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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監局食品安全監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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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監局食品安全監管方案

          為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消費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人民政府的職責,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以國家食品安全質量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健全政府組織協調、部門各司其職、企業守法管理的監管體系;嚴把市場準入關,強化經常性監督;以執法部門各負其責履行監管職能為主,以聯合整治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為輔;對生產經營者依法監管,違法必究,懲罰從嚴,對行政執法主體落實各負其責,失責追究;全面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長遠目標與近期目標相結合,盡快提高我市食品安全質量水平;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引導企業誠信守法;強化輿論監督,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加強社會監督,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監管重點

          (一)重點品種:糧、油、醬、醋、飲料、酒、糕點、奶制品、肉類、水產品、豆制品、蔬菜等十二大類食品。

          (二)重點環節:包括農業種養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消費環節。

          (三)重點事項:治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衛生條件、無證照生產經營或超范圍經營、濫用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用非食用原料或有毒有害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無標識或不依照標準生產、未經檢驗檢疫和進出口食品等問題。

          三、工作目標

          長遠目標是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綜合治理的長效監管機制,重點消除農產品農藥殘留、畜產品獸藥殘留和水產品藥物殘留的食物,杜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不合格食物,保障全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0*年目標是:

          (一)全市建立和完善對大型蔬菜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蔬菜農藥殘留監測網絡,并使城鄉蔬菜農藥殘留超標率控制在12%以下。大型蔬菜生產基地蔬菜農藥殘留監測網絡由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蔬菜農藥殘留監測網絡由市工商局負責。

          (二)全市市級以上學校食堂、餐飲業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達到50%以上。此目標主要由市衛生局負責。

          (三)全市建立和完善畜產品"瘦肉精"等違禁品的監測網絡,定點屠宰場生豬宰前"瘦肉精"檢出率達到省市要求。此目標主要由市農業局負責。

          (四)全市食品商場(超市)的散裝食品經營行為得到規范,較大型的商場(超市)進貨索票索證率達90%以上。此目標主要由市衛生局負責。

          (五)開展食品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此目標主要由市工商局、市質監局負責。

          (六)初步建立并實施食品安全預警信息制度。此目標主要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七)全市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方便面、餅干、罐頭、速凍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的大中型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QS認證)的持證率達到100%。此目標主要由市質監局負責。

          (八)全市基本實現大米、小麥粉、食用植物油、醬油、食醋等5類食品安全準入(QS認證)上市。此目標主要由市質監局負責。

          (九)面粉、肉及肉制品、兒童食品等生產加工企業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化學物質、肉類注水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此目標由市質監局(生產加工企業)、市衛生局(餐飲單位、集體飯堂)、市工商局(查處注水肉)負責。

          (十)及時依法組織查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案件。此目標主要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

          (十一)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預防及控制。此目標主要由市衛生局負責。

          四、監管職責

          (一)本市建立食品生產者自檢、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相結合的檢驗檢測監督體系。

          食品生產者應當對生產經營的食品進行自檢或者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檢驗、檢測。

          行業協會應當加強本行業的監督、自律。

          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制度,定期對各類食品實施檢驗、檢測;指導、規范、監督食品生產者自檢和行業自律行為。

          市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領導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市消費者委員會、市打假辦公室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有關行業協會制定并推行食品生產經營的行業規范,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提供信息、技術指導和服務。

          五、具體工作與組織實施

          (一)食品生產加工監管

          1、食用農產品生產監管

          ⑴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和監管。各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做好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規劃建設,加大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養殖小區、示范農場、出口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力度,有條件的鎮要通過政府引導,將分散的農戶與定點的生產基地合作,推行"龍頭企業(公司)+農戶+標準(科技)+基地"的模式,促進農業生產管理科學化、規模化、標準化,從源頭上保證食品安全。

          ⑵農業投入品監管和技術培訓。一是加強對農資的質量監管和使用監管,重點是對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流通環節質量監督管理和使用環節禁用藥物、濫用藥物的監管;二是大力整治蔬菜農藥殘留和畜產品獸藥殘留超標行為,實施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削減計劃,加強農藥、飼料和獸藥市場的準入監管,逐步建立其生產經營的可追溯制度;三是整治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行為,依法開展水產養殖用藥的監管和指導;四是加強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技術培訓,提高農業生產者科學使用農業投入品的水平。

          ⑶積極培育和扶持創建農產品名優品牌。開展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工作,推行農產品包裝上市,推廣農產品標準化管理。

          ⑷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協調整合現有的檢測資源,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的檢測能力,逐步實施農產品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定期農產品監測結果,使我市蔬菜農藥殘留、畜產品獸藥殘留、水產品藥物殘留得到有效控制。

          ⑸推行具有本市特色的農業標準體系。圍繞"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增強競爭力"的主題,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逐步形成以國家標準為主,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相配套,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互有側重,滿足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等各個環節的農業標準體系。

