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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屬*東南沿海低山丘陵區,處于地質災害高發地段戴云山脈東延部分和長樂—詔安斷裂帶附近,地質環境脆弱,因自然和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是不可避免的自然地質現象。地質災害防治已列入我市各級、各部門的一項長期工作任務。近幾年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堅持“以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主要是不斷地加強和完善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有效地監測預警地質災害險情,及時采取防治避險措施,實施省政府制定的地質災害防治“一百千萬”工程,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和《*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綜〔2009〕1號)的精神,實施**市與各縣(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政綜[20*]34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一)地質災害現狀
**市由于地理、地質、氣象等自然因素的組合和愈來愈強烈的人類工程活動的影響,導致山地地質災害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頻發,地質災害已成為本市的主要自然災害之一。20*年,我市主要受5月份下旬高空槽、低層低切變與低空西南急流和7月下旬8號強臺風“鳳凰”環流帶來的強降雨的影響,全市共發生8處小型崩塌地質災害:市政府駐地城區范圍,因房地產開發切坡和基坑開挖過深過陡,在強降雨期間發生6處滑塌地質災害,土方量50-2400m3,其它2處高陡邊坡出現地面拉裂和墻體變形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約200萬元,威脅30余戶約150人和三所學校師生(仙游縣書峰中學、**學院和**醫學院)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幾年來,各級人民政府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市、縣(區)二級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機構已全面成立,落實相關職責,建立并實施了年度防治方案、災情速報、汛期險情巡查、汛期值班等地質災害防治與管理制度;在市、縣(區)人民政府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基礎上,堅持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籌集資金,對已存在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采取“異地搬遷避讓”與“工程治理”相結合的辦法,有步驟地落實市、縣(區)二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年,全市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165戶農村村民實施了“異地搬遷避讓”,對4處地質災害危險點(仙游縣城東中學、涵江區白沙鎮龍東石松、仙游縣書峰鄉西坑小學和仙游縣西苑鄉仙東中學)實施了“工程治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市、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在制定同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基礎上,把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同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以行政村為單元,認真組織編制《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發現險情,及時組織危險區群眾進行安全轉移,群眾防治自救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全市共設立了46處自動雨量監測點,配合“群測群防”網絡有效運行,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地質災害的預報預警工作有了長足的進展。全市境內先后共發生地質災害618起,至目前已開展地質災害治理項目8個,投入資金212萬元;進行災點異地搬遷162處,投入資金957.5萬元,受益人數7518人。目前除了已徹底治理、搬遷和基本處于穩定狀態的地質災害點外,全市尚有331處主要地質災害點仍處于不穩定狀態,受威脅人口近15500人,受威脅財產近7500萬元,并且每年都有新的地質災害點發生,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仍然十分嚴峻。
(二)地質災害發育特征
1、地質災害的空間分布。地質災害主要為山地地質災害,較為集中分布在仙游縣的書峰、象溪、大濟、游洋、石蒼、社硎、西苑,涵江區的莊邊、大洋、萩蘆,城廂區的常太、華亭、鳳辦西北部和龍辦西北部山區等共計1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的分布大致以324國道為界,西北和東南分布差異明顯,324國道西北側,地形地貌主要以中低山丘陵為主,地質災害的分布密度差異明顯,地質災害的分布密度占總數96%以上。324國道東南側,地形地貌以平原、臺地為主,地質災害分布較少,占總數不足4%。地質災害呈明顯的西北多東南少的區域性特點。
2、地質災害的時間分布。地質災害的高發時段與降雨強度密切相關,強降雨是地質災害發生的啟動源。5~9月份,受強降雨的影響,易誘發地質災害并表現出顯著的群發性特點。
3、地質災害的類型特征。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穩定高陡斜坡等。已存在的地質災害點中滑坡231處,占災害總數69.6%,崩塌89處,占總數26.8%,泥石流3處、已確定的不穩定斜坡9處,占總數3.6%。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崩塌為主,占災害總數96.4%,且以小型的土質滑坡、崩塌為主。大多數的滑坡與崩塌,均發育在淺層土質風化殼內,多分布于山區居民、學校、廠礦等房前屋后的高陡人工邊坡上,這類房前屋后的潛在致災體是由于人類工程活動不合理的切坡所引起的。由于致災體距離房屋近,運動速度快,突發性強,往往造成人員的傷亡及財產的損失,危害極大。
綜上所述,本市地質災害具有如下的幾個顯著特征:
(1)分布不均,西北多東南少一具區域性
(2)旱季少,汛期多,集中爆發-----具群發性
(3)土質滑坡、崩塌為主,規模小,數量大-----具多發性
(4)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比重大-----具人為性
(5)突發性強,危害性大-----具危險性
(三)2009年地質災害態勢預測
根據**市地質災害的空間分布和本年度氣象預測資料,結合地質環境特征,以及人類工程活動等綜合分析,2009年度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將與災害性氣候(強降雨)密切相關,預測將接近于常年或略多。預測的地質災害活動區,今年本市的地質災害高發地區將仍然是國道324線以西的中低山丘陵地區。這些地區地質環境脆弱,隨著人口和經濟的不斷增長,土地開發強度逐年提高,對地質環境的負面影響將有可能因此而提高,在強降雨的影響下,未經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可能再次發生活動,在強降雨襲擊下,將可能出現小規模的新的滑坡、崩塌地質災害。災害發生的時期,特別是4~10月的汛期,仍然為地質災害的高發時期,5~9月的臺風、雷陣雨季,過程降雨量過于集中,地質災害發生的頻率相對較高,具群發性特點。其次為沿海和島嶼丘陵臺地地區。這些地區以花崗巖類為主的基巖風化強烈,表層松散堆積層厚度大,人口密集,人類工程活動強烈,人為切坡蓋房形成高陡臨空面,在強降雨或臺風暴雨的影響下,有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可能再次發生活動,也可能出現一些新的滑坡、崩塌地質災害,但規模相對較小。
