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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聯發展殘疾人康復服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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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聯發展殘疾人康復服務方案

          康復是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補償功能、提高生存質量、增強社會參與能力的重要途徑。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康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41號)文件精神,推動我市殘疾人康復工作全面持續發展,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努力促進全市殘疾人康復工作的進一步發展,使之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與全市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部署相同步,以滿足廣大殘疾人日益增長的康復需求。堅持社會化的工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開發和挖掘社會資源,建立和完善各級康復服務機構和社區康復服務網絡,擴大康復服務的覆蓋面,提高康復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廣大殘疾人普遍得到康復服務提供工作平臺,形成運作格局,為我市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夯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

          (一)以殘疾人的基本需求為重點。從殘疾人基本康復需求出發,兼顧多樣性康復需求,緊緊圍繞覆蓋面廣、時效性強、殘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復項目開展工作。同時創造條件逐步滿足殘疾人高層次、多樣性的康復需求。

          (二)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的社會化工作方式。以政府為主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做好康復工作的有效方式,共同推進殘疾人康復工作。

          (三)提供基礎服務與實施重點工程相結合。通過社區與家庭康復,提供基礎性康復服務。通過各級各類康復機構,實施一批重點康復工程,努力擴大康復服務面,提高康復服務質量。

          (四)因地制宜,開拓創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拓展康復服務新領域,積極引進高新技術,提高康復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滿足殘疾人的康復新需求。

          三、工作目標

          通過挖掘和利用康復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探索出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的管理模式、經濟實用的康復技術、科學有效的評估系統,建立起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工作的長效機制,使廣大殘疾人在基層直接享受康復訓練與服務的工作得到穩定持續發展。

          四、工作內容

          康復通過綜合地、協調地應用醫療的、工程的、教育的、職業的、心理的和其他措施,對殘疾人進行治療、輔助、訓練、輔導,來補償、提高或者恢復殘疾人的功能,增強其能力,以消除或減輕殘疾造成的結果,從而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自身條件。

          康復內容包括重點康復和基礎康復兩大方面。

          重點康復內容:指上級殘聯計劃下達的白內障復明、低視力康復、聾兒康復、肢體殘疾康復訓練、智力殘疾康復訓練、用品用具供應、麻風畸殘康復、補碘宣傳、精神病防治康復等康復任務。

          基礎康復內容:康復服務和康復訓練。

          (一)康復服務。

          1、康復醫療服務。主要為殘疾人提供診斷、功能評定、康復治療、康復護理、家庭康復病床和轉診服務等。

          2、訓練指導服務。主要包括為需要進行康復訓練的殘疾人制訂訓練計劃,傳授訓練方法,指導使用矯形器和制作簡易訓練器具,評估訓練效果。

          3、心理支持服務。通過了解、分析、勸說、鼓勵和指導等方法,幫助殘疾人樹立康復信心,正確面對自身殘疾;鼓勵殘疾人親友理解、關心殘疾人,支持、配合康復訓練。

          4、知識普及服務。為殘疾人及其親友舉辦知識講座,開展康復咨詢活動,發放普及讀物,傳授殘疾預防知識和康復訓練方法。

          5、用品用具供應服務。根據殘疾人的需要,提供用品用具的信息,代購、租賃、出借、使用指導等服務。

          6、轉介服務。掌握當地康復資源,根據殘疾人在康復醫療、康復訓練、心理支持及用品用具等方面存在不同的康復需求,聯系有關康復機構和人員,提供有針對性的轉介,做好登記,進行跟蹤服務。

          (二)康復訓練。

          重點開展肢體殘疾、腦癱兒童和智力殘疾兒童的康復訓練。

          1、肢體康復訓練對象為偏癱、截癱、截肢、兒麻后遺癥、骨關節疾病等運動功能障礙者。訓練內容包括:運動功能訓練、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三個方面。

          2、腦癱兒童康復訓練對象為14周歲以下,由于腦損傷或腦發育障礙所致的以運動障礙和姿勢異常為主要表現的殘疾兒童。訓練內容包括:運動功能、姿勢矯正、語言交往和生活活動四個方面。

          3、智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對象為14周歲以下,由于各種原因所致的智力發育低于同齡兒童平均水平,同時伴有明顯的社會生活適應能力困難的兒童。訓練內容包括運動、感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六方面的能力訓練。

          五、考核指標

          考核指標由服務性指標和支持性指標組成[分解指標詳見街道(鄉鎮)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考核表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考核表。

