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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代會作用途徑和形式問題的研究的調查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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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代會作用途徑和形式問題的研究的調查與思考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示范和帶頭作用。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擴大在市縣進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更好地發揮我區黨代表在黨代會閉會期間參與監督、議事、決策等作用,讓黨代表按照黨章要求,更加充分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和權利,對加強對黨在基層工作的監督,促進黨的事業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一、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徑

          (一)黨代表大會常任制是代表發揮作用的新途徑

          1、什么是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

          2、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職能

          3、黨內民主的新嘗試―“票決制”

          4、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產物

          (二)構建黨組織與黨代表聯系的工作平臺

          1、黨代會閉會期間代表的職責

          2、代表團(組)活動制度

          3、黨代表來訪接待制度

          4、代表例會制度

          5、黨代表提交建議制度

          二、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主要形式

          (一)開展專題調研活動

          (二)進行專項視察

          (三)開展聯絡活動

          (四)對黨委、紀委工作進行評議

          三、問題與對策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代表產生的形式和結構不盡合理

          2、要的組織管理機構和行之有效的辦法

          (二)對策與措施

          1、代表產生的方式

          (1)減少代表的名額

          (2)劃小代表選區擴大差額的比例

          2、黨代表聯絡機構

          3.建立黨代表提案制

          4.加大檢查指導力度

          關于“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途徑和形式問題的研究”的調查思考

          黨代表大會是黨的一項根本性的組織制度,是黨的各級組織包括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和部分基層組織討論、決定黨的重大問題和選舉黨的領導機關的會議。堅持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就要不斷完善代表大會制度,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

          過去,代表作用發揮不充分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代表作用的“一次性”。代表只是在黨代會召開時,“聽聽報告,填填選票”,大會閉幕代表任務完成,缺乏發揮代表作用的權益和載體。二是代表權利的“局限性”。以往代表的責任、權利、義務主要體現在代表大會期間,束縛了代表活動的空間,造成閉會期間代表無所事事。三是代表作用缺少“權威性”。代表的權威性只表現在開會時的舉手表決。閉會期間代表的建議和意見往往不能夠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像人大代表的建議或意見那樣具有權威性。

          從崇文區目前情況看,全區有基層黨委47個,黨總支51個,黨支部975個;黨員27282人,我區有黨的十六大代表1人,市第九次黨代會代表13人,區第八次黨代會代表350人。課題組就黨代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形式問題,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和調查問卷等三種形式,被調研的對象中有市黨代表10人,占市黨代表總人數的76.9%;區黨代表62人,占區黨代表總人數的17.7%;普通黨員29人。由于北京地區正處于非典疫情的流行期,調研的重點放在問卷調查上,發放調查問卷100份,返回100份,回收率為100%,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徑

          在這次調研中,我區黨代表普遍認同試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建立黨組織與黨代表的聯系制度是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徑。

          (一)黨代表大會常任制是代表發揮作用的新途徑

          同志在“十六大”報告中指出:“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擴大在市、縣進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眳⒓幼剷氖?、區黨代表們說:“健全黨的代表制度,對于加強和改進執政黨的建設,堅持和完善黨的民主集中制,提高黨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進一步擴大在市、縣進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是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在于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

          1、什么是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

          是指每次黨的代表大會完成換屆任務后,在黨的委員會任期內每年舉行一次代表會議,行使黨的代表大會的職權。這期間,黨代表的資格繼續有效,不在重新進行選舉。也就是說,黨的代表大會像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那樣,代表的權利也同人大代表類似。黨的代表會議由于黨的委員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聽取和審議黨的委員會和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討論決定黨的重大問題,對全委會及其成員的工作進行評議。

          2、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職能

          過去,黨代會常任制的職能作用發揮得不夠充分,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兩次黨代會之間的間隔比較長,而黨代表與人大代表不同,只是在黨代會開會期間行使權利,黨代會一結束,代表的職能、權利也就隨之消失,不能再以代表的身份參與黨內事務。所以,許多黨員不能很好地珍惜自己是黨代表的榮譽感、責任感,黨代表的應有作用不能很好地發揮。因此,有人形容黨代表參加黨代會是“握握手、吃頓飯、畫個圈、舉舉手”。說法雖然偏激,但卻反映出存在的問題。

          黨代會常任制最有效的職能是實行年會制,改以前黨代會每五年一次為一年一次。年會的主要任務是:聽取并審議黨委、紀委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下一年度本地區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對“兩委”及其成員年度工作進行評議或信任投票,選出出席上級黨代會代表,增補黨委和紀委成員。有時,年會的議題或議案也可以由黨代表或代表團聯名提出。年會前,一般可將“兩委”的工作報告稿下發給黨代表,請代表提出意見和建議。