          以上五項工作由市農業局、市質監局、市水產局、市環保局、各鎮政府組織實施。

          2、食品生產加工監管

          ⑴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企業,必須做到:

          ①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食品衛生和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生產加工食品。

          ②建立食品安全跟蹤制度。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采購食品及其原料要索取檢驗合格證明,保留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成品的檢驗記錄,并留有樣品。所留樣品應當按照品種、批號分類存放于專設的留樣庫內。

          ③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衛生和質量檢驗室或者按照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代檢,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進行衛生檢驗,出具衛生檢驗合格證書。

          ④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對企業進行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⑤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應符合衛生要求,其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必須請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⑥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出廠前必須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QS"(食品質量安全)標志。

          ⑵嚴把生產加工企業衛生準入關。按照各類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從生產條件、衛生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等方面嚴格核發衛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發證;對獲證企業,要加強經常性監管。在食品生產企業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并逐步在乳制品、飲料等行業實施GMP(良好食品生產工藝)及HACCP(危害性分析關鍵控制點)管理。

          ⑶嚴把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準入關。對米、面、油、醬油、醋等5類食品的質量準入(QS認證)展開全面檢查。嚴格按標準審查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方便面、餅干、罐頭、速凍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產企業,不具備條件者不發給食品生產許可證。要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經常性監管,凡不具備質量條件的生產企業及產品要退出市場。

          以上三項工作由市質監局、市衛生局組織實施。

          ⑷加大對食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力度。各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保證依法完成對重點企業、重點品種抽查的頻率和覆蓋面。對抽查和檢驗中發現的影響或危及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堅決予以曝光并依法查處;對多次抽查不合格和問題嚴重的企業立即責令停止生產,不具備生產條件的要依法吊銷相關證照,責令退出市場。要進一步加強食品檢測機構建設,逐步整合檢測資源,發揮現有檢測機構的最大效能。要統籌協調好抽檢工作,避免重復交叉抽檢,以提高檢測結果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此項工作由市質監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組織實施。

          ⑸加強禽畜屠宰管理。進一步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廠監管,規范生豬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制度。要建立和完善生豬購入登記、檢驗和豬肉銷售記錄等相關制度。積極推進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工作,加大對生豬、牛只的私宰打擊力度。基本杜絕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局、市農業局組織實施。

          對集貿市場經營注水肉、病害肉的監督查處,由市工商局負責。

          ⑹整治豆制品生產銷售市場。在全市推廣和扶持一批專業化、規模化、標準化腐竹豆腐生產加工企業,實行生產經營市場準入制度,切實提高豆制品生產企業的生產水平和豆制品的衛生質量。

          此項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組織實施。

          ⑺對食品類定量包裝商品及其生產企業實施計量監督檢查。

          此項工作由市質監局組織實施。

          (二)食品銷售經營監管

          1、加強健康證發放和"五病"調離管理。食品生產和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上崗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五病"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組織實施。

          2、積極探索農產品產地標簽和質量追溯監管模式,推廣食品產銷"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等經營管理方法。

          3、實行食品市場經營者責任制度。市場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其市場內食品安全負有管理責任。具體責任是:

          (1)配備與食品市場規模和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衛生設施設備和專職食品衛生安全質量監督管理人員;

          (2)配置與食品市場規模相適應的檢驗設施;

          (3)配合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開展執法工作,督促市場內經營業戶守法經營;

          (4)組織食品經營業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督促市場內經營業戶銷售經檢驗、檢疫合格的食品;

          (5)核驗、登記場內經營業戶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

          (6)與進場經營業戶簽訂食品安全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就其場內銷售食品的安全保證向顧客作出承諾;

          (7)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立警示牌,對市場內經營業戶的不良記錄定期予以公布。

          以上兩項工作由市工商局組織實施。

          4、全面實行進貨查驗制度和質量追究制度。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索取進貨物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或化驗單,建立購銷臺帳,不得經營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食品。本市賓館、酒家、醫院、學校、幼兒園、機關和其他企事業等集體用餐單位應當采購經政府認證的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或經檢驗、檢測、檢疫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購、銷售、經營有毒有害、過期、偽劣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追究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5、加強對學校食堂、餐飲業的監督管理。對學校食堂和餐飲業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其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組織對全市學校食堂的檢查,并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進行清理整頓,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經營及超范圍經營的飲食攤點。

          6、加強巡查檢測工作。主管流通領域食品衛生質量監管的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控,定期對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場的各類食品實施巡查檢驗檢測。要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處理機制,配置流動食品安全監測設備。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依法封存,并及時送食品質量檢測機構復檢,經復檢合格后,立即解除行政強制措施。

