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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加強民主評議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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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加強民主評議管理方案

          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

          一、評議對象和內容

          (一)評議對象:市民政、國土資源、農業部門及其下屬單位鄉鎮(街道)相應站所等。

          (二)評議內容:圍繞“服務農業惠農政策落實、服務農村公共事業建設、服務減輕農民負擔防控體系落實,使農民滿意”這一主題,對各項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的糾正情況,為農服務態度和服務水平的情況等內容展開民主評議,突出以下重點:

          1.民政系統:規范殯葬事業單位殯葬服務收費;加強農村醫療救助工作。

          2.國土資源系統:規范農民建房用地收費,依法及時足額落實土地征收補償費;加強農業經營主體生產配套設施用地服務。

          3.農業系統:規范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完善土地流轉行為,維護農民土地承包和流轉權益。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上級紀委全會和市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強領導,依靠社會各界對我市民政、國土資源、農業系統開展民主評議行風,以評促改,以評促建,著力解決農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通過評議,達到以下工作目標:(1)認真履行職責,為農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得到提高。(2)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的管理,制度規定得到進一步落實。(3)切實執行中央和省里有關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征收過程中侵害農民權益的問題進一步減少。(4)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問題得到有力遏制,農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三、評議方法和步驟

          民主評議行風采取統一部署、部門負責,上下聯動、分級實施,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方法進行,由糾風辦、農負辦統一組織協調,民政、國土資源、農業部門分別負責組織開展。評議活動從5月上旬開始至9月下旬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上旬至5月下旬)

          一是建立組織機構。市糾風辦、農負辦要建立民政、國土資源、農業系統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協調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紀委糾風室),負責對行風評議活動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要分別建立評議活動領導機構,并明確職責。

          二是制定實施方案。市糾風辦、農負辦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評議行風活動實施方案,民政、國土、農業部門要根據市糾風辦、農負辦評議活動實施方案和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本部門行風建設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行風評議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階段工作等,并落實責任制。

          三是抓好動員部署。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要分別召開專題動員和轉段推進會,做好動員部署和評議活動推進工作。要通過層層發動、宣傳造勢,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民主評議行風活動的部署和要求上來,使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充分認識評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認真地投入到評議工作中去,主動接受評議。

          四是暢通評議渠道。要通過新聞媒體、部門網站、民情溝通日等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評議活動的目的要求、評議內容、重點,公開投訴舉報方式(舉報電話:市糾風辦*,市農負辦*),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參與,使整個評議活動在廣大群眾、特別是農民群眾的支持、參與、監督下健康有序地進行。

          (二)檢查整改階段(6月至8月下旬)

          民政、國土和農業部門及其基層站所要根據評議的目標要求,自覺開展自查自糾。要深入實際、深入農村、深入農民開展調查研究,主動聽取普通農民、專業大戶、鄉村干部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服務對象的意見,認真查找和梳理涉農服務中存在的不正之風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堅持“邊查邊糾”,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決辦法,并切實加以整改和提高。

          市糾風辦、農負辦要組織行風效能監督員、農民負擔監督員等評議代表,深入各被評議單位,采取問卷調查、明察暗訪、召開座談會、現場征詢意見、公開接受投訴等多種方式,廣泛調查、了解行風狀況和評議活動開展情況,組織對各部門民主評議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并對明察暗訪的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各單位也要加強對活動開展情況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確保評議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

          (三)評議總結階段(8月下旬—9月下旬)

          民政、國土、農業部門要根據民主評議行風活動要求作出自我評估,寫出自評報告。行風效能監督員、農民負擔監督員等評議代表在深入調查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民政、國土資源、農業三個系統分別形成書面評議材料。要組織召開本系統民主評議行風會議,主動邀請行風監督員、農民負擔監督員代表對本部門行風建設和評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面對面評議和征求意見、建議。各單位評議會議要求于8月25日前召開,調查和征詢到的主要意見以系統為單位于8月30日前匯總上報市評議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民政、國土資源、農業系統作為涉農服務的主要部門,直接面向廣大農民群眾、與農民群眾利益關系密切,服務質量和態度直接影響黨和政府在農民群眾中的形象,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和諧大局。開展行風評議活動,是促進部門轉變工作作風、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舉措,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有效載體,更是維護農民群眾利益,促進我市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對此,民政、國土資源、農業等被評議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活動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動各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民政、國土資源、農業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市糾風辦和農負辦要抓好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民政、國土、農業部門要將民主評議行風工作擺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做到有機構、有人員,有部署、有措施,有檢查、有紀律,上下聯動,協調一致,確保民主評議行風活動順利開展。

          (三)突出重點,邊評邊改。糾風辦、農負辦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各個階段的工作進展情況,在整個活動過程中都要突出服務“三農”、農民滿意這個重點。要把民主評議行風活動與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結合起來,與“服務企業、服務基層、服務項目”活動結合起來,與開展創建群眾滿意站所活動結合起來,做到以查促糾、邊評邊改。各被評議單位要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進行認真梳理,及時整改,取信于民。對群眾投訴的問題,能解決糾正的,要及時解決糾正,一時不能解決的,要提出解決的方案和措施,并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四)加強督查,務求實效。各參評部門在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中,要務求實效,既要完成上級部署的“規定動作”,又要創新活動形式突出“亮點工作”,切忌搞形式主義,防止走過場。市糾風辦、農負辦要抓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評議活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在評議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好典型要及時宣傳;對農民群眾反映強烈、敗壞行風的問題,要勇于揭短,堅決查處,公開曝光;對在評議工作中失職或出現問題的單位,要嚴肅追究領導的責任。各評議部門要主動及時地將進展情況上報市評議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便掌握情況及時督導,以推動行風評議工作深入開展,確保評議工作取得實效。

          (五)總結經驗,以評促建。民政、國土、農業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充分運用好評議成果,要把評議工作的落實情況作為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要把評議工作與加強內部管理、減輕農民負擔、促進“三農”事業發展結合起來,積極探索和建立行風建設長效機制,以推動行風評議活動的深入開展。通過評議活動,要進一步促進行風建設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做到以評促建,不斷鞏固評議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