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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發展農村環境保護方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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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發展農村環境保護方案市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1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63號)和全國、全省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保護和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爭創生態縣(市)、環境優美小城鎮和生態文明村為載體,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優先解決農民群眾關心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切實改變農村環境“臟、亂、差”狀況,有效解決農村面源污染問題,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環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10年,初步解決農村“臟、亂、差”問題,農村環境污染加劇的趨勢得到控制,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質量得到改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進展,農村地區工業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加強,公眾環保意識得到提高,農民生活與生產環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農村人居環境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農村面源污染加劇的勢頭得到遏制,基本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畜禽養殖業廢棄物得到有效處理和利用,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和公眾環保意識明顯提高,基本實現農村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重點工作

          (一)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

          1.目標任務:到2010年,全市計劃解決67.5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2009、2010年分別計劃解決15萬人、16萬人、16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分別建設2處、2處、1處農村飲用水源地環保示范工程。

          2.技術標準:一是采用打深井取水、消毒處理、壓力罐加壓、聚乙烯管道輸水方式,供水能力不小于50升/人·天,供水保證率不低于95%。二是劃定水源保護區,建設并完善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建筑物。三是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或《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準則》,每年定期進行1—2次水質檢測。

          3、責任分工: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由市水利局牽頭,各級衛生部門負責水質衛生監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農村地區工業污染防治工作

          1.目標任務:利用3年時間解決農村地區工業企業超標排污問題,嚴防已關閉取締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反彈,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年,完成耐火材料行業的污染綜合整治;2009年,完成鑄造、檔發行業的污染綜合整治;2010年,完成豆制品加工、“三粉”加工行業污染綜合整治,全面淘汰落后生產能力。

          2.技術標準:一是符合政策可以保留的企業,必須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并通過環保部門驗收。二是關閉取締“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必須做到斷水、斷電、拆除設備、清除原料。三是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必須做到拆除落后生產設施。

          3.工作要求:一是凡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行限期治理、停產治理,直至關閉。二是各級發改部門組織開展落后產能的排查工作,*年底前摸清底數,確保2010年底前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三是除資源型項目、技改項目以及一些特殊情況外,新建工業項目原則上必須進入全市確定的“一帶九區二十個產業集群”。工業集聚區都要建設一定數量的標準化廠房,方便中小項目入住。各鄉(鎮)、村不得層層設立工業小區,避免“村村點火,戶戶冒煙”。

          4.責任分工:農村工業污染防治工作由市發改委牽頭,各級環保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

          1.目標任務:*、2009、2010年,新建、改擴建“零排放”規模養殖場分別達到150個、500個、1000個,實行“養沼一體化”庭院養殖模式的農戶分別達到6萬戶、8萬戶、10萬戶,建設規模化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分別為50個、100個、150個。

          2.技術標準:傳統規模化養殖場要規劃設計管理區、生產區、糞便和污水無害化處理區,設置綠化隔離帶,推行清潔生產技術,采取“雨污分離、干濕分離、糞尿分離”等措施,建立統一的污水處理池和固糞堆積發酵場,可配套建設沼氣工程,糞便、污水必須全部做到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生態養殖場要做到污染物零排放,養殖廢棄物全部綜合利用。

          3.工作要求:一是劃定禁養區和限養區,在重點區域、流域、生態敏感區嚴格控制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逐步取締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二是新建的規模化養殖場和集中式養殖小區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污染治理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三是全市132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豬場項目建設單位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支持的365家養豬場戶,率先應用生態環保養豬新技術,示范帶動廣大養豬場戶建設生態環保養豬場。

          4.責任分工: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由市畜牧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農業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控制工作

          1.目標任務:到201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控制在20萬噸左右;測土配方施肥面積達到440萬畝,*、2009、2010年分別達到380萬畝、420萬畝、440萬畝;地力監測點達到42個,*、2009、2010年分別發展到28個、36個、42個;建立萬畝“測土配方施肥”示范區12處,*、2009、2010年各建立4處。到2010年,全市農藥使用總量從670噸減少到570噸,減少15%,*、2009、2010年分別減少4%、5%、6%;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量從168噸增加到200噸,占農藥使用總量的百分比從25%提高到35%,*、2009、2010年分別增加4%、3%、3%。