二、地質災害威脅的對象、范圍
**市危害性較大的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是滑坡、崩塌。2009年全市存在不穩定的地質災害點有332處,其中大部分位于臨山農村居民居住區或學校建筑物的房前屋后,部分位于公路兩側,直接威脅到災害體前緣或災害體上建筑物以及居住人群的生命財產安全,局部威脅到公路兩側行人和車輛交通安全。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行政村群眾自治組織要認真做好災害點的防災減災工作。
根據地質災害點的空間分布特征和災情的嚴重程度,結合2009年地質災害態勢預測,把本市地質災害以324國道線為界劃分成兩個防治區:
(一)*西北中低山一丘陵山地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主要為國道324線以西的中低山丘陵山地,總面積2800平方公里,涉及仙游縣、城廂區、涵江區以及荔城區27個鄉鎮。區內構造以侵蝕中低山為主,地貌地形條件復雜,山區農村削坡建房現象十分普遍,是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主要區段。以行政區為單位,其中仙游縣書峰、象溪、大濟、游洋、石蒼、社硎、西苑,涵江區的莊邊、大洋、萩蘆,城廂區的常太、華亭、鳳辦西北部和龍辦西北部山區等共計1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易發程度相對較高,作為本市2009年度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
(二)*東南丘陵臺地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
主要為國道324線以東的丘陵臺地、平原和海島地區,總面積988平方公里,涉及秀嶼區、城廂區、荔城區和涵江區27個鄉鎮。區內構造以侵蝕剝蝕丘陵為主,地形地貌簡單,地勢較為平坦,但花崗巖類巖石分布廣泛,風化強烈,形成的殘坡積層厚度大,結構松散、人口密集,人地關系緊張,丘陵地區農村削坡建房現象亦較為普遍,是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一般區段。以行政區為單位,其中秀嶼區山亭、月塘、東埔、平海、南日島,城廂區的靈川,荔城區的新度和湄洲島的湄洲鎮共計8個鄉鎮,目前已存在地質災害隱患點,特別是2004年第6號熱帶低壓形成的強降雨影響,秀嶼區平海、山亭、南日島和湄洲島出現滑坡、崩塌等新的地質災害點,但密度相對較小,作為本市2009年度地質災害次重點防護區。
以20*年度確定的市級重要防災點為基礎,考慮去年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進展情況和20*年新發生的地質災害點的危險程度、威脅對象和活動表現,結合其所處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及所在地的經濟狀況等實際情況,全市選擇12處規模和危險程度較大的危險性地質災害點作為2009年度市級重點防災點(見附件一),市國土資源局要會同有關單位和災點所在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加強對這些市級重點防災點的汛期險情巡查,加強這些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建設,各級各部門爭取和安排各方面的資金,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治,確保防治工作落實到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認真執行省政府通知精神,對沒有設立警示牌的危險區要及時設立,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在認真調查、綜合分析和預測的基礎上,列出本地區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作為2009年度的重點防范點,結合實施各縣(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到位。對危害嚴重、需要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危險點,要掛牌督辦,積極創造條件,限期整治到位。
三、重點防范期
**市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為滑坡、崩塌、泥石流,其最主要的誘發因素是大氣降雨(尤其是強降雨和臺風暴雨)。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或活動與強降雨或臺風暴雨關系密切,根據統計已發生的此類地質災害的發生時間,大部分發生在臺風暴雨期間,臺風暴雨襲擊中心,降雨量集中,過程雨量往往大于100mm,局部超過200mm,常發生群發性地質災害,小部分與強降雨(日降雨量大于50mm)有關,但發生的數量相對較少。
根據**市氣象局2009年春夏秋季氣候趨勢展望:2009年春季(3~4月)預計總降水量偏少,其中3月略少,4月偏少。雨季(5~6月),預計雨季開始于4月下旬末至5月初(略早),結束于6月下旬中后期(接近常年)。雨季降水正常,其中5月份略多,6月份略少。雨季降水高峰期大致出現在:5月中旬后期至5月下旬初(5月18~22日),6月中旬中后期(6月15~19日)。夏季(7~9月),預計總降水量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略少,8月偏多,9月偏少。預計2009年影響我市的臺風或熱帶風暴有5~6個,其中7月1個,8月2個,9月1個,9月以后1~2個。預計夏季將有1~2個強度較強的臺風對我市造成嚴重影響。
綜上所述,**市2009年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同往年一樣,仍然為汛期,即4~10月中旬,特別是7~10月中旬的臺風、雷陣雨季節,是我市地質災害易發時段,更是重點防范期中之重點。各級、各部門要提前做好防治地質災害的準備工作,對境內地質災害危險點有組織地開展汛前或汛期險情巡查,注意省級和市人民政府災害性天氣(強降雨或臺風暴雨)預報,抓住關鍵,認真落實汛期值班、災情速報、災后應急調查處置等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有組織地安排危險區群眾安全轉移避險,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安全度汛。
四、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
因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因地質災害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民航和航道中斷,或者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五、地質災害監測人,防災責任人
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防原則上由受威脅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直接危及公路、通訊、水利、生命線工程等設施和主要危及工礦企業、事業單位等受災主體較單一的地質災害,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與預防,村(居)防災責任人由“兩委”干部或村級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環保協管員(下稱“協管員”)擔任。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落實監測人、防災責任人。
