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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監局消防安全整治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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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監局消防安全整治管理方案

          為確保建國60周年全區火災形勢平穩,根據贛公字[2009]36號、贛公消字[2009]31號以及*市消防支隊印發的《全市“守護60”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防止較大亡人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目標,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集中開展以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合用場所、消防產品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現建筑場所消防安全清理排查率100%、火災隱患發現登記率100%、火災隱患落實整改率100%,確保全區消防安全。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守護60”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何水金任組長,由*公安分局副書記張時龍、區消防大隊大隊長劉順科,區安監局副局長全智敏、區工商局副局長洪衛任副組長,由區文體廣電局、建設局、房管局、質監局、撫北工業園區、中小企業局、人防辦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順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專項整治行動的貫徹落實。

          三、工作重點

          (一)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對象是轄區內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2.舞廳、卡拉OK廳、夜總會等歌舞娛樂場所;3.酒吧、咖啡廳和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等餐飲場所;4.網吧、游藝場所;5.洗浴館、保齡球館、旱冰場、健身房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主要內容:1.查消防行政許可,看是否通過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是否屬無證照經營;2.查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看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國家《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以及《*省歌舞娛樂場所消防安全技術標準》的阻燃要求,重點檢查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等;3.查安全疏散,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4.查歌舞娛樂場所包廂,看是否按規定開啟外窗;5.查建筑消防設施,看各類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滅火器材是否有用有效;6.查消防安全管理,看是否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各項制度,是否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二)開展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對象是轄區內所有在使用的高層、地下建筑。

          主要內容:1.建筑或者場所是否經消防行政許可,用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2.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內部是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實;3.消防控制室設備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防煙、封閉樓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運行正常;5.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并符合登高作業等使用要求,消防電梯功能是否正常,室內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結合器是否好用,在建工程的臨時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6.消防安全責任是否明確,各項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疏散和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開展合用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對象是轄區內集生產、倉儲和員工集體宿舍為一體的生產型“三合一”建筑,集商品貿易、貨物儲存和住家為一體的經營型“三合一”建筑,集娛樂、餐飲、休閑、保健等經營服務、員工集體宿舍、食堂以及住家為一體的服務型“三合一”建筑。

          主要內容:1.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設施是否到位;2.建筑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3.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倉庫是否實行防火分區;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5.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缺少、損壞,滅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落實,是否制定疏散和滅火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

          范圍主要是轄區內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合用場所的消防產品使用領域。

          主要內容:1.各類消防產品是否符合市場準入制度;2.消防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3.阻燃制品的應用和標識設置是否符合國家規定;4.消防產品是否加貼“身份證”標識,標識信息是否正確;5.自動報警產品、自動噴水滅火產品、防排煙產品、應急照明燈具、室內裝飾裝修阻燃材料等是否存在假冒、偽造行為。6、鋼結構防火涂料的應用是否規范。

          四、整治措施

          (一)嚴禁未經消防行政許可的建筑和場所擅自投入使用,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嚴禁公眾聚集場所采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申請開業的公眾聚集場所不按規定使用阻燃制品的,一律不予許可。

          (三)嚴禁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違法使用、燃放煙花爆竹,違者,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理。

          (四)嚴禁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時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五)嚴禁歌舞娛樂場所使用不開外窗的包廂,違者,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六)嚴禁公眾聚集場所在不能保障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使用,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七)嚴禁在設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違反消防安全要求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八)凡是有發生火災事故危險,拒不改正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拘留有關責任人員。

          (九)凡是檢查發現重大火災隱患,由政府掛牌督辦,限期落實整改。

          (十)凡是責令停產停業,通報文化、工商、安監等部門吊銷相關許可證照,并依法予以取締;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區文化、工商、安監、消防等部門報告區政府決定。

          以上“七個嚴禁、三個凡是”整治措施如與新《消防法》相關規定不同,以新《消防法》規定為準。

          五、方法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3月18日至3月22日)

          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行部署動員,并協調各方,充分做好全面排查各項準備工作。同時,由*區消防大隊對轄區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行政許可文件辦理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核查,與文化、工商部門及時溝通信息,全面清理盤點底數,并登記造冊建檔。

          (二)全面排查階段(3月23日至3月31日)

          一方面,由消防、文化、安監、工商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區公眾聚集場所逐一排查;另一方面,發動公安機關組織消防、治安部門的機關民警和基層公安派出所、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等力量,對轄區的高層和地下建筑、合用場所逐一排查。對排查到的情況逐一填寫登記表,分別建立臺賬。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必須在3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