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切實加快全縣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改革步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49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政辦發〔20*〕172號)、《*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交規劃〔20*〕l65號)、《*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實施細則》的精神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我縣農村公路管理和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一、*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現狀
(一)農村公路概況。截止20*年底,*縣地方管養的農村公路總里程為1731.461公里。其中:縣道20條,472.781公里;鄉道113條,1169.911公里;村道14條,88.769公里。
(二)現行管理養護機制。縣地方公路管理段現有在職職工40人,50歲以上的有19人,40至49歲的有6人,39歲以下的有15人。其中本科學歷1人,大專以上學歷11人,中專學歷2人,中專以下學歷26人,助理工程師7人,技術員5人。配備有裝載機、運輸車及相關公路工程設施。有工程建設所需的設計、概預算等軟件。
二、指導思想和改革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并重的原則,明確各級政府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強化交通主管部門的管理養護職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穩定的養護資金投入機制,加快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進程。通過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建立適應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和正常使用,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正常化和規范化,確保縣道、鄉道、村道常年得到有效管理養護和安全暢通,促進農村公路持續健康發展。
三、組織機構,工作職責
(一)成立*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領導和協調全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交通局,負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的組織實施,由縣交通局局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三位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二)公路管理養護機構設置
1.保留*縣地方公路管理段,其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設置為:領導班子4人,負責對地方段的全面領導,其中:設段長1人、副段長2人、黨支部書記1人;辦公室4人,負責文秘及其它事務性工作,其中:辦公室主任1人;秘書2人、檔案管理兼收發員1人;計統財務室編制2人(會計、出納、統計員),主要負責養護資金的計劃、管理和使用;工程技術室編制6人,主要負責工程管理(含養護工程的設計等)、統計、質量監督和合同管理等工作;*縣路政管理大隊編制10人,負責全縣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指導各鄉(鎮)對鄉道、村道路政的管理工作。
2.在鄉(鎮)設立公路管理所。各鄉(鎮)在鄉(鎮)人民政府成立農村公路管理所,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鄉(鎮)長兼任所長,其編制由各鄉(鎮)內部調配專(兼)職人員2至3名,受鄉(鎮)人民政府及*縣地方公路管理段雙重領導,年終由*縣地方公路管理段負責檢查考核。
3.遵循管養分離的原則,根據《公司法》等法規,對地方公路管理段現有資產進行評估,引導和培育具備養護資質條件的民營養護公司,在行政許可范圍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主要通過競爭參與農村公路的養護。
(三)各級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原則上由縣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監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
縣人民政府職責:是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領導工作并組織實施,籌措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
縣交通局職責:具體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制定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編制上報并組織實施已批準的農村公路養護建議計劃和按程序開展大中修工程交、竣工驗收工作;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包發工作;監督和考核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和本轄區內鄉(鎮)人民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檢查養護質量,對轄區內農村養護資金、項目、質量、進度及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的保護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職責:負責參與、協助交通部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建、管、養工作及農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縣地方公路管理段職責:具體承擔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工作。擬定農村公路養護建議計劃,并具體負責實施已批準的養護工程計劃;對養護資金、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對全縣農村公路里程進行統計、建檔立卡;檢查考核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所的各項工作;受交通局委托負責全縣路政管理工作。
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所職責:協助縣交通管理部門完成公路的規劃、建設工作及公路路政案件的查處工作;及時上報公路水毀情況;對轄區內農村公路的鄉道、村道建檔立卡。
村民委員會職責:依靠和發動群眾,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和交通部門做好本轄區內農村公路的建、管、養工作;定期維護公路,確保農村公路的安全暢通;組織沿線村民和本村黨員、群眾義務對公路維護保養,及時上報公路水毀情況及負責轄區內村道的安全工作。協助鄉鎮人民政府、交通部門搞好農村公路的產權維護工作和公路統計上報等工作。
四、資金籌措及管理
(一)資金來源