六、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建立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網絡
1、監測網的建立
對于本市分布的房前屋后滑坡、崩塌的監測,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在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的基礎上,結合近幾年來新發生的地質災害點和房前屋后存在的不穩定高陡斜坡(人工高陡邊坡),逐步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預警網絡的建設。將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分解到相關的責任人,落實監測措施。
(1)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群測群防監測網絡的建立,可按以下方式組織實施。
①災害監測網(群測群防四級網)。負責對具體地質災害點的監測,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不穩定斜坡本身的變形跡象進行監測外,還應把該災害點威脅的對象和可能成災的范圍,納入監測范圍;其監測手段主要是定人、定點、定時進行監測,一般進行簡易的相對位移監測和宏觀觀測,并做好記錄、上報等工作;災害點的監測原則上由受益人(單位)負責。發現臨災前兆,及時上傳下達,通知受威脅的群眾安全轉移。
②村組級監測組(群測群防三級網)。負責組織、監督該村組地域內的地質災害點的群眾監測、預警;負責該村組地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參與對突發性的地質災害進行核實和初步分析;出現異常情況,及時臨災預報,組織受威脅的群眾安全轉移;參與對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搶險救災。
③鄉鎮級監測分站(群測群防二級網)。負責對群測群防三、四級網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該鄉鎮地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宣傳;負責對本行政區內較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點進行跟蹤,并對監測資料進行核實和初步分析,參與對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搶險救災;鄉鎮級監測網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鄉鎮長負責,領導和協助村有組織地進行臨災安全轉移。
④縣(區)級監測站(群測群防一級網)。負責對群測群防二、三級網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宣傳;負責對本行政區內重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點進行跟蹤,并對監測資料進行核實和初步分析,參與對突發性的地質災害進行搶險救災;負責轄區范圍內群測群防的技術指導和信息管理,進行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應急監測,實現與市級對接;根據氣象、水文預報,對監測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及時向有關鄉鎮、村和礦山等有關部門發出預警通知;縣(區)級監測站由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建,由分管領導負責,發生突發地質災害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2)市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汛期聯系網絡(見附件二)
2、監測技術方法
監測技術方法可根據地質災害點的實際情況確定;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以裂縫位移測量為主,基本方法是設樁觀測、設片觀測、設尺觀測,井水和泉水觀測等簡易方法;泥石流的監測方法以專人巡查為主。
3、監測工作制度
監測頻率:每年1~4月和10~12月為正常時段,每月至少觀測一次;每年5~9月為汛期,每10天觀測一次;臺風暴雨期間每日至少觀測一次。
監測資料上報:每次監測都應認真做好記錄。監測記錄應按照規定及時上報,正常情況每月上報一次,縣(區、管委會)國土資源局(分局)和基層國土資源所應當設立值班電話,及時收集各監測點情況。
監測資料整理分析:各縣(區、管委會)國土資源局(分局)應有專人負責,整理各監測點觀測資料,對出現異常的災害點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監測資料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書面意見,供政府決策參考,并上報市國土資源局。
(二)逐步加強和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由弱到強依次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等五個等級,達到三級、四級、五級時進行預報。為了配合省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市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由市國土資源局和市氣象局負責,充分利用已設立的39個自動雨量站的降雨量資料,逐級將有關預報預警信息通過手機短信及時通知到各級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地質災害危險點范圍內的村(居)民。各級政府、各單位和當地村(居)民對照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的要求,及時做好防災避險的各項準備工作。
當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為三級時,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根據雨情做好值班工作;做好地質災害防治部署工作;鄉鎮(街)、村防災負責人應適時組織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域進行巡查;隱患點和危險區域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協管員應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域的監測、巡查和防范。一旦發現險情立即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時采取防災避險措施。
當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為四級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24小時值班室值班,做好搶險救災準備;鄉鎮(街)、村防災負責人組織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域進行巡查,隱患點和危險區域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協管員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域的監測、巡查和防范;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時啟動《群眾轉移預案》,根據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及時組織危險性較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域內的群眾轉移避讓。
