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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局干部上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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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局干部上崗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機構,改善干部隊伍結構,引入競爭,激發活力,根據《通州市城市管理局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實施方案》(通城管發〔*〕5號文件)的精神,經研究,現就我局系統事業單位干部競爭上崗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積極引入競爭、激勵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促進干部多崗位鍛煉,使干部隊伍結構更完善,配置更合理,為推動城市管理工作邁上新臺階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效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工作需要、群眾參與、綜合考評、組織決定的原則;

          5.堅持競爭上崗、輪崗交流和培養后備干部相結合的原則。

          三、競爭范圍

          本次競爭的范圍是:城管局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即: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通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

          四、機構設置

          1.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機構設置

          (1)大隊部

          (2)辦公室

          (3)案件處置中心(信訪接待室)

          (4)機動中隊、城東中隊、城西中隊、城南一中隊、城南二中隊(駐開發區管委會)、城北中隊

          2.通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

          (1)主任室

          (2)辦公室

          (3)綜合管理科

          (4)收費中心

          (5)垃圾處置中心

          五、競崗職位

          本次事業單位競爭上崗的職位設置為

          1.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職位設置

          (1)大隊部:副大隊長2名(其中:1名兼任機動中隊中隊長)、副教導員1名(兼任大隊辦公室主任)。

          (2)辦公室:副主任1名。

          (3)案件處置中心(信訪接待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機動中隊:副中隊長1名。

          (5)城東中隊、城西中隊、城南一中隊、城南二中隊中隊長兼指導員各1名、副中隊長各1名;城北中隊副中隊長1名。

          2.通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

          (1)主任室:副主任3名。(其中暫空缺1名,1名掛職副主任不參與本次競崗,實際競崗1名)。

          (2)辦公室:主任1名。

          (3)綜合管理科:科長1名。

          (4)收費中心:主任1名。

          (5)垃圾處置中心:主任1名。

          六、競崗條件

          1.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

          (2)敬業精神足。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勇于開拓進取,工作勤奮,樂于奉獻。

          (3)工作能力強。具有勝任事業單位相應職位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業務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突出。

          (4)思想作風正。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工作扎實,公道民主,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

          2.資格條件

          (1)對象。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編制內人員。

          (2)年齡。現職干部53周歲(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新參加競爭正職崗位的人員年齡一般為4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現任副職可放寬到45周歲);新參加競爭副職職位的年齡一般為40周歲及以下。

          (3)學歷。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競爭原職位,經局競崗領導小組批準的,可放寬到高中及以上學歷。

          (4)近3年內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有效投訴的。

          七、相關政策

          1.進一步加大事業單位內部中層崗位交流力度。

          2.事業單位正職由局長室任命,不參與競爭。

          3.上級組織、人事部門調配在鄉鎮掛職的不參與本次競爭,保留原職位。

          4.對經局長室任命在局機關科室任職的人員,其人事、工資關系等仍維持現狀不變。

          5.工作人員實行雙向選擇,由各事業單位自行制訂方案后實施。

          八、競崗程序和時間安排

          1.召開動員會議(*年9月3日上午)

          召開事業各單位現有全體人員會議,宣布實施方案,并作動員。

          2.組織報名(*年9月3日下午)

          參加人員根據各自條件確定所報職位,填寫《職位競爭上崗報名表》。城管行政執法大隊原中層以上可同時報名參與大隊副職和中隊正、副職競崗;環衛處原中層以上可同時報名參與處副職和科室正職競崗。同一職位只可報名一次。(職位是指:1、大隊副職、中隊正職、中隊副職;2、處副職、處科室正職)。

          3.資格審核(*年9月4日上午)

          由局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局紀檢組,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局實施意見明確的競崗基本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向局長室匯報審核結果。

          4.筆試(*年9月4日下午)

          組織經資格審核合格的競崗人員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內容包括政治理論和應知應會知識。筆試分不計入總分。滿分為100分,不滿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輪競爭。

          5.面試(*年9月5日上午)

          召開各事業全體人員大會。采取逐個面試的辦法進行。請通過上輪競崗人員進行5分鐘的競職演說。演說的主要內容是個人簡況、主要業績、競爭優勢、對競爭上崗的認識和理解、競爭上崗的工作設想及辦法措施等,演說不需說明競爭的具體崗位。演說結束后由面試評委會評分,總分為100分。面試評委會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7人組成,主評委由局主要領導擔任。

          6.民主測評(*年9月5日下午)

          面試結束后即由全體與會同志根據競爭者的演說,結合平時對其了解,對競爭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綜合評價,進行民主測評。

          7.組織考察(*年9月6日)

          根據推薦結果,局黨總支按差額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即考察對象人數應多于擬認職務人數。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向局長室匯報考察結果,并對每一位被考察者形成考察報告。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考察報告,結合平時對其了解,對每一位被考察者打分。

          在具體計算評分中,面試和考察環節局主要領導相對增加決策權重,一般不低于30%。競爭者的總成績由面試、民主測評、考察三項成績按3:3:4的比例合并計算而成,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數。總成績在局內部公布。

          8.任前公示和任用(*年9月7日~11日)

          根據競爭者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競爭職位等額確定擬任職初步人選。其中民主測評和考察成績有一項不滿60分的,取消任職資格。最后由局長辦公會決定擬任職人選。任前公示在局內部進行,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及時組織人員調查核實。對公示中沒有問題反映的,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干部任職的,即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正式任職手續。局領導和各事業單位領導與所任命的中層干部談話后即進行工作移交。如反映的問題經調查屬實,并經局長辦公會研究確認擬任人選不適宜擔任中層干部職務的,按得分高低依此遞補。

          九、組織領導

          成立局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局中層干部競爭上崗的領導和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