          (一)服務性指標:

          1、基礎康復服務指標:轄區內占殘疾人總數60%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享有康復醫療、訓練指導、心理支持、知識普及、用品用具供應、咨詢轉介等康復服務。

          2、重點康復指標: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五”康復任務指標。

          (二)支持性指標:

          1、把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2、安排康復服務專項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3、制定優惠政策,把特困殘疾人康復醫療費用納入城鎮基本醫療和農村合作醫療支付范圍。

          4、轄區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鎮鄉)衛生院普及開展基礎康復服務工作。

          5、組織開展志愿者助殘活動。

          6、對殘疾人、殘疾人親友及志愿者開展基礎康復知識培訓。

          六、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

          1、建立試點工作指導小組。市及縣(市)、區成立試點工作指導小組,在街道(鎮鄉)建立“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開展試點工作。

          2、制訂試點工作方案。市、縣兩級殘聯與所在街道(鎮鄉)一起,共同商討、制訂試點工作方案;擬定工作計劃、制度和職責等。

          3、召開試點街道(鎮鄉)領導小組會議,統一思想,明確目標任務,討論并通過實施方案。

          4、配置人員、場地。

          (1)街道(鎮鄉)配備1名專(兼)職管理員和1名專(兼)職康復指導員。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有專(兼)職康復員。

          (2)街道(鎮鄉)要有不小于15平方米工作場所,統一掛牌、統一標志、統一上墻資料。

          (3)街道(鎮鄉)配置不小于30平方米的訓練服務場所,統一掛牌、統一標志、統一上墻資料。一般設在街道(鎮鄉)衛生院,統一掛“殘疾人康復指導站”牌子。

          (4)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配置不小于20平方米的訓練服務場所,統一掛牌、統一標志、統一上墻資料。一般設在社區(村)衛生服務中心(站),統一掛“殘疾人康復站”牌子。

          (二)實施階段

          1、建立完善社會化康復訓練與服務體系。

          (1)組織管理網絡。

          街道(鎮鄉)建立或調整社區康復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殘聯、衛生、民政、教育、財政、計生、婦聯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主要職能負責組織康復對象的康復需求調查,綜合利用社區資源,建立基層康復站,組織康復對象開展康復訓練,為康復對象提供康復服務。

          社區(村)建立或調整康復領導小組,由社區(村)主任負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負責人、志愿者、殘疾人及其親友代表組成。主要職能負責社區康復的具體工作和康復計劃的實施。

          (2)技術指導網絡。

          街道(鎮鄉)以衛生院為依托,設立康復服務組,組長由衛生院分管院長或受過比較系統訓練的康復訓練的醫務人員擔任。其主要職責是對社區(村)的康復工作進行管理、指導。

          社區(村)以社區(村)衛生室(站)為依托,設若干個康復員,康復員由社區(村)衛生室(站)醫生、志愿者擔任。負責指導幫助本社區(村)殘疾人進行家庭康復。

          (3)訓練與服務網絡。

          建立以殘疾人家庭為基礎、社區康復站為骨干、康復服務指導機構為依靠的康復訓練服務網絡。

          各級政府應將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網絡建設納入工作議程,綜合協調、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層力量,依托醫療預防保健網、社區服務網、城鄉基層組織網、殘疾人組織、福利企事業單位,因地制宜、因陋就簡地建立各類社區康復站。

          街道(鎮鄉)設立康復服務站。組織相關人員,深入殘疾人家庭進行殘疾人狀況調查和康復需求調查,納入當地社區居民健康檔案,對需要康復訓練與服務的殘疾人建檔立卡,提出康復建議,落實安排,做好康復訓練、咨詢轉介等工作。或依托街道(鎮鄉)服務中心和醫療中心為殘疾人提供訓練與服務。

          社區(村)建立康復服務組,由社區(村)主任負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負責人、志愿者、殘疾人及其親友組成。充分發揮社區(村)服務中心,社區(村)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學校、幼兒園、福利企事業單位、工療站、殘疾人活動場所等現有機構、設施、人員的作用,做到資源共享,形成社區康復訓練服務網絡,為殘疾人提供就近就地、及時有效的康復訓練與服務。

          2、組織培訓,統一思想,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

          (1)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主要包括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的目的、意義、工作原則、工作方式、工作內容、管理方法、基礎的康復訓練常識以及康復訓練與服務用表的填寫、使用說明等。

