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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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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1總則

          為確保我市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市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市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市府辦副主任、市交通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交通局、市*局、市信訪局、市監察局、市物價局、市市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貿局、市信息產業局、市質監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交警大隊、市汽車總站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負責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2.2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相關方案,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工作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事后處理工作。

          2.3成員單位職責

          市交通局:負責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接警、報警,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通知,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對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的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置;根據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影響程度和涉及范圍,第一時間趕赴突發事件現場,組織相關部門、出租車企業,疏導、勸解、運送上訪群眾;做好突發事件處理的總結和上報工作。

          市*局:負責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調派警力維護突發事件現場秩序;對突發事件周邊區域進行交通管制,維護交通秩序;對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關鍵人員進行監控和處理。

          市信訪局:負責處理出租車行業群眾來信、來訪;對信訪中發現群體突發事件信息或苗頭,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與上訪群體代表接觸溝通,了解上訪人員身份、事件起因、經過,確認問題性質,為指揮部處置突發事件當好參謀。

          市監察局:負責對不按規定程序出臺管理政策,導致出租車行業突發事件發生的責任單位進行調查處理;對突發事件過程中推諉或延誤工作而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和負責人進行調查及責任追究。

          市物價局:負責核準突發事件發生時出租車的經營成本、市場經營環境,出租車運價水平和計價結構;核準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出租車企業內部的收費項目。

          市市政局:負責配合交通、*交警部門研究城區內出租車運行路線設計、設置出租車候客區的可行性并組織實施。

          市勞動保障局:負責處理、調解出租車經營者與從業駕駛員的勞資關系糾紛等問題。

          市財政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費用安排,確保應急經費的落實。

          市經貿局:負責協調油品經銷商、加油站,解決公交車、出租車的燃油供應問題。

          市信息產業局:負責出租車無線電CALL臺的管理;對出租車行業進行正面的宣傳和正確的輿論導向。

          市質監局:負責出租車計程計價器的強制檢定和管理。

          市工商局、市地稅局:負責根據有關政策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程度以及突發事件的性質,對突發事件發生時出租車經營者的稅費核準。

          市汽車總站:負責協調與出租車從業駕駛員、經營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協助相關職能部門調解、勸說、運送本單位所屬或相關人員;認真貫徹執行政府職能部門采取的各項應急政策措施。

          3預警監測

          3.1預防機制

          3.1.1及時掌握出租車行業的信息動態。出租車公司和群眾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征兆或已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要迅速通過110電話報發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收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領導小組立即向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

          3.1.2對突發公共事件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市交通局、市*局、市信訪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出租車行業的熱點、焦點問題,及時掌握從業人員動態。出租車公司一旦發現影響社會和出租汽車行業穩定的問題,要立即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將突發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

          3.1.3防止政策因素誘發行業不穩定。各職能部門出臺與出租車駕駛員管理、稅費征收和調整有關政策時,要做好充分調研、論證,并向出租車行業公開征求意見,確保政策的可行性、連續性、穩定性,避免因政策因素影響出租車行業穩定。

          3.2溝通協調機制

          3.2.1各職能部門、出租車公司、經營者、從業駕駛員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互通信息,及時掌握出租汽車行業動態。

          3.2.2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聯席會議制度,切實解決出租車行業難點問題。

          3.2.3各職能部門在處置出租車突發事件時,要將有關情況形成動態信息,隨時向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信息報告要及時、真實、規范。屬于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事件主要情況,并在兩小時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群體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等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立即報告;常規靜態信息可定期報告。

          3.3聯動機制

          3.3.1各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各自職能分工,通力合作,及時、迅速、有效地開展工作。

          3.3.2各職能部門要落實分管領導,指定聯絡人員,并將其聯系電話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聯絡通訊錄。

          4應急響應

          4.1預案分級

          按照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出租車行業突發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件(Ⅰ級)、重大事件(Ⅱ級)較大事件(Ⅲ級)一般事件(Ⅳ級)。

          4.1.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是指事態非常復雜,發生300人以上或100輛以上出租汽車駕駛員群體性上訪、罷駛事件,對城市的政治穩定、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全市范圍內造成嚴重政治影響的事件。

          4.1.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是指事態復雜,發生100人以上300人以下或50輛以上100輛以下出租汽車駕駛員群體性上訪、罷駛事件,對出租車行業穩定以及一定范圍內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的事件。

