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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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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為在重特大山林火災事故發生后及時有效地實施救援,減少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的方式和原則。

          山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方針:迅速及時地撲滅山林火災,盡可能減少火災損失,避免人員重傷和死亡事故發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

          山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原則:快速反應,及時補救,協同配合,科學指揮,重點保護,嚴防人員重傷和死亡。

          二、應急救援的范圍。

          本預案適用四方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下列山林火災事故:

          (一)北嶺山、嘉定山、水清溝東山等主要山頭公園發生的山林火災。

          (二)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山林火災。

          (三)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損失的山林火災。

          (四)四方區與周邊行政區交界地發生的山林火災。

          (五)山林火災持續時間較長、過火面積超過2公頃的山林火災。

          (六)其它需要救援的山林火災。

          根據我區山林資源分布情況,全區劃分二級火險區。

          一級火險區:北嶺山、嘉定山;水辦:水清溝東山、孤山;河辦:雙山、大山。

          二級火險區:除一級火險區外的所有市區山林,鐵路、主干道、旅游干線、高速公路和河流兩側林帶。

          本預案山林火災應急救援的范圍針對一級火險區。

          三、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設立四方區山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副總指揮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建管局、區城維總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單位有區安監局和區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組成。區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全區重大山林火災的撲救組織指揮和事故善后處理等工作。

          指揮部下設9個工作小組。

          1、辦公室(綜合協調組)。指揮部辦公室承辦指揮部交辦的事宜,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現場辦公室和區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現場辦公室主要由指揮部成員單位組成,負責掌握火場動態、制定撲火方案、部署撲火兵力。區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管局,與前線指揮部建立起有效的通信聯系,保證信息傳遞暢通,及時傳達上級領導的指示,上報火情報告,同時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聯系調動撲火兵力。

          2、撲火指揮組。由區建管局牽頭,會同四方消防大隊和駐區部隊,組織山林撲火專業隊,四方消防大隊和駐區部隊和群眾撲火預備隊,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具體負責撲火和救援方案的實施,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火場情況。

          3、物資供應組。由區發改局牽頭,會同區財政局、四方交警大隊和、行政執法局和火災發生地辦事處、城維公司,協調撲火人員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組織供應撲火物資、撲火人員的食品、飲用水。

          4、警戒保衛組。由公安四方分局牽頭,會同區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區辦事處、城維公司,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及時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周圍群眾,維護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

          5、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負責,根據現場人員的傷亡情況,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受傷人員實施救護。

          6、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建管局和各新聞單位組成,負責火災事故的宣傳報道工作。

          7、善后處理組。以山林火災事故發生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以及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家屬的安撫、撫恤和損失補償等善后適宜。

          8、火災調查組。由公安四方分局牽頭,區建管局及火災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城維總公司參加,負責對起火原因和火災損失調查。

          四、應急救援隊伍及演練。

          (一)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共分三個梯隊,山林撲火專業隊,四方消防大隊和駐區部隊,群眾撲火預備隊。

          1、第一梯隊,由街道辦事處、城維總公司的山林撲火專業隊組成。隊員數量按每千畝山林1人的標準配備。撲火專業隊要配備必要滅火、交通和通訊工具,風力滅火機要達到每千畝山林2臺的標準。要建立一只10人以上的山林撲火專業隊伍。山林撲火專業隊由區山林防火指揮部直接指揮。

          2、第二梯隊,由四方消防大隊和駐區部隊組成。四方消防大隊和駐區部隊在防火期內要指定專人負責山林火災事故的救援,要分別成立一直200人和100人的山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裝備必要的救援設備,以應對突發性山林火災,并將編組情況報告區政府山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作為撲救火災的應急隊伍統一指揮。

          3、第三梯隊,由群眾撲火預備隊組成。一級火險所在街道辦事處、城維總公司和其他萬畝以上山林的林場,在防火期內必須組建一支100人以上的群眾撲火預備隊,作為撲救山林火災的第三梯隊,以應對突發性山林火災。

          (二)撲火演練。各個山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梯隊,每年要定期組織撲火救援演練和自救自防訓練。各山林撲火專業隊,每年放火期到來以前,必須進行1次集中培訓和實戰演戲;四方消防大隊和駐區部隊要把撲救山林火災作為平時訓練的課目之一,每年防火期內,進行必要的防火訓練,熟悉掌握撲火機具的使用方法以及撲救山林火災的一般常識;群眾撲火預備隊,每年防火期內,要進行必要的防火訓練,熟悉掌握撲救山林火災的一般常識。

          五、應急求援物資和通信聯絡

          (一)區城維總公司負責,配備風力滅火機5臺,鐵锨100把,掃帚100把;水清溝辦事處風力滅火機3臺,鐵锨20把,掃帚20把;河西辦事處風力滅火機3臺,鐵锨20把,掃帚20把。各級山林防火物資儲備庫都要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裝備,保證現役設施完好率達到100%。

          (二)四方消防大隊和駐區部隊緊急出動人員時,所需撲火工具由區和火災發生地的區山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決,交通、通訊、救援設備和防護設備自行解決。

          (三)區發改局負責撲火人員所需食品和飲用水供應,保證500人1天的食用和飲用量。

          (四)區財政局根據建管局提出的資金需求及有關損耗物資補充,負責籌集撲火所需的資金。

          (五)區山林防火指揮部積極協調,確保救援現場的通訊暢通。辦事處、城維總公司要組建山林防火無線通訊網,在撲救山林火災時,保證實施全方位不間斷通信聯絡。

          六、山林火災事故報告

          山林火災發生后,火場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城維總公司干部職工應立即組織撲火預備隊和山林撲火專業隊進行撲救,同時向區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區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就近組織山林撲火隊伍進行支援,同時報告區委、區政府值班室等有關部門,并根據火勢發展情況,向市政府山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七、山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

          山林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凡在本區范圍內發生的山林火災,按行政區域,由有關街道辦事處、城維公司山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撲救。發生重大山林火災事故,區山林火災事故應及救援指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地方和部門對山林火災特大事故實施救援。

          (一)區山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根據火災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需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如總指揮外出,按照副總指揮的排序,由副總指揮臨時代行總指揮的職責。一旦啟動本預案,立即按本預案開展工作。

          (二)四方消防大隊和駐區部隊或各街道辦事處、城維總公司撲火隊員趕到現場時,要立即把附近熟悉地形、年富力強的人員組織起來,當好向導,負責將撲火隊員帶入(火場)并負責運送食品、飲用水和燃料等物資。

          (三)火災危機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時,公安、民政和火災發生地(街道辦事處、城維公司)要按排力量重點保護,必要時,安排居民和有關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