          這樣做的好處:一是拓寬了黨代表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保障了黨員對黨內重大事項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提高了代表的工作積極性,增強了他們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有利于加強黨內的民主監督,形成了較好的約束機制,有利于改進機關作風和加強廉政建設。三是暢通了黨內信息傳遞和反饋的渠道,使黨委更能廣泛地聽取代表和黨員的意見,有利于提高各級黨委的決策水平。四是加強了黨群干群的溝通與聯系,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增強黨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五是給黨代表更多的參政議政機會,使黨代表發揮作用的途徑從以前主要在黨代會召開期間改變為向閉會期間延伸和拓展。

          3、黨內民主的新嘗試―“票決制”

          在重大事項和干部任免采取“票決制”,是作為黨代會常任制的一項配套改革措施,被同時試行的。票決制是擴大民主、體現民意,加強和保障監督,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的重要渠道和有效形式。在實施的過程中,必須因地、因事制宜,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采用票決制和怎樣票決。對不適宜票決的不必強求票決,確實需要票決的應把握票決的關鍵環節,避免操作簡單化影響票決質量,防止責任主體缺位和權利越位的產生,杜絕“小團體”、“小山頭”等拉幫結派的問題出現,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實效。

          “票決制”在程序和方法上對干部的選拔、任免進行了大膽的改革。如有的地區在公開選拔干部上采取“關口”前移,實行“三薦雙考”的辦法。“三薦”就是對選拔干部必須經過組織推薦、群眾民主推薦和干部個人自薦這樣一套全方位、多角度的關口;“雙考”就是對推薦出來的人選進行組織考察和基本理論、知識測試。第一步工作“三薦雙考”完成后,對選拔出來準備任用的干部還要經過一系列的考察和考核。相關的制度和措施有:考察預告和差額考察制、考核考察責任制、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票決回避制等。對擬提拔的干部經過票決之后,還要過兩道關卡:即公示制和任期試用制。這是為了確保干部隊伍質量而設的關口,讓群眾參與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

          “票決制”作為干部組織人事制度上的一項重大的改革措施,似乎已成為一種“時尚”。2003年初,中共北京市委九屆三次全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了6名區委書記和4名區長推薦人選。市委全會票決重要干部,這在北京市組織干部工作中還是第一次。據悉,今年北京市還將制定和完善在市委全委會閉會期間由市委常委會提名、全委會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區縣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辦法;以及在市委全會閉會期間征求全委會成員意見的辦法。逐步推行區縣所屬黨政正職由區縣委全會投票決定的制度。

          4、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產物

          從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發展歷史來看,十月革命后,俄國布什維克黨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無產階級政黨,開始了執政黨建設的新時期。列寧高度重視執政黨的自身建設,根據他的提議,聯共布中央決定每年召開一次黨的代表大會,實行黨的代表常任制,但由于俄國正處于戰爭狀態,全黨全國正向高度集權方向發展,“常任制”無法繼續實踐。1924年列寧逝世后,斯大林成為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在斯大林時代,不僅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遭遇紅燈,而且黨的代表大會的作用也在不斷下降。從聯共布黨的十四大開始就不再一年召開一次大會,聯共布黨的十八大和黨的之間竟相隔13年之久。中央全會更是很少召開,1938年至1939年僅召開過一次,整個衛國戰爭時期一次都沒有召開,從1946年到1952年這6年時間里也只是開過一次。由于蘇聯共產黨內部嚴重缺乏民主,官僚主義作風嚴重,黨的組織建設停滯,黨員隊伍素質下降。到戈爾巴喬夫主政時期,一個執政長達74年之久,約占全國總人口12%的近2000萬黨員的蘇聯共產黨在“政治地震”中垮臺了,從而喪失了執政能力。

