、招商、推進和考核責任制。建立和完善大項目責任體系,逐級細化目標和責任。充分運用領導包保和督導責任制、三級責任制、調度會、聯審辦公會等綜合協調機制,解決瓶頸問題,強化大項目督導,促進督導服務經常化、深入調研常態化(市發改委牽頭)。

          (二)深化社會領域改革,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6.實施積極政策擴大就業。實施積極的就業和創業政策,確保就業穩定增長。促進就業優先發展,利用重大項目拉動作用擴大就業。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小型微型企業,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鼓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靈活就業,促進充分就業,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的目標。強化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和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就業援助。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市人社局牽頭)。

          7.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資收入協調增長機制,繼續完善落實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完善并嚴格實行工資總額控制制度,積極探索工資增長措施(市人社局、國資委負責)。

          8.進一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落實國家和省“保供穩價”政策,突出抓好“菜籃子”、“米袋子”(市商務局、物價監管局、糧食局、農委、畜牧獸醫局負責)。抓緊建立冬春蔬菜儲備制度(市農委、發改委、財政局、商務局負責)。探索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市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物價監管局、統計局負責)。穩妥推進水、電、氣等方面的價格改革(市物價監管局牽頭)。建立完善訴求表達機制和社會矛盾調處機制,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市信訪局牽頭)。

          9.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基本實現城鎮各類就業人員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利。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從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逐步擴大到進城務工人員。建立城鎮居民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做到“應保盡保”。將國有、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醫保范疇。將城鎮居民門診就醫納入統籌金支付范圍,提高城鎮居民中低保和重度殘疾人員的醫療待遇水平。將關停破產企業的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做好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養老保險身份認定及審核工作(市人社局牽頭)。

          10.促進城鄉社會救助統籌發展。完善低保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制度,探索開展慢性病醫療救助,推進低保制度城鄉一體化進程。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快構建“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公辦機構為示范、民辦機構為骨干”的養老服務格局(市民政局牽頭)。

          11.加快保障住房建設。著力改善中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努力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保障范圍逐步擴大到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和資金落實。規范配建保障性住房交付機制,引導、督促開發建設單位保質保量落實保障性住房配建及交付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改委、財政局、城鄉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城鄉建設委、民政局、物價監管局、各區政府負責)。深入推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城鄉建設委、城鄉規劃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物價監管局、地稅局負責)。

          12.繼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城鄉居民,保障水平顯著提高。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層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全面推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任務全面完成,服務能力明顯增強。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不斷深化,體制機制綜合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醫療費用過快增長進一步控制,近3年重點任務基本完成(市發改委、衛生局、財政局、編委辦、人社局、民政局、物價監管局負責)。

          13.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制定出臺《市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實施意見》。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機制,努力促進教育公平公正。落實和完善貧困助學機制,保障弱勢群體子女完成學業。加強職教基礎能力建設,加速推動職業教育發展。重視學前教育發展,加速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步伐。提高師資隊伍整體素質,重點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市教育局牽頭)。

          14.加強科技創新環境建設。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推進城市戰略創新、科技創新引領、產業能級提升、創新主體培育、對外開放拓展、科技惠民支撐六大工程深入實施。繼續強化技術研發、科技資源信息共享、科技企業孵化、技術轉移服務和科技投融資五大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不斷完善運行機制,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以促進科技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為主線,加強知識產權制度建設、能力建設和環境建設,不斷提高企業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市科技局牽頭)。

          15.推進文化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內部管理與運行機制,積極推進以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為基礎的現代企業制度。積極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健全完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積極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做好出版單位轉企改制工作(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牽頭)。