          (2)康復指導人員的業務培訓。

          主要包括殘疾人康復需求調查的方法,康復服務的內容、方法和要求等,并使其掌握功能評定、訓練計劃的制定、訓練技術、訓練檔案和評估標準的使用,以及訓練器具應用等知識。

          (3)基層康復員的業務培訓。

          主要包括區分殘疾的程度、殘疾人的心理、殘疾人康復需求的確定、康復服務的內容,傳授科學規范的康復訓練和評估的方法及如何規范填寫表卡等。

          3、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要利用會議、黑板報、宣傳窗、廣播等形式,對開展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活動的意義、內容及康復需求調查等情況進行廣泛宣傳。通過宣傳,形成政府支持、社會參與、殘疾人及其家庭積極參加的社會康復氛圍。

          4、調查摸底、建檔立卡。

          抽調人員,組織精干的康復需求和康復資源調查組,根據調查的項目,對持有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家庭的康復需求及轄區內的康復資源進行調查,并建檔立卡。

          5、篩選康復需求人員,確定康復訓練對象。

          根據調查掌握的康復需求情況,進行分析研究,按照需求確定訓練、服務項目和措施。

          6、配置康復器材。

          根據轄區內殘疾人康復需求,因地制宜地開展康復訓練與服務的項目,科學合理地配置康復器材。

          7、提供訓練與服務。

          (1)對篩選的康復訓練對象進行功能評估,制訂康復訓練計劃,實施康復訓練,做好康復訓練檔案的記錄。

          (2)對掌握的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訓練指導、心理支持、知識普及、用品用具供應、轉介咨詢的康復服務,做好康復服務的記錄。

          (3)對轄區內的康復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提供優惠周到的服務。

          (4)制訂相關的優惠政策。對由于經濟等因素不能得到康復訓練和服務的,但需要康復和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要提供優惠或無償的服務,使社區內有各類康復需求的殘疾人能及時有效地得到重點康復和基礎康復服務。

          (三)總結經驗,示范推廣階段

          為便于試點工作的推開,在經過一段時間運作后,對試點工作的基本做法要進行及時的總結。在結合當地工作實際的前提下,對照試點要求,分析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并力求做到不斷完善。在此基礎上,召開現場交流會,以點帶面,推廣試點經驗。

          七、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政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這一目標,是黨和政府對殘疾人弱勢群體的關懷,是社會公平、公正的具體體現,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做好殘疾人康復工作,有利于減輕社會負擔、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有利于提高人權保障水平、促進社會文明進步。要切實將殘疾人康復工作納入當地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之中,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檢查考核。同時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積極給予扶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將殘疾人康復工作納入工作內容之中,經常研究和幫助解決殘疾人康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項殘疾人康復工作。

          2、加強宣傳教育,做好殘疾預防

          在經常性宣傳的基礎上,要利用“愛耳日”、“愛眼日”和“精神衛生日”等特定時機,開展特定專題的重點的宣傳,增強廣大群眾的殘疾預防意識,自覺接受針對出生缺陷、地方病、麻風病、藥物中毒、意外傷害等致殘因素的預防性干預措施,減少殘疾發生率。各類醫療康復機構、康復基地及衛生院(衛生站)的康復專業人員,在對殘疾人及其家屬開展康復服務時,要對服務對象進行“一對一”的針對性宣傳教育,傳授康復方法,提高殘疾人自我康復意識。要建立健全出生缺陷早期干預,預防和減少常見、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的發生。積極倡導早期干預和早期康復訓練,預防殘疾程度的加重。

          3、密切配合,齊抓共管

          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措施,積極做好殘疾人康復工作。財政部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殘疾人康復工作的需要,將殘疾人康復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提供經費保障。民政部門要制定優惠政策扶持殘疾人工(農)療站、托養所、社區服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殘疾兒童特教班等機構的建設和運作。衛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實施一批重點康復項目;組織城鄉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做好殘疾人康復工作,并根據康復需求拓展康復服務項目,使殘疾人能夠就地、就近和及時得到康復醫療等基礎性康復服務。教育部門要創造條件,發展殘疾人康復教育事業。特別是重視殘疾兒童的早期康復教育工作,有條件的學校要逐步配備康復設備。在特殊教育課程改革中,要根據殘疾兒童少年的特點,加大康復課程的分量。公安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精神病患者監護人做好監護工作,促進精神病患者回歸社會正常生活。殘聯要根據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總體目標,制定當地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的規劃和實施計劃,切實抓好殘疾人康復工作的具體指導和規劃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