          以上三項工作由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7、加強對進出口食品的監管。要認真履行進出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職責,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嚴厲查處走私和經銷無合法來源進口食品等違法活動。

          此項工作由鶴山海關、江門檢驗檢疫局鶴山辦事處、市經貿局、市工商局組織實施。

          8、加強食品市場準入監管。堅決執行食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和品種安全質量準入的監管。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凡是食品經營主體,必須證照齊全,否則,要退出市場和接受處罰;凡在本市經營的食品必須經過檢驗、檢測,禽畜產品必須經過檢疫,符合國家、省、市衛生質量安全要求,不得經營未經檢驗、檢測、檢疫或經檢驗、檢測、檢疫不合格的食品。

          此項工作由市工商局組織實施。

          (三)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強化食品經營者的安全責任意識,督促企業重視企業道德規范和企業信用,充分發揮信用的警示和懲戒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的長效機制。

          推進食品行業誠信建設。推薦一批省、市食品的名牌品種和企業,通過名牌帶動,促進我市食品行業整體水平的提高。

          政府鼓勵和引導企業生產經營優質食品。對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等稱號或認證并以品牌經營的食品,在稱號或者認證的有效期內可以免檢。

          大力表彰誠信企業,不定期公布曝光違法違規的生產經營企業,營造講誠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此項工作由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行業協會組織實施。

          (四)加強食品安全聯合整治行動

          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委員會會議制度,針對不同時期食品衛生質量狀況,及時組織食品安全聯合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食品生產企業濫用添加劑、面粉中過氧化苯甲酰、兒童食品中色素和甜味劑、肉類食品中色素、EDTA(二乙胺四乙酸)鐵鈉等的使用,用吊白塊加工米面制品、腐竹、干果、干菜,用工業雙氧水、甲醛加工水產品,用農藥加工咸魚制品,用過期變質食品加工食品,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重點查處無證生產白酒產品、生產偽造或者冒用生產許可證白酒產品、生產不符合相應產品標準要求的酒類產品、食用酒精類產品等違法行為;全面整頓豆制品、乳制品(特別是奶粉)生產企業;依法取締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活動,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此項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協調,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實施。

          (五)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1、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與食品安全監管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食品放心工程,對假冒偽劣食品和違規企業進行曝光,引導消費者選擇放心安全的食品。

          此項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新聞中心組織實施。

          2、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工作。重點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學校、托幼機構和工廠食堂負責人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其守法經營意識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強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此項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協調,市衛生局(負責餐飲業、集體食堂)、市質監局(負責生產加工企業)、市工商局(負責集貿市場、商場)、市教育局(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組織實施。

          (六)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規范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制定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通報和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的真實、全面、及時、準確,為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和政府提供動態的決策依據,為市民消費提供可靠的信息指引。

          2、建立食品安全監管月報制度。各個具體承擔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能部門,每月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報送一次監管情況,包括證照發放、經常性監管(巡查、抽檢、檢測)的頻次和覆蓋面、查處違法生產經營和監控監測結果等內容。

          3、及時在鶴山信息網公布食品安全的動態信息,做到信息統一共享。

          以上三項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落實責任制。鶴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籌組織領導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各鎮相應成立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由分管衛生領導任組長。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實行條塊負責制,行政執法部門對條條監管職能負責,各鎮政府對轄區監管效果負責。實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制度,逐級簽定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將責任落實到鄉鎮、社區、村委會、以及具體責任人。

          (二)強化責任追究。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涉及多個部門職能,各相關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證獨立完成縱向監管職責;各相關部門必須主動溝通,信息共享,緊密配合,保證整體工作順利進行。相關職能部門對生產經營主體的監管,不能互相推諉,市、鎮兩級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領導機構要及時統籌協調,增強監管合力,組織聯合整治,解決重點難點,保證轄區內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職能部門或鎮政府工作不到位,失職失責,就追究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行政責任。

          (三)強化事項落實。本方案明確了全市食品安全監管的27個具體工作事項,并明確了各個事項的組織實施部門。各責任部門要針對擔負的具體事項,逐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凡由多個部門負責實施的事項,均由排列首位的部門牽頭召集其他部門,共同制定實施辦法,按各自職能明確分工,細化責任,緊密配合,保證事項落實。凡是目前未啟動的事項要在今年年初前啟動,已啟動而未達到目標要求的事項,要迅速完善和提高。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將定期檢查督促各個工作事項的實施。

          (四)強化社會監督。每季度召開一次食品安全監督聯席會議,邀請人大、政協、食品行業協會派員參加。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及時匯總食品安全監管的情況,及時向社會有關信息。傳媒部門大力表揚誠信守法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大力抨擊揭露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在各鎮聘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設立市級食品安全監督投訴舉報電話,公布于眾,廣泛接受各界群眾投訴舉報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和假冒偽劣食品。凡舉報屬實者,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現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