當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為五級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24小時值班室值班,領導帶班,并組織做好防災救災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及時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搶險救災指揮系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時啟動《群眾轉移預案》,立即組織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域內的群眾轉移,并組織對其它區域進行巡查和防范,派出應急小分隊或者包村干部指導防災抗災救災工作。
(三)及時做好地質災害災情速報
1、速報范圍。發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發生人員死亡和失蹤的小型地質災害災情;避免人員死亡的成功預報實例。成功預報地質災害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以地質災害實際影響范圍測定,人員以倒塌房屋內的居住人員或者災害現場活動人員為依據。
2、速報時限。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發生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速報市人民政府及市國土資源局,同時應速報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國土資源局,同時直接報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
3、地質災害報告的內容
(1)速報內容。地質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發展趨勢和受威脅的人員與財產等,同時提出采取的對策與措施。對發生的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內容,還應包括死亡、失蹤和受傷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有新的變化時,必須及時續報。
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接受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2)應急調查報告: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結束后,應當及時提交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①搶險救災工作;
②基本災情和險情;
③地質災害類型和規模;
④地質災害成災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引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地質災害發展趨勢;
⑥已經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效果;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議。
(四)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建設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建設是為了培養和提高鄉鎮(街)、村基層組織的干部與群眾對地質災害的自我防控、自己監測和自覺避讓的意識和能力。
1、主要任務
(1)選點定人明責任
正確選點—在對已知地質災害信息和隱患排查的基礎上,確定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危險區作為實施監測和預警的對象。
準確定人—在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在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以受災害隱患威脅的村民為主體,選擇責任心強、有文化知識的村民作為災害隱患點、危險區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村干部、協管員是群測群防工作的帶頭人,黨員和基干民兵是群測群防工作的骨干。
明確責任—對選定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明確職責、分解任務,填寫責任表并簽名。各級政府應按照《**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明確各級各部門及包村掛點干部對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做到層層明責任,件件抓落實。
(2)宣傳培訓促規范
宣傳—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廣泛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指導群眾認識地質災害前兆,學會預防、避讓、防抗地質災害,宣傳普及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培訓—對選定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含災害前兆特征、監測預報、緊急疏散等)的培訓,不斷提高防災責任、監測人的防災知識和技術水平。
規范—通過宣傳培訓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對防災責任人、監測人的培訓,不斷提高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村民的防災、減災、抗災的意識和能力。在此基礎上,村委會要組織制定地質災害防治的村規民約,讓村干部和黨員積極帶頭,讓村民和群眾主動參與,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為村民和群眾的自覺行動;做到防災制度落實、“兩卡”發放到位、監測預報及時、轉移避讓有序,使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規范化、制度化。
(3)三條措施要到位
簡易監測措施—災害隱患點、危險區要采取簡單監測措施,如在地面開裂的兩側打樁或涂油漆標志,進行裂距觀測;在村委會所在地或其它適宜的地方設置雨量器,進行降雨觀測等。
災前報警措施—災害前兆或緊急情況出現后,有關人員要及時報告;群測群防點要配備報警工具(如哨子、警報器、號角、銅鑼等,每點要固定一種報警器材),并保證儀器能正常使用;適時組織進行防災演練,讓村民熟悉報警聲音,一旦聽到警報聲,就會自覺、迅速地作出反應。
緊急避讓措施—要制定村民緊急避讓措施。在村附近選擇臨時避讓場地,指定一條或幾條群眾撤離線路,要讓有關群眾熟悉場地和線路。避讓場地和撤離路線一定要選擇不會受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威脅的安全地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備足帳蓬、被褥、飲用水、食品等防雨、防饑物資以及急救藥品,村委會要做好有關工作。
(4)四項制度要落實
汛期值班制度—我市汛期時間較長,地質災害頻發,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確值班地點、聯系電話,保障通訊暢通。汛期期間,各級政府的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24小時開通手機;有群測群防任務的村要有電話、無線電等通訊設備,保持與鄉鎮人民政府聯絡暢通;村委會干部和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按照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國土資源部門的統一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災點監測制度—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區的監測。根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信息、地質環境條件等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監測時間,做到適時監測;臺風、暴雨期間應加密監測次數,并認真做好監測記錄、分析,主要觀測降雨強度和雨量、地面土體開裂與坡體蠕動、樹干傾斜、山洪暴漲、驚響異常等災害前兆和引發因素;對監測點上設置的簡單觀測裝置(木樁、雨量器、流速器等)定期進行觀測記錄。
