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政協常委會和常委會會議淺識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政協常委會和常委會會議淺識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政協常委會和常委會會議淺識

          政協章程是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為準則,是各級政協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政協章程除總綱外,包括工作總則、組織總則、全國委員會、地方委員會和附則五章,共51條。“地方委員會”一章主要規定了政協地方委員會的設立原則和地方委員會組織與工作方面的內容,對政協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選的產生及其職權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認真按這些規定辦事,有利于進一步推進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

          政協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和常務委員會會議(以下簡稱常委會會議),盡管兩者緊密相連,但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本文想就有關問題,談些粗淺的認識和體會。

          一、關于常務委員會的定性、定位及相關問題

          政協章程第四十六條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地方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我省政協以政協章程為依據,結合工作實際,在制定的《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將政協章程這一規定加以細化:“常務委員會主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貴州省委員會的會務,在政協貴州省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處理政協貴州省委員會的工作。”這就明確地界定了常委會的性質,為常委會定了位。

          政協章程還規定:“常務委員會由地方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候選人由參加各該地方委員會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以上規定表明,政協各級地方委員會常委會組成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必須是本級委員會委員,不是本級委員會委員,不能成為本級常委會組成人員;政協委員的產生以協商推薦為主,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人選,必須由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本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選舉時,應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不經過選舉,不能成為常委會組成人員。以上規定還表明:一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常務委員(簡稱常委)是兩個不同概念。常委會組成人員包括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這四部分人(也可以說四個層次)共同組成常委會,均是本級政協領導機構的成員。常務委員是指常委會中除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之外的其他組成人員。二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是不同的職務,不是雙重職務。因而,不能把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籠統地和常務委員一道稱為“常務委員”,而應該統稱為“常委會組成人員”。三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都須經本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因此,不擔任主席、副主席、秘書長職務后,就不再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就不能理解為當然的常務委員。四是各級政協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出缺時,如果需要增補,應由本級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依據政協章程在委員中選舉產生。

          二、關于常務委員會工作必須堅持的指導思想

          做好政協常委會工作,必須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2004年新修訂的政協章程在“總綱”部分,第一次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定為人民政協的指導思想。在政協章程中明確人民政協的指導思想,是人民政協與時俱進的重要體現,從根本上保證了人民政協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這是本次修改章程的重要貢獻。據此精神,省政協在《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對常委會工作必須堅持的指導思想也作了相應的明確規定。

          人民政協事業是在不斷發展、完善和前進的事業。伴隨著國家發展的進程,體現著歷史的要求,在新世紀新階段,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人民政協各項工作必須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中共十六大以來,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了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重大戰略思想,中央和省委對政協工作也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確了人民政協繼往開來的方向和使命。可以說這就極大地豐富了人民政協工作(含常委會工作)指導思想的內涵。各級政協常委會都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科學發展觀作為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指導方針,在更高的起點上推進人民政協事業在新世紀新階段實現新發展。政協常委會要確保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繼續貫穿于人民政協的全部工作中,得以有效的貫徹落實。要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發揮協調關系、匯集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的作用,堅持科學發展觀、把促進發展作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第一要務,為科學發展、社會和諧貢獻智慧和力量。

          三、關于常務委員的職權

          政協章程對地方政協常委會行使的職權作了六項規定。我省政協總結多年實踐經驗,在《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將常委會職權細化成10個方面。

          常言道,“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圓”。政協章程和各級地方政協依照政協章程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就是各級政協的總規矩。實踐證明,這些年來,由于省政協堅持按規矩辦事,使常委會工作逐步步入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軌道,使常委會充分行使了應有的職權,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四、關于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應具備的條件和基本要求

