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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環保模范城市實施方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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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環保模范城市實施方案市

          為了進一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城市品位和人民生活水平,增創生態環境新優勢,努力推進*的現代化建設,市委、市政府決定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以下簡稱“創模”),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指導思想:堅持以同志“*”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我市“富民強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宏偉目標,按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要求,以“創

          模”為抓手,以改善環境質量、提高人民生活素質為出發點,完善環境基礎設施,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建立和完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體系、社會體系和與之相應的資源及環境條件,實現經濟與環境“雙贏”,把我市建成社會文明昌盛、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環境質量良好、資源合理利用、生態良性循環、城市優美潔凈、基礎設施健全、生活舒適便捷的現代化城市。

          總體目標:從提出“創模”目標起至*年,全面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標準,并通過國家的考核。

          二、主要內容

          *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主要任務以國家《太湖水污染防治“*”計劃》、《*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和《*市城市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三年目標的實施意見》為基礎,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和環境現狀,突出重點,實施四大環境保護計劃,十六項環境建設工程:

          (一)碧水恢復計劃

          1五里湖專項整治工程

          對五里湖實施“截污、清淤、調水、綠化”工程,到*年底達到水質明顯改善目標。五里湖區高錳酸鹽指數由現狀81毫克?升控制到75毫克?升,總磷由現狀的020毫克?升控制到018毫克?升,富營養化指數由現狀的75控制到65,總氮由現狀的66毫克?升控制到60毫克?升。

          建設環五里湖污水管網系統,減少五里湖納污總量;建設沿五里湖主要鄉鎮大浮、新安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完成五里湖生態清淤工程,清除歷年沉積在五里湖的污染物,清淤量250萬立方米;全面清理五里湖周圍的畜禽和水產養殖業,實施退漁還湖;調整五里湖魚類放養結構,實施藻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設湖濱綠化帶及長廣溪濕地公園;實施從望虞河引長江水進入太湖,建翻水泵站,從梅梁湖引水入五里湖和梁溪河,加快五里湖、梅梁湖水體交換周期,增加水體自凈能力。按通過專家評審后的方案,由水利局招標實施。

          2梅梁湖水質改善工程

          實施“控污、減污、清淤、綠化”工程,力爭三年內梅梁湖水質有所改善,五年內水質明顯改善。協調流域上游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減少上游入湖污染負荷。在市交界斷面水質和入湖河流水質達標的前提下,梅梁湖區高錳酸鹽指數由現狀78毫克?升控制到75毫克?升,總磷由現狀的026毫克?升控制到020毫克?升,富營養化指數由現狀的67控制到65,總氮由現狀的56毫克?升控制到50毫克?升。

          加快梅梁湖附近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完成河埒口地區、梁溪河兩岸的截污工程;建設沿湖主要鄉鎮洛社、楊市、石塘灣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調整梅梁湖周圍農業產業結構,減少化肥農藥用量,控制農業面源入湖負荷;嚴禁任何形式的網圍、網箱養殖和機械吸螺作業,嚴格控制并逐步減少蝦浮、漁籪等其它定置漁具的作業形式;自*年1月1日起,禁止新造掛槳機船在梅梁湖內航行;開展水生植被恢復工程;盡早啟動梅梁湖生態清淤工程,清淤量684萬立方米;全面建設環湖湖濱帶生態防護系統;建設梁溪河、直湖港濕地公園。

          3貢湖水源保護工程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三類標準,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于96%。

          制定貢湖水源保護的長期規劃和近期綜合整治年度計劃,成立*市貢湖水源保護領導小組,依法劃定貢湖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內嚴禁停靠船只、木(竹)筏;嚴禁建設有污染源的項目和排污口,現有的一律搬遷。在二級保護區內,不得投餌料養魚和從事其它污染水體的活動;不得新建、擴建有污染源的項目;不得設置排污口;不得設置碼頭和有毒有害化學倉庫及堆棧等。一二級保護區內陸域、水域現有的化學污染源包括沿湖餐廳飯店、住家船、漁業養殖和捕撈設施要進行綜合整治,區別不同情況,或責令限期治理或實行關、停、并、轉、移。自來水廠飲用水制水的尾水,應利用入湖河流支流,改造成氧化塘,經過逐級處理后方可排入湖區。

          4運河水功能達標工程

          開展市內主要河道綜合整治,河道水質按功能區達標,消滅劣于五類水體。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及其管網建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0%。