          4.1.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是指事態比較復雜,發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20輛以上50輛以下出租車駕駛員群體性上訪、罷駛事件,僅對一定范圍內的行業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和威脅的事件。

          4.1.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是指事態比較簡單,發生50人以下或20輛出租車以下駕駛員群體性上訪、罷駛事件,僅對出租車行業較小范圍內的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事件。

          4.2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由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命令,啟動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指揮、調度各成員單位共同應對突發事件,并將處置情況及時上報江門市政府。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由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向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并按照市應急委員會的指示,啟動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命令,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

          較大、一般突發事件(Ⅲ級、Ⅳ級),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行業主管單位或所屬執法單位進行應急處置。

          4.3應急處置

          4.3.1了解情況,掌握信息。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時了解、掌握突發事件情況,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在15分鐘內將參加人數、基本態勢等情況了解清楚,30分鐘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等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信訪局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對初步判定屬于重大或特別重大的突發事件,要在事發30分鐘內向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并向江門市政府報告。

          4.3.2確認問題,采取措施。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現場情況初步判斷屬于重大或特別重大的突發事件后,要在30分鐘內快速做出綜合分析,按照分級響應程序通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并立即組織人員前往事發現場。

          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系統啟動后,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要及時派出指揮人員,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按照市應急委員會的指示、命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指揮、調度領導小組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緊急處置工作。

          (1)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現場在市區內的,相關領導小組領導以及成員單位、職能部門分管領導要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指揮相關部門、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2)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現場在市區外的,領導小組領導以及成員單位、職能部門分管領導要在1小時內趕到現場,組織指揮相關部門、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當發現出租車駕駛員群體到市政府或其他市直機關上訪、罷駛的,相關領導小組領導以及成員單位、職能部門分管領導要及時趕到本市指定地點集合。領導小組領導要在事發后最短時間內,統一帶隊趕到上訪場所開展工作,依據相關規定將上訪、罷駛人員遣回。

          (4)接到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后,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要派出指揮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突發事件現場,組織指揮相關部門、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針對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各職能部門要審時度勢,積極主動采取思想教育手段有針對性地進行調解、勸告,必要時可靈活采用行政、經濟、法律措施,把各種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初始階段,解決在基層,防止事態惡化。

          5.1.1對因政策不合理因素引起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制定政策的部門要及時找到政策問題所在,做好當面解釋說明。政策出臺可能造成較大影響的,要采取暫緩執行或適當調整措施,漸進式實施。

          5.1.2對出租車公司管理、收費等原因引起的群體性事件,由市交通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等部門組成調查組,立即對出租車公司開展調查,運用思想教育、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進行協調、調節,監督出租車公司解決好存在問題。

          5.1.3對因油價上漲因素增加經營成本引起的突發事件,要采取綜合措施,確保穩定。主要采取出租車公司、經營者、駕駛員和乘客合理分擔的方法,由市交通局、市物價局、市質監局等部門依據有關規定,采取行政、經濟等有效措施協調解決。

          5.1.4對因燃油短缺導致出租車駕駛員無法正常營運的,由市經貿局協調油品經銷商、指定加油站開啟出租車加油綠色通道,保證出租車正常加油。對燃油確實無法供應而導致出租車無法營運,出租車公司要做好經營者和駕駛員的協調工作,公司、經營者和駕駛員共同分擔經營風險,妥善解決駕駛員負擔問題。

          5.1.5對因出租車駕駛員、經營者無理取鬧或受人挑撥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市*局、市交通局等部門要采取措施平息事件,追究組織者或挑撥者的責任。

          5.2調查評估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信訪、*、物價、監察等部門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并及時將調查評估報告上報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級別、性質以及輕重程度,逐級上報。

          5.3責任追究

          5.3.1因政府職能部門及其公務人員違法違紀造成突發群體性事件的,由監察部門按突發事件級別和事件性質及其嚴重程度,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5.3.2對因出租車行違法經營、出租車駕駛員、經營者無理取鬧或受人挑撥等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充分發揮電信公司、移動公司通信設施作用,建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與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的通信網絡,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聯絡暢通。

          6.2物資保障

          運輸車輛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運送上訪人員。

          6.3資金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局按照領導小組指示負責落實。

          6.4宣傳教育

          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對出租車行業管理的宣傳教育,尤其要對有關政策調整及時進行宣傳,使出租車經營者、業主、駕駛員加深對政策的了解和掌握,確保其能夠依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