          2.工作要求:一是建立耕地地力監測體系,形成覆蓋全市耕地的地力監測網絡。二是編寫《*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規范指導》,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三是搞好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全市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以上。

          3.責任分工:農業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控制工作由市農業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農村改廁工作

          1.目標任務:到2010年全市新改建衛生廁所7.74萬戶,累計改建農村戶用衛生廁所62.93萬戶,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71%。*、2009、2010年分別完成改廁2.74萬戶、2.5萬戶、2.5萬戶,衛生廁所普及率分別達到65%、68%、71%。

          2.技術標準:一是要普及推廣沼氣式、雙甕漏斗式、三格化糞池式衛生廁所。二是廁所要達到“四有四無”,即有墻、有頂、有門窗、有化糞池并加蓋;廁所內基本無蠅、無異味、無滲漏、糞便無害化處理。

          3.責任分工:農村改廁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六)農村沼氣建設工作

          1.目標任務:到2010年,全市新發展戶用沼氣18萬戶,*、2009、2010年各發展6萬戶。新建沼氣工程100座,*、2009、2010年分別建成30座、30座、40座。

          2.工作要求:一是加強質量監管。堅持模具建池,專業施工,持證上崗,合同規范;要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施工,實行統一技術培訓、統一規劃設計、統一物料采購、統一施工安裝、統一質量監管。二是搞好技術培訓。采取分級分類培訓,提高縣、鄉、村沼氣管理和使用技術水平。三是強化沼氣服務。確保服務網點建設全部到位,農村沼氣服務覆蓋率達到100%。

          3.責任分工:農村沼氣建設工作由市農業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七)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

          1.目標任務:*年,各縣(市)垃圾處理場全部投入運營,并分別建設1個鄉鎮級的垃圾集中處理試點和村級簡易垃圾集中收集處理試點。2009年,各縣(市)1/3的鄉鎮建成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場,1/3的村莊建成簡易生活垃圾處理(分揀)堆肥場和站(池)。推進區垃圾處理站(池)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10年,全部完成鄉鎮簡易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和村莊簡易生活垃圾(分揀)堆肥場、站(池)的建設任務,并確保正常運營。

          2.技術標準:一是鄉鎮簡易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選擇較為穩定、運輸便捷、取土條件方便的廢土坑、廢礦坑或大面積的洼地、山谷等場地建設簡易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場分有害、無害兩個庫容區,必須進行防滲處理;填埋場四周應種植楊樹或其他高大樹種,形成5—10米防護帶。二是村莊簡易生活垃圾(分揀)堆肥場建設。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左右,四周圍墻不低于2米,底部三七土夯實防滲,上部用彩條塑料面蓋頂進行防雨,四周設雨水溝防止雨水倒灌。三是村莊垃圾收集站池建設。垃圾收集站池按200米一個進行設置,并按分類方法標明垃圾類型,底部水泥硬化,設倒入口和出口,每個口用彩鋼瓦或玻璃瓦密封以防雨和臭氣外泄。四是農戶垃圾分類桶。每戶準備4個大塑料桶,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存放,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五是環衛隊伍建設。組建環衛隊伍,制定作業標準,實施制度化、經常化環衛作業;原則上500人配1名保潔人員,鄉鎮配備垃圾中轉運輸車輛及清運隊伍。

          3.工作要求:以縣級生活垃圾處理場為中心,服務半徑10公里內的鄉鎮,按“戶分類、村收集、鄉中轉、縣處理”的模式運行。縣生活垃圾處理場服務區域外的鄉鎮,建設簡易生活垃圾填埋場,按“戶分類、組收集、村中轉、鄉處理”的模式運行。達到戶有垃圾分類桶,組有垃圾收集池,村有垃圾堆肥場,鄉(鎮)有垃圾填埋場的建設要求。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的重點是鄉鎮政府所在地和重點小城鎮、集鎮、重點村,應先行抓好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

          4.責任分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由市城管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八)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

          1.目標任務:*年,*城南污水處理廠和尚集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2009年,*市*鎮、*縣*鎮、*市*鎮、*縣*鎮和*鎮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年底前建成投運;完善*至*城鄉一體化推進區內污水管網建設,實現推進區內農村生產生活污水應收盡收。2010年,在各縣(市)選擇部分人口居住比較分散,不具備條件的偏遠農村,試點建設投資小、后期管理簡單的先進生態化污水處理設施(如沉淀、過濾、植物凈化等);完善各試點鎮污水管網建設,其他建制鎮相繼開工建設污水處理廠,力爭“*”期末完成所有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

