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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整治飲食服務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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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我市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管理,切實解決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擾民問題,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市政府要求,特制訂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思想為指導,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依據,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優化城市環境的目標任務,以解決商住樓和網點餐飲業油煙污染為重點,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示范試點,逐步推開,依法管理,”的原則,開展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活動。努力為居民營造一個優美、整潔、安靜的生活環境。

          二、整治目標及內容

          全市油煙整治工作采用兩步走的方法,分兩年完成。第一步:20*年底完成市區主要干道和居民集中居住區飲食業油煙污染試點整治工作;第二步:到20*年底,全市飲食服務業爐灶均使用清潔燃料,廚房操作間均安裝國家規定的油煙凈化裝置、隔油除渣裝置或處理設施油煙噪聲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標準,不得擾民。

          三、整治范圍及對象

          全市城區的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區內的餐飲服務業及流動燒烤、占道經營餐飲個體戶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油煙污染。

          四、組織機構

          1、成立*市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雙創”辦、市環保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城市各區及環保、工商、公安、衛生、城管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油煙整治工作中的檢查、督辦、考核驗收等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具體名單附后)。并接受市“雙創”辦指導、監督。

          2、以城區為單位,成立油煙整治專班。從公安、工商、環保、衛生、城管抽調部分執法管理人員負責對轄區內的油煙污染進行整治,具體抽調人員及安排由各城區提出意見,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

          3、檢查督辦。市創建辦牽頭負責,市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督辦檢查。

          五、整治任務及其職責

          飲食服務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區政府具體實施,市環保、工商、公安、衛生、城管等相關部門協調督辦,共同完成整治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一)市油煙

          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統一協調,組織對城市各區開展的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考核。

          (二)市環保局負責對全市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全市油煙治理設施驗收達標的監測和整治工作的業務指導。

          (三)市工商局結合自身職責,協同開展好全市油煙噪聲專項整治工作,對城區新開辦的餐飲業,必須憑市環保局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和市衛生局的衛生許可證,才能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對不具備治理條件、污染較大且居民反映強烈的餐飲戶,要組織力量依法予以取締,吊銷營業執照。

          (四)市衛生局結合自身職責,協調開展好全市油煙噪聲專項整治工作,按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對環境影響較大、市民反映強烈的發證戶,負責進行取締。

          (五)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結合自身職責,協同開展全市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對亂搭亂建、占道經營的飲食攤點、燒烤點依法進行整治和取締。

          (六)市公安局結合自身職責,協助做好餐飲油煙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對拒不接受整治的單位及個人阻礙執行公務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七)各城區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各區環保、工商、衛生、公安、城管等部門實施轄區油煙的整治工作,同時,各城區(開發區)組織區環保局負責提交兩年的整治計劃和20*年具體的整治任務表,并按要求完成各項治理任務。

          六、實施步驟(20*年度)

          (一)準備階段(20*年2月1日至3月30日)。由市創建辦牽頭組織市環保、工商、衛生、公安、城管等部門草擬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的通告,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市環保局根據方案要求,擬定整治領導小組負責人及成員名單,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各城區人民政府制定具體的整治實施方案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求做到目標明確,任務落實,措施得力。

          (二)宣傳發動階段(20*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市環保、工商、衛生、公安、城管等部門聯合向全市印發《關于加強*市油煙污染治理通告》,告知整治方法、步驟、時間、要求、明確有關事項。各城區人民政府責成區相關部門將相關的治理宣傳資料分發到被治理單位及個體戶,同時發放整改(取締)告知書,明確整改(取締)時限、整改方法,整改措施等,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調查摸底階段(20*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各城區環保部門對轄區的餐飲業的污染情況進行摸底調查,要求做到全面、細致、清晰,一個社區一個社區調查,登記、造冊、建檔、形成匯總材料。在此基礎上,制定兩年治理計劃和20*年治理任務,分別報送區政府和市創建辦、市環保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全市主次干道燒烤點、占道經營戶進行摸底調查,登記、造冊、建檔、形成匯總材料后,確定兩年治理計劃和20*年具體治理任務報送市創建辦。

          (四)整治取締階段(20*年4月21日至9月30日)

          在整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1、各城區人民政府按各區整治方案具體組織區環保、工商、衛生、公安、城管等部門實施轄區油煙的整治工作。2、市環保局對全市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油煙治理設施驗收達標的監測和整治工作,對愈期不治理、未達標的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工商局對不具備治理條件、污染較大的且居民反映強烈的餐飲戶,組織力量依法予以取締,吊銷營業執照;衛生局對環境影響較大、市民反映強烈的經營戶進行取締;市城管綜合執法局依法對亂搭亂建、占道經營的飲食攤點、燒烤點依法進行整治和取締;公安局對拒不接受整治的單位和個別釘子戶予以有效處理,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3、市“雙創”辦定期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