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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切實解決食品安全存在的難點、熱點問題,努力為全市人民創造一個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根據《食品衛生法》、《*市*年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部門職能,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決定,全面加強食品消費環節的監督監測工作,切實解決我市食品衛生存在的主要問題。通過大力開展食品衛生許可、集體食堂、餐飲業及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水平,規范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保障我市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推進經濟社會雙轉型,促進和諧新*的建設。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全市衛生系統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市衛生局成立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簡任昌副局長任組長,市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負責領導、部署和督導全市衛生系統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研究解決綜合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衛生局食品綜治辦”),設在市衛生局防保科。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各相關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統計和匯總綜合整治工作相關信息,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全市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各鎮(街)醫院要成立相應的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轄區內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重點和安排
(一)食品衛生許可專項整治
1、整治重點:根據《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結合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規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衛生許可發放審核和監督,規范食品衛生許可資料的整理和歸檔。本著“誰發證、誰清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對全市食品衛生許可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不符合衛生許可條件要求的單位依法予以清理。
2、具體要求
(1)各單位要在6月底前,對已發放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按照食品衛生法規、相應衛生標準和《關于進一步規范衛生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的通知》(東衛[*]37號)的要求進行逐一清理審核。未達到衛生許可準入條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準入條件的或拒不整改、情節嚴重的,要堅決依法處理;對沒有按規定發放的或超出法定職權范圍進行審批的要依法撤銷其衛生許可證;對超過有效期限和因單位注冊變更等原因致使食品衛生許可證失效的要及時注銷或收回。超出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堅決清理并收回不符合發證條件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有關衛生許可證廢止情況。對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要做好許可資料整理、歸檔和保存工作,必須建立一戶一檔,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2)對申辦新證或換發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現場審查,按照我局制定《衛生行政許可需提交及保存資料目錄》進行資料審核和保存歸檔,嚴把發證關。
(3)市衛生監督所要做好全市新版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啟用工作,協助各鎮(街)解決新舊食品衛生許可證更換的過渡銜接問題。
3、工作目標:完善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發放和監管工作、建立衛生許可資料一戶一檔,規范衛生許可檔案管理。通過整治,進一步推進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使學校食堂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達到95%以上,餐飲單位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達到70%以上。
(二)集體食堂專項整治
1、整治重點:以控制食物中毒為重點,加強對集體食堂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責任追究制度,有效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2、具體要求
(1)各鎮(街)醫院要在10月底前,組織衛生監督員對轄區內的集體食堂進行現場監督檢查,重點是尚未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集體食堂,督促建立健全相關食品衛生管理制度,按《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要求完善衛生設施,督促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符合發證條件的,按規定發證并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不符合發證要求的,發出《衛生監督意見書》,要求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故意阻撓執法的,要從嚴從重實施行政處罰。各鎮(街)醫院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報告集體食堂整治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爭取政府的支持,會同經貿、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聯合行動,提高工作效率。
(2)在秋季學校開學前后,各鎮(街)醫院要組織力量對學校食堂進行全面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學校食堂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責任制、集體食堂的加工經營環境和設施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堂承包(經營)方是否建立了食品和食品原料索證登記管理制度及從業人員是否取得健康體檢證明等,對未辦理衛生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學校食堂,必須予以取締。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主動通報同級教育部門,共同促進學校食堂的監管工作。
3、工作目標:學校和企業集體食堂監管覆蓋率分別達100%和80%;集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率達90%。
(三)餐飲業專項整治
1、整治重點:按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規定,以檢查食用油、肉類、食鹽等食品原料為重點開展餐飲單位食品衛生集中整治。
2、具體要求
檢查餐飲單位是否建立進貨索證、驗貨登記管理制度,重點檢查餐飲單位是否采購具有《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的肉品,是否有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索取食用油、食鹽等食品原料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或其它有效票據,有否做到入庫前驗收、出入庫時登記、作好記錄。嚴肅查處采購《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10月底前,完成對轄區內餐飲單位食用油、肉類、食鹽等食品原料的監督檢查。
3、工作目標:經過整治,對食用油、肉類、食鹽等食品原料建立進貨索證、驗貨登記管理制度的餐飲單位達70%以上,逐步建立餐飲業食品原料索證登記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1、整治重點:規范餐飲單位、商場、超市及熟食攤檔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及時發現并查處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違反《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2、具體要求
以五一、國慶等節假日為重點時段,開展對餐飲單位、商場、超市及熟食攤檔自制食品的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單位有否違反《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有否將非食品添加劑當作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對違反《食品衛生法》、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的,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
3、工作目標:通過整治,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
(五)加強衛生監測工作
1、工作內容:加強食品消費環節的衛生監測工作,重點加強餐飲單位食品、調味品、飲用水等衛生監測,積極擴大衛生監測覆蓋面。對監測不合格的單位要及時進行跟蹤,依法進行處理。同時,提高食品衛生監測工作透明度,定期公布食品衛生監測結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制定食品消費環節的衛生監測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監測和評價工作,及時將食品衛生監測結果報衛生局食品綜治辦。
2、工作目標:建立和完善我市食品消費環節食品衛生監測系統;調查食品污染物的本底情況,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進行預測、預報;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食品衛生質量。
三、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年4月)
制定全市衛生系統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的內容、目標、步驟和要求,召開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部署整治工作。各鎮(街)結合各自職能,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具體整治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明確人員職責,并將整治工作方案及人員分工情況〔見附件1〕上報衛生局食品安全整治辦。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5月一10月)
各相關單位按照既定的專項整治方案,采取各項有效措施,認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其中6月底前須完成食品衛生許可專項整治,10月底須完成集體食堂專項整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查漏補缺階段(*年11月)
各相關單位對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自糾,對照本方案工作目標查漏補缺,對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整治,進一步鞏固綜合整治工作成效。
(四)總結評價階段(*年12月)
*年12月20日前,各鎮(街)醫院將食品專項整治工作書面總結報衛生局食品綜治辦,由衛生局食品綜治辦匯總后于12月30日前上報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于12月30日前將食品衛生監測工作總結報衛生局食品綜治辦。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將于12月下旬組織對各相關單位的整治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食品專項整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各單位要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為民意識,自覺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直接抓,相關責任要層層分解,落實到人。認真對照各項工作目標,扎實開展相關工作,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大監管力度,樹立執法權威。各地要把專項整治工作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處力度,樹立衛生監督執法權威,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條件的,要堅決向公安部門移送,追究違法行為刑事責任,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作用,主動配合主流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積極報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成果,努力營造人人關注、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同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并向社會公布,認真處理和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
(四)加大督導檢查和考核評價工作。為確保工作不流于形式,我局將定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各相關單位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并將其作為年度考評的重要內容,對各地進行考核,凡沒有按時完成任務或驗收不合格的,該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和先進。對本次整治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虛作假、貫徹不力、效果不顯著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對由于監管不力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引起社會強烈反響的,要堅決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五)加強報告和總結工作。要加強信息交流,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從5月份開始,各鎮(街)要在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將《衛生系統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情況周報表》(附件2)報衛生局食品綜治辦。在專項整治期間,各鎮(街)應每月定期(不少于2次)向衛生局食品綜治辦書面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同時,要堅持重大情況隨時報告的原則,以確保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抓細、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