          2.技術標準:各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要適當超前,日處理能力要與鎮區人口和工業生產規模相適應,處理后的生產生活污水達到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二級以上,并盡可能綜合利用。污水管網建設實現環通,保證區域內生產生活污水應收盡收,全部集中處理。

          村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科學選擇沉淀、過濾、植物凈化等先進的生態化污水處理工藝,處理后的污水可直接用于農田灌溉。同步修建村民生產生活污水排水管道(或溝渠),使污水能夠由農戶匯集到主要管道(或溝渠),便于集中收集和處理。

          3.工作要求:城市周邊及推進區內的鄉鎮、村的污水可納入城市污水管網,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在農村人口比較集中的中心鎮籌劃建設集中式的污水處理設施。在硬化村內、村際道路的同時,修建排水管道或溝渠,解決污水排放和收集問題。

          4.責任分工: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由市建委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九)農村坑塘治理工作

          1.目標任務:*年治理*市及各縣(市)規劃區、*至*城鄉一體化推進區內的坑塘。2009年治理全市建制鎮范圍內所有坑塘。2010年完成所有沿國道、省道鄉鎮的坑塘治理。

          2.整治標準:一是按照《村莊整治技術規范》(GB50445-*)和《*村莊環境整治分類指導標準(試行)》,對坑塘整治不制定統一標準,要因地制宜,靈活利用。坑塘應及時清淤,保證其正常生態功能。二是搞好堤岸維護,配置保護自然植被,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坑塘實施安全防護整治,根據需要設置護坡。三是做好坑塘河道堤岸的環境衛生治理,保持堤岸和水面清潔。

          3.責任分工:農村坑塘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十)農村河道溝渠整治工作

          1.目標任務:*年完成曹操飲馬河和小洪河等2條河道及其支流、溝渠治理試點,2009年和2010年各完成9條河道及其支流、溝渠治理任務。

          2.整治標準:一是根據河道溝渠功能,搞好堤岸維護,配置保護自然植被,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河道實施安全防護整治,根據需要設置護坡。二是做好河道堤岸的環境衛生治理,保持堤岸和水面清潔,保障其正常使用功能和水景觀環境,實現水清、流暢、岸綠、景美。

          3.責任分工:農村河道溝渠整治工作由市水利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十一)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工作

          1.目標任務:按“用材林圍村、鄉土樹種上路、果樹入院、閑置土地建園”的要求進行綠化美化,規劃新增綠化面積13.87萬畝,到2012年村鎮綠化率達到50%以上。*、2009、2010年分別新增綠化面積2.77萬畝、2.77萬畝、3.47萬畝。到2012年,規劃建設生態廊道3419.9公里,其中*、2009、2010年分別建設513公里、684公里、855公里。

          2.技術標準:一是圍村林寬度50米以上,街道兩側至少各栽植一行喬木。二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干渠兩側各栽植寬度100米以上樹木;鐵路、高速公路、國道、潁河、穎汝干渠、白沙干渠等,兩側各栽植10行以上樹木;省道、景區道路、清潩河、賈魯河、白沙支渠、紙坊支渠等,兩側各栽植5行以上樹木;縣鄉道、三級支流,兩側各栽植3行以上樹木;村級道路、溝渠,兩側各栽植至少1行樹木。

          3.責任分工: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由市林業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十二)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工作

          1.目標任務:*年,完成3個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50個鄉(鎮)總體規劃,717個村莊建設規劃。到2010年,全部完成村鎮體系規劃、鄉(鎮)總體規劃、農村新型社區布點規劃、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規劃。

          2.技術標準:一是農村新型社區要達到“五通”、“五化”,即水、電、路、有線電視、通訊網絡通暢,道路硬化、路燈亮化、社區綠化、環境潔化、整體美化。二是中心社區原則上都要建有以“一二三四五”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即一個中心(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二個欄(宣傳欄、黨務村務公開欄),三個室(綜治警務室、老年活動室、圖書閱覽室),四個站(救助幫扶站、醫療衛生站、計生服務站、農情信息站),五個隊(文化活動隊、志愿者服務隊、治安巡邏隊、體育運動隊、環境保潔隊)。基層社區也要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以方便群眾生產生活。

