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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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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活動方案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粵府辦明電〔*〕61號)(以下簡稱“《省辦通知》”)、省安委辦《關于印發〈廣東省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方案〉的通知》(粵安辦〔*〕22號)、省府辦《關于抓緊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府辦明電〔*〕93號)和市府辦《關于印發*市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方案的通知》(汕府辦[*]66號)的部署要求,為扎實開展我區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確?!半[患治理年”活動達到預期目的,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大和省委*二次、市委九屆四次全會、區委*二次全會精神,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完善制度,強化監管,促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入開展,積極預防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為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總體目標

          在*年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區、各行業領域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實現全區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三、范圍和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圍:各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道路交通、水運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漁業、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雷電、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二)排查治理分工:各鎮(街道)、萊蕪管委按屬地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排查;各行各業以管理責職進行排查。我區重點抓好以下十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其分工如下:

          1、非煤礦山方面。由區安監、國土、公安、質監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2、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方面。危險化學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市府辦《印發*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汕府辦[*]73號)規定的部門職責分工,由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安監、工商、質監等部門和供銷社系統按《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3、交通方面。道路交通,由區、交通、農業、城管、旅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水上交通,由區交通、海事、海洋漁業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4、消防方面。由區消防部門牽頭負責落實,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5、建筑施工。液化燃氣和城市基礎設施方面,由區建設、城管、交通、水利、電力等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6、特種設備方面。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由區質監部門按職責負責落實。

          7、民用爆破器材方面。由區經貿、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8、漁業、農機、水利、電力方面。分別由區漁業、農業、水利、經貿部門按職責負責落實。

          9、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社會福利院、養老院、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方面。分別由區公安、消防、旅游、教育、民政、衛生、文廣新、城管、經貿、工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10、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方面。分別由區水利、國土、氣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四、排查治理內容

          在繼續落實*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三)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四)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五)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六)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七)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八)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九)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十一)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和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治理等情況;

          (十二)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至4月15日)。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宣傳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的意義,認真制定“隱患治理年”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扎實有序推進“隱患治理年”的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全面推進階段(4月16日至10月30日)。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的隱患排查治理重點要求,全面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并將生產經營單位自查、政府檢查和落實整改三項工作結合起來,同步進行,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同時,要組織對已整改的事故隱患開展“回頭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實。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分析總結,對好的經驗、做法要樹立典型積極推廣應用,更好的鞏固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成果。

          區政府、區安委會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派出督查組對各地“隱患治理年”活動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將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作為“好班子”建設的一個主要內容,確保隱患治理取得成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成立由常務副區長柯茂任組長,區府辦副主任林三岳和區安監局局長張鵬任副組長,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領導為成員的*區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并由區安委辦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加強全區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的組織領導和日常的工作協調。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要加強對此次“隱患治理年”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機構,并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確分工和責任,狠抓落實。

          (三)大力宣傳,強化監督。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隱患排查工作的宣傳力度,結合安全生產宣傳月等各種主題活動,通過網絡、電視、廣播等多種媒體等多種途徑,大力宣傳隱患治理年活動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積極發動群眾舉報各類事故隱患。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

          (四)標本兼治,構建機制。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各企業要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范安全管理與監督。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掛牌督辦制度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要認真分析近年來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要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加快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五)注意總結,及時反饋。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統計,落實汕安委辦《轉發關于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改及有關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汕安委辦〔*〕12號),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要落實專人負責,按照各個時段要求,準時上報各種統計報表(見附表2、3、4,分別于4月15日、7月1日、10月1日、12月31日)。對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填寫重大事故情況表立即上報區安監局。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隱患治理年的工作總結于12月5日前報送區安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