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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發展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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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發展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和《關于印發*區“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東政辦〔20*〕101號)的文件精神,預防“三合一”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發生,加快消除“三合一”現象,經研究,決定在全街道范圍內集中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改善民生為目的,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實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平安*”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部署,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按照“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因地制宜、科學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企業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深化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推進我街道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街道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到20*年8月底,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有效整治,實現員工宿舍與生產或儲存場所分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的范圍是在已有廠房、倉庫中設有員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經營儲存活動,并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

          (二)整治的重點是倉庫、出租房、餐飲、娛樂場所、服裝加工及其他火災隱患突出的企業。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開展整治。堅持“總體鏟除、疏堵并舉”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要采取措施,將員工宿舍從生產儲存場所中搬離出來,實現生產與生活完全分離。對一時難以完全分離的要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規定,進行垂直或水平實體墻防火分隔改造,消除火災隱患。對區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場所,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綜合治理,引導企業生產活動向工業園區或標準廠房集中;利用現有建筑改造員工宿舍等辦法,統一安排企業員工住宿,走“生產進園區、生活進社區”之路。進一步強化“三合一”場所產權人和使用人的主體責任,對逾期未改的“三合一”場所報區政府,由各相關部門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依法采取停水、停電、查封、取締、暫扣(吊銷)證照等措施,實施關停。20*年1月1日后新發現的“三合一”場所,必須在發現之日起10日內上報街道整治辦,并報請區整治辦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取締。

          (二)加強綜合執法。“三合一”場所具體的整治工作在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街道各有關部門、各社區和*派出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派出所要加大嚴格執法力度,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隱患;對無照經營、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形成“三合一”場所和違法違章搭建“三合一”建筑的,要配合區工商、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城市管理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搬遷或拆除。

          五、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從20*年11月開始,至20*年8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街道召開由相關部門和各社區參加的部署動員大會,廣泛動員、統一認識、明確職責、周密部署,并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工作班子,結合街道實際情況,制定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同時將整治工作時間、范圍、標準、要求等情況向社會公布,發動群眾進行監督和舉報,提高有關單位整改“三合一”場所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排查核定階段(20*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街道有關部門、各社區要充分利用火災隱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網絡,層層動員、分解任務,徹底摸清“三合一”場所的底數,并登記造冊。對排查出的“三合一”場所由街道進行核實后,將排查情況錄入火災隱患集中普查整治信息系統,再上報*公安消防大隊復核。20*年1月1日后發現的“三合一”場所為新的“三合一”場所,另行登記上報錄入。為確保整治實效,街道將采取“邊排查、邊整治、邊消除”的方式,加快推進整改進度。

          (三)集中整治階段(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街道班子成員要分工負責,對“三合一”場所整治進行包干督辦,明確整改期限,經核實為“三合一”場所的,應盡快將人員從場所中分離出來,最遲不得超過1個月,并在3個月內按要求整改完畢,對個別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由單位向街道申請,經街道審核后報區“三合一”整治辦同意,再延長1-2月的整改期限,確保整改到位。“三合一”場所的整治,根據個案情況可采取完全分離或技術分隔的方法。進行技術分隔的,由區消防大隊負責幫助指導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畢后由單位提出申請,區消防大隊負責驗收,并出具書面意見。同時,要強化整改期間的安全監管,落實整改單位的主體消防安全責任,街道按照責任分工,明確監管人員,加強督促檢查。如存在區域性“三合一”場所的地區,街道將督促有關部門和社區成立夜間巡邏隊等組織,加強巡邏督查,確保分流出去的人員不回流,保證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為加強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街道成立由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沈家瑜為組長,*派出所副所長錢棟偉為副組長,街道有關部門、*派出所、各社區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的“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所。辦公室(安監所)負責街道“三合一”整治的日常和有關協調工作,具體負責“三合一”整治工作的有關文件起草、方案制定、會議安排、資料、報表上報,及與區整治辦和社區的聯絡。派出所負責對有關“三合一”企業限期督促整改。街道綜治科、城管科主要負責與區綜治、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并對有關廢品回收和無照經營企業聯系有關部門進行督促整改和搬遷。各社區要嚴格按照街道部署,成立有派出所地段民警參加的“三合一”整治工作小組,全面排查轄區范圍內“三合一”企業,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二)健全機制,強化責任。樹立政府對消防安全負總責,企業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建立“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對未履行法定職責或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三合一”場所發生火災死亡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取消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對排查結束后又出現新的區域性“三合一”場所且整改不力的地區,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社區、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三合一”場所的危害性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傳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的內容,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及時向社會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治工作開展做得好的單位要予以表揚,對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曝光。要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獎舉報等方式,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整治工作。

          各社區整治工作方案于20*年11月30日前上報到街道“三合一”整治辦(安監所),20*年1月1日前上報《“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計劃表》、《“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全面排查階段統計表》,20*年1月起,每月10日前上報《“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進度表》和本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各類表格詳見火災隱患集中普查整治管理系統,上報的歸口統一為區“三合一”整治辦。上報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