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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部署和要求,保持全市電力系統安全生產總體平穩態勢,實現全市電力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總體目標,根據市政府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的總體部署和《山西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電監會、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規程標準,加強政府對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深化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非法生產經營的,堅決取締;對證照手續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證照手續齊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加強監管。通過全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使全市電力企業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和危險源辨識、分析、監控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全市電力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全市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了做好全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成立*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及辦公室。
(一)*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
專項整治領導組主要負責組織制訂電力行業專項整治總體工作方案和有關工作制度,對全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各電力企業專項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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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
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經委,負責全市電力行業專項整治總體安排,對全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跟蹤了解全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市電力行業專項整治情況的收集、匯總、梳理、通報、上報等工作;匯總、收集、處理全市電力行業專項整治工作中有關舉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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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項整治檢查的內容
此次專項整治由*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全市電力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各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和安全保障能力進行全面檢查。
對電力企業整治檢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按照本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總體要求,對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制訂了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配齊了工作人員,建立了專項整治責任制;是否對本單位進行了無一遺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進行了認真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是否依法取得了有關證照,其證照的來源是否合法,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是否取得了相應的資質,各類資質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對企業從業人員進行了全員培訓。
3.電力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了安全措施“三同時”手續,是否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審查和驗收;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組織建設和生產的現象;生產系統是否安全運行;是否存在重大隱患;對重大事故隱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資金、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層層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實;是否建立了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分管安全負責人具體負責、班子其他成員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一崗雙責”安全生產領導責任體系;是否落實了重要生產環節、重大隱患跟蹤排查治理的部門和負責人。
5.是否貫徹落實了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規程,建立了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依法設立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置了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是否按時主持召開了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6.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和標準提取了安全費用;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制,重大危險源是否登記建檔,制定了監控措施;是否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制訂了符合本單位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是否適時進行了演練;是否按規定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現象。
7.供電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運行及檢測檢驗是否到位;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是否建立了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是否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進行了有效排查和治理。
8.燃煤發電企業儲灰場是否按規定編制年度排放計劃,排洪設施、排滲設施等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是否對安全設計與建設施工、相關建設工程核準或審批以及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了積極整改;是否對存在危害大壩安全的違規設計、超量儲存、超能力生產、超期服役等隱患進行了有效治理;下游和周邊是否存在居民、鐵路、公路、水源地,是否進行了監控和治理。
9.電力建設施工企業是否貫徹落實了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電力行業工程建設標準有關條文;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是否符合要求;建設單位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健全;對各參建單位以及轉包、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否規范;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資質審查是否嚴格;是否對以坍塌、高處墜落、火災、施工機械和壓力容器設備事故等為重點的隱患排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治理。
四、專項整治的方式
此次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按照“電力企業自查自整、縣級政府組織全面排查整治,省、市、縣三級聯動分類整治的方式進行。
(一)電力企業自查自整
全市電力企業要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行業標準和本次專項整治的內容等要求,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對照檢查,并分類采取自整措施。
1.凡存在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的電力企業,要立即停止非法違法運行,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凡不如實報告的,要依法對電力企業進行查處,同時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制訂整改方案,并明確整改責任人,落實整改資金,按時整改。凡不積極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凡證照齊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縣級政府組織全面排查整治
在電力企業自查自整的基礎上,縣級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內所有電力企業(不論非法、合法,不論規模大小,不論隸屬關系)進行無一遺漏的排查,并采取相應的整治措施。
1.對未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無任何證照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非法電力企業,要列入關閉取締名單,并實施關閉取締。
2.對證照不全(包括證照過期)或雖然證照齊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電力企業,要列入停產整頓名單,并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3.對證照齊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電力企業,要列入正常電力企業名單,并加強日常監管。
縣級政府要將本行政區內所有電力企業,按上述三種類型分類登記造冊,并經分管副縣(市、區)長簽字后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專項整治期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三類電力企業的名單在本縣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與此同時,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列入關閉取締名單的電力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關閉標準逐一實施關閉取締,并加強關閉后監督檢查,防止死灰復燃;對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電力企業,要派人盯守,確保其真正停下來,凡拒不停產停業整頓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對證照齊全、正常生產經營的電力企業,加強日常監管。
(三)市、縣聯動分類整治
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到各縣(市、區)進行檢查時,吸收當地縣級政府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參加,形成市、縣兩級聯動專項整治檢查工作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每到一個縣,都要將縣級政府排查摸底的三類企業名單在當地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進行公布,并將聯動檢查工作組的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向社會公布,歡迎群眾舉報。聯動檢查工作組要在全面聽取縣級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匯報的基礎上,根據縣級政府上報的三類電力企業名單,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分類整治意見和措施。