災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防災責任人、監測人應根據地質災害情況,及時組織開展區域內災情險情巡查。發現災害發生前兆或異常情況,要立即報警和采取群眾轉移避讓等應急措施。
災情速報制度—包括災前的險情報告和災后的災情速報兩方面。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群眾在日常巡查、監測和生活過程中,如發現災害前兆或者異常情況,要盡快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并組織避讓;災情一旦發生,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委會立即組織應急搶險隊伍開展應急處置和施救,同時向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做到“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續報完整”。
2、基本要求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要努力達到:“四應有”、“四應知”、“四應會”的基本要求。
(1)村委會做到“四應有”:應有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群眾轉移預案;應有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制度、監測制度、巡查制度、速報制度;應有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監測人、協管員;應有地質災害防治簡易監測工具、通訊工具。
(2)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做到“四應知”:應知轄區隱患點、危險區情況和威脅范圍;應知群眾避險場所和轉移路線;應知險情災情報告程序和辦法;應知災點監測時間和次數。
(3)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掌握“四應會”:應會識別地災發生前兆;應會使用簡單監測方法;應會對監測數據記錄分析和初步判斷;應會指導防災和應急處置。
(五)認真落實“應急預案”、有序地實施應急響應和善后處置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嚴格按照《**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縣(區)級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抓好落實,汛前和汛期做好各項應急響應事前準備。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的領導下,汛前負責組織編制《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明確各行政村(或居委會)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范圍和應轉移的對象,做到組織機構落實,職責分工清楚,響應有序,預警信號、轉移路線、安置場所和保障措施落實到位,并納入當地防汛搶險救災應急預案的內容之一。臨災時及時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范圍內的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避險。
災情險情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迅速查明災害類型、范圍、規模、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加強監測,做好搶險救災的技術指導工作。搶險救災隊伍要迅速進入現場,搶救受災人員與財產,其他有關部門應按照《應急預案》的職責分工及時做好搶險救災的相關工作。必要時,可請求當地駐軍給予支援;可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搶險救災工作要切實做到防范有效、轉移迅速、救治及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發生后,當地政府應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穩定群眾情緒,積極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工作,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及時部署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或者異地搬遷避讓。各級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和善后處置責任分工認真落實各項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并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上級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協助和督促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按時完成已批準執行的地質災害危險點治理工程和異地搬遷安置工程,并確保工程質量。
七、《防治方案》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發展改革委、水利、財政、建設、交通、電力、信息產業、地勘、氣象、民政等市直有關單位協同市國土資源局進行全市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成立和充實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具體領導和協調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縣(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協同縣(區)國土資源部門做好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進一步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建立和健全以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有關部門領導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地質災害防治體制。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應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實部門責任制。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由縣(區)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印制,鄉鎮人民政府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將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至防災負責單位、負責人和受災威脅群眾手中,把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防災制度,強化監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年度防災方案,應急預案、災害速報、災點監測、險情巡查、汛期值班、災情預報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有關制度。