          16.促進旅游業發展。出臺我市《關于加快發展旅游產業的指導意見》,推進旅游業發展(市旅游局牽頭)。

          (三)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力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17.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入開展政風建設年活動,繼續加大各級行政服務和辦事服務的公開力度。全面推進政府績效管理試行工作,制定配套制度,調整完善政府績效管理體系(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大力推進依法行政,逐步推進從“權力行政”向“責任行政”的轉變。開展行政執法績效評估,促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及其配套制度落實(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局負責)。積極開展市政府機構改革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政府管理體系(市編委辦牽頭)。

          18.深化區、縣(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區縣(市)政府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和評估。進一步完善區、縣(市)政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市編委辦牽頭)。完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市農委牽頭)。

          19.大力推進行政審批服務體制改革。依法確定綜合型行政審批服務體制機制,實行集中聯合辦理,統一規范管理。建立審批服務標準一體化、環節整體化、進度同步化的服務運行機制。提高審批效率,督促加快辦理重點項目前期手續。全面推行綠色通道機制(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牽頭)。

          20.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繼續深化供熱體制改革,推進小鍋爐并網改造和供熱資源整合(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城鄉建設委、財政局、環保局、質技監督局、各區政府負責)。深化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補償機制(市水務局、供排水集團、市水資源管理辦公室負責)。繼續抓好交通環境治理,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負責)。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城市精細化、網格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市城管局牽頭)。健全完善城市建管交接機制(市城鄉建設委、城管局負責)。以建立社區物業服務站為主體,解決老舊住宅失管失養等問題,培育和規范物業管理市場(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物價監管局、各區政府負責)。

          21.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適時開展事業單位調查模擬分類工作。繼續規范、調整、整合政府機構改革中涉及機構調整合并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市編委辦牽頭)。推進事業單位聘任制改革,建立完善聘任制度和考核獎懲制度。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確保專業技術人員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知情權、監督權(市人社局牽頭)。

          (四)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22.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逐步建立健全非公經濟市場監測、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繼續完善相關扶持政策,放寬市場準入,擴大民間投資,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科技創新力和市場開拓力,鼓勵骨干企業、民營資本參與國企改革,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建立健全創業輔導、融資擔保、人才培訓等服務體系。支持、引導和規范非公有資本投資教育、科研、衛生、文化、旅游、體育等社會事業(市工信委牽頭)。

          23.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實施軸集團、電纜廠等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做好電碳廠、工程機械廠和電影機廠等企業整體搬遷工作。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改制,確保基本完成市屬廠辦大集體企業改革任務。推動企業業績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實現崗位貢獻與薪酬掛鉤。逐步開展任期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經營者股權激勵機制(市國資委牽頭)。努力做好國企改制并軌遺留問題處理工作,做好破產企業的職工安置認定工作(市人社局牽頭)。

          24.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開展規范董事會建設試點。建立外部董事制度,選好配好外部董事,實現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進一步完善監事會制度建設體系,切實加大監督力度,逐步擴大對國有企業派駐范圍。加強國資經營預算收益收繳及債務處置(市國資委牽頭)。

          25.搞好產權交易平臺建設。以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為主業,做大做強產權市場。著力推進公共資源和涉訴國有資產處置等工作,擴大公共資源進場交易范圍,推動涉訴國有資產進場交易(市國資委牽頭)。

          26.推動公交企業改革。深入推進以車隊集體承包為主導的國有公交企業改革,大力發展具有產業優勢的實體經濟,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員,多渠道實現創收,彌補主業虧損。深化企業內部人事、用工和收入分配3項制度改革。建立企業內部競聘上崗、競標上崗和年度目標考核評價機制(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五)繼續推進城鄉一體化改革,堅持城鄉統籌發展

          27.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改革。強化《關于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若干意見》的落實工作。建立工作考核評價機制。重點推進松北、平房、道外、南崗和賓縣等區縣的城鄉一體化示范鎮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戶籍、土地、財政、稅收、就業等方面的政策,促進試點工作向縱深開展(市發改委、城鄉建設委、農委、公安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地稅局、人社局、各區縣市政府負責)。