          新修訂的政協章程,進一步明確了政協委員的基本條件和基本要求。明確規定,政協委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事業,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在本界別中有代表性,有社會影響和參政議政能力”,“要密切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他們的愿望和要求,參加本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這是適應形勢發展、加強政協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去年頒發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和中共貴州省委頒發的《實施意見》,重申了這些要求。《意見》和《實施意見》有利于增強政協委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使廣大政協委員不負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努力為國家和民族的事業、為人民政協的發展作出新貢獻。作為一級政協領導機構的常委會組成人員,理應率先垂范,做出榜樣。為此,九屆省政協領導在一系列重要講話中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精神,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敬業意識,加強自身修養,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樹立良好社會形象;要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要牢記自己的歷史使命,充分利用人民政協這個大舞臺,施展自己的才干,盡職盡責,不辱使命,不負眾望;要認真執行政協章程和政協貴州省委員會及常委會的規定、決議,積極參加常務委員會的活動,加強同各方面人士的聯系,廣交朋友,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五、關于常務委員會會議

          會議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和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一種基本形式。政協常委會會議,顧名思義是常委會舉行的會議,是政協全體委員會議(履行職能的最高形式)閉會期間進行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是常委會行使職權的具體體現,也可以說是重要載體。精心組織、充分準備,開好常委會會議,是保證會議質量的關鍵環節。這些年來,我省政協為了實現常委會會議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不斷豐富會議的形式和內容,活躍會議的氣氛,提高會議的實效,參照全國政協的作法,結合我省政協實際,在如何組織和舉行常委會會議方面(含會議的召集、議題的確定、主持和會期等)進行了有益探索,并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其中一項具有創新意義的做法是:

          在每年年中(一般是七月)舉行的常委會會議期間,舉行省長與部分省政協委員座談會,已堅持多年,形成了制度,并取得了明顯效果。同時,在常委會會議閉會期間,根據需要,舉行專題協商會,就某項專門問題進行協商座談,提出建議和意見。專題協商會邀請有關常務委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參加。每次常委會會議閉幕后,都舉行專題學習報告會。同常委會會議一樣,這些會議都作新聞報道,并由辦公廳編發會議簡報或會議紀要。

          省政協這些年的實踐表明,組織和舉行常委會會議,不能忽視抓好與會人員的參會問題。要讓與會人員充分認識到,參加會議和活動(當時對與會人稱代表),是政協組織對政協委員最基本的要求。在人民政協成立之初(當時稱與會的各方面人士為代表),同志就指出:“參加的代表,一般的都要請他們到會,不要只列名,否則就不能集中大多數人的意見。因此,原則上能夠來的才確定他為代表,不能來的就不提名。”正如前面已經提到,新修訂的政協章程提出了政協委員參加本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的要求,這是第一次對政協委員參加本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在章程中作出明確的規定。這一規定既是對委員的基本要求,又是委員的一種權利。

          舉行政協會議,是政協委員履行職責最集中、最重要的形式。各級政協委員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責,行使協商、監督、議政的民主權利,包括各級政協對本級政協范圍內的事項作出決定,都要經過會議和活動來進行。所以,作為政協委員、特別是政協常委,都必須積極出席和參加本級組織的會議和活動,依章程行使職權。

          六、關于政協開好會議的“八字方針”

          伴隨著國家和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進程,總結人民政協半個多世紀的實踐經驗,全國政協明確提出“民主、求實、團結、鼓勁”,是人民政協開好會議(含常委會會議)的指導方針。這是人民政協多年實踐的結晶。

          人民政協是實現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形式,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渠道,政協會議理所當然要發揚民主。強調求實,是因為政協的會議不是擺樣子、走過場,而是真心實意地反映情況、研究問題、思考對策、提出建議。團結是大局,大局是團結。人民政協是我國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華民族大團結的象征。政協的會議理應體現團結、增強團結,會議的結果要促進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團結和諧。強調鼓勁就是強調注意社會效果,注意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注意鼓士氣、長志氣。

          “民主、求實、團結、鼓勁”方針中的八個字是互相聯系、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強調民主、求實,不能忽視團結、鼓勁;強調團結、鼓勁,不能丟掉民主、求實。忽視團結、鼓勁,最終達不到開會的目的和要求,而丟掉了民主、求實,就失去了開會的意義。民主、求實要有利于團結、鼓勁,團結、鼓勁可以促進民主、求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