加強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每年危險性地質災害點都要落實監測單位責任人和監測人。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組建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救災應急隊伍,在發生地質災害時,及時組織群眾轉移和作出應急處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區)、鄉鎮(街)、村(居)應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在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應當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報告,及時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組織地安排危險區群眾按預定的轉移路線安全轉移,并做好善后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汛期值班,抓住關鍵,在接到省級和市人民政府災害性天氣預報時,應及時把信息傳達到地質災害危險點所在的鄉鎮和行政村,注意災情動態,及時進行應急處置。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加強地質災害災情的調查摸底,對轄區內的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要實行災情公布,設立警示牌,事先制定群眾和財產安全轉移預案,并按照已公布的《**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縣(區)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有計劃地安排治理或及時進行搬遷避讓。
(三)加強地質災害科普宣傳和防治知識培訓
在20*年初開展**市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行動的基礎上,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必須繼續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和培訓力度,對處于偏僻地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民和群眾未能參加培訓行動的鄉鎮,要采取多種培訓方式進行補課。要開展多層次的科普宣傳,科普宣傳的內容既有地質災害的一般知識、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地質災害的預測和防治,還要有農村建房選址和工程經濟活動中如何防范地質災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先進經驗、典型事例的宣傳,集中進行宣傳和培訓,普及地質災害的防治知識,以提高各級政府及廣大群眾對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認識和防范能力。
(四)部門合作,齊抓共管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每年汛期前組織有關單位對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發現險情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并在隱患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牌,提示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對于公路建設形成的高陡邊坡和不穩定斜坡,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責成建設或項目法人單位及時治理,確保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地投入使用。兩側巖石破碎,易于發生巖塊崩落的路段,應及時封閉坡面,并設置牢固的坡面防護系統,確保安全。
水利部門要在汛期加強對病險水庫巡查,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進度,防止潰決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氣象部門要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要積極配合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充分發揮地質災害與氣象的相關性、預知性、主動性和有效性,強化早知道、早安排、早布置的防災抗災整體功能,減少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位于山區的旅游區(點)的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由旅游區(點)管理單位在汛期前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做好監測工作,發現險情,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建設主管部門在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集鎮規劃時,應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應加強對因工程建設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的監督和監測,特別對于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涉及到切坡和基坑開挖,應嚴格遵循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必須做到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同時進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以行政村為單元,組織對轄區內位于群眾住宅房前屋后的不穩定斜坡(人工邊坡)進行排查,并列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預警網絡范圍。汛期應確定責任人進行監測和巡查,盡量減少可能出現新的地質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于已安排進行異地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危險點,積極配合各行政村做好群眾的協調和思想工作,確保防治到位。
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五)加大投入,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計劃和預算,確保潛在的地質災害得到及時調查、勘查和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組織治理;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資機制,調動社會各界及人民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鼓勵社會捐助,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
八、其他
一旦發生突發地質災害時,各級各部門應立即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