          中國共產黨借鑒蘇聯共產黨的經驗與教訓,早在1956年,就已經提出并開始實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這一制度。1956年4月28日,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總結講話中提出:“是否可以仿照人民代表大會的辦法,設黨的常任代表。我們有人民的國會,有黨的國會,黨的國會就是黨的代表大會。設常任代表有什么好處呢?就是可以一年開一次代表大會。我們已經有十年沒有開黨的代表大會了,有了常任代表制度,每年就非開會不可了。”同年9月16日,鄧小平同志在八大修改黨章的報告中,正式提出了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問題。“就是把黨的全國、省一級和縣一級的代表大會,都改作常任制,多少類似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那樣。”報告中還提出:“代表由于是常任的,要向選舉他們的單位負責,就便于經常地集中下級組織的、黨員群眾的和人民群眾的意見和經驗,他們在代表大會會議上就有了更大的代表性,而且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也可以按照適當的方式,監督黨的機關的工作。因此我們相信,這種改革,必然可以使黨內民主得到重大的發展?!秉h的八大把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寫進了黨章。八大以后,各地黨委都先后召開了本屆黨代表大會第二次或第三次會議。1958年5月,中國共產黨召開了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但令人遺憾的是1958年以后,由于黨內民主生活出現了不正常的現象,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遭到削弱和破壞,黨代表大會常任制沒能再繼續實行。

          隨著政治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黨內民主政治建設的加快。中央有關部門重新又對實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進行研究。從80年代開始,先后在浙江、山西、廣東、湖南、河北、黑龍江等省的十多個市縣區進行了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積極意義應給予充分肯定。

          最近,又有上海、江蘇、廣西、四川、山東等省市的一些地市縣或鄉鎮進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消息見諸報端。通過試行黨代表常任制,進一步發揮了黨內民主,加強了黨內監督,促進了黨內決策。

          (二)構建黨組織與黨代表聯系的工作平臺

          建立黨組織與黨代表的聯系制度,為代表發揮作用提供一個廣闊的平臺,從而有效地激勵黨代表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為完成黨代會提出的各項任務而努力工作。

          1、黨代會閉會期間代表的職責

          收集本選舉單位黨員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黨代會和同級黨委反映;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對黨的建設、經濟和社會發展、群眾的思想和生活等有關問題進行訪談調研;根據有關規定,對“兩委”實行監督,提出工作建議或批評,在必要的情況下,黨組織可以委托黨代表對有關問題進行專向調查;黨代表除了集中參加黨內會議或黨組織安排的活動,還可以在本選舉地區開展相關活動。

          2、代表團(組)活動制度

          按照利于集中,便于活動,加強對代表的教育管理的原則,可以按照系統或行業的性質將代表劃分若干個代表團(組),每個團(組)選舉產生正副團(組)長各一名。大會期間的工作任務是組織討論,形成提案、醞釀人事等問題;閉會期間可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代表團(組)會議,每半年至少活動一次,討論黨委提交討論的問題,形成提交黨代表大會的提案,研究代表團(組)所在的系統、行業內的熱點工程和重點問題,提出工作建議。

          3、黨代表來訪接待制度

          每周固定一天作為黨代表來訪接待日,每次確保有一名黨委成員和一名政府負責人接待,并形成一項制度。針對黨代表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及相關意見,要認真記錄并填寫接待承辦傳遞單,及時向黨委負責人通報代表反映的問題和處理意見。這樣,黨組織與黨代表之間,黨代表與黨員群眾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更加容易溝通理解,許多問題和矛盾也更加容易得到解決,密切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增強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我們黨的執政基礎就會不斷得到鞏固和加強。

          4、代表例會制度

          長期以來,黨代表大會一結束,代表的職責就已完成,代表發揮作用的渠道和活動空間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為改變這種狀況,十六大報告提出“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實行黨代表例會制就是一個很好的辦法。

          在黨代表例會上,要經常及時地向代表通報黨委、政府的工作。在正常情況下,最好每季度一次,特殊情況下或遇有重大事項及時通報。平時要將黨委出臺的文件、決策和舉措也要先傳達到黨代會,為其履行職責,行使權利提供依據。每年年初,黨委還要把黨建工作奮斗目標、實施計劃和工作步驟在代表例會上通報,發動代表討論,出謀劃策,取得代表的認同與支持,從而順利達到預期目標。

          5、黨代表提交建議制度

          過去,基層的意見或建議主要是通過人大代表這一渠道反映給上級有關部門,現在有了黨代表提交建議制度,增加了黨代表發揮作用的途徑,使群眾的呼聲和愿望得到快速轉達。單通道變成雙通道。同時,黨代表代表著普通黨員和群眾的利益,對群眾有著直接的影響作用,所以對他們提出的建議要及時上傳下達,對提出建議的黨代表采取個別反饋或公開答復的形式報告辦理結果。