          鞏固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成果,進一步削減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實施古運河全面截污工程,減少污染物入河量;完成城北、東亭、新區和蘆村三期、前洲二期等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加快城市污水管網建設,分批改造老新村,實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管網覆蓋范圍內污水實現全面接管,污水管網未到達地區不新建住宅小區;全面整治船舶污染,所有掛槳機船都要按照規定安裝油托盤,水泥船、新造掛槳機船禁止在運河*段航行,船舶固體廢棄物和生活污水必須集中上岸處理;繼續實施河道清淤;打通白屈港,溝通長江水系和太湖水系,利用太湖和長江水改善內河水質;開展運河兩岸及河道水面保潔和沿岸綠化,確保“水清、流暢、面潔、岸綠”。

          (二)藍天重現計劃

          采取調整能源結構、擴大集中供熱、防治工業污染、整治機動車尾氣、減少城市揚塵等措施,確保城市空氣污染指數穩定控制在100以內。

          1工業污染防治工程

          完善和擴大城市煙塵控制區建設成果,控制工業污染源,堅決消滅黑龍、黃龍現象;改進水泥、冶金行業除塵設施,實施鍋爐煙氣脫硫,禁止高硫煤進入城區。

          2集中供熱系統建設工程

          啟動城市中心商務區清潔能源區建設;提高集中供熱能力,利用工業鍋爐富裕能力,形成每日500蒸噸的供汽能力;35噸以上供熱鍋爐配套脫硫裝置;擴大供汽范圍,建設供熱配套管網系統,集中供熱供汽范圍內逐步淘汰燃煤鍋爐。

          3能源結構調整工程

          按“西氣東輸”總體部署,改善燃氣結構,建設新區門站(含儲配)、輸配干管及配套設施、生產調度基地、城市燃氣信息系統;對原人工管道煤氣中壓干管進行改造;大力發展天然氣用戶,有條件的工業鍋爐逐步改用天然氣,燃氣普及率達到97%。在城區范圍內逐步實施1噸以上4噸以下燃煤鍋爐使用煤氣、電能等清潔能源改造工程。

          4機動車專項整治工程

          大力發展城市公交,限期淘汰摩托車、燃油助力車。按“減少總量,加快淘汰”原則,加強對摩托車銷售點管理,取締帶牌照銷售點,報廢淘汰到使用期限的摩托車、燃油助力車;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查(年檢、抽檢)工作,禁止超標排污車輛上路行駛;設置禁駛區域,禁止非城區號牌的摩托車、燃油助力車在市區解放環路內行駛,禁止外地牌照摩托車、燃油助力車進入*二環以內行駛;逐步實施公交車、出租車的“油氣”雙燃料改造工作,積極發展公共交通,擴大站臺覆蓋率,延長公交線路,增加車輛密度,縮短間隔時間,切實解決市民的代步問題。

          5建筑揚塵控制工程

          加強對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全面實施封閉式施工,對松散易造成污染的建材與渣土實行封閉運輸和封閉堆放;商品混凝土使用率達100%;工地路面及通道,特別是與周邊環境相接的區域實施灑水消塵;市政工地實施全程圍欄施工和渣土封閉清運。發展機械道路清掃,改進城市道路清掃方式,有效遏制二次揚塵;控制開山采石,實施石宕復綠工程。

          (三)工業污染減排計劃

          實施工業結構調整,推行清潔生產,控制重點污染源,推進“三化”管理進程,工業企業排放污染物實現全面穩定達標。

          1工業結構調整工程

          制定工業結構調整計劃,對確實不能穩定達標的工業污染源實施關停并轉,特別是對化工、制革、制藥、染料中間體及紡織印染等企業提出整改要求,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從而整體提高工業污染防治水平。

          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管好新建項目,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擴建污染水環境的化學制漿造紙、化工、醫藥、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它排放氮、磷等水污染物的企業。

          2清潔生產推廣工程

          全面推進工業清潔生產,根據*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實施計劃,對重點污染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計。*年在省里抓試點的基礎上,對市區8家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計。按行政區域管轄責任,2002年完成30家,*年完成20家,重點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計,一批條件成熟的企業通過ISO14000國際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3污染源重點治理工程

          鞏固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成果,全面實施企業“三化”管理工程。對重點污染企業實現監測自動化、管理規范化和運營市場化,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對氮、磷污染物排放大戶實施總磷和氨氮總量削減控制措施;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杜絕超標排污、無證排污現象。

