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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貫徹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省商務廳等7廳局《轉發商務部等六部局關于印發全國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商運字〔20*〕622號)、市商務辦等7部門《*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20*]95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總體要求:建立從養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全過程監管鏈條,完善豬肉安全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豬肉質量安全監管網絡。
主要任務:養殖環節要確保落實生豬檢疫制度,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轉運。定點屠宰環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取締私屠濫宰,加強屠宰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確保出廠肉品檢疫檢驗合格,推進豬肉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嚴肅查處屠宰加工病死豬肉、注水肉、含禁用藥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濫用抗生素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含禁用藥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濫用抗生素、未經屠宰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豬肉出廠。肉食品加工、流通(市場)和消費環節要保證銷售、使用經定點屠宰企業屠宰并經檢疫檢驗合格的豬肉。
工作目標:到20*年年底,城區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縣城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5%。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標本兼治。本次專項整治的各項措施不僅要著眼于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還要著力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做到標本兼治。要把專項整治與強化全過程監管結合起來,把行為整治與行業自律、誠信體系建設結合起來,使每一項措施既能短期見效,又能收到長遠效果。
突出重點。各部門、各鄉鎮要從實際出發,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治任務和目標。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將每一項任務、每一個目標,都要分解落實到基層,并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協調配合。各部門、各鄉鎮要從國家和人民利益出發,講政治、講大局、講紀律,不搞本位主義,不推諉扯皮,不搞地方保護。要按照統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形成合力,使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效果。
三、工作職責
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人民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
(一)各級人民政府職責。縣人民政府負責具體落實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組織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加強對豬肉生產、加工和流通、消費企業的監管,落實整治工作經費,完善執法隊伍建設,監督檢查本縣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實現本地各項整治指標。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生豬屠宰和肉品安全的行政管理部門,對轄區內養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清查,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處理,確保實現本縣各項整治指標。
(二)各部門工作職責。縣商務辦負責牽頭組織全縣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縣商業協會監督、指導、檢查、協調各鄉鎮開展生豬定點屠宰整治工作,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協調地方公安機關積極配合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為。縣畜牧局負責制訂生豬養殖、屠宰檢疫等環節質量安全整治行動方案,組織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嚴格出具檢疫合格證明,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嚴厲打擊生豬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蛋白精”等非法添加物行為。縣衛生局負責制訂豬肉消費環節質量安全整治行動方案,完善進貨索證制度和驗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集體食堂、餐飲單位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縣工商局負責制訂豬肉流通環節質量安全整治行動方案,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市場、超市銷售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縣質檢局加強對肉食品加工企業的監管,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確保加工企業使用的豬肉100%有定點屠宰票據,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環節。
(三)企業的責任。養殖企業不得使用違禁藥物,不得超范圍使用飼料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藥期的規定,杜絕限用藥的殘留。做好生豬防疫、檢疫報檢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出欄的用于屠宰加工的商品豬100%進入定點屠宰企業。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要嚴格執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做到沒有佩戴耳標和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不進廠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無檢疫合格證明的肉品不出廠銷售,有害肉品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要承擔屠宰廠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體系所需相關信息的報送責任。發現未經檢疫或來源信息不完全的生豬,有義務及時報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處理。肉食品加工企業、肉品流通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不得進入市場,并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銷毀、召回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所使用和銷售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餐飲企業要建立健全覆蓋采購、驗收、儲存、加工制作和服務等作業環節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沒有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原料肉,并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使用的原料肉100%來源于定點屠宰企業。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阜南縣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熊德超任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武士明任副組長,縣商務辦、公安局、農委、畜牧局、工商局、質監局、衛生局、商業協會為成員單位(人員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商業協會。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議定階段性工作安排,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需要協調的重大問題,部署和推動聯合整治工作。各成員單位選派一名業務骨干擔任聯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落實經費,并抽調得力骨干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各鄉鎮要明確一名領導對本轄區豬肉質量安全負總責,各職能部門按照責任目標各負其責。層層簽訂責任書,完不成責任目標的或出現重大豬肉質量安全事故的,依照國務院規定追究主要領導人責任。
(二)依法行政。根據相關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各部門加快制定部門規章制度,對現有法律法規和重要的技術標準相關內容進行細化。明確執法主體,完善執法隊伍建設,落實執法經費,確保依法行政。
(三)突出重點,全面檢查。各部門、各鄉鎮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要根據長期整治工作目標,對本轄區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尤其要抓住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進行拉網式檢查,不能放過任何盲區和死角,并要進行不定期抽查。養殖環節要重點檢查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屠宰環節要重點打擊城鄉接合部的私宰戶,檢查以代宰方式為主的手工屠宰廠;生產加工環節要重點檢查肉類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流通環節要重點檢查個體豬肉經營戶和集貿市場、社區超市;消費環節要重點檢查小餐館和學校、工地食堂。
(四)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各部門、各鄉鎮對養殖、屠宰、加工、豬肉流通和消費環節的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對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進行處罰。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生產、經營。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的,由原發證單位吊銷許可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技術保障措施,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養殖環節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屠宰環節完善臺帳制度,建立豬肉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流通環節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帳制度、消費環節推進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制度,形成全過程管理鏈條,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建立豬肉質量安全長效監管體系。
(六)建立投訴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各部門、各鄉鎮要建立舉報投訴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獎勵基金,對提供有價值線索的舉報人進行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特別要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形成覆蓋全社會的監督網絡。
五、實施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在本系統內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部署,細化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好專項整治前期動員、部署、準備工作。并于9月上旬,逐級簽訂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書。養殖企業、屠宰企業、肉品加工企業、餐飲企業、肉品流通企業要分別與所在地農業、商業協會、質檢、衛生、工商部門簽訂豬肉質量安全承諾書。
(二)全面檢查階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分別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本系統、本轄區各級管理部門嚴格按照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工作進度對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和流通消費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各單位、各轄區主要領導要深入一線,現場指導、現場督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三)集中整改階段(10月11日至11月30日)。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針對全面檢查階段發現的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對整改結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主管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各部門、各鄉鎮要對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采取自查自糾與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防止出現漏網和反彈。專項整治聯席會議組織人員對重點地區、重點目標進行核查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地區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地區通報批評,對重點企業和重點地區組織回訪,12月18日前形成專項整治情況總結報告。
六、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每周召開一次工作例會,了解相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存在的問題和相應措施,適時安排下一階段的工作。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聯系人:*電話*
(二)信息通報制度。專項整治工作開始以后,商務、農業、衛生、工商、質檢等部門每周二10:00之前提供本部門落實有關工作、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動態,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發生的重要情況,要以專報方式隨時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統計報送制度。商務、農業、衛生、工商、質檢等部門每旬匯總填報一次專項整治工作報表,并報定量統計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每月10號、20號、30號15:00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新聞制度。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新聞會,權威信息,通報工作進展,宣傳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