          3.工作要求:農村新型社區的建設應堅持分步實施、試點先行的原則,首先做好“城中村”、“城郊村”、“推進區內村莊”、“鄉鎮”及“中心村”改造規劃,指導其建設成為農村新型社區,進而帶動全市的農村新型社區建設。

          4.責任分工:農村新型社區規劃工作由市規劃局牽頭,建設工作由市建委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工作措施

          (一)堅持規劃引領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堅持規劃先行。各地要結合實際,突出抓好重點鎮、中心鎮、中心村和城市周邊、交通干線兩側、風景名勝區周邊的村鎮規劃編制。村鎮規劃要符合自然風貌、歷史文脈和地域特色,要把污水垃圾處理、清潔能源使用、集中供水和水源保護、生態建設與保護等作為重要內容。同時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相銜接,增強規劃編制的科學性。要加大村鎮規劃的效能監察,保障村鎮規劃的有效實施,嚴禁未經規劃許可的建設活動,各級國土、建設、規劃部門要嚴肅查處違反村鎮規劃的用地和建設行為。

          (二)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把農村環保工作列入政府目標管理體系,確保按計劃順利推進。各級政府要逐級簽訂農村環保目標責任書,加強督察、考核,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和措施到位。市政府目標辦和市環保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對未完成農村環保工作年度目標任務的地方,按照《*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評先表彰中實行環境保護工作一票否決的通知》(豫政辦〔2007〕21號)規定,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對在農村環境保護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切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各級政府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認真做好村鎮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統籌規劃農村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在固體廢棄物特別是生活垃圾處置方面,合理規劃,分類指導,建立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處置設施。二是在生活污水處理方面,要結合村鎮實際,科學規劃環境設施,建設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三是要將大中型沼氣池建設和庭院“一池四改”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治理畜禽養殖污染,建設衛生廁所,大力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四是要強力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和飲用水源保護工程,確保農民喝上干凈水。五是加強農村道路建設,逐步實現“戶戶通”,讓廣大農民都能走上平坦路。同時,建立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和日常管理機制,確保各項農村基礎設施規劃一個、建成一個、運行一個,充分發揮投資效益,讓廣大農民滿意。

          (四)堅持以生態創建為載體

          創建國家生態縣、省級以上環境優美小城鎮、市級以上生態文明村是做好農村環保工作的有效載體。各級政府要把生態創建工作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指導和推動一批具有較強經濟實力、良好生態環境的鄉(鎮)、村率先創建環境優美小城鎮、生態文明村,*縣要率先創建國家生態縣。各有關部門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每年解決一批農村環境熱點、難點問題,以點帶面,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目標。

          (五)加大農村環境保護投入

          逐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群眾多元化投入機制。各級政府用于農村環境保護的財政預算和投資應逐年增加,堅持以城帶鄉、以工補農,要在土地出讓金和城市維護費中劃出一定數量和比例的資金用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支持飲用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機食品基地建設等工程。編制和實施農村環境保護規劃,以規劃帶動項目,以項目爭取資金,將農村環境保護落到實處。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逐步實行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建立農村生態創建專項資金,實行以獎代補,對建成生態縣、環境優美小城鎮、生態文明村的縣(市)、鄉(鎮)和村莊進行獎勵。

          (六)加強農村環境監督管理

          各級政府要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環境保護相關規劃,制定工作方案,檢查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問題,加強農村環境監督管理。鄉(鎮)人民政府應明確一名副鄉(鎮)長具體負責環保工作,各行政村要設立環保監督員,形成反應敏捷、管理高效的運行體制和機制。同時要加強農村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加大農村環境監管力度,逐步實現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禁止建設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防止工業污染向農村轉移。加大環境保護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環保違法行為。

          (七)強化農村環保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引導廣大農民自覺養成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開展環境保護知識和技能培訓活動,培養農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能力。廣泛聽取農民對涉及自身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意見,尊重農民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維護農民的環境權益,調動農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農村環保工作順利開展。

          (八)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是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將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各項任務進行層層分解,倒排工期,明確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并落實到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確保按時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制定本部門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總體目標、年度計劃、技術標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臺帳,做好指導、協調、督察,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聯動、形成合力,確保農村環保工作按計劃扎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