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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公司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引進競爭機制,提高干部隊伍的素質,充分調動和發揮公司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經紀業務的改革和發展,經公司黨委會研究,決定對公司營業部總經理實行競爭上崗。
一、基本原則
競爭上崗遵循以下原則:
1、黨管干部的原則;
2、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5、顧全大局、服從組織的原則;
6、嚴格按程序辦事的原則;
7、業務測評與民主測評相結合的原則;
8、同等條件下,任現職人員優先,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優先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營業部總經理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競爭上崗的組織領導和政策制定、解釋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營業部總經理競爭上崗辦公室,負責競爭上崗的有關具體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營業部總經理競爭上崗辦公室設在公司黨委組織部。
三、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公司員工,均可報名:
1、現任公司職能部門、營業部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務人員或2005年7月底前擔任或享受上述待遇的人員;公司功勛員工;近三年曾兩次被評為公司優秀員工的人員。
2、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
3、從事證券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會計工作5年以上,或者經濟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最近5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
6、熟悉與證券營業部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知識,具備履行證券營業部高管人員職責所必需的經營管理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在營業部或相近部門工作過2年及以上,擔任同級職務2年以上的公司外部人員,符合第(一)條2-7款條件的,經過競爭上崗辦公室審查批準可以參加競聘。
(三)具有《公司法》、《證券法》及《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所列不適宜擔任證券公司營業部高級管理人員行為的人員,或者證券及其他金融監管部門認為不適宜擔任營業部高級管理人員的人員,則不能報名競聘。
四、競聘崗位及相應工作職責
公司所屬營業部總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為:
1.全面負責營業部經營管理工作;
2.根據公司下達的經營計劃,負責制定營業部的經營計劃實施方案,完成公
司下達的各項業務指標;
3.負責地區市場的客戶開發、營銷推廣和維護,地區市場銷售渠道的建立和
管理;
4.負責策劃、組織營業部市場營銷活動的開展;
5.負責營業部的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員工的聘用、管理和考核。重點做好營
業部理財顧問的招聘、管理、考核和培訓等相關工作;
6.負責營業部的成本控制工作,審批營業部費用支出;
7.負責營業部內部的文化建設和外部公共關系的維護;
8.定期及時地做好營業部工作情況的總結和計劃,積極向公司反饋當地市場
信息,為公司和營業部的制度建設、業務發展提供建議;
9.負責審批本營業部內部往來資金的調度;
10.負責處理各種重大糾紛,處理意見經公司經紀業務部批準后執行;
11.主持員工政治思想工作,負責新業務的學習、調研和推廣;
12.組織相關投訴的調查處理;
13.督促、檢查與落實、協調所布置的工作任務,并就相關制度提出改進建議。
五、時間安排
10月18日至11月1日。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10月18-19日)
公布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各部門向全體員工傳達貫徹,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提高認識,營造競爭氛圍,發動員工積極參與。
(二)公開報名(10月18-19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向公司競爭上崗辦公室報名,提交《**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報名表》,親筆簽名后,在規定時間內以遞交或傳真形式提交競爭上崗辦公室,同時發送電子郵件給組織部。每人限報一個營業部,可跨部門報名。
(三)資格審查(10月20日)
競爭上崗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范圍和條件的競聘人員。對有爭議的人員,競爭上崗辦公室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同意票超過競爭上崗辦公室總人數的一半方為通過。
(四)公布競聘人員名單及報名表(10月21日)
公司在內外網上公布符合報名條件的競聘人員名單及其報名表,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業務測評(10月22日)
公司將分別在****、****、****、****設考場,對競聘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和營業部經營管理技能方面的業務測評(筆試)。其中,證券業相關法律法規知識40分,營業部經營管理的常識性、操作性、經驗性問題60分。業務測評時間為3小時(具體要求與規定另文通知)。
專業考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六)民主測評(10月22-23日)
成立公司領導、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營業部主要負責人三個測評組,對競聘人員的工作經歷及特長優勢、主要工作業績及獲獎狀況、主要工作思路(包含業務拓展、客戶服務、團隊建設、風險控制等)進行評分。其中,工作經歷及特長優勢25分,主要工作業績及獲獎狀況35分,主要工作思路40分,滿分100分。公司領導、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營業部主要負責人三個測評組評分所占權重分別為:40%、25%、35%。
民主測評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外單位參與競聘的人員,由于營業部、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其不甚了解,為了吸引人才,其營業部主要負責人、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測評組評分分別由經紀業務總部、黨委組織部進行。
(七)確定考察對象(10月25日)
紀委成立監督小組,負責匯總專業考試、民主測評的成績。競爭上崗辦公室按照從高至低的原則,確定前30名進入考察范圍,并在公司內網上進行公示。
(八)聯合考察(10月26-27日)
黨委組織部、黨群工作部、經紀業務總部等組成聯合考察小組,根據需要通過多種形式對競聘人員的現實表現進行綜合考察,形成考察報告。
經紀業務總部提出各營業部主要負責人建議人選報黨委組織部,由黨委組織部提交公司黨委討論。
(九)黨委確定人選(10月28日)
公司召開黨委會議,按任職要求,根據專業考試和民主測評的成績,結合聯合考察組的考察報告和經紀業務總部、組織部提名人選的情況,確定各營業部總經理人選。若暫不適合做營業部總經理的,公司黨委可聘任其擔任營業部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職務,主持營業部工作。
對進入聯合考察范圍,本次暫未聘任行政職務但有工作崗位的人員,進入營業部總經理候補庫,待出現崗位空缺時,直接進入黨委確定人選范圍,兩年內有效。待崗的人員不在此列。
(十)人選公示(10月29-31日)
在公司內網上對公司黨委確定的營業部主要負責人人選進行公示,接受全體員工的監督。員工可通過公司設立的意見箱、電子郵箱、投訴電話向公司黨群工作部或直接向公司黨委反映自己的意見。
(十一)公司聘任(11月1日)
對在公示期無異議者,由公司黨委發文聘任,聘期原則上為兩年,每年實行末位淘汰(辦法另定)。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人選,公司競爭上崗辦公室將本著對公司、對當事人高度負責的精神,在查清事實真相的基礎上報公司黨委研究處理。
七、監督與檢查
(一)競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的所有內容,嚴禁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嚴禁賄票、拉票,違者一經查實則取消競聘資格;
(二)參與競爭上崗的工作人員和評委,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守工作紀律,保守公司秘密,克服本位主義和感情因素,客觀、公平、公正地做好各項工作;
(三)公司現任各營業部負責人在本次競爭上崗工作開展的過程中,必須切實履行自身職責,維護營業部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嚴格杜絕各類風險的發生,若有玩忽職守的情況,一經查實則取消其競聘資格;
(四)公司紀委、黨群工作部負責競爭上崗工作全過程的紀律監督,對群眾的檢舉、申訴進行調查。對違反規定、有舞弊行為的工作人員、評委和競聘人員應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