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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8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監察局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辦函〔20*〕50號)精神,為認真做好我縣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以下簡稱清理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著力解決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長效機制,切實減輕基層、企業和群眾的負擔,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清理目標
通過清理,使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大幅減少,保留項目發揮積極作用,基層、企業、群眾負擔明顯減輕,為全面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奠定基礎。
三、清理范圍
1、政府各部門舉辦的面向本系統、基層和企業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2、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3、黨政部門共同主辦、政府部門具體操作的項目。
各級政府部門的黨和工青婦組織舉辦的項目不列入清理范圍。
四、清理原則
凡可以撤銷的項目,堅決予以撤銷;凡可以合并的項目,一律予以合并;對推動工作有重要作用確需保留的項目,必須說明具體理由。
對以下項目,予以撤銷: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不符合實際需要的項目;要求基層、企業、群眾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的項目;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濫發錢物的項目。
根據要求,縣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清理工作期間,原則上不得舉辦新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五、清理方式
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條塊結合,自查自糾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等方式進行??h政府及其部門確定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逐級上報市、省審核。
清理工作結束后,保留的評比達標項目由省統一向社會公布。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20*年3月底以前)。
1、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召開相關會議動員部署清理工作。
2、成立由縣監察局、糾風辦、編辦、發改局、經貿局、民政局、財政局、人事局、國資辦、法制辦等單位組成的清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監察局內)。
3、對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調查摸底,填寫《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登記表》、《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統計表》(見附件),于3月14日前報縣清理工作辦公室。同時對上報的項目提出撤消、合并或保留的意見,確需合并、保留的要說明具體理由,并提供相關文件依據。
對社團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清理,由業務主管單位負責提出清理意見,并組織實施,沒有主管單位的統一由民政部門清理。
3月15日,縣清理工作辦公室將清理情況上報*市清理工作辦公室。
清理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縣清理工作辦公室開通并公布舉報電話,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受理信訪舉報,并認真核查處理,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二)檢查督促(20*年5月底前)。
縣清理工作辦公室要加強對清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問題進行查處,確保清理工作不走過場。
(三)總結規范(20*年7月底以前)。
根據省、市的要求,清理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結束,并對清理工作進行總結。按照省里提出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規范性意見認真貫徹執行。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我縣控制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總體是好的。但是,近年來,一些評比達標表彰過多過濫的現象確實存在,干擾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有的還影響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加重了基層、企業和群眾負擔,必須認真清理,堅決糾正。我們要從轉變政府職能、改進機關作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有力措施認真做好清理工作,切實減輕基層、企業和群眾負擔,真正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清理工作時間緊,要求高、任務重,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責任制,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務求取得實效。清理工作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職責??h監察局、糾風辦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縣編辦要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縣發改局、經貿局要對涉及企業、所聯系的行業協會和事業單位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開展清理工作;縣民政局要配合做好對社團組織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清理工作;縣財政局要加強對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資金管理;縣人事局要綜合協調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縣國資辦要對涉及監管企業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清理;縣法制辦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清理工作。政府各部門要根據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本部門、本單位舉辦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認真清理,逐項提出撤消、合并或保留的意見,要對系統的清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三)嚴肅紀律,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對清理工作的監督檢查,重視發揮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嚴明工作紀律,堅決糾正和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對不認真開展清理工作,基層、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據規定給予直接責任人政紀處分,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