1.對照縣級政府所報的關閉取締的電力企業名單,聯動檢查工作組要進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查看對已列入關閉取締名單的電力企業是否真正實施了關閉取締;檢查關閉是否達到有關標準,是否明確了跟蹤檢查的部門和責任人。對列入關閉取締名單尚未真正關閉的,或經群眾舉報以及檢查中發現在縣級政府上報的關閉取締名單之外的無證非法電力企業,不僅要依法追究非法電力企業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還要追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2.對照縣級政府所報的已停產停業整頓的電力企業名單,聯動檢查工作組要在有關專家的指導下,對每個證照不全的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停產停業整頓的電力企業進行檢查診斷,區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對于證照雖然不全,但建設立項經過國家或省、市、縣有關部門批準,或經專家認定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的標準,相關證照正在辦理過程中的電力企業,可確定為保留單位,督促其盡快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但在未依法取得全部證照之前,不得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于雖然取得部分證照,但經專家認定,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列入關閉名單,由當地政府組織實施關閉;對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電力企業,經專家認定,經過整改消除隱患后可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聯動檢查工作組要指導幫助其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后,由市政府組織驗收,并經分管副市長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對經專家認定隱患嚴重、無法經過整改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列入關閉名單,由當地政府組織實施關閉。
3.對照縣級政府所報的證照齊全、正常生產經營的電力企業名單,聯動檢查工作組要在有關專家的指導下,對每個電力企業進行檢查診斷,區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對于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且整體符合安全條件的電力企業,督促其依法搞好生產經營活動,對其中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力企業,要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督促電力企業限期整改;對于雖然取得了國家要求的有關證照,但在檢查中,發現其嚴重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證照應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或弄虛作假騙取有關證照的,聯動檢查工作組要提出暫扣或吊銷證照的建議,由有關發證部門依法審查處理;同時,要建議由監察部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聯動檢查工作組要對所檢查的所有電力企業及其分類整治情況詳細列表登記,并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查工作組組長簽字。對每個縣的檢查結果,要分類匯總,經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查工作組組長簽字后上報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并在媒體進行公布。
五、專項整治的步驟
*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為期一年,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統一部署和宣傳發動階段(1個月)
各電力企業要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根據全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的總體部署,制訂本單位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配齊工作人員,建立專項整治責任制,做好專項整治和檢查的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召開會議、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使企業各部門及廣大職工都了解和掌握此次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
第二階段:企業自查自整和縣級政府排查摸底階段(3個月)
各電力企業要對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地政府有關要求,自查本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和問題,制訂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全面整改。各電力企業要將自查自整情況報告所在地縣級政府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
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對本行政區內所有電力企業進行排查摸底,對排查出的三類電力企業進行分類登記和分類整治,并按規定公布和簽字上報。
第三階段:省、市、縣三級聯動分類整治階段(6個月)
電力行業省、市、縣三級聯動檢查工作組,要在各縣級政府排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省、市、縣三級聯動檢查工作方式進行分類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公布和簽字上報。
第四階段:“回頭看”再檢查及總結階段(2個月)
為鞏固此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市電力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要組織檢查工作組對各縣再進行檢查,重點是跟蹤抽查各縣(市、區)政府對無證照非法電力企業取締關閉的落實情況;證照不全停產整頓的電力企業的整改情況和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等。市電力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要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認真、成效顯著的縣(市、區)政府及先進企業和個人報省整治領導組給予表彰獎勵;對專項整治組織工作不認真、走過場或在專項整治中依然發生重特大事故的縣(市、區)政府和企業給予通報批評,對問題突出的地方和企業,責令延長專項整治期限,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政府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重大舉措,對于推進我市實現“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在當地黨委的領導下,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好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地方各級政府的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區域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要通過層層簽訂專項整治目標責任書,把專項整治各項具體工作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單位直至人頭上。
全市各電力企業要落實專項整治的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認真組織,周密安排,制訂本單位及所屬企業和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層層簽訂專項整治目標責任書;要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深入現場全面細致排查,確保不走過場、不留死角;要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加強對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把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車間班組和每個崗位,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訂整改措施方案和應急預案,按時整改。對于電力企業周邊存在重大隱患的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
(二)規范檢查,嚴格執法。各縣(市、區)要制訂嚴密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專項整治責任制,落實專項整治負責人和各個參與者的責任。要建立完善的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規范專項整治檢查工作。
在檢查期間,要嚴格檢查程序。檢查工作組要將檢查結果形成書面檢查反饋意見告知被檢查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和問題或違法行為時,要向被檢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等執法文書,并責成其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督辦。按照有關安全生產事前問責和事后問責相結合的要求,對于電力企業整治不認真,敷衍塞責的,要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不認真組織專項整治工作,存在應當關閉取締的非法電力企業而未徹底取締的、應停產停業整頓而未依法停產停業或檢查后仍然發生事故的,建議監察部門追究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三)廣泛宣傳,完善舉報機制。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要主動邀請有關新聞媒體參與,加大輿論監督力度,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要廣泛推廣,對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組織得力,成效顯著的單位要大張旗鼓地進行表揚,對專項整治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不認真、整治工作走過場的單位要公開曝光,推動全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各縣(市、區)電力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要進_步完善群眾舉報受理工作機制,確定舉報受理機構,制定舉報受理工作程序和舉報獎勵制度,設立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明確舉報受理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有人受理。要嚴肅舉報紀律,做到有報必查,屬實必獎,并做好舉報人的保密工作。要建立受理舉報監督機制,要定期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舉報受理情況,并及時向社會公示。聯動檢查工作組每到一個縣都要及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歡迎群眾舉報,接到舉報案件要進行認真查證核實。對接到的舉報案件應當由當地政府部門處理的要及時移送,需要省、市政府或省、市有關部門處理的要及時報告。*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舉報電話:*
(四)統籌安排,保障投入。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電力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并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進行統籌安排。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抽調本部門有關負責人和業務骨干,并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切實把此次專項整治檢查工作人員配足配強。對檢查工作所需車輛、電腦及其他設備要配足配齊,對所需資金要認真核算確保到位,保障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五)嚴格要求,勤政廉潔。要加強對電力行業專項整治有關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嚴格廉政紀律,健全廉政監督機制。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所需費用由本級財政列支,不得向電力企業攤派。在專項整治中,各級檢查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券和禮物等,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搞好總結,及時上報。各縣(市、區)專項整治領導組要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專項整治情況匯總上報市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