          二、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主要形式

          (一)開展專題調研

          “常任制”是各級黨委科學決策的一個較好載體。在非常任制的條件下,黨代表的作用具體體現在開會的幾天時間。實行常任制后,進一步明確了代表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使代表保持經常性的活動,從而保證代表作用的正常發揮,彌補了過去黨代會閉會期間代表無所事事的狀況。為此,就要組織代表對黨代會決議落實情況和本地區經濟發展、黨的建設等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深入開展專項調研活動。調查研究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所以,在調研中就要有針對性地抓住問題的癥結開展行之有效的工作。調查得深一些,研究得透一些,把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工作生活狀況和愿望要求,反映到黨的決策過程中,體現到各項措施之中去。既解決了群眾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又提高了我們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

          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增強了黨代表的大局意識、創新意識、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在調查研究的過程中,向群眾傳達和宣傳黨制定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二是強化了黨代表的責任意識、發展意識,在調研中身體力行帶頭貫徹落實黨代會的各項決議和決定,做群眾的表率和楷模,充分發揮黨代表的先鋒模范作用。三是增進了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切實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發揮黨代表貼近群眾、關系密切的優勢。通過調研經常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要求,如實向黨委匯報,并協助黨委做好黨員和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健康發展。

          (二)進行專項視察

          各級黨代表大會都會對本地區黨的建設、經濟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各項事業發展情況等方面工作形成若干個決議和決定,它是各地區一個時期的發展藍圖或規劃。所以,各級黨委就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黨代表圍繞黨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到各系統、行業進行專項視察。實踐證明,代表們的視察會對大會決議的落實起到非常大的促進作用。在視察中,既使代表了解本屆黨委的工作實績和兩個文明建設的情況,又能夠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不到位的問題,督促各系統、行業以黨代表視察為“助力器”,加大力度,狠抓落實,有效地推進工作的開展。

          通過視察,增強了黨代表對黨內外事務的參與意識和能力,對黨代會決定的工作思路更為清楚,貫徹起來也更加有力,通過出主意,想辦法,為完成黨代會提出的各項任務而不懈地努力工作。

          (三)開展聯絡活動

          黨代表來自于社會的各個領域,有廣泛的群眾性。不少黨代表對基層黨組織、黨員干部、普通黨員的生活、工作情況以及當地的民情民意都是比較了解的。通過黨代表的聯絡工作,可以真實直接地反映出基層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呼聲,避免有的系統或行業報喜不報憂、追求華而不實的東西,給黨委工作造成被動和決策上的失誤。依據崇文區的實際情況,黨代表所聯系的工作對象有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三資企業、股份公司的白領、私營企業主、街道、居委會、社區的有關人員,老黨員、烈軍屬、下崗職工、拆遷戶、殘疾人等等,根據不同的工作對象確定聯系的內容和任務。在聯系的內容上,涉及基層黨組織建設、私營企業黨建工作、發展思路、技術咨詢、征求意見,幫扶解困等方面。

          通過開展聯絡活動,切實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增強為人民服務的意識,體察民情、順民意、體民心的工作落到實處,增強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自覺性,進一步融洽了黨代表同群眾的關系。同時,通過開展這項活動,又把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工作生活情況及愿望要求,反映到黨委的決策過程之中,體現到落實各項政策措施中去。通過黨代表的工作,黨與群眾之間更加容易溝通和理解,許多矛盾會更加順利得到解決,我們黨的執政基礎就會不斷得到鞏固和加強。

          (四)對黨委、紀委工作進行評議

          黨風廉政,樹立“公仆形象”是關系到執政黨生死存亡的大問題。對“兩委”工作進行民主評議,有利于加強黨內民主監督,推進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及時發現和解決黨內出現的各種問題,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使黨代表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發揮。

          主要作法是:組織黨代表對“兩委”及主要領導干部公正、客觀地進行民主評議。先是由被評議的部門領導做述職報告,然后,由黨代表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兩委”被評議的對象進行民主測評,量化打分并提出建議和意見。對問題較多的,要提出批評。評議工作結束后及時匯總,將結果如實向被評議對象進行反饋。對反映出的意見,“兩委”班子成員要有針對性地召開民主生活會和開展談心活動,落實整改措施,力求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效果,維護黨的形象。在此基礎上,由黨代表對“兩委”的工作進行信任表決,使民主評議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三、問題與對策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課題組在調研過程中,許多黨代表暢所欲言,向我們提了許多非常中肯的建議,其中不乏問題,下述問題就成為制約我區黨代表發揮作用的“瓶頸”。

