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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深化改革中,如何解決好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規范財務管理,堵塞財務資金使用上的漏洞,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是當前紀檢監察工作應引起重視的問題,筆者結合工作實踐談點粗淺認識。
一、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
1、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
大多數村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根本就沒有建立真正意義財務制度。
一是票據管理不規范。當前村級使用的票據,除農業部門的專用收據外,還有大量的收款憑單即“三聯單”,對收款憑單沒有嚴格按票據管理制度管理。有的村,村干部每人有一本收據,收據上隨便蓋個村委或支部的公章就可以收費,造成收費的混亂。
二是現金管理的沒有約束。白條抵庫,坐收坐支,收入不入帳等情況嚴重,有的借據金額高達數千元、歷經多年不歸還。
三是民主理財意識淡薄。有的村委出現:誰有膽量、誰就作主,誰經手、誰就可以坐支,誰有權利、誰就可以隨心所欲,缺乏民主理財意識。
2、少收多用,收支虧空。
部分村委會入不敷出、收支不能平衡,嚴重虧空。究其原因:一是濫吃海喝、村委會招待費開支多的達數萬元,少的也有幾千元,占村委會總支出的40%。二是公款旅游、近半年由鄉鎮政府和村“兩委”組織的考察活動越來越多,都是由村里交費。三是一些村干部工作中搞攀比、擺闊氣、講排場揮霍集體資產。
3、不核對往來,清欠不力。
按照財務管理原則,各項往來帳一年應核對結算一次,辦理相應手續。而多數村組都沒有開展此項工作,致使有的村委會數萬元呆滯款無法回收,個別村有上百筆應收款金額近十多萬元。時間可追溯到“”時期,數額最大的數千元,最小的幾元。
4、干部不廉潔,侵占集體財產情況嚴重。
由干財務制度不健全,村級集體財產普遍存在:家底不清、產權歸屬不明、帳實不相符或嚴重短缺,有的村干部甚至明目張膽將集體財產占為己有。
5、缺乏制約機制,舉債隨意性大。
少部門村委會由于管理不善、開支無度,收支嚴重虧空,成了名符其實的“空殼村”。只能靠舉債度日,舉債時根本不去考慮村級經濟承受能力,抱著“借到款就行,有了錢就亂花”的態度,致使個別村債務達數萬元,給集體經濟發展留下了嚴重的后遺癥。
二、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原因
1、財會人員監督職責難履行。
財務管理工作的業務性強,要求財會人員相對穩定。在實行村帳鄉管后,雖說村級財務由經管站統一核算,但各村的報賬員多由村委書記指任,大多數地方“一茬村干、一茬財務”。村主要領導為了開支方便,使用上聽話,即使原來財會人員業務嫻熟也要讓其靠邊站,“一朝天子,一朝臣”,讓自己信得過的人來管理財務。農村財會人員使用上的個人行為,使得大多數在職財會人員只知道對上負責、聽領導的話、保住自己的位子,把財經紀律、財經法規置于腦后,工作中不按財經制度去審核收支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根本談不上帳務監督。
2、審核監督流于形式。
村帳鄉管后,具體實施的工作是鄉經管站,由于經管站的行政經濟都受制于鄉鎮,在審核時被卡下來一些不能入帳的費用,村委會主要領導找到鄉鎮領導,鄉鎮領導話一發,具體經辦人員便不敢堅持原則就放行。鄉鎮經管站對村級財務審核都流于形式,走過場的多,支真格的少,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悟差子”的多,向上反映的少。
3、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不力。
一是由于法制和管理權限的限制,使一些嚴重違反農村財務管理規定的非黨員、非行政監察對象得到不到有效處理,管理上的缺位使這些人逍遙法外。
二是處理問題手軟。有的地方領導認為,在財務管理上只要不是個人裝腰包,為了搞活動經濟出現一些問題情有可原而不予處理,使亂支濫用現象慣成自然。
三、對策建議
(一)提高鄉村干部思想認識。
1、要組織鄉村干部認真學習《會計》和其它財經法規,從理論上認清加強財務管理的總要性。2、要總結經驗,從實踐中看到加強財務管理的必要性。財務管理混亂必然導致黨群、干群關系的惡化,滋長農村腐敗現象的蔓延。3、要走出思想的誤區,增強抓好農村財務管理的自覺性。徹底消除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與搞活動經濟對立起來,擔心嚴管村級財務就會挫傷村干部積極性的糊涂思想。
(二)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是管好農村財務的根本保證。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結合財經法規,制訂一些便于操作,切實可行的細則: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財務人員崗位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來進行完善細化,使財務制度在執行中具體化。
(三)把好村級財務制度管理關。
1、做好預決算管理。年初各村要結合本村實際情況做出全年的收支,分配預算計劃。年末,對執行情況進行決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實行“一支筆”審核管理。凡是村級經濟往來情況必須按審批程序辦理。先由財會人員按規定審核后再由村集體組織負責人即“一支筆”審批。如遇重大筆項目開支,還必須經集體經濟組提出意見,報鎮政府職能部門審核,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3、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庫存現金進行經常性檢查,禁止庫存現金超限額,白條抵庫等現象,杜絕收入不入帳,私設“小金庫”和“坐收坐支”情況發生。
4、加強資產管理。各村都要建立固定資產帳冊,登記和定期盤點制度,對固定資產報廢和變賣處理等,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處理。
四、加大財務公開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財機制
財務公開規范化,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著力抓好三點:
(一)規范公開內容。每個公開項目都要求做到大項齊全,細目清楚。(二)規范公開形式。各村要按實用、方便、明確、節儉的原則在便于觀看的地方建立公開欄,接受群眾監督。(三)推行民主理財制度。各村要每月或每季規定一個理財日,成立民主理財小組,理財小組除有在職村干、黨員外要有一定數量的群眾代表,村里的各項收入、支出原始憑證都要經理財小組審核,并加蓋理財小組公章后,方可入帳。
五、嚴查違紀案件
1、鄉鎮人民政府,要全力支持業務部門的工作,對已查實的各種違紀問題“不護短、敢亮丑”,按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2、各級司法機關要對農村財務管理中的違法犯罪人員,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