          (四)舒適人居環境計劃

          調動公眾力量,共建美好家園,創造舒適人居環境,提高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

          1增綠工程

          建設城市綠化工程,提高城市綠化面積。確保人均公共綠地達到96平方米(現狀為798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8%(現狀為3567%),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現狀為3415%)。圍繞塑造城市特色,創造綠化精品,重點實施一個環城河公園(解放環路及環城河公園),二條綠色風光帶(新老運河風光帶和蠡湖、梅梁湖環湖風光帶),三塊濕地公園(長廣溪、梁溪河、梁塘河),四個城市廣場(太湖廣場、火車站廣場、湖濱寶界廣場、錫惠廣場),五條綠色走廊(太湖大道、錫北路、隱秀路、高浪路、青祁路),8平方公里的惠山森林公園的建設。積極實施增綠、透綠工程,完成立體綠化和屋頂綠化3000平方米、垂直綠化5000平方米。

          2潔凈工程

          在現有生活垃圾袋裝化的基礎上,實現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完善現有的廢舊物資回收系統,將其中可回收部分綜合利用,利用生活垃圾制造有機復合肥料或者建成垃圾發電廠;消除白色污染;建立廢舊塑料回收利用網絡,成立*市危險固體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建設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場所及設施,設置廢舊電池收集網點和存放點,醫療危險廢物集中安全處置;建設和完善*市環境衛生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城北集中式放糞站。

          3寧靜工程

          實施城區寧靜工程,控制各類噪聲源。鞏固和擴大噪聲達標區,適時在城市中心商務區設置“步行區域”;加強對市區飲食、娛樂等服務業、社會生活噪聲管理;加強對建筑施工噪聲管理,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建成區范圍內實施區域“禁鳴”。

          4便民工程

          積極發展公共交通,擴大站臺覆蓋率;延長公交線路,增加車輛密度,縮短候車時間;公交線路覆蓋市區各鎮,住宅區建到哪里,公交延伸到哪里,形成方便快捷的公交網絡。萬人擁有公交率達到11~12標臺,中心商務區平均候車時間由現狀5~10分鐘縮短至4~6分鐘;城區其他地區平均候車時間由現狀10~15分鐘縮短至8~10分鐘。

          三、任務分解及各部門責任

          為保證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主要任務隨文下達(詳見附件一),各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統一行動,各負其責,確保任務的如期完成。

          (一)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制定本轄區污染物總量削減計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制定轄區內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計劃,采取措施確保本地區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劃要求。鞏固完善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加強對區域內城市“美化、亮化、凈化”工程的管理。按計劃實施綠化工程和區域內河道清淤。加強對區屬工業企業和“三產”單位的達標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完善和擴大噪聲達標區、煙塵控制區的建設,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定期復查,徹底消滅區域范圍內黑龍、黃龍現象。加強對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減少建筑揚塵。負責轄區內“創模”宣傳。

          (二)崇安區、北塘區、南長區政府

          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制定本轄區污染物總量削減計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制定轄區內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計劃,采取措施確保本地區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劃要求。鞏固完善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加強對區域內城市“美化、亮化、凈化”工程的管理。按計劃實施綠化工程和區域內河道保潔工作。按計劃完成新村改造、污水截流工作,加強對區屬工業企業和“三產”單位的達標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完善和擴大噪聲達標區、煙塵控制區的建設,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定期復查,徹底消滅區域范圍內黑龍、黃龍現象。加強對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減少建筑揚塵。負責轄區內“創模”宣傳。

          (三)市計委

          將“創模”工作納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創模”活動中工程項目立項,指導并監督項目實施及資金投入,爭取國家及省級資金支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保預審制,杜絕產生新的超標排放單位;清理整頓太湖一級保護區內已建的禁辦項目。

          (四)市經貿委

          指導并監督產業結構調整、企業技術改造、推行清潔生產計劃的實施。嚴格按照《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淘汰落后工藝,開展節能降耗。發展集中供熱、供氣,推廣使用清潔能源,確保單位GDP能耗、水耗小于全國平均水平。擬定污染嚴重、不能穩定達標的小化工、小印染等企業限期治理或關停并轉的方案,按《太湖計劃》編制工業污染企業總磷、總氮限期治理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并組織實施。大力發展集中供熱,擴大集中供熱范圍,淘汰集中供熱范圍內所有鍋爐和煙囪。各主要固體廢棄物產生企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大于80%。

          (五)市環保局

          對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加強對工業污染源防治工作,鞏固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成果,擴大污染源監控系統,實施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配合政府組織協調流域重大環境問題的解決,組織對和各有關部門實施《計劃》的監督檢查。

          (六)市建設局

          研究制訂并組織實施城市建設計劃,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加強對工程的前期準備、招投標和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建筑施工工地揚塵及噪聲的管理。