          1、代表產生的形式和結構不盡合理

          從我區本屆黨代表大會看,有代表350人,不僅代表總人數龐大,而且部分代表的基本素質也有待于提高。黨代表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代表能夠發揮出多大的作用。但我們卻看到一些代表的素質與他們擔負的責任、應履行的使命還有距離,有的代表參政議政能力不強、有的在群眾中帶頭和示范作用不明顯,個別的還有考慮個人利益較多。究其原因,是在選舉黨代表時普遍想法是把它看成是一種政治榮譽,誰也沒有去多想黨代表到底能代表什么,應該做些什么,能有哪些權利,該怎樣發揮作用。再加上選舉黨代表時差額比例小,側重考慮其廣泛性、照顧面,沒有對該系統或行業的代表在素質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還有的代表不是真正由黨員選出來的,而是通過做工作選出來的,為了某種需要或只是體現了有關方面的意見。致使一些黨代表缺乏參政議政意識,參政議政的水平和能力也不高,沒有很好地發揮代表的作用。

          2、缺少必要的組織管理機構和行之有效的辦法

          在我區工作的全國、市、區黨代表共有364人,由于代表分散在各系統、各單位,區委沒有固定編制和專職人員、專門機構來管理這項工作,組織代表活動。所以,在處理和協調重要問題或開展工作時,力量明顯不足,缺乏行之有效的辦法,致使工作難以深入細致,實際效果受到影響,從客觀上影響了代表作用的發揮。

          (二)對策與措施

          1、代表產生的方式

          黨代表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體現黨的形象,改變黨代表產生的方式,注重代表的“先天條件”,是發揮代表作用的關鍵環節。

          (1)減少代表的名額。根據一些試點省市的經驗介紹,代表名額一般都比原來減少20%左右。在此基礎上,對代表的結構和素質提出嚴格的要求。通過層層篩選,把那些擁護黨的領導,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有一定科學文化知識和法律知識,敢于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做斗爭,清正廉潔、辦事公道、不以權謀私的人選到代表中來。從而使我區代表群體在年齡結構、文化結構和分布狀況等方面有較大的改善。

          (2)劃小代表選區。黨代表的構成直接影響黨代會的質量,今年是我區黨代會代表換屆選舉年,要以此為契機,根據崇文區黨員的數量、系統、行業特點、居住區域分布和基層黨組織設置情況來劃分選舉單位。以小選區直接選舉產生代表,每個選舉單位一般只選1至2名代表,便于黨員對代表候選人的了解和監督,使選舉不流于形式,保證黨代表的質量。

          (3)擴大差額的比例。黨代表的遴選應由基層黨組織差額

          選舉產生。過去差額比例過小,不利于優秀代表的選拔。在今年的選舉中就是要加大公平競爭的力度,擴大差額比例,使黨員在選舉中有更大的對比度,做到好中選優。

          2.設立黨代表聯絡機構

          代表聯絡辦公室的工作主要是負責代表的聯絡、組織和管理,包括接待代表來信來訪、收集意見和建議、受理代表議案、溝通代表及代表團之間的聯系,及時將代表的重要建議和意見轉交有關部門處理。由于我區沒有設立與代表聯絡的專門機構,黨代會閉會期間疏于對代表的日常管理,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代表作用的發揮。在目前沒有機構編制和人員的情況下,可在區委組織部設立機構,與有關室、組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在區委和黨代表之間架起聯絡的橋梁,負責把代表的“聲音”傳達給區委。

          3.建立黨代表提案制

          借鑒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案制的做法,在黨代表大會試行代表提案制,是推進黨內民主進程的一項基礎性的工作。黨代表大會既是研究工作、討論問題、作出決策的會議,也是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的會議。代表通過參加黨代會,對大會決定的工作思路更為清楚,貫徹起來也更為有力。代表既有參加黨代會討論決定重大問題的權利,也有向黨代會提交議案的義務。黨代表工作、生活在普通黨員和群眾之中,與群眾聯系緊密,具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在群眾中也有很高的威信,代表要經常了解,認真搜集黨員、群眾在兩個文明建設、黨的建設和重大事項對黨委的意見和要求,并以提案的形式提交上來,為黨委工作獻計獻策。“提案制”為黨代表在黨內行使民主權利,參與黨的重大事項決策的機會增多了,使代表在黨代會閉會期間參與議事、監督、決策的作用充分體現出來。

          4.加大檢查指導力度

          各級黨組織對這項工作要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檢查指導力度,確保組織開展好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這項工作。一是要成立專門領導小組,書記掛帥,研究制定黨代表活動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了解各項措施落實情況,解決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二是在工作中要注意形式和內容的有機統一,提高活動的針對性,靈活性和實效性,力戒形式主義。三是對發揮黨代表作用的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平時不定期進行重點抽查,認真總結和推廣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研究和解決在執行的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使黨代表在各自不同的崗位上最大限度發揮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