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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公布以后,各路專家紛紛登臺撰文,對《決定》中“應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爭先“解讀”。這類文章看的多了,比較的多了,也產生了自己的一些想法,總想摻和進去,湊個熱鬧,但畢竟不是“專家”、“學者”,難登大雅之堂,想湊熱鬧也沒有機會。借寫年度“論文”之機,談談自己的一些體會,權當一次再學習。
一、國情民意推動著改革與創新
老祖宗馬克思在談到了蒸汽機的同時,就提到了股份制,并且曾經把股份制的作用、意義與蒸汽機的作用、意義相提并論。
遺憾的是因為馬克思把股份制界定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范疇中,并沒有引起社會主義決策者的注意,相反,資本主義卻靠不斷完善、規范的股份制使生產力不斷發展,嘲弄了社會主義革命家關于“資本主義已是氣息奄奄,日薄西山”的預言。
雖然股份制是個好東西,但在新中國卻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的。股份制在社會主義中國的出現、發展是改革開放的推動,是國情民意之下的必然的共同的選擇。
我們選擇了社會主義制度,并一直在尋找一種既符合中國基本國情,又順乎民意,既能促進生產力發展、又能體現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的公有制的載體。新中國成立后的30年,國有化的工業和集體化的農業為貧窮落后的社會主義快速實現工業化帶來了非同尋常的發展速度,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的解放,人們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實踐證明,每當我們的方針、政策、改革思路能從中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就能啟動中國人民的膽略和智慧,就能促進生產力的極大解放和提高。改革開放以來,公有制為主、多種所有制并存的體制給經濟發展注入前所未有的活力,加速了強國富民的進程。但是,當社會主義工業化達到適度規模的時候,我們也發現,現實的生產效率并沒有預想的那樣高,企業虧損面仍在繼續擴大,就業的壓力也在一遍又一遍地提醒我們,強烈地要求發展生產,渴望盡快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這是最大的民意。
那么,有沒有可供選擇的改革方案呢?
各種形式的股份制出現了。它是我國改革發展實踐中的又一可貴嘗試,是貼近中國生產力水平的實際,順乎國情民意的又一偉大實踐。
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調查,截至*1年年底,占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凈資產70%的4371家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中,已有3322家企業實行了股份制改革,改制面達76%。在已改制的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69%。520家國家重點企業中的514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已有430家進行了公司制改制,改制面達83.7%,其中282家企業整體或部分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部分還改造成為上市公司。通過股份制改革,實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近年來,個體私營經濟與公有制經濟相互參股、融合的狀況明顯增加,促進了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據全國工商聯*2年對全國私營企業的調查,分別有8%和13.9%的私營企業已經和準備收購國有企業,有25.7%的私營企業是由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轉制形成的。
然而,面對各種形式的股份制蓬勃發展的實際,官方理論卻明顯地滯后,見諸于中央文件的對股份制的權威表述,艱難地經歷了幾個階段:
從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隨著產權的流動和重組,財產混合所有的經濟單位越來越多,將會形成新的財產所有結構”,到十五大提出,“股份制是現代企業的一種資本組織形式……資本主義可以用,社會主義也可以用”;從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國有大中型企業尤其是優勢企業,宜于實行股份制的,要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和企業互相參股等形式,改為股份制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到十六大提出,“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10年來,我們對公有制實現形式的認識在不斷深化。
引起國內外輿論高度關注的則是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中的更加貼近實際的這段表述:
“要適應經濟市場化不斷發展的趨勢,進一步增強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
比較以往的文字,這段話顯然是在理論和實踐上有重大的突破,因此,人們都說《決定》充滿亮點。
但是,我們也不難看出,滯后的理論突破,畢竟只是對已經產生的經濟現象及其實踐結果的一定程度上總結和認可。
二、理論缺憾呼喚著完善與發展
馬克思雖然肯定過股份制的積極作用,但他仍然把它界定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范疇之內,這是最大的理論缺憾。因此,我們想要在馬克思那里為股份制討一個正面的“說法”,恐怕是勉為其難。然而,股份制尤其是以公眾公司為代表的現代股份制,又的的確確是承載現代生產力的一種有效的生產關系或企業組織形式,資本主義國家在用,我們現在也在用。由此可見,我們一定要擯棄凡事都要在馬克思的著作里找“說法”這種理論思維模式,如同我們在20多年前堅決地擯棄了“凡是論”。斗膽說一句,對不能搞“凡是論”,對馬克思同樣不能搞“凡是論”。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深刻批判,一個半世紀以來至今未見有人能出其右。但由于人的生命的有限性,他老人家顯然無法預見到自己逝世百余年后在一個東方大國的社會主義實踐中所遭遇的具體情況,從而也就沒有“時間”來修正和補充自己的相關理論。與馬克思的說法不同,我們的看法應該是,股份制恰恰是對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一種揚棄,它的意義超越了資本主義的范疇,因為它使得以往僅僅被視為“勞動力”的勞動者,也有了同時成為資本所有者的機會。這難道是我們作為社會主義者應該反對的嗎?至于說資本主義國家的股份制,同樣不能抹殺它所具有的社會主義性質。正如在社會主義的中國,我們可以允許甚至鼓勵“非公有制”這種具有資本主義因素的經濟存在;同理,在資本主義國家,為什么就不可以有社會主義因素的存在呢?