          28.加快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力爭年底前完成農村耕地、林地、宅基地和房屋產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80%。完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保障機制,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房屋所有權、集體林權的確權頒證工作。構建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建立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完善農村市場化配置資源機制(市農委牽頭)。

          29.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開展配套改革試點,研究制定林權流轉、信貸抵押政策措施,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逐步建立現代集體林業產權制度。以招標、拍賣等方式發包林地獲得的收益,納入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林業市場體系建設(市林業局牽頭)。

          30.繼續深化農村體制改革。完善涉農服務制,健全管理機制,改進服務方式,培訓服務人員,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擴大涉農服務制試點,切實解決農民群眾辦事難的問題。繼續做好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對鄉村教育債務進行清理認定,加大化解力度,減輕鄉鎮債務負擔。嚴格制止鄉鎮產生新的債務(市財政局、農委負責)。繼續加大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的培育、支持力度,完善體制機制,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市農委牽頭)。

          31.繼續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加快組建糧食集團,做大做強糧食產業。強化市級儲備糧體系建設,落實原糧儲備規模,提高調控市場和抵御風險能力,保證全市糧食安全(市糧食局牽頭)。

          32.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穩妥推進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爭取國家和省對我市小城鎮建設的支持。積極推進團結鎮、新發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科學制定規劃,加快實施“百鎮提檔升級、二十鎮試點引領、六鎮示范樣板工程”,建設一批有產業支撐、各具特色的小城鎮。加大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力度,啟動第3批市級新農村試點,推進平新鎮、紅旗鄉等一批村莊資源整合(市發改委、城鄉建設委、農委負責)。

          33.推進土地市場改革。依照標準化、規范化的市場模式,將地產交易市場建設成為多功能為一體的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健全公開、透明的運行程序,確保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土地交易全過程的有效監督。加強市場規范化制度建設,把土地一、二級市場交易納入統一管理(市國土資源局牽頭)。

          (六)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努力擴大開放

          34.努力提高招商引資水平。全力抓好百個招商重點引資簽約項目,重點突出國內區域合作招商、產業招商,完善招商平臺建設。重點改進和創新招商模式,努力提升項目引資的質量和水平(市投資促進局牽頭)。抓好對外重點市場拓展,努力擴大在國際市場的份額。加大對“走出去”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積極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到境外投資辦廠,帶動原材料和設備出口(市商務局牽頭)。

          (七)積極推進金融和財政體制改革,不斷增強資金保障能力

          35.積極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金融業,積極吸引金融機構來設立分支機構,推進松北金融產業聚集區等項目建設。建立政府引導基金,大力扶持自主創新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吸引和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扶持產業投資,發揮政府引導資金的杠桿效應。加快地方金融機構擴張步伐(市金融辦牽頭)。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在我市縣域內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市金融辦、農委負責)。大力發展中介服務機構。加快推進融資擔保行業、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做好監管工作(市金融辦牽頭)。

          36.進一步增強融資能力。擴大信貸融資,推動股權融資,支持企業上市融資。推動與天津等股權交易所的合作,努力建立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活躍股權投資(市金融辦牽頭)。推動上市公司通過增發、配股等形式再融資(市國資委、金融辦負責)。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擴大企業債券額度(市金融辦牽頭)。加快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嘗試開展融資租賃(市工信委、財政局、金融辦負責)。進一步增強投、城投、水投公司的投融資能力。完成藥集團內部資源整合工作(市國資委牽頭)。完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多渠道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市工信委、金融辦、財政局、商務局負責)。

          37.研究設立扶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對各專項資金的整合,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為我市產業類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制定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市發改委、工信委、農委、財政局負責)。

          38.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建設,推動部門預算改革工作不斷深化,加快建立政府完整統一的公共財政預算體系;細化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內容,積極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收益征繳工作。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公務卡制度,完善財政投資評審制度體系,形成職責明晰的評審運行機制(市財政局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