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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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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方案

          近年來,我市連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取得明顯成效,重特大火災事故多發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全省消防安全形勢保持了總體平穩。但是,當前公共消防安全基礎仍很薄弱,特別是一些“老大難”火災隱患仍未從根本上解決,以致釀患成災,事故時有發生。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關于廣東省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安〔**〕6號)和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粵府〔**〕101號)精神,切實做好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摸清火災隱患存量底數,分類制定整治工作對策,大力推進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同時嚴厲打擊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切實改善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有效預防火災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為我市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導、督促全市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開展。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李廣義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梅銳鋒、市公安消防大隊隊長孫任宇同志擔任,成員由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隊、市人防辦、市安監局、市文廣新局、市建設局、市經貿局、市外經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市民政局、市宗教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和市城市管理局各1名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室聯系電話:5610119、5612441。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認真組織各行業、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全面進行一次火災隱患普查,摸清隱患存量,分類建立檔案,切實找準制約隱患整改的突出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依法督促有關部門和社會單位落實整治火災隱患工作責任制,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打擊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努力做到火災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切實改善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

          各主管部門參加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員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逐一填寫普查登記表;公安消防部門要逐一錄入火災隱患情況,建立火災隱患整治數據庫,進行綜合分析和動態追蹤管理。

          四、普查整治的范圍和重點

          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范圍是:在我市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關于印發〈重大火災隱患判定、督辦及立銷案辦法(試行)〉的通知》(公消〔**〕194號)和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2005),重點普查整治以下四類火災隱患:

          (一)設施方面: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以及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問題。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等問題。

          (三)規劃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等問題。

          (四)區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連市場群或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五、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轄和行業管理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負責對本行業普查整治工作的指導、督查。具體分工如下:

          (一)市公安局:負責桑拿浴室、室內茶藝館、人才勞務和金融交易市場的普查整治工作,配合各行業主管部門開展普查整治工作。

          (二)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各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導、核查,負責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流通和使用情況的普查整治,并對各系統、各行業參加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明確火災隱患判定標準和火災隱患整治要求。

          (三)市監察局:負責檢查、監督政府各主管部門在普查整治中履行職責情況和執法監督情況,追究失職責任。

          (四)市文廣新局:負責禮堂、影劇院、夜總會、歌舞廳、音樂吧、卡拉OK廳、游樂(藝)廳、網吧、保齡球館、演藝廳、體育健身中心等公共娛樂場所和古建筑和文物保護單位的普查整治工作;督促各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內容、要求,及時跟蹤曝光典型案例。

          (五)市安監局:負責易燃易爆場所和勞動密集型生產場所企業的普查整治工作。

          (六)市建設局:負責停緩建工程、在建工程、地下建筑物、局部使用的建(構)筑物和亂搭亂建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普查整治工作。

          (七)市經貿局:負責商場、超市、市場的普查整治工作。

          (八)市教育局:負責學校、幼兒園和托兒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九)市民政局:負責養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的普查整治工作。

          (十)市衛生局:負責醫院、衛生所、門診部等醫療場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十一)市交通局:負責港口、碼頭等系統所有單位、場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十二)市宗教局:負責宗教活動場所和少數民族居住、活動場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十三)市旅游局:負責星級賓館、飯店、旅游景區(點)的普查整治工作,并對提供旅游團隊吃、住、娛樂的其余場所和家庭旅館的普查整治工作。

          (十四)市工商局:負責其他無行業主管部門單位的普查整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普查整治工作,提供普查整治單位登記注冊名稱及相關情況;依法注銷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單位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取締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場所。

          (十五)市城市管理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在普查整治中對需增建市政消火栓、改造市政給水管網或設置有關取水設施的,要按規定增建、改造和設置,確保消防用水。

          (十六)市外經貿局:負責外貿系統所有單位、場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十七)市人防辦:負責全市人防工程的普查整治工作。

          (十八)市質監局:負責消防產品普查整治;

          鄉鎮居民區、城市社區和農村火災隱患的普查整治工作由各鎮(辦事處、華僑農場,下同)負責。

          六、工作步驟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時間為**年12月至2007年4月,具體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7年1月)

          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及時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將工作細化到具體單位、具體人。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向社會宣傳公告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范圍、標準、措施和要求,以及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通過公布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跟蹤曝光典型案例、鼓勵有獎舉報等方式,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普查整治的重要意義,從而積極主動地配合參與整治工作,切實發揮社會、媒體和群眾對火災隱患的監督作用。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7年1月至3月)

          各鎮及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對所有單位逐一排查并逐個登記造冊。對存在火災隱患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的,要立即責令限期整改,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并負責督促制定整改措施,按時驗收。市領導小組對有關職能部門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和行業普查整治效果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不力的部門、行業要進行通報,并責令其重新組織普查整治;對本地責令整改火災隱患單位及其限期整改的落實措施和情況要統一匯總,并通過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予以公告。市公安消防大隊組織有關部門舉辦消防知識培訓班,為對參與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明確火災隱患判定標準和火災隱患整治要求,切實提高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人員業務水平,確保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質量。

          (三)總結階段(2007年4月)

          對普查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和總結,并針對普查整治以及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有效的改進措施,切實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消防裝備和各類消防隊伍建設。普查整治期間,各鎮以及各有關部門每階段至少向市普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當地或本部門普查整治的動態信息,并于2007年4月10日前上報全面普查整治工作總結。

          普查整治工作結束后,市普查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對各鎮、各有關部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專項治理中工作走過場、措施不落實等問題,除督促及時整改外,將予以通報批評。

          七、工作要求

          (一)落實領導負責制,精心組織實施。要充分認識當前火災形勢的嚴峻性,堅決克服厭戰情緒和松懈麻痹思想。落實領導負責制,把工作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強化治理責任意識,精心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堅決防止工作扯皮、推諉塞責。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期間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專門的宣傳報道方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消防安全,為普查整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應開辟消防宣傳專欄,加大對消防法律法規、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的宣傳;要對久拖不改的火災隱患和典型火災個案及時曝光,加大輿論監督力度。

          (三)嚴格依法行政,堅決整治火患。堅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強化工作措施,堅決整治火災隱患,對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責令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對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除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外,還要并立案掛牌督辦;對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依法處罰并責令限期更換為合格產品;對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等規劃性、區域性問題,要報告政府及時研究確定整改計劃和方案;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明確相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和單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責任,依法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對姑息縱容消防違法違章以及火災隱患存在的行為,各級監察機關要及時介入,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四)建立長效機制,筑牢消防屏障。要建立消防工作長效機制,通過召開消防安全聯席會議以及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等,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組織有關部門積極消除重大火災隱患,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消防裝備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