由于“公”“私”水火不相容的舊理念的強大慣性,至今還有不少經濟學家認為:“股份制本身作為一種資本組織形式,是中性的,如同承包制、租賃制一樣,資本主義可以用,社會主義也可以用,這樣,才有必要使用實現形式的概念,即資本主義采用了就成為私有制的實現形式,社會主義采用了就成為公有制的實現形式”。他們還認為:“要定義每個股份制企業的性質,還得看其股權結構、組織形式,持股者主體是誰,以及誰控股,等等。在我國現有的情況下,如果持股者主要是國家和集體,那么它仍具有公有制性質;如果持股者是私人,那么它仍然是私有制”。這又是一大理論缺憾。
這些說法,這些對股份制的解釋也就是在說,股份制只是個“筐”,裝進去的“國有資本”占大頭,它就是“公有制”,裝進去的是“私人資本”占大頭,它就是“私有制”。這樣的解釋實質上消解了三中全會關于股份制論述的創新意義,其邏輯出發點仍然是“唯國有制方為公有制之正宗”的傳統觀念。也就是說,依照他們的說法,判斷一個股份制企業的性質是“公有”還是“私有”,只能以國有資本在其中所占的份量多少為標準,多則為“公有”,少則為“私有”。至于其他沒有國有資本的股份制企業,則更是一概為“私有制”無疑。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我們一直以來所堅持的“公有制為主體”,豈不也可理解為“國有資本為主體”?也就是說,其他經濟成分再怎么發展,也不能超過國有經濟,否則,中國就有“私有化”之嫌?而像浙江這樣非國有經濟占據80%以上的地區,豈不早成了“資本主義地區”?這顯然不是三中全會《決定》中關于股份制那段話的本意。眾所周知,市場經濟的特征之一,就是一國之國民經濟以產權獨立的民間經濟為主,而以國有經濟為輔。不管承認不承認,是推翻不了的??磥恚绻谶壿嬌险f通,我們就得擯棄以“公有”還是“私有”來判斷企業性質的界定辦法?!肮小边€是“私有”這樣的說法,只能用來界定資本的性質,而不能用來界定企業的性質,尤其不能用來界定產權多元化的現代股份制企業的性質。不如此,有人就會問:難道可以說,一家由國有資本占據50%以上股份的股份制企業就是“公有制企業”,而另一家由國有資本占據50%以下股份的股份制企業就是“私有制企業”?果如此,一家由國有資本和私人資本各占一半的股份制,又該算是什么性質的企業呢?莫非要叫它“半公半私”企業?有的專家說,如果一定要說股份制企業的所有制的話,可以稱之為社會所有制。因為在這種企業制度下,投資者的投資和作為法人所有的資產權,都只負有限責任,投資者的投資已經融合在一起了,已經社會化地使用了,不再歸自己支配了。我們應該徹底改變以往的以姓“公”還是姓“私”來判斷企業性質的舊理念,代之以符合經濟學規范的概念組合。也就是說,對企業性質不應像對資本性質那樣用“公有”、“私有”來界定,而應用“國有”或“非國有”、“國有控股”或“非國有控股”、“股份制”或“獨資”來加以區分。否則,我們的理論就很難“自圓其說”。
三、體制特色制約著演變與走向
從目前的情況看,股份制充滿了活力,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考慮,一“股”就靈也是不切合實際的思想。股份制應提倡多樣化與規范化并重,才是它的理論的真正出路。
一個理論的正確與否,檢驗它的唯一標準就是實踐。在股份制的實踐中,公平與效率不可兼得就是一個十分顯眼的矛盾,長期困惑著官員、學者和企業決策人。那么,在我們的現行制度下,有沒有一種可以使公平與效率兼容并蓄的辦法呢?