1.省撥公路養路費用于公路養護大中修的資金比例不得低于80%,20%用于小修保養和日常養護及材料費開支。地方征收的拖拉機養路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比例返還,全部用于全縣農村公路養護。
2.省級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縣道每年每公里補助7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補助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補助1000元。
3.州級財政預算(養路費分成)安排部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
4.縣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農村公路建設和管養資金100萬元,縣級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在此筆經費中統籌安排。
5.積極拓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融資渠道,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鼓勵、吸引企業出資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資以及投工投勞用于農村公路管理養護。
(二)資金使用管理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必須按照規定專戶儲存,全部用于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縣交通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要充分結合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對我縣各等級公路的養護成本進行預算,明確縣道、鄉道、村道的養護成本,明確養護經費的投入;省、級安排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主要用于補助農村公路養護大、中修專項工程(特大自然災害除外)。節余資金結轉下年使用,超支不補。縣交通、發改、財政、審計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監督與檢查。
五、運行機制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養護機構運行機制。
1.管養機構運行方式。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行管養分離,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建立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管理分類運作機制,即:縣地方公路管理段只履行公路管理職責,具體養護工作由養護公司或沿線受益群眾承擔;實行管養分離后,原地方公路管理段擁有的工程機械經評估后全部有償轉讓給養護公司,養護公司屬于民營股份制企業。
2、路政管理方式。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由縣路政管理大隊負責。其中,縣道路政管理由縣地方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隊具體負責;鄉道、村道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路政案件的處理由縣路政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加強路政執法隊伍建設和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綜合整治農村公路超載超限問題,擴大超限運輸治理的覆蓋面,依法保護路產、路權,檢查、制止和處理各種侵占、破壞農村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屬設施的行為,保障農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
3、養護方式。農村公路縣道和鄉道、村道中瀝青路面、水泥路面的大、中修工程、防護、水毀修復等技術性較強的工程,一次性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通過招投標,由具有相應養護資質的公路養護公司實施,實行合同管理、計量支付。鄉道和村道的日常養護,可通過競爭方式承包給公路沿線的村民,促進農民就業和增收。公路綠化、安全標志設置,按管理責任劃分,縣道由縣地方公路管理段負責;鄉道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村道由各村民委員會負責。全縣重要的縣道遭到水毀時,應在水毀中斷交通48小時內進行保通;鄉道應于5天內保通;村道應于10天內保通。
(二)養護技術質量標準
1.縣道養護嚴格按照《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和《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JTJ*5—94)的相關規定執行。彈石路面按照《*省農村公路彈石路面設計施工手冊》執行。
2.鄉道、村道公路養護參照《*省農村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的相關技術標準執行。
3.公路養護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按部頒《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F80/—20*)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2003第3號令)和《關于貫徹執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有關事宜的通知》(交公路發20*年第446號)的要求進行驗收,中修和小修工程參照執行相關部頒,竣工驗收合格后轉入正常養護。
4.公路大中修工程預算采用*省交通廳下發的《*省公路養護工程預算定額(試行)》及《*省公路養護工程預算編制辦法(試行)》執行。
(三)考核獎懲。堅持“有路必養,有路必管”的原則,確保農村公路完好、安全、暢通。重點是落實責任,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建立長期的資金保障制度。縣人民政府與縣交通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簽訂農村公路管養目標管理責任書。縣交通局和縣地方公路管理段定期對全縣農村公路養護質量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評比;各鄉(鎮)公路管理所定期對鄉道、村道進行管理養護檢查。年終按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進行考評,對于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成績突出的鄉(鎮)人民政府,由縣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另行規定);對于沒有進行管理養護或工作不力的,縣人民政府將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同時,對農村公路養護管理不力,挪用工程養護資金、養護質量下降,出現失養、農村公路嚴重損壞和社會反映大的鄉鎮,縣級將對農村公路保養、建設資金作相應調整,傾斜于其他重視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力度大、養護成效明顯的鄉鎮,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