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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區教體局成立由諸葛翔副局長為組長,葉龍為副組長,余志宏、查紅衛、許建芳、楊根銀為成員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在教育科設立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葉龍任辦公室主任。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小組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并對各中小學、幼兒園普查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各幼兒園輔導片中心及鄉鎮中心小學負責對本轄區幼兒園的消防普查工作。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目標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為依據,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堅持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認真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進行一次火災隱患全面普查,摸清隱患存量,分類建立檔案,切實找準制約隱患整改的突出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落實整治火災隱患工作責任制,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打擊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努力做到火災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切實改善我區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
三、普查整治的范圍及重點
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范圍是:全區中小學、幼兒園。重點普查整治以下四類火災隱患:
(一)消防設施方面: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以及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問題。
(二)建筑設施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消防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三)規劃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等問題。
(四)區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連市場群或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四、工作步驟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區教體局統一領導、中小學、幼兒園各負其責的原則,用四個月時間,分三個階段實施。
組織實施階段(20*年12月至20*年3月)各有關部門按照普查整治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工作。
第一階段:業務培訓,為確保火災隱患普查得到落實,我局將邀請*消防大隊人員對參加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對火災隱患的認定有關細則條文進行詳細講解,明確火災隱患判定標準和火災隱患整治要求。我局于20*年1月15日下午2:30,在局五樓會議室舉行普查人員培訓班,參加對象各校(園)安全員及幼兒園輔導片負責人,要求不得請假。
第二階段:火災隱患普查,普查時間20*年1月16日—20*年1月19日。為了確保此項普查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安排好安全員的普查時間,特別是鄉鎮中心小學及幼兒園輔導片中心要組織至少2名人員對轄區內幼兒園進行普查,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我局領導小組成員將對各校(園)及幼兒園輔導片普查情況進行抽查。
在普查工作中,普查人員對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責令立即整改;按照職責全面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改工作。普查結束后將“衢州市*區火災隱患普查表”于20*年1月22日上報區教體局教育科。
第三階段:集中整改,20*年1月22日—20*年3月15日。
區教體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按照各自職責,在第二階段的基礎上集中整治火災隱患,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區教體局要督促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消防安全,并由*消防部門發出限期整改法律文書,依法責令單位限期整改;對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時報告我局,并由我局統一上報政府協調解決。被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學校,要限期整改到位。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我局要落實有關學校(園)的消防安全責任,依法督促學校(園)落實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對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責令限期更換為合格產品;對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等規劃性、區域性問題,由政府研究確定整改計劃和方案;對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的消防安全條件,經整改仍無法滿足消防安全的民辦學校(幼兒園),由*消防部門提請我局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對未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證,擅自從事辦學行為的,依法予以取締。
五、工作要求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高度重視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領導,按照“政府負責,統一組織,部門協調,聯合行動”的原則,切實做到思想認識、時間精力、組織部署、工作措施四到位。
(一)認清形勢,準確分析,增強火災隱患整治的緊迫感。把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把工作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人。準確分析本校(園)及本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積極行動起來,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形成全社會“圍剿”火災隱患的態勢,推動全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區教體局加強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領導,組織、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落實普查整治任務,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將火災隱患解決在火災發生之前。要針對當前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及時采取果斷的措施加以整改,對*消防機構已下發責令停辦,學校及幼兒園拒不執行的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整治火災隱患的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校報等媒體,大力宣傳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責任;開辟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專欄,發動群眾舉辦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對火災隱患久拖不改的學校給予公開曝光。通過公布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跟蹤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力求擴大教育面,達到良好的社會效果,營造火災隱患整治的濃厚氛圍。
(五)我局要加強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的督導工作,對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管理不力、失職、瀆職和濫用職權的有關工作人員,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有關責任人,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