我更看好被人們說成是非驢非馬的股份合作制,為此,不免要多說上幾句。
有一種觀點認為,股份合作制非驢非馬,不三不四,很不規范,遲早要向股份制或合作制過渡。然而不少企業發展的實踐卻證明,“非驢非馬”恰好體現了雜交優勢。
股份合作制雖然兼容了股份制與合作制兩種經濟形式,但不存在誰主誰輔、誰包含誰的問題,二者在結構中處于并立的狀態,勞動利益和投資利益均衡并重,充分發揮了勞動者和投資者的積極性,構成一種與生產力、與市場相適應的合理的經營機制。
在組織目標上,合作制是實現企業成員互助互利,改善企業成員環境,股份制是為了獲得利潤,而股份合作制是獲取利潤合理分配;在產權結構上,合作制是企業成員個人占有,股份制是按股份多少差別占有,而股份合作制是有差別的共同占有;在成員管理上,合作制是一人一票制,股份制是一股一票制,股份合作制則是兩種方式的結合;在收益分配上,合作制是按企業成員的惠顧比例分配,資本報酬受到嚴格限制,股份制是按股份配資本報酬,股份合作制則是按股分紅和按勞分配相結合,以按勞分配為主;在聯合方式上,合作制是業務或勞動的聯合,股份制是資本的聯合,股份合作制是資本和勞動的雙重聯合;在所有者、經營者和生產者的關系上,合作制是基本上統一的,股份制是完全分離,股份合作制是不完全統一。
股份合作制本身也具有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征。一是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二是建立了有限責任制度,真正實現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三是具有明晰的產權關系;四是建立了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內部治理結構;五是具有良好的運行效率,能夠調動勞動者和資本兩個積極性,而且,由于資本和勞動的統一,為股份合作制企業容納現代管理提供了可能。所以說,股份合作制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是根植于中國深厚土壤的制度創新,形成了一種具有獨立的組織目標、組織功能和形態特點的企業組織形式。
在股份合作制企業里,職工既是資產的所有者,又是生產者;既關心自己的工資,更關心企業的資產;既參加企業的民主管理,又接受經營者的領導;既有按勞分配部分,又有按股分紅部分;既有職工自己的那一份利益,又有企業不可分割的一塊資產,資本和勞動的內在統一性在股份合作制中得到了很好的證明。因此,就總體而言,股份合作制將與股份制和合作制長期并存。
借鑒人類的文明成果,為我所用,才有人類進步和社會發展更廣泛的空間。股份合作制正是集股份制的“資合性”與合作制的“勞合性”之所長,融集體和個人利益為一體的、獨立的企業組織形式。
是否符合“三個有利于”,是衡量改革開放最根本、最客觀的是非標準。增強國力、實現共同富裕和發展生產力三者不可或缺,公平和效率就包含在其中。
鄧小平同志曾多次強調:“社會主義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為主體,二是不搞兩極分化。”為什么說股份合作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的公有制經濟?就是因為它將體現效率的股份制和表現公平的合作制結為有機的整體,既兼顧了股份制追逐利潤最大化的效率為先,又維護了合作制生產資料共同占有、實行按勞分配的公平為本,使公平和效率在一種企業制度中實現。
只講公平,不講效率,發展不了社會主義;只講效率,拋棄公平,就不是社會主義。股份合作制首先是企業員工作為勞動者的聯合,又引入了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因此具有明顯的公有制性質。它講公平,留有公共積累,實行民主管理,按勞分配和按股分紅相結合,以按勞分配為主;它講效率,首先要求產權明晰,是在承認個人所有基礎上的共同占有,所以,勞動者關注企業的成長,追求企業的經濟效益。
因此我們說,股份合作制是吸取了股份制的合理內核及合作制的基本內核,匯集了公平和效率于一身的新型公有制經濟,是對公有制經濟的豐富和發展。
列寧在《反杜林論》里說:“天上的仙鶴不如地上的家雀”。
我們不會放棄社會主義,我們更不會放棄發展,那么,股份合作制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土生土長的東西,今后也許會更有生命力。