          (七)市規劃局

          負責城市規劃編制,在實施對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中,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八)市財政局

          指導并監督“創模”確定的項目資金的落實。落實市級污染防治基金并優先用于確定的污染治理、生態恢復項目。各級環境保護機構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著力提高環境保護隊伍的能力建設。

          (九)市交通局

          負責船舶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在用機動車檔次,組織定期更新公交和出租車輛;逐步實施“油氣”雙燃料車輛改造工作;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按計劃實施航運河道清淤工作。

          (十)市水利局

          負責全市調水、清淤、水土保持等工作,管理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五里湖綜合整治工程,打通白屈港、長廣溪。控制犢山閘、直湖港閘開啟和關閉時間,防止污水進入太湖。按計劃實施河道清淤。制定退田還湖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一)市農林局

          負責全市生態農業建設,指導農林生態保護工作,實施包括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在內的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和生態農業建設、無公害綠色食品基地建設等農村環保項目。組織指導陸生、水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會同有關市(縣)、區政府完成梅梁湖、西部沿岸區、入湖河道兩側的防護林帶建設、濕地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

          (十二)市公用事業局

          組織實施區域集中供水工程,保障水源取水口水質安全。組織實施城市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達標排放;實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指導實施垃圾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發展機械道路清掃,改進城市道路清掃方式,有效抑止二次揚塵。實施五里湖及市區主要河道截污工程。積極發展煤氣、天然氣和管道液化氣用戶。

          (十三)市公安局

          負責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工作。市區設置摩托車、助力車禁駛區域。按“減少總量,加快淘汰”要求對摩托車實行淘汰。建成區范圍內全部實施“禁鳴”,加強對社會噪聲管理。

          (十四)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礦產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格控制開山采石,組織礦產生態環境治理,實施生態開采和石宕復綠。

          (*)市城管局

          鞏固完善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加強對城市“美化、亮化、凈化”工程的管理,實施道路、河道整治和保潔工作。

          (十六)市園林局

          組織實施廣場、公園、濕地、綠色走廊綠化。完成五里湖環湖綠化帶建設。積極開展增綠透綠工程建設。擴大完善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建設,完善自然保護法律法規。

          (十七)*工商局

          負責市場管理,對銷售或經營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摩助車帶牌銷售等行為實施處罰,取締帶牌銷售點。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創模”領導和工作班子。

          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榮同志任組長,市委副書記韓軍、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毛小平、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徐一平、市政府副市長趙龍任副組長,各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創模”工作辦公室,并建立五里湖、梅梁湖專項整治專業組、河道專項整治專業組、機動車專項整治專業組、工業污染防治專業組、改善人居環境專業組和宣傳教育專業組等若干個專業組(詳見附件二)。同時,建立“政府牽頭、部門協作、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由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分頭負責。領導小組每月召開工作例會,各專業組每周召開碰頭會,具體協調和指導創建工作。

          (二)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

          按照“目標細化、責任落實、分工協作、齊抓共管、注重實效、逐步提高、全面達標”的原則,由市政府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下發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任務書或簽訂責任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都要增強全局觀念,把“創模”作為義不容辭的職責,既要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也要主動配合其他部門,主動承擔任務,協調一致,配套聯動。同時,進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機制。由市政府辦公室、監察局等部門組成督查組,負責對“創模”全過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加大資金投入。

          計劃、財政等部門和各區政府要建立“創模”工作資金保障機制,進一步規范污染防治基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優先用于“創模”工作中綜合性、公益性強的重要環保監督、監測設施建設。要切實安排好新建項目中用于污染治理設施“三同時”的資金、技術改造項目中用于污染防治的資金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用于環保基礎設施的資金比例。既要督促生產者和污染者成為污染治理的主體,又要加快改革步伐,充分運用市場機制來籌措社會資金。同時,要進一步抓好利用外資工作,多渠道落實創建項目資金,確保全市環保投入占GDP的比重每年有所提高,各專業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條線部門的資金支持。

          (四)強化輿論宣傳。

          通過廣泛的宣傳活動,使創建活動深入人心,家喻戶曉,變成人人參與的實際行動。各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大張旗鼓地在轄區及公共場所設立“創模”的宣傳廣告及宣傳標語,各新聞單位要及時宣傳我市“創模”的重要性、迫切性,突出宣傳我市近年來在創建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宣傳市委、市政府“創模”的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宣傳在“創模”過程中涌現的先進典型和工作經驗,同時要適當曝光背離“創模”宗旨的行為,既要抓好宣傳發動,又要加強平時的宣傳報道,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在全市形成濃厚的“創模”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