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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縣放權與鄉鎮轉型改革專題培訓會經驗交流材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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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縣放權與鄉鎮轉型改革專題培訓會經驗交流材料四

          一、鄉鎮開展執法監管改革的必要性

          雙河鄉地處武隆、涪陵、豐都三區(縣)交界處,距縣城47公里,東臨武隆仙女山,南靠涪陵武陵山,北接豐都藍天湖,是武隆的北大門。全鄉幅員面積227.8平方公里,轄8個行政村40個村民小組,1個居委會1個居民小組,3141戶10945人。境內自然資源豐富,旅游資源得天獨厚,交通通訊網絡健全,是全縣的農村公路示范鄉。

          2007年,縣委、縣政府將我鄉確定為全縣“開展委托鄉鎮綜合執法強化公共服務試點鄉”。我們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在各職能部門的精心指導下,積極探索具有時代特征、鄉鎮特點的綜合執法體系新路子,堅持精簡、效能、統一、便民的原則,調整職能配置和隊伍結構,實現鄉鎮政府傳統全能型、管制型向法治型轉變。

          二、開展綜合執法強化公共服務試點的探索與實踐

          (一)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健全綜合執法機構

          一是在機構設置上,立足高起點。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改革鄉鎮執法監管強化公共服務試點工作,由行政一把手負總責,落實2名得力的副職具體抓(副鄉長抓綜合執法,紀委書記抓服務),抽調相關辦室負責人專門抓,成立了鄉執法監管強化公共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執法組和公共服務組兩個小組,各負其責,各司其職。

          二是在人員配置上,嚴把素質關。綜合執法隊伍是一支既需要有執法能力,又需要有較高專業知識的隊伍。我鄉在執法隊伍組建過程中,注重人員的年齡結構、學歷層次和業務素質,嚴把準入關,擇優選用人員。鄉執法隊和便民服務隊18名職工平均年齡35歲,其中,黨員占88.7%,專業技術人員占53.7%,大專以上學歷占85%(其中在讀研究生2名)。實現鄉鎮綜合執法服務機構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適應綜合執法強化公共服務工作的需要。

          三是在職能定位上,體現執法監管和公共服務。為適應形勢發展需要,按照市政府《關于改革鄉鎮執法監管強化公共服務試點工作的決定》對綜合執法工作的要求,縣上將公共安全監管領域、市場秩序監管領域、人口資源環境監管領域11個方面的行政檢查權、違法行為制止權、部分行政處罰權(指行政警告權和小額的行政罰款權)委托我鄉開展綜合執法,將原來分散的執法工作合并,變多頭執法為綜合執法,形成了綜合執法的合力。按照我鄉服務機構的現實狀況,著力強化農村科技服務、農村信息服務、農村社會保障機制、農村公共文化、農村義務教育、農村公共醫療衛生服務、農村法律援助服務等公共服務職能。

          (二)強化管理,完善制度,抓好綜合執法隊伍建設

          一是加強上崗前培訓。縣上分期分批分類別集中強化學習培訓,重點抓了衛生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執法技能等方面系統培訓,要求綜合執法人員做到“五會”:即會辦案、會書寫執法文書、會做群眾工作、會協調部門關系、會處理執法中發生的突發問題,大力營造好學上進的良好學風。培訓合格后即頒發執法證書,實行持證上崗。全鄉執法員上崗培訓率、持證率均達100%。

          二是加強規范化建設。加強規范化建設,要有高效的工作程序、完善的規章制度、健全的工作標準作保障。綜合執法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針對我鄉實際情況,我們充分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廣泛宣傳,深入調研,先后制定出臺了試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執法公開制度、執法通報制度、執法監督制度、執法收支制度、執法責任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實施了“禁酒令”,設立了“三條高壓線”,即嚴禁執法人員工作日中午飲酒,嚴禁執法員以權謀私,嚴禁執法員吃拿卡要。強化行政執法檢查、鼓勵違法投訴舉報、加大執法責任追究,開展形式多樣的執法監督活動,對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對執法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處理。這些措施實施以來,有效地規范了執法行為,執法人員的自律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守法意識和文明執法意識顯著增強。

          三是提高執法監管改革能力。我們從加強規范化建設入手,重點加強執法人員崗位能力建設和綜合應急處置能力訓練。制定了培養“三全”執法人員的目標,即:培養政治素質過硬、專業知識全面的“全能型”;勝任各種崗位、具備實踐經驗的“全職型”;反應快捷靈敏、工作高質高效的“全速型”執法人員。通過舉辦防火演習、應急處置演練等開展了2次崗位練兵活動,檢驗執法隊伍的實戰能力。

          (三)創新方式,強化服務,為綜合執法提供保證

          由于我鄉百姓居住比較分散、辦事較為不便,針對實際,我們創新服務方式,強化公共服務工作,建立了政務集中咨詢制度。鄉政府把作風好、工作能力強、有事業心、責任感的同志作為集中咨詢工作人員,在鄉社保大廳集中承擔咨詢服務工作,統一解答農民提出的有關生產、生活、技術、信息以及政策、法律等咨詢問題。實行政務進村,推廣政務代辦模式。利用每月5號、13號、20號、26號逢場天,由紀委書記帶隊,駐村干部協助,分別在木根、雙河兩個場鎮舉行政務進村活動,實行“上門服務、統一受理、集中辦理、限時辦結”的服務代辦模式,并確定專門的記錄人員,將每次服務情況、反映事項整理分送相關人員處理,在下次進村時予以回復,極大地方便了老百姓辦事。同時,鄉里投入2萬元,加大安全隱患整治力度,安裝防護墩,設立警示牌等,確保老百姓生命財產安全,也為執法工作提供了有利保證。

          (四)創新機制,加大投入,加強執法監管改革能力建設

          一是加大經費投入。縣財政在編制部門預算、確定鄉鎮政府支出基數以及向鄉鎮政府實施轉移支付時統籌考慮鄉鎮政府執法所需工作經費,確保委托執法事項、權責落實到位。

          二是創新監管模式。積極轉變職能,強化服務意識,逐步實現由依靠經驗管理向法制管理轉變,由事后處罰向事前防范轉變。在執法過程中,我們注重處理好“三個關系”:正確處理好綜合執法與經濟建設的關系、綜合執法與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的關系、綜合執法與公共服務的關系,做到“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重在教育”、“寓服務于監督過程之中重在體現服務”的理念,做到“事前告知”,對家庭困難的違法違紀對象,重在教育為主,并與之結成幫扶對子,資助他們進行現場整改。

          三、開展執法監管改革強化公共服務試點的作用與成效

          (一)提高了鄉鎮政府行政執法機構的地位與作用

          在試點過程中,我們通過創新機制、健全機構、充實隊伍、強化職能,實現了鄉鎮政府在公共安全等行政執法領域實現了“四個本質性轉變”:一是在機構設置和隊伍建設上,實現了由過去的“民兵預備役”向“正規軍”的轉變,鄉鎮行政執法有了合法的身份和地位;二是在監管觀念上,實現了由過去注重事后查處向注重事前防范的轉變,標本兼治、源頭管理的監管理念越來越得到大家的接受;三是在監管方式上,實現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轉變,依法治“安”正成為鄉鎮執法人員的自覺要求和自覺行動;四是在工作性質上,實現了由隨意性、突擊性向規范性、長效性的轉變。在“四個本質性轉變”的推動下,鄉鎮行政執法機構的地位與作用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規范了執法程序,提高了執法水平

          職能委托前,鄉鎮在開展執法時,一直使用自行印制的不規范文書,加蓋鄉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章以行使效力;對部分違紀行為,只是看得見,摸不著,不具備執法主題資格;執法的依據、文書和程序等都很不規范,導致鄉鎮執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得不到充分體現。職能委托后,各委托部門要求執法人員使用統一的標準執法文書,依照執法程序來開展文明執法。同時統一執法管理制度,增強了執法人員依法行政、依法監管的意識,減少了執法的隨意性,提高了執法水平。

          (三)提高了執法成效,減少了安全生產事故

          職能委托給鄉鎮后,鄉鎮的執法權限和效力得到較大加強,基層人員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有了明顯提高。在抓好規范性工作的同時,加大了對各類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解決了一大批安全隱患“老大難”問題,有效地遏制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和違法違紀的發生。試點工作開展3個月以來,全鄉開展執法40余次,舉辦培訓班4次,受教育人數達100余人,開展政務服務11次,服務對象達2000余人。全鄉的安全生產形勢呈現穩定好轉局面,民